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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第一次布匿战争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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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第一次布匿战争之后

  (前241—前219)

  战争结束后做什么,怎么做,将决定这个国家的未来。胜负已成定局,再纠缠此事于事无补。问题是如何从中吸取教训。

  生活在后世的我们知道,从公元前241年第一次布匿战争结束到公元前218年第二次布匿战争爆发,其间相隔了23年。在本章节中,我要重点讲述的是罗马人在这23年里是怎样度过的,迦太基人在这23年里又是怎样度过的。

  对于所有罗马人和绝大部分迦太基人来说,这23年不是休战期。除了极少数迦太基人,罗马人和迦太基人做梦也没有想到,罗马和迦太基之间会再度爆发战争。

  罗马与迦太基于公元前241年签署的和平条约,不过是战胜国和战败国之间的和约,并非罗马吞并迦太基成为独霸国家的条约。战败后的迦太基,不同于位于意大利半岛的加普亚及塔兰托,它并未加盟罗马联盟,成为同盟国的一员;也不同于位于西西里的锡拉库萨,它不是罗马的友邦,不需要每15年更新一次同盟协定。

  虽然迦太基因失掉战争不得不放弃在西西里的领土,并向罗马赔款。但是,这丝毫没有改变它作为独立和自治国家的性质。如果一定要说对其“独立和自治”有影响的话,那也只是反映在和平条约中,因为条约明确规定了迦太基不得向罗马保护下的同盟国家挑起战争。但是,迦太基显然不会受制于这样的条约内容,因为不染指意大利或西西里,迦太基照样可以生存得很好。而且,第一次布匿战争后的迦太基人,既不希望与罗马再次发生战争,也从来没有想过会又一次爆发战争。

  哈米尔卡在第一次布匿战争的最后6年,曾经英勇奋战。当迦太基海军在海战中惨遭失败后,他不得不代表迦太基政府向罗马求和。当时还不到40岁的他为此备感屈辱,时刻不忘报仇雪耻。哈米尔卡所属的巴卡家族是以通商为业的对外贸易派的代表,与以农业经济为主的汉农家族不同。对于他们来说,放弃西西里,等于放弃西地中海,而这严重伤害了他们的情感。所以,哈米尔卡和追随他的迦太基人在心里埋下了一个愿望,希望有一天与罗马再决雌雄。

  但是,与胜利方相比,战败方在战后的压力显然要大得多,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情。罗马关闭了战神雅努斯神殿的大门、心满意足地享受起和平的同时,迦太基国内却被一种极不平静的气氛笼罩着。

  在迦太基,看到成群结队的雇佣兵走在大街上,并不稀奇。因为迦太基有委托别国来保卫自己国家的传统。雇佣兵之所以分群结队出行,是因为他们有的来自高卢,有的来自西班牙,有的来自希腊或非洲等地,相互间语言不通。当然,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与罗马之间的战争结束后雇佣兵纷纷从西西里战场撤回到了迦太基。

  战争结束意味着雇佣兵的任务已经完成,他们必须各自回各自的国家去。他们也知道自己应该回国。但是,在回国前,他们必须首先从迦太基那里拿到雇佣金。

  也许因为战争失败,迦太基政府强烈地意识到有必要紧缩财政。他们没有按约定支付雇佣金。因为战争于春末夏初结束,按照从春到秋为一个战斗年度计算,这些雇佣兵参加战斗的时间只有二分之一年度,所以,迦太基人想当然地认为,只要支付一半雇佣费即可。对此,雇佣兵自然不服,而且他们有武器在身。

  雇佣兵在科西嘉短暂停留后便出发离开此地,向首都迦太基进军。当2万武装士兵逼近迦太基约20公里处时,迦太基这才答应坐下来谈判。雇佣兵代表最初提出的要求应该还算合理。但是,参与谈判的迦太基高官傲慢的态度激怒了他们,于是,条件越提越高。其间,作为迦太基属地的利比亚也开始支持雇佣兵的行动,那里是雇佣兵主要的来源地之一。因为在布匿战争结束后,他们的课税成倍增加,市民的不满情绪日益加深。

  对迦太基的战后政策深感不满的不只是利比亚。与罗马不同,在迦太基,虽然作为被统治者的其他民族和统治者迦太基人同住在迦太基领土上,却备受歧视,被统治者对统治者的不满使得叛乱的危险在迦太基随时存在。到了仅次于迦太基的第二大城市乌蒂卡也开始表示支持不满者的时候,雇佣兵队伍由最初的2万人增加到了5万人。

  第一次布匿战争结束后的第二年,即公元前240年,迦太基政权已经把他们定性为叛军,决定以武力加以镇压。他们组织了1万士兵,由哈米尔卡任总指挥。对哈米尔卡满怀崇拜的2000名努米底亚骑兵也加入了镇压队伍。

  以雇佣兵为核心的叛军,在数量上占绝对优势。但是,他们缺少一个统一的指挥者。面对哈米尔卡的进攻战术,他们全然不是对手,很快就有6000人战死,2000人被捕,余下的纷纷溃逃。在第二年,即公元前239年,哈米尔卡对叛军表示出的一次善意行为却严重受挫。迦太基政府派出一位高官与雇佣兵谈判,不料雇佣兵竟扣押了这位高官,砍去他的四肢,削落他的耳鼻,最后竟将他生生活埋了。

  至此,哈米尔卡也转而认为必须全歼这群人。但是,叛军在数量上依然占优势。于是,他避开大规模的正面交战,利用一次又一次的小规模战斗,逐步削弱敌人,并成功地把他们赶到一座不算很高的山上。接着,他用坚固的栅栏和壕沟团团围住这座山,等待叛军自生自灭。

  饥饿难耐的叛军只好虐杀俘虏和奴隶,以人肉充饥,继续负隅顽抗。但是,摆在他们面前的路终究只有一条,就是投降。哈米尔卡乘机向他们喊话,说只要送10个人下山谈判,保证无生命之虞。

  有10个人下了山,却没有一个回到山上。因为他们遭到了杀害。但是,叛军并不知情,只以为这些人背叛了自己,于是他们再次拿起了已经扔掉的武器。

  哈米尔卡等的就是这时候。他派出象群从四面八方围攻叛军,迫使他们纷纷掉入凹洼处。在象群无情的践踏下,叛军无一幸存。据说死者超过4万人。已经举起叛旗的乌蒂卡获悉这一消息,马上缴械投诚。公元前238年夏天,在历时3年零4个月之后,反迦太基的叛乱被彻底镇压。

  迦太基对参与叛乱的属地和城市分别作出了加收租税的惩罚,增加的幅度各不相同,所依据的不是参与叛乱的程度,而是视其对迦太基来说的重要性如何,例如,乌蒂卡受到的惩罚就非常轻微。

  罗马和锡拉库萨并没有趁火打劫,向迦太基发起进攻。不仅如此,他们还应迦太基的请求,向正遭受属地的叛离、粮食常常供不应求的首都迦太基出口小麦。这也说明了,第一次布匿战争的胜利者罗马和自古与迦太基交恶的锡拉库萨都无意灭掉迦太基。

  当然,罗马并非没有一点偷腥行为。迦太基殖民的撒丁岛上,沿海地区的岛民得知迦太基国内的混乱后,也举旗造反。他们杀了迦太基总督,派使者前往罗马请求援军。在第一次布匿战争中,充分意识到了制海权重要性的罗马自然一口答应。派到撒丁的罗马军队只有一个军团,但是,用以终结迦太基在撒丁的统治已经足够。迦太基政权向罗马提出了抗议。由于国内局势的混乱,他们自顾不暇,不得不默认这一既成事实。撒丁于是归入了罗马的势力版图。

  撒丁纳入罗马的势力范围后,位于它北面的科西嘉也自动成为了罗马的地盘。就这样,罗马把西西里、撒丁和科西嘉统统置于了自己的统治之下,从而确立了它在意大利南部和西部的制海权。而且,西地中海的制海权距离迦太基的势力范围也越来越远,这意味着迦太基也将成为罗马的囊中之物。

  叛乱镇压了,危机总算过去了。但是,第一次布匿战争结束后的迦太基还没有结束国内农业派和对外贸易派之间的矛盾。

  对外贸易派领袖哈米尔卡决定离开国内农业派占上风的迦太基,去西班牙建立根据地。西班牙境内有迦太基的殖民地,但是,势力不大,仅限于以加的斯为中心的西班牙南部海岸地区。他要扩大这一殖民地。此时的哈米尔卡还很年轻,刚过40岁,他带上了已经9岁的长子汉尼拔。决定跟随他前往西班牙的迦太基人为数不少。

