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男生 其他 诗说唐朝:那些诗人那些事儿·初唐(全四册)

或许爱李白,宁可嫁杜甫

  ■ 或许爱李白,宁可嫁杜甫

  (一)

  杜甫一生考过两次科举。

  第一次没有考中。第二次还是没有考中。

  这当然不是因为他没有真才实学。

  杜甫和前面讲过的牛人一样,从小就是一个天才,7岁便能写诗,且是名门之后——初唐牛人之最杜审言的孙子。

  杜甫(712—770),字子美,本是湖北襄阳人,后迁河南。家学渊源,少时也是曾经轻狂过的,曾在《壮游》诗中自豪地回忆:

  七龄思即壮,开口咏凰皇。

  九龄书大字,有作成一囊。

  性豪业嗜酒,嫉恶怀刚肠。

  脱略小时辈,结交皆老苍。

  不知道比他大了十二岁的李白,是不是也在这“老苍”之列。

  杜甫与李白的最初相交缘于第一次考举落第后,因为不愿回家,于是以赴兖州探亲为名,开始了齐赵之游。

  就在这时,他遇见了传说中那个“赐金还山”的前翰林学士李白,这简直是上苍对于杜甫落第颁发的特别安慰奖。

  李白在离开京城后本是放言要“吾寻黄绮翁”的,但是生性不甘寂寞的李白当然不愿意真的学黄绮之辈入山隐居,于是便携了金银,云游四海去也。这时候遇到又有层次又有激情的杜甫,可真是最理想的玩伴首选。

  彼时,李白已是名满天下的唐朝“三绝”之一,而杜甫只是个刚刚出道靠着祖荫来自我介绍的无名小辈,所以这见面就是偶像与粉丝的相会。

  与其说把臂同游,不如说粉丝跟随。杜甫像一个小粉丝那样满眼放光地仰望着李白,默默记诵偶像的一言一行,后来都认真地写在了博客中,发上了朋友圈:赠李白,忆李白,梦李白,春日寄李白,冬日怀李白,简直一年四季春夏秋冬听风看雨无不会想起李白。

  杜甫一生中不断变换着各种姿势向李白致敬二十多次,最令人惊艳的是《寄李十二白二十韵》,景仰之情如黄河之水滔滔不绝一发不可收拾,诚可谓惊天地泣鬼神。记录全诗如下:

  昔年有狂客,号尔谪仙人。

  笔落惊风雨,诗成泣鬼神。

  声名从此大,汩没一朝伸。

  文彩承殊渥