  很久以后,汉尼拔说:是自己向父亲提出同去的要求。于是,父亲就把他带到了贝尔神庙,要他向神发誓终生以罗马为敌。之后,父亲才答应带他一同前往西班牙。

  现在的直布罗陀海峡曾经被叫做“赫丘利之柱”。渡过这里,移居到西班牙的哈米尔卡发挥出了他优秀的组织才能。他率领追随他的迦太基士兵,攻打西班牙原住民,并把战败的西班牙原住民编入雇佣兵行列。在哈米尔卡精妙的战术指挥下,这支西班牙的迦太基军队在与原住民的交战中连战连捷,竟不知失败为何物。

  在到手的地域急速扩张后,迦太基人充分发挥了其特有的经营能力,于是,这些地方出现了一个个具有高度生产力的农场。西班牙众多的山脉也摇身变成了矿藏丰富的矿山,特别是银矿的开采为哈米尔卡成功统治殖民地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其生产效率之高令50年后踏上西班牙土地的罗马人加图惊叹不已。它所创造的高收益成为了哈米尔卡在西班牙的滚滚财源。

  哈米尔卡移居西班牙9年后,迦太基在西班牙的统治范围扩大到了西班牙东南部。他们在这里收获的利益远远超过了自足,甚至开始把多出来的资金送往国内,投资国内的农场经营。迦太基得到这一殖民地,足以弥补失掉的西西里。但是,西班牙的迦太基殖民地与迦太基本国没有交集,相互独立。足见巴卡家族的独立王国意识之强烈。

  哈米尔卡移居西班牙后的第10年,即公元前228年,取名“迦太基新城”的西班牙东岸城市建设宣告结束。在这里,哈米尔卡建起了巴卡家族的城堡,看上去与王宫无异。在这里,汇集了来自西班牙各地的产物。“迦太基新城”(现在的卡塔赫纳)是巴卡家族统治西班牙的大本营,也是一种象征。

  哈米尔卡没有看到新城的建成,因为他在一年前的一次战斗中不幸阵亡。继他之后的是跟随哈米尔卡为时已久的副将,也是哈米尔卡的女婿哈斯德鲁鲍尔。当时,哈米尔卡本人的直系继承人汉尼拔只有18岁。

  哈斯德鲁鲍尔作为第二代统治者,也充分展示了他的能力。岳父的事业得以巩固就是他的功劳。

  迦太基在西班牙扩张势力的情况,本该引起罗马的警惕,但是,罗马对此熟视无睹。就像后人所说,一方面是罗马无暇顾及;另一方面,在迦太基本国,看不出一丝一毫要向罗马报仇雪耻的动向。迦太基依然用第一次布匿战争之前的方式在统治它的属地,在军事方面也没有改变出钱招募雇佣兵的做法。

  到了公元前226年,罗马和哈斯德鲁鲍尔签订了一份条约。条约规定,迦太基的势力范围不得扩张到自西向东流淌过西班牙北部的埃布罗河以北。

  第二次布匿战争爆发前的西班牙

  这份条约的订立,表明罗马承认迦太基对埃布罗河以南的西班牙统治。由于埃布罗河流经比利牛斯山脉南侧,所以,事实上,罗马承认了迦太基几乎对全西班牙的统治。

  罗马签署这一条约的目的,与其说是为了阻止迦太基在西班牙的进一步扩张,不如说是为了保护长久以来一直都是罗马友邦的马赛的势力范围。就在这一年,与马赛隔海湾相望的恩波利亚也成了罗马联盟的同盟城市之一。与马赛一样,恩波利亚起源于希腊人殖民的城邦国家。西地中海的原希腊殖民地纷纷选择了接受罗马人的保护。因为罗马人更喜欢同盟关系而不是统治关系。

  那么,在第一次布匿战争结束后的23年间,罗马是怎样度过的呢?

  最显著的一个现象是从这个时期开始,罗马人执迷上了希腊文化。雅典尚在的时候,锡拉库萨就是希腊文化的一大根据地,其水平之高是以塔兰托为首的意大利南部希腊所属各城邦难以企及的。现在,锡拉库萨已经是罗马的友邦。罗马的世家子弟为了学习希腊语,纷纷来到意大利南部。在当时,作为一门语言,希腊语的规范程度远远高于拉丁语,而且,在整个地中海世界,希腊语几乎就是通用语。

  当然,热衷于希腊文化的不只是世家子弟。这一时期,拉丁喜剧开始在罗马上演。但是,显而易见,这种喜剧模仿了希腊喜剧。喜剧的作者是李维·安德鲁尼库斯。他的喜剧在罗马上演的这一年,即公元前240年,甚至被认为是拉丁文学史的开启年。为了方便不懂希腊语的普通百姓阅读,安德鲁尼库斯还把荷马的叙事诗翻译成拉丁语出版。

  此外,被认为是最早的拉丁喜剧作家普劳图斯大显身手也在这个时期。他的作品虽然也模仿希腊喜剧,但毕竟有罗马自己的东西。普劳图斯开创了意大利喜剧之先河,他的喜剧作品影响了其后文艺复兴时期的喜剧,也对18世纪的威尼斯喜剧作家哥尔多尼产生过影响。

  在普劳图斯以普通百姓为对象的喜剧中,随处可见希腊语。尽管如此,依然获得了巨大的成功,由此可见,普通百姓很有可能也懂一些希腊语。一想到这点,我不禁对罗马人的双语功夫深感钦佩。

  深受这一时期罗马人喜爱的两位喜剧作家都不是罗马市民。从名字上看,安德鲁尼库斯显然是个希腊人。公元前272年,罗马占领塔兰托后,他被抓到罗马被逼为奴。幸运的是,他的主人李维非常欣赏他的才能,恢复了他自由之身。因为这一经历,他的正式名字也变成了李维·安德鲁尼库斯。

  普劳图斯不是奴隶,也不是罗马市民,他出身翁布里亚族,是罗马联盟的加盟国。来到罗马后,他曾从事过许多职业。后来,他当了演员,开始自己动手写剧本,并一举获得成功。为了寻找素材,他剖析了已有的悲喜剧作品,并加以利用。如果当时迦太基也有戏剧作品的话,相信他一定也会拿来利用的。但是,迦太基人只喜欢写实用类的书,如汉农的《非洲航海志》、马可尼的《农场经营书》等等。普劳图斯在自己作品中,是这样评价迦太基人的:

  那个男人通晓任何国家的语言。但是,除了本国语言,他要装出一无所知的样子。因为他是迦太基人。

  我想,罗马人和迦太基人之间的最大不同,大概就在于是否乐于和其他民族进行交流与沟通吧。

  第一次布匿战争结束后,出现在罗马的“希腊热”,对于以元老院为牙城的罗马统治阶层来说,绝对是一个好现象,因为元老院正面临如何管理新得到的西西里的问题。

  西西里岛上,绝大多数城市源自希腊殖民,因此,西西里属于希腊语圈。与罗马建立了同盟关系的锡拉库萨,虽然是独立的国家,但是事实上是在罗马的保护之下的。可以说,锡拉库萨也是一个被征服国。更何况,西西里的其他地方都是罗马靠军事力量得来的。鉴于这一情况,如果征服者热衷于学习被征服者的语言,追随被征服者的文化,无疑会让被征服者感到些许的安慰。“希腊热”现象是元老院所希望看到的,他们率先请被征服者之民或担任家庭教师,或聘为秘书,还把自己的孩子送到被征服地留学。当然,他们这样做,也是缘于希腊文化足够优秀。

  我们看罗马人,会发现一个非常有意思的地方:几乎在所有事情上,他们都不依靠自己亲力亲为,也从来没有想过自己必须在任何领域都是第一。例如,被罗马同化后的伊特鲁里亚人依然在土木事业上施展他们的才华;意大利南部的希腊人被委以通商业的职责;西西里加入罗马的保护圈后,罗马开始全面引进希腊文化。但是,给人的感觉是,在艺术、哲学和数学领域,罗马完全把希望寄托在了希腊人身上。随着时代的变迁,罗马人的开放性格变得越来越开放。而且,他们从来不像有的国家,在颁发居留证时,一味地强调“只限具备无可替代的、技能型的人才”。

  话虽如此,统治异族对任何人来说都是一个难题。罗马人对现状进行了冷静的分析之后,确定了适合统治西西里的新体系。

  请读者朋友回忆一下《罗马人的故事1》中提到过的罗马联盟中,盟主罗马与加盟各国之间的关系。

  正像《罗马人的故事1》中所说的那样,成立于公元前4世纪中叶的罗马联盟,不是简单的罗马和其他城邦国家的集合体。盟主罗马和加盟各国的地位并不相同,具体如下:

  首先是联盟盟主罗马。

  该国居民,只要是自由民,不分贵族平民,一律享有罗马市民权。为此,他们有义务服兵役代替缴纳直接税。当然,作为罗马市民,他们享有投票权,也有参与罗马公职的被选举权。也就是说,他们享有参与国政的权利。只有无产者因为免除了纳税的义务,所以不承担服兵役的义务。尽管如此,人数远远少于有产者市民的无产阶级,依然有权行使选举权,因为他们也是罗马市民。所谓无产阶级,就是他们的财产只有孩子,除此之外一无所有。他们是靠技能吃饭的人。

  《罗马人的故事1》在讲述公元前4世纪中叶时,排在罗马之后讲到的是各部族。只是在一个世纪过去之后,他们几乎都得到了罗马市民权,与罗马人已无差别。因此,在讲述公元前3世纪时,不再单独列出。总之,他们曾经是始于罗马王政时代的拉丁同盟的加盟国。公元前290年,当罗马因凯尔特人入侵而深受打击之时,他们背叛了罗马。又在罗马重新站起来后,他们作为战败者加盟罗马联盟的。就像普鲁塔克说的那样:一个世纪过去了,多亏了罗马人同化异族甚至不计前嫌同化失败者的性格,才使得那些部族拥有了完全的罗马市民权。

  罗马联盟中的第二类城邦是排在第三位的自治城市。

  罗马授予这些自治城市的居民以“无选举权的市民权”,表示他们不享有罗马国政方面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除此之外的所有事情上,享有和罗马市民同等的权利。根据罗马法律,他们的私有财产也受到保护。同时,罗马承认他们完全的国内自治。在现代意大利,说到自治城市,依然是地方自治体的意思。

  第三类是“科洛尼亚”,现代人把它翻译为“殖民地”。

  这些地方通常被认为是战略要地。最多的时候,曾经有6000名罗马男性共同驻守一个殖民地。其中虽然不乏有人带家眷前往,但绝大多数是单身男性。他们和当地女子通婚,生下混血儿,以此进行同化,被理所当然地认为无须法律明文规定。

  一个殖民地的殖民者如果是完全的罗马市民权所有者,这个地方就叫“罗马殖民地”。如果殖民者是无选举权的市民权所有者或其他人,则叫“拉丁殖民地”。就这样,罗马在每个战略要地都建起了永久性的要塞。但是,从社会性来看,这种“科洛尼亚”无异于建设新城市。顺便提一句,“科洛尼亚”的德语读音就是现在德国的“科隆”。

  罗马联盟的第四类加盟国在历史学上是一些城邦国家,叫“同盟城市”或统称为“同盟国”。罗马人则把它们叫做“同盟市”。所谓“同盟市”,在现代意大利语中,是“共同经营者”的意思。

  同盟市有一点不同于其他同盟部族及城邦。尽管他们都是罗马的手下败将,但是,曾经加盟旧拉丁同盟的各部族是公元前4世纪中叶被罗马打败的,与此相比,同盟市臣服罗马的时间要晚得多。源自希腊人殖民建立的意大利半岛中南部各城市都属于同盟市。

  对于这些与自己建立了同盟关系、但历史尚浅的城邦国家,罗马承认他们完全的国内自治。不仅如此,罗马还奖励这些城邦的统治者申请罗马市民权,却不要求他们同时放弃本国的市民权。也就是说,对于战败者,罗马允许他们拥有双重国籍。

  罗马联盟中的自治城市及科洛尼亚、同盟市都没有义务向胜利者罗马缴纳年贡或租税。罗马对它们的要求就是提供兵力资源。在西欧思想起源地的古希腊和罗马,提供兵力支援被认为远比提供资金更为体面。

  就这样,罗马与同盟者之间建立起了各不相同的关系。这种视对象来定关系的做法,说到底只是“区别”对待,并不存在“歧视”。主干道阿皮亚大道的修建足以证明这一点。

  阿皮亚大道最先从罗马铺设到罗马殖民地特腊契纳,不久延伸至同盟市加普亚,接着又向拉丁殖民地贝内文托伸展,并继续南下,到达同属拉丁殖民地的韦诺萨。在塔兰托进入到罗马势力范围之后,又延伸到了这座同盟市,最后到达拉丁殖民地布林迪西。至此,全线才告完成。

  罗马→罗马殖民地→同盟市→拉丁殖民地→拉丁殖民地→同盟市→拉丁殖民地

  很显然,罗马人铺设的道路网,就像这条交通动脉——“高速公路”化的阿皮亚大道所示,是以军事为第一目的的。但是,如此完善的系统不可能用途如此单一。因为不收取过路费,任何人都可以利用公路出行。装满葡萄酒樽的马车、驮着柴火的驴也可以走在这些大道上。当然,遇到行军途中的军队,必须礼让一旁。正是因为这些道路的存在,甚至连遭遇贼寇及强盗袭击的危险也大大降低。因为贼寇不可能出没于军队频繁往来的道路上。

  我想,按现在的话,罗马人大概是第一个注意到“完善基础设施”的重要性的民族。基础设施的完善直接关系到生产力的提高。同时,生产力的提高,又与生活水平的提高密切相关。在当代,这一点已是常识,几乎无人不晓。

  闻名于后世的所谓的“罗马化”,指的不就是包括法律在内的“完善基础设施”吗?值得罗马信赖的合作者,不正是那些通过“罗马化”而了解到在罗马保护之下能够得到好处的被统治民族吗?

  但是,从迦太基手中夺取的西西里,对于罗马来说却是全新的事物。

  首先,罗马必须考虑如何防止迦太基再次涉足西西里。其次,除了锡拉库萨,西西里处于小城邦国家割据的状态,不适用罗马联盟的方式。西西里小城邦的历史是相互对抗的历史,要在这样的地方建立秩序,罗马联盟的方式很难奏效。因为,罗马联盟方式的前提是相互间的关系几乎对等。但是,如果在西西里不建立秩序和稳定的话,那么那里随时会有重落迦太基之手的危险。

  罗马人考虑再三,决定在西西里建立行省。对罗马来说,这是前所未有的做法。但是,罗马并没有在西西里全岛实施行省制,他们依然采用了不同情况不同对待的做法。

  首先,锡拉库萨是与罗马建立了同盟关系的国家,罗马尊重其独立和自治。锡拉库萨甚至不承担向罗马提供兵源的义务。相反,得到了罗马的保护,使得锡拉库萨无须再担心敌人来犯,特别是与其长期交恶的敌人迦太基来犯。锡拉库萨僭主希伦所要承担的义务只是每15年更新一次同盟协议以及优先把小麦卖给罗马而已。锡拉库萨并不是行省。

  第二个例外是墨西拿。第一次布匿战争的爆发地就是此地。在这个城邦国家,统治阶级的基础较为薄弱,罗马把它归入了同盟市的行列,与那不勒斯同等待遇。作为罗马联盟的同盟市,在享有国内自治权的同时,有义务向罗马提供海军基地和战船维护设施。

  此外,巴勒莫、塞吉斯塔、埃里切等城邦国家也享受到了和墨西拿同样的待遇。这些城邦虽然曾经是迦太基的属地,但是,自从臣服于罗马以后,一直没有二心。罗马允许他们享有完全的国内自治权,所以,这些城邦也不适用《行省法》。

  锡拉库萨的管辖范围占西西里的近四分之一,墨西拿及巴勒莫等自由城邦的领地合计也在四分之一以上。因此,罗马建立行省的区域只剩下西西里的二分之一。尽管如此,建立行省,对罗马来说,意味着采用超出罗马联盟方式的新型统治方式的开始。此外,罗马在撒丁和科西嘉,无一例外地全部采用了行省统治的方式。

  在这里,无论是独立的同盟国还是行省,罗马人在完善基础设施方面没有区别对待。因为,对他们来说,完善基础设施的主要目的在于使得军队行动更加便捷。

  一直以来,生活在罗马统治下的人只有两种类型,即有罗马市民权的人和无罗马市民权的人。无论有无罗马市民权,只要是罗马同盟国的一员,两者都是以服兵役的形式代替缴纳直接税。但是,第一次布匿战争结束后,加上行省的居民就变成了三种类型。

  Provincia(行省)是现代法语Provence的词源。那么罗马人是怎样开始最初的行省统治的呢?

  罗马向行省派出法务官,他们享有与执政官同等的“统治权”,全权担任在行省的统治。不同的是,执政官有两人,作为行省最高统治者的法务官只有一人。法务官下面的财务检察官等事务官,人数不多,每年从罗马派遣。之所以每年派遣,是因为他们要经过市民大会的选举。被委以统治西西里行省的法务官,驻地设在西西里的马尔萨拉。因为,这里是距迦太基最近的海港城市,地处西西里的强邻迦太基最前沿的位置上,尽管此时的迦太基并非罗马的敌对国。

  虽然《行省法》只适用西西里二分之一的区域以及只开发了海岸地区的撒丁和科西嘉,但是,除了接受罗马的直属统治外,行省的最大特点是所有领地为罗马的直属地。居民只能向罗马租借已成为罗马公有地的被没收土地来经营农业,并向土地主罗马支付租地费。

  事实上,罗马在打败那些后来成为罗马联盟的加盟国时,同样割占了他们的部分领土。所以,在向罗马政府支付租地费方面,他们与行省的居民一样。两者之间的不同只是反映在遭割占的土地是部分还是全部。

  此外,罗马市民要经营农业,同样要向国家租借土地。所以在这一点上,所有人一律平等。而且,罗马不允许一个人想租多少就租多少,即使是元老院议员,租借土地也不能超过500由格尔,相当于125公顷。在罗马,除了间接税,国库的主要收入就来源于这些公有土地的租地费。

  行省的第三个特点就是行省居民有义务缴纳直接税,就好像他们的别称叫“有义务支付租税的人”所示。

  作为租税,行省居民必须向罗马要缴纳收入或收益的10%。农牧民似乎是以实物纳税。直接税的别名又叫“什一税”。

  除此之外,他们还要缴纳5%的关税。不过,这个税项不是只向他们收取的,罗马市民和同盟国市民也要缴纳。

  直接税的税率定为一成,依据有二:一是锡拉库萨僭主征收的租税税率10%;二是迦太基在觊觎向西西里渗透势力的时候,对西西里网开一面,和对手锡拉库萨一样,只按10%的税率征收租税。尽管他们在非洲属地征收的税率非常高,通常为25%,有时甚至高达50%。所以,罗马在确定税率的时候考虑到了锡拉库萨和迦太基的因素。

  行省居民有义务缴纳什一税,但是他们没有服兵役的义务。这一义务是罗马市民及同盟国市民必须承担的。也就是说,行省居民没有义务支付罗马市民和同盟国市民所必须支付的直接税,即所谓的“血税”。

  租地费一般控制在承租人可承受的水平上。如果罗马市民在行省经营农牧业,也必须租借农牧地。尽管在意大利本土不需要缴纳什一税,但是在气候宜人的西西里租借农地,即便付过租地费,缴过什一税后,收益仍然比在意大利本土做相同的事情高得多。

  如果没有累进税制,一律按收入的十分之一纳税的话,今天的我也很乐意接受。但是在那时又是租借费,又是所得税的,似乎表明人类已经启动了不好的那部分智慧。当然,如果真的税率统一为十分之一的话,国税局的规模或许可以减半了。

  在古代罗马,国税局是民营的,由税吏——直译叫“公务代办人”——承包经营。每年,公务代办人们参照前一年的产量,计算出当年的产量预计,并参加征税权投标。如果公务代办人提出的税额远高于纳税人所能承受的,那么,即使中标,他也有破产的危险。所以,税额通常稳定在一个比较合理的范围内。公务代办人应得的份额是什一税中的十分之一。此外,他们必须向行省统治官提交有关征税事务的所有文件。

  与个人承包征税业务相比,罗马更鼓励由行省的各城市承包这一业务。在西西里,没有一个税吏是外人。尽管只是直接税的1%,罗马还是希望回馈给当地的人。

  第二次布匿战争爆发后,罗马面临了前所未有的危机。为此,曾一度把什一税临时增加到了五分之一。但是,即使在那种情况下,作为税项征收的依然是十分之一,另外十分之一则以收获物的形式缴纳,并由罗马政府买单。

  接受了行省统治的西西里渐渐变身为罗马的粮仓。仅仅是作为税收上缴的小麦一项,每年据说也有200万摩第(约合1800万升)。缴完税后,余下的小麦可以自由买卖。当然,买家由迦太基变成了罗马。

  与意大利产小麦相比,西西里产的小麦价格便宜近三分之一到二分之一。受此冲击,缺少耕地的罗马近郊农业最先失去了竞争力。罗马周边的农地从小麦种植地变成葡萄和橄榄种植地就始于这一时期。

  由于行省没有兵役义务,所以保卫行省的任务就落在了罗马——这一强大的国家身上。只是,在第一次布匿战争结束后,罗马人认为和平时期已经到来,所以在西西里只驻扎了4200名步兵和200名骑兵。既然防御针对迦太基,自然,驻地选在了行省总督法务官所在的马尔萨拉。

  行省统治后来也显露出了它的弊端,但是在公元前3世纪的时候尚进行得非常顺利。正像《行省法》规定的那样,居民享有充分的信教自由;如果认为统治方法有失公允,居民有权向罗马元老院提起申诉。就连他们使用的语言都是统治者罗马人热衷学习的。所以对于成为行省市民的希腊系西西里人来说,并没有感到任何不适。

  在西西里建立行省之后,当地各城邦之间原本习以为常的冲突消失了。因适应了罗马人那种“完善基础设施”的统治方式,西西里的生产力不断提高。我想最早满足于“罗马帝国统治下的和平”的居民,大概就是西西里的希腊人。

  但是,罗马归根结底是霸权国家。作为霸权国家,罗马认为不仅有义务保护其势力范围内各国的安全,而且也有义务保护这些国家居民的利益。第一次布匿战争结束后,欢庆和平到来的罗马人关闭上了战神雅努斯神殿的大门。然而,在此后不到10年的时间,为了保护同盟者的利益,罗马再次打开了雅努斯神殿的大门。

  意大利半岛东部面向亚得里亚海。如今属于前南斯拉夫和阿尔巴尼亚一带的地区在古代叫做伊利里亚,是伊利里亚人生活的区域。伊利里亚一带有很多复杂的海湾湖汊,在历史上,常常成为海盗的巢穴。伊庇鲁斯王国强盛时期,有充当清剿职责的军队看管这一地区。但是,在伊庇鲁斯衰退后,马其顿王国又无暇顾及此地时,亚得里亚海于是就成了海盗独霸一方的所在。最直接的受害者是以通商为立国之本的意大利南部希腊系各城邦。于是,罗马向伊利里亚派去使节,要求他们停止海盗行为。

  但是,在希腊达到鼎盛期的时代,依然是未开化民族的伊利里亚人,不仅不接受罗马使节提出的要求,甚至还蛮横地杀害了使节。罗马于是决定向伊利里亚人宣战。

  公元前229年,由两位执政官率领的2万名步兵和2000名骑兵乘坐200艘战船,离开了布林迪西。这是罗马第一次进军希腊。

  在训练有素的罗马军队的攻击下,海盗很快被打得落花流水,他们的据点之一阿波罗尼亚陷落后,罗马军队就势把大本营安在了此地。最终,伊利里亚人不得不前来求和。罗马军以割让出阿波罗尼亚及其周边为条件,同意了讲和。就这样,以布林迪西和阿波罗尼亚为两根门柱的亚得里亚海出入口也并入了罗马的势力范围之中。从此以后,与希腊通商的意大利南部各城邦的船只解除了遭遇海盗的危险。

  罗马通过打压伊利里亚人,确保了东部边境的安全。南部和西部的边境因得到西西里和撒丁,早已有了安全保证。

  从边境安全的角度来看,现在只剩下北边了。生活在意大利北部的民族是高卢人。早期,按希腊的称呼,这个民族叫凯尔特人,此时这一叫法早已弃用,改叫高卢人。罗马与高卢民族的国境线不直接接壤。但是,罗马的同盟国伊特鲁里亚和翁布里亚与高卢直接接壤。

  尚未开化的高卢人不知道可以通过增收方法来养活日渐增多的人口。当饥荒袭来的时候,他们采用的办法就是由军队做开路先锋,进行全民大迁移。高卢人就像公元前290年攻打罗马时一样,随时都会进行全民大迁移。他们的存在就好比火山随时可能爆发。连马其顿王国也时刻不忘关注北边的土耳其,目的就是为了不给在那儿的凯尔特人以南下的机会。

  高卢人并非总是对罗马北部造成威胁。在大丰收之年,粮仓充足时,他们会老老实实地待在自己的地盘上。再加上高卢民族的内部分为许多部族,各部族之间争斗不断,很多时候无法实施南下的行动。所以,罗马需要警惕的是,高卢人居住的整个地区出现饥荒的时候以及高卢人各部族建立起共同体的年份。公元前238年至公元前227年,尽管其间出现过危险的情况,但都是暂时性的,没有严重到罗马需要向那里派遣执政官并动用军队。

  但是,公元前226的情形就大不一样了。隔着阿尔卑斯山,生活在意大利一侧的高卢人和生活在高卢即现在的法国一侧的高卢人之间,建立起了共同体。为了让饱受饥饿的族人吃上饭,他们只有南下攻打罗马属地。

  第二年,即公元前225年,由5万名步兵和2万名骑兵组成的高卢军队横渡波河开始南下。迎战他们的罗马军队决心乘机从根本上解决北方问题。所以把2位执政官及其所率领的4个军团送出了城。罗马市民兵有步兵2.1万人、骑兵1200人,加上来自同盟国的士兵有步兵3万人、骑兵2000人,共计步兵5.1万人、骑兵3200人。这就意味着,罗马投入了这一年可以动员的几乎所有的现役兵力。

  率领其中两个军团的执政官帕普斯前往里米尼,率领另两个军团的执政官阿蒂利乌斯·雷古鲁斯前往比萨。两地都处于北部最前线的位置,里米尼在东侧,比萨在西侧。

  高卢军队南下途中,极尽抢掠之能事。他们南下的路线正好处于埋伏在东西两侧的罗马军队之间。罗马军队分别从里米尼和比萨发起进攻,对高卢军队形成了合围之势。战斗进行得异常激烈,执政官雷古鲁斯阵亡。尽管如此,这场战斗仍然以罗马军队的胜利而告结束。高卢军队像以前一样,在战斗初期力量惊人。但是,随着战斗的持续,他们越来越弱。高卢方面阵亡士兵达4万人,被俘上万人,余下的人逃向了波河以北。

  一年以后是公元前224年,罗马再次派出两位执政官率领四个军团北上。这一年,罗马军越过了卢比孔河。这条河经过里米尼北部,最后流入亚得里亚海。仍未从前一年的失败中恢复元气的高卢人只能以小规模的战斗抵抗罗马军队的进攻。罗马军队采取的是瓦解高卢人的战术。几个有实力的部族同意与罗马和谈。

  公元前223年,率领罗马军团的两位执政官之一是以性格果敢著称的盖乌斯·弗拉米尼。就在这一年,他率军渡过了波河,这充分反映了这位指挥官的性格。眼看罗马军打到家门口,高卢人奋起抵抗。他们召集了5万人的军队迎战罗马军团。一番激战过后,战斗再次以罗马军队的胜利而告结束。几个有实力的高卢部族选择了与罗马签署和平条约。

  高卢人全都对此深感不安。刚进入下一年,高卢人会合了刚翻过阿尔卑斯山前来增援的部队,组成共计5万人军队向罗马军团发起了攻势。由两位执政官率领的四个罗马军团击退了他们的进攻。不仅如此,还把他们一路追到了波河上游,攻占了高卢人位于阿尔卑斯山以南的老巢——现在的米兰。

  在这次战斗中,高卢方面一个部族的酋长向罗马的两位执政官提出单独决斗的挑战。执政官之一的马尔凯鲁斯接受了挑战。马尔凯鲁斯时年48岁,如果是一名普通士兵,无疑这个年龄已经退入了预备役。由于他非常敬佩高卢民族的个人作战能力,所以他无法不接受挑战,而且,他的性格也决定了他必定会接受挑战。

  在两军士兵的注视下,一对一的决斗开始了。决斗结果,罗马执政官胜出。这是关于克劳狄乌斯·马尔凯鲁斯的一段插曲,他在若干年后对汉尼拔的战争中,被誉为“意大利之剑”。

  到了公元前220年,平定阿尔卑斯山以南高卢人的战斗暂告一段落。当然,这并非意味着所有阿尔卑斯山以南的高卢人都屈从了罗马,事实上,只是与罗马缔结和平条约的部族增加了。罗马决定把防御线从卢比孔河移至波河。公元前218年,罗马在与波河相接的皮亚琴察和克雷莫纳建起了“拉丁殖民地”。并且,铺设从里米尼到皮亚琴察的道路一事也提到了日程上。在弗拉米尼的提议下,从首都罗马到里米尼的弗拉米尼亚大道已于四年前完成。罗马准备在波河以南也实行“罗马化”。然而,汉尼拔没有给他们这样的时间。

  第一次和第二次布匿战争相隔的23年里,罗马人除了在西西里实行了行省统治,击退了伊利里亚海盗、打败了高卢人外,还在第一次布匿战争结束后的公元前241年进行了一场意义深远的改革。这是在公元前6世纪中叶的王政时期,第六代国王塞尔维乌斯推行税制、选举制、军制改革后,相隔300年的又一次改革。

  罗马已经不再是台伯河周边农民和羊倌们聚居的国家,也不再是版图仅限于意大利半岛的国家,它已经把西西里和撒丁等地纳入了自己的保护之下。很显然,塞尔维乌斯的体系不再适用这一现状,但是,罗马人并未实施大的改革。他们只是对塞尔维乌斯制订的制度作了一些调整,以适应现状。需要改的就改,不需改的则不作修改。如果拿公元前241年的改革与塞尔维乌斯的改革进行对比,具体的情况就反映在上面的两个表中。其中阶级的划分所依据的是每五年进行一次的“国情调查”所登记的资产额。

  对上述两种制度进行对比,可以发现,最大的改变是罗马社会的中产阶级化。在王政时代,第一阶级拥有的票数足以超过市民大会上的一半选票。但是,在第一次布匿战争以后,如果没有第二、第三阶级的支持,仅靠第一阶级的选票无论如何也过不了半数。这也表明,国家的意志体现为更加广泛的市民意志。中产阶级队伍的扩大,标志着这300年间,罗马人社会已经发展成为一个健全的社会了。

  投票权权利的扩大化是与兵役义务的扩大化相关联的。在由拥有罗马市民权的人所构成的罗马军队中,市民兵的阶层人数变得更加广泛,在军团指挥官的任职上也不再有贵族和平民之分,这对强化罗马举国一致的体制起到了积极有效的作用。

  罗马军团

  无论什么事情,罗马人都喜欢做成规范化。他们的这种性格,在罗马军团的编组上表现得最为彻底。为了做到随时能够应对危机,采用规范化的机制是最好的策略。但是那个时代的普遍状况是:一切以君王的号令为准,来调集军队或根据需要去招募雇佣兵。罗马人的做法显得与众不同。

  首先,罗马市民权拥有者分属于35个行政区中的一个。每个行政区,除了无产者,17岁到60岁符合兵役年龄的男性,根据其拥有的资产又分五个阶级。在此基础上,再分现役和预备役。现役年龄是从17岁到45岁,叫Juniors,这是Junior一词的词源。46岁到60岁为预备役,叫Seniors,这是Senior一词的词源。指挥官没有年龄限制,但是,只要不是无可取代的人物,过了60岁通常也要退役。

  召开市民大会的时间是在自然休战期的冬季,地点是罗马的马尔斯广场。在这里,首先选出两位担任次年战场的执政官。然后进行其他将领的选举。罗马军的作战单位是一位执政官统率两个军团,所以,两位执政官统率四个军团。四个军团需要24名军官。其中10人必须有10年以上的军旅经验,因此,年龄小于27岁,市民大会不承认其候选人资格。余下的14人至少要有5年军务经验,而且年龄必须在23岁以上,才有资格参选。

  选出的24名军官,根据得票数多少,依次分配职位。

  前14个人依次为第一军团4人,第二军团3人,第三军团4人,第四军团3人。后10个人的分配不按得票数多少,而是按年龄大小。

  根据年龄,从大到小,依次为第一军团2人,第二军团3人,第三军团2人,第四军团3人。就这样,每个军团的6名上级指挥官分配完毕。从军官的分配结果可以看出,四个军团中,“领头羊”是第一军团。

  执政官被选定,担任执政官辅助工作的军官也被选出并分配完毕后,35个行政区通过抽签,确定下一年度服兵役的区。一个区一个军团。如果这一年的军事行动,只要四个军团就可以解决,那么,八分之七以上的区民当时就可以回家。居住在这些区的居民,无论年龄大小,一律称为预备役。假如有的区运气太好,从来也没抽中过。那么针对这种情况,市民大会会进行适度的调整。罗马人虽然喜欢循规蹈矩,但是,他们的大脑并不僵化。

  通过抽签,选出担任军务的行政区后,居住在这些区的所有现役男子,要到卡匹托尔山集合。来这里的人并非个个都要承担军务,因为每个军团的人数是有规定的。

  四个行政区分别列队,每个队伍各上前出列四个人,组成四组。要求年龄体格相近,这是不成文的规定。

  第一军团的军官首先带走第一组的四个人编入自己的军团。接着,按第二、第三、第四军团的顺序,在军官们的指挥下,每四人一组分别编入各军团。然后,从四个行政区的队伍中再次分别出列四个人,组成新的四组。这次从第二军团开始“分配”,依次是第三、第四、第一军团的顺序。这一轮结束后,接下来的四个组按第三、第四、第一、第二军团的顺序进行分配。随后的一次分配从第四军团开始,按第一、第二、第三军团的顺序进行。像这样,不断循环,直到各军团达到规定的人数为止。看上去好像很复杂,容易造成混乱。但是,做这种事情的是罗马市民,而且其中不乏担任兵役达十数次之多的人。在卡匹托尔并不开阔的山上,已经习以为常的他们总能把分配工作做得井然有序。用如此复杂的方式分配士兵,目的当然是为了使各军团的士兵水平相当。

  在罗马,一个军团的罗马市民兵的人数规定步兵和骑兵合计为4500人上下,即使遇到和强敌对抗的年份,最多也只增加到5000人。所以,四个军团加起来就是1.8万到2万人。因此,从每个行政区队伍中抽选“出列”的工作在达到这个人数后就结束了。余下的人回归预备役,各自回家。

  罗马士兵都是普通的市民,因此,罗马非常厌恶无目的的征兵行动。罗马自有一套完整的士兵召集体系,即使出现突发情况,也能应对自如。担任这一年兵役的行政区中,作为预备役遣散回家的现役男性首先接受征召,然后是其他区的现役。如果还不够,再召集担任兵役的行政区中的预备役。总之,先后顺序井然有序。只要不发生太严重的事态,不会召集免除兵役义务的无产者。因为这样会剥夺那些无法依赖资产收入的人们赖以生存的粮食来源。

  骑兵由资产最多的第一阶级担任,四个军团共1200骑的数量是固定的。因为数量少,所以在分配给各军团时,按惯例先于步兵进行,每个军团各300骑。

  军团编组完成后,全体士兵与执政官及其他军官一起,面对前面的神殿,向诸神发誓。作为自由的市民,为保卫自己的国家和家人,全心全意地完成兵役。

  这一仪式结束后,执政官宣布集合的时间和地点。通常集合时间定在3月15日。在这一天到来之前,士兵们可以待在自己家里。

  罗马市民兵组编结束后,两位执政官这才向罗马联盟的各同盟国要求派遣士兵参加来年春季的军事行动。因为各同盟国享有自治,所以选拔士兵的方式应该各不相同。但是,实际上,许多城邦都采用罗马方式。

  根据每个同盟国与罗马签订的条约,各同盟国参加相当于多国联军的罗马联盟军的人数,按一定的比例,取决于各同盟国成年男子的人口。根据历史学家李维的计算,公元前225年,符合罗马市民兵兵役要求的人数是28万。与此相对,各同盟国合计达60万。这两个数字中,罗马市民兵数包括了现役和预备役,同盟国士兵的数量只是现役。

  公元前225年,因连续与高卢作战,罗马不得不对正常规模的4个军团进行补充。以这一年为例,战斗力分配情况如下:

  罗马市民兵合计:30800

  同盟国士兵合计:32000

  符合服罗马兵役的人中,现役和预备役的比例如果按2∶1粗略计算的话,罗马市民的现役数量约20万人。各同盟国的现役是60万人。每年动员的士兵数基本相等。这就是说,具有盟主地位的罗马,其市民服兵役的次数是同盟国人的3倍。

  罗马军团的总指挥权通常由罗马人掌握。但是,这不仅仅因为罗马具有盟主的地位,应该说,罗马承担了比其他国家更多的牺牲吧。

  按照执政官的要求,罗马市民兵和同盟国士兵在规定的时间、规定的地点集合完毕后,都要向作为最高司令官的罗马执政官发誓,在战斗中严守罗马军纪。至此,“罗马联军”正式开始履行职责。

  来自各同盟国的士兵在集结地集合完毕后,分别由来自本国的指挥官率领。在执政官召集的作战会议上,这些同盟国的指挥官列席参加。

  作为“罗马联军”核心的罗马市民兵,出于战术上的考虑和纳税义务的多少,又分以下五种(单位为正常时候的战略单位,即两个军团):

  第一是由600骑组成的骑兵,分若干小队,每小队30骑。第二是轻装步兵,由资产调查中认定属于第四或第五阶级的市民构成,士兵数量为2400名。只需要轻武器的他们,在多数情况下打前卫,或作为游击队作战。

  普遍认为罗马军团等于重装步兵。事实上,罗马军的主力就是重装步兵,由罗马市民中,出身上、中流阶级的人们组成。在资产调查中,第一、第二、第三阶级出身的人全部编入重装步兵。属于第四阶级的人有时候也会被编入重装步兵。

  分前后三排横队作战的为常规战术的罗马军重装步兵,又分为以下三种:

  第一排横队是最前面的“新兵”,由年龄17岁以上、缺乏战斗经验的年轻市民组成。士兵数为2400人。

  第二排是“熟练兵”,他们作为罗马军团的核心而闻名。当前锋线被敌军冲破时,就需要他们挺身而出。所以,阻止溃败是他们的任务。年龄在30岁以上。士兵数也是2400人。

  第三排是“老兵”。由40岁上下到45岁的现役中年龄最大的市民构成。虽然他们体力上不占优势,但是他们作战经验丰富。由他们负责后卫是罗马的常规做法。士兵数为1200人。

  组成三排横队的罗马重装步兵中,如果“新兵”、“熟练兵”和“老兵”分别是中队的话,每个中队还会分成20个小队。这就是为什么罗马军可以在战斗中做到机动灵活的原因。“新兵”和“熟练兵”的小队分别由120人组成,只有“老兵”由60人组成。这就是罗马军团的最小战斗单位“百人队”。率领小队的是以古罗马为题材的电影中必定出现的“百人队队长”。

  总司令官、参谋及中队指挥官均是由市民大会投票选举产生。与名门子弟及名声在外的将领比较容易当选军官不同,百人队队长是由他所属的小队队员投票选举产生的。通常,经过历练有经验的人会当选这些下级士官职务。

  但是,鉴于他们的社会地位以及下面要讲述到的理由,把下级士官翻译成“军曹”,感觉上总有些不妥。

  第一个理由在于罗马军重装步兵享有很高的社会地位。在当时的罗马,他们即便不属于精英之列,至少也属于中流以上的男性。在当时国家政体最高决策机构的市民大会上,他们掌握着半数以上票数。他们能够充满自豪地说自己作为市民兵,是罗马军队的主力。

  第二个理由是两个军团加起来共60人的百人队队长中,按照得票数,前12人可以参加由执政官召集的作战会议。与会者是12名将官和1个骑兵队队长以及列席参加的各同盟国指挥官。

  罗马军团的百人队队长不是纯粹的下级士官。与上级指挥官相比,作为下级指挥官的他们才是罗马军团的中坚力量。他们才是站在罗马军团最小战斗单位“小队”的前头、率领士兵冲锋陷阵的一线指挥员。

  军团最高司令官的能力实际上体现在他可以让百人队队长发挥出多大的作用。罗马的名将,都是那些对百人队队长知人善用、能够有效地指挥他们的帅才,恺撒是其中的佼佼者。

  再来说一说罗马士兵的装备。公元前3世纪以前,在相当长的时间里,士兵的装备都由个人负担。到了公元前3世纪,罗马军出于统一军容的需要,改成国家配发装备。当然,配置装备的费用要从收缴的“经费”中扣除。

  轻装步兵的装备是剑、投枪、盾以及简单的头盔、护胸和轻便的军靴。

  盾是直径90厘米的希腊式圆形盾。头盔、护胸和鞋是皮制的。头盔上装饰有漂亮的饰物,是为了与日耳曼和高卢人相比个子略矮的罗马人看上能够稍稍高一些。但是,不是冲锋陷阵的重装步兵是不允许戴有饰物的。

  投枪细长,越往前越细,长度为1米左右。这种投枪一旦投掷出去,就不能再回收使用。即使到了敌人的手中,敌人也无法使用,因为细细的尖头扎过就断。

  重装步兵虽然分前卫、中央和后卫队形,但是他们的装备都一样,都是罗马人想出来的重装备。与中世的重装备相比,轻便许多。

  头盔为铁或铜制,上面装饰有50厘米左右长的羽毛。胸甲不光用于护胸,也护背,是用薄铁片或厚重的皮革制成。护腿使用的材料也相同。

  这一时期的盾是1.25米× 1.5米大的椭圆形。考虑到可能被敌人砍伤,或立在地上的需要,25厘米宽的外周部分用铁增强坚固度。其余部分成弧形,中间凸起,便于躲避敌人投掷过来的石弹、投枪及直刺而来的剑力。倒扣碗状的中心部分也是为了避开敌人的攻击力而设计的。盾的基本形状是两块木板合在一起,内侧一面贴麻布,外侧贴牛皮。我猜想,这样的盾应该很重。好在罗马人虽然个子不高,体格却足够健壮。

  直到公元前250年西庇阿对剑进行改良,在此之前罗马士兵使用的剑一直都是细长的,通常采用砍杀而不是刺杀的方法。公元前250年,西庇阿·阿非利加努斯终于引进了西班牙土著使用的双刃短剑。

  投枪可以投掷也可以直刺。波利比乌斯在他的书中留下了这样的记载。他说:投枪的长度有3米,投程可达25米。年纪较轻的“新兵”和“熟练兵”每人规定携带一粗一细两杆枪,40岁以上的人组成的后卫“老兵”携带一杆即可。但是,一杆的重量也在1公斤以上。

  在以重装步兵为主力的罗马军团中,骑兵数量较少,战斗力也较低。骑兵的装备由国家的经费负担。不过,骑兵通常都是来自富裕阶层,这自有它的原因。在古代,驾驭马匹本身就是一种技能。一个人从小没有骑过马,或者不习惯骑马,从头学起来会非常困难。

  古代没有马鞍,马鞍是中世时代的发明。会骑马并不意味着有战斗力,所以,罗马军团的骑兵很多时候是用来传令或进行侦察的,最多也就是在战场上用来追击溃败的敌人。两个军团加起来不过600骑,也是缘于骑兵缺乏灵活性,不能发挥有效的作用,因此这个数量已经足够。罗马军团的骑兵团给人最深刻的印象是作为名门子弟的“士官学校”。

  与步兵的装备不断得到改良有所不同的是,罗马骑兵的装备模仿希腊骑兵的装备,只配备胸甲、头盔、剑、枪和圆形的盾。

  不幸的是,罗马军团对骑兵的使用方法后来竟成了被汉尼拔攻击的最大弱点。

  在集结地集合完毕的罗马市民兵,已经就地完成了从中队到小队的编组和武器的配发等所有事务。来自各同盟国的士兵也完成了编队。他们的编队方法与罗马市民兵略有不同。

  首先,由各同盟国推荐有资格的人组成执政官的近卫队,负责执政官身边的一切事务以及警卫任务。后面将要提到的在宿营地,距执政官营帐最近的就是他们。罗马把保卫本国出身的最高司令官的任务交给了虽是同盟国却仍为外国市民的他们,而不是本国市民。由于各同盟国派出担任此任务的都是各国的指挥官预备队,因此,罗马也按士官的待遇给予他们在军团内的待遇。

  其次,是从同盟国士兵中挑选三分之一骑兵和五分之一步兵,组成精锐部队。这支同盟国精锐部队相当于罗马军团重装步兵的中坚力量——“熟练兵”。

  同盟国士兵中,余下的三分之二骑兵和五分之四步兵再分成两支部队,分别叫左翼和右翼,与罗马市民兵的第一军团、第二军团叫法不同。最小作战单位是小队,由来自同一城市或同一地方的人组成,小队长也从他们中间产生。

  所有这些编队,全部在集结地完成,便于他们随时投入战斗。行军中的顺序,也按单位行进。

  走在最前头的是同盟国的精锐部队,随后跟着警卫部队的执政官也在先头部队当中。

  第二支队伍是同盟国士兵中的右翼,他们的行李马车紧随其后。

  第三支队伍是罗马市民兵中的第一军团和紧随其后装运行李的马车队。

  第四支队伍是罗马市民兵中的第二军团和他们装运行李的马车队。

  殿后的一支队伍是同盟国士兵中的左翼和他们装运行李的马车队。这是罗马军团常规的行军次序。

  按照这样的行军次序,即使中途遭遇敌人,也能迅速排好阵型。因为只要横向散开即可。

  骑兵行进在自己所属的军团两侧,或行进在行李马车队的两侧。

  如果事先预计到路上可能有敌人从背后突袭,这时,通常走在队伍最前列的执政官和同盟国的精锐部队转而殿后,走在行军队伍的最后。其余队伍行军顺序不变。

  事实上,在无须担心敌人来袭的时候,行军途中也经常变换顺序。目的是为了让大家都能得到休息,补充水和粮食。

  如果行军路线正好在铺就的既平坦又宽阔、易于行进的罗马大道上,或者在宽阔的平野上,队伍会排成三列或四列纵队前进。这种时候,行李马车往往与队伍平行前进。这样,即使出现突发情况,行李马车还可以起到盾牌一样的防御作用。

  罗马军团一天的行程通常为25公里。

  罗马军团的队形的确非常规范。看到罗马人在任何事情上都体现出井然有序的性格,我感到由衷的钦佩。不过,罗马人的井井有条远未到此结束。一天的行军结束之后,在搭建宿营地的时候,他们的规范性更是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希腊人波利比乌斯写过这样一句话:“在希腊,这种事情的处理要随心所欲得多。”

  但是,罗马人有他们追求规范的理由。因为从指挥官到士兵每年都要更换,如果没有规范化的规定,很容易出错。所以,为了在任何时候都能得到相同的结果,在所有细节上作出规定是很有必要的。

  罗马人的确做到了尽善尽美,即使只使用一个晚上的宿营地,他们也忠实地按照规范来搭建宿营地。罗马人把规定订得非常细,即使到了帝政时代,这些规矩依然无须更改。不仅如此,罗马人把搭建宿营地的做法同样用在了建设新城市中。

  行军至日落黄昏,值班的一名士官率领一个小队先行,寻找适合当晚宿营的地方。一旦找到防御方面没有问题、附近又有水源、还可以容纳两个军团近2万人的开阔的地方,他们会在中心位置竖起一面白色旗子,表示此地是执政官帐幕的位置。以此为中心,向外围搭建宿营地。当然,他们不用卷尺丈量间距,他们是靠步行测量的。一步的距离约30厘米。

  就这样,600米× 800米的宿营地就定下来了。东、南、西、北四个方向都有出入口,从出入口往里是宽阔的通道,相交于中央。为了预防因突变发生混乱,这些主要通路都很宽。接着,他们一边步行测量间距,一边决定搭建帐幕及各方要冲的位置,分别插上旗子。等这些准备工作完成的时候,大部队也到了。接下来的事情就由大家一起完成。宿营地的主要通道旁边,会设一个圣火台。这里是奉上祭品、向诸神祈求保护或用鸟占卜的地方。它的一侧是演讲台。在罗马军团,作为总司令官的执政官向士兵们作演讲,被认为是加强司令官和部属之间交流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

  执政官的帐幕就在圣火台的后面,其帐幕的一侧是财务检察官的帐幕,他们属于军团的经济部门。为方便保护执政官,负责警卫的士兵的帐幕也在旁边。往外是12个将官的帐幕。此外,骑兵和同盟国指挥官的帐幕也在这一区域内。宿营地余下部分位置是军团士兵的帐幕,各军团依次搭建。同盟国士兵也一样。各帐幕之间的距离必须等距,就像用线拉过一样。马棚搭在宿营地的外墙边上。最后,环绕四周,要挖一条壕沟或搭建栅栏。尽管只是一个晚上,但是在安全方面他们绝不掉以轻心。自此,宿营地搭建才告结束。因为规定很具体,所以搭建宿营地所用的时间出乎意料地短。大概士兵们早习以为常了吧。

  罗马军队在搭建宿营地方面的用心在其他民族中是名声远扬的。人人都知道,罗马军队到达一个地方后,最先要做的事就是搭建宿营地。后来,西庇阿·阿非利加努斯还将计就计,很好地利用了罗马人的这一做法。

  帐幕搭建完成后,全体人员参与大扫除。他们在帐幕之间的通道洒上水,用扫帚扫地。

  晚饭要在这一切工作都完成以后才开始。按照帐幕,每个人把食材拿到一起,轮流做饭。吃完饭后的打扫和灭火事宜都严格按要求进行。早于其他民族建起了下水设施的罗马人,在宿营地也建有同类设施。随地小便是绝对禁止的。

  夜间的警戒,从日落到日出按四等分安排四个班次,轮流值岗。史书中经常出现“轮到第三班值岗的时候悄悄出征”的记载,指的是午夜12点。日落和日出的时间因季节而不同。一个班的放哨时间约3小时,罗马市民兵和来自各同盟国的士兵无一例外,每四天都会轮到一次。

  第二天天一亮就吃早饭。可见越是优秀的司令官,越关注士兵的温饱问题。早饭结束后,士兵们不得擅自行动。等到第一声号声响起,全体人员立刻动手拆除帐幕,捆扎行李。等第二次号声响起,行李装上马车。第三次号声才是离开宿营地开始行军的号令。行军的顺序还是按前面讲到的那样。

  在罗马军团的规定中,唯一没有涉及的是罗马军士兵的用餐内容。大概是因为士兵吃的东西和市民没有太大差异,没有必要作特别规定吧。

  罗马人不是喜食肉的民族,他们喜欢吃鱼,不喜欢吃陆地动物的肉。甚至有记载说,因为持续的战斗,小麦补给中断,罗马士兵不得不以肉果腹。罗马人的主食是小麦粉做的面包或是以小麦粉为主的粥。他们喜欢吃蔬菜和水果,也喜欢吃奶酪和牛羊奶。这些东西和鱼就是他们的蛋白质来源。

  在饮食方面,罗马人和喜欢食肉的高卢人或日耳曼人不同。与高卢人和后来才开始接触到的日耳曼人相比,罗马士兵在体格上处于劣势,他们常常会因此感到自卑。为此,他们应该多吃肉,以期提高他们的身体素质。但是,他们似乎对此不屑一顾。也许他们认为战斗的胜负不靠体力决定,也许他们离不开海产品、谷物、奶酪、橄榄油加葡萄酒等地中海世界的饮食习惯。罗马士兵在行军途中的餐饮是加牛羊奶煮成的粥、面包、一片奶酪、洋葱和一杯葡萄酒。他们就是靠这些东西征服世界的,这实在令人称奇。现代的欧美人喜欢吃肉,是因为他们的祖先不是高卢人就是日耳曼人。

  罗马军队军规严明,奖惩分明,规定得非常细致。这也是为了在指挥官每年更换的情况下始终能够做到公正。

  首先是奖励。对于特别勇敢的士兵,奖以铁制的枪或铁杯。对于在攻城战中,冲在最前面登上城墙的士兵奖以黄金锁。那些救出战友的士兵,将得到被救士兵赠送的、由橡树叶做成的冠。

  在所有奖励中,最令人期待的是当选百人队队长。铁杯、黄金锁和橡树叶冠只代表一个人的战斗经历,它们无论如何也比不上担任几次百人队队长来得荣耀。在介绍一个人的时候,他们会说这个人担任过几次百人队队长。如果担任过第一军团而且是第一小队的百人队队长的话,那种荣耀完全是各类勋章所不能替代的。

  其次是惩罚。罗马军队的军规之严比每晚必规规矩矩搭建宿营地还出名。

  士兵夜间值岗时打盹,或未及时完成任务等,将面临死刑的处罚。届时,会有两排人站在他的两侧,挥舞棍棒朝他身上打去。这种情形下活下来几乎不可能。此外,偷窃、作伪证、集合迟到三次以上的士兵,也要被处以相应的惩罚。

  作战不努力,或过早输于敌人,这些情况属于集体犯罪,军团或分队所有人都要接受惩罚。最轻的惩罚是其他士兵吃小麦,受罚士兵只能吃大麦。因为大麦是马匹的饲料,所以表示他们的待遇只能与马一样。惩罚稍微重一些的话,是不许他们在宿营地内搭建帐幕,他们的帐幕只能搭在环绕宿营地的栅栏外面。

  因为罗马人从不惩罚打了败仗的司令官,所以最重的惩罚不是因为战败。在罗马,被处以最重惩罚的是集体违反军规,也就是不服从总司令官的指挥举旗造反。出现这种情况的时候,按十分之一的比例,从军团中抽签决定牺牲者。抽中的人要担负起其他人的罪责,在严刑拷打之后被处以斩首。这一刑法通称做“十分之一刑罚”,在罗马军队中被认为是最严厉的酷刑。因为大家虽是同犯,却不得不亲手惩处同伴。所以,这也是一种精神惩罚,而且,没有比这种惩罚更残忍的了。

  罗马军队的军规因其严厉而闻名,但是,其公正性也是有目共睹的。执政官处罚亲生儿子的故事就广为流传。

  罗马国库的收入来源于国有土地的租地费和间接税以及行省的什一税。

  除了行省市民外,直接税都以“血税”,也就是兵役的形式来抵扣。因此,原则上市民在服兵役期间是没有报酬的。如果还要他们负担服兵役期间的经费,显然税负过重。所以,从战斗持续一个夏季以上的公元前4世纪初开始,罗马军队以日薪的形式向士兵发放津贴。

  步兵(不分轻重装步兵):一天4阿斯。

  百人队队长:一天8阿斯。

  骑兵:一天12阿斯。

  重装步兵是拥有5万阿斯以上资产的罗马市民,所以,4阿斯的日薪显然过于低廉。在那个时代,即使是奴隶,只要聪明一点,一天也能挣到12阿斯。所以,这点钱与其说是收入,倒不如把它看做是象征性的报酬。可见,作为一个自由市民,的确很不容易。来自各同盟国的士兵,他们的日薪好像由各自的国家负担。

  另外,虽然军队士兵的粮食由罗马配给,但是,罗马市民在分量上也不占优势。下面是一个月的口粮配给比较:

  罗马市民步兵:6摩第小麦

  罗马市民骑兵:18摩第小麦,外加马吃的63摩第大麦。

  同盟国步兵:6摩第小麦

  同盟国骑兵:16摩第小麦,外加马吃的45摩第大麦。

  1摩第相当于9升。分配给骑兵的量多于其他士兵,是因为他们有随从。此外,罗马市民兵和同盟国士兵也有区别。对于来自同盟国的士兵,罗马方面无偿提供粮食,但是对于本国的士兵,要从他们的“工资”中扣除相应费用。

  兵役是享有参与国政权利的自由市民的职责。从经济上考虑,缴纳什一税、免除兵役的行省市民要合适得多。

  但是,对于比奴隶的日薪还低的日薪,正在服兵役的无论是罗马市民还是各同盟国市民无一持有异议。

  因为他们,罗马与迦太基之战取得了胜利,保证了西部和南部国境的安全;因为他们,伊利里亚的海盗被击溃,东部国境也得以高枕无忧;因为他们,北方安全有了保证,高卢人的骚扰得以暂时平息。

  罗马人“完善基础设施”的网络在第一次布匿战争结束后的23年间越铺越大,越铺越密,甚至覆盖了波河以南暂时平定高卢人后的当地人居住的区域。

  罗马与罗马联盟中的各同盟城邦、同盟民族,不只是军事上的同舟共济,在经济方面也成了相互依存的共同体。

  在这样的罗马,找不到一个主动要与迦太基再战的理由。对于他们来说,需要诉诸军事行动的只有生活在波河以北的高卢人。 中世纪的欧洲盐野七生作品集(套装共25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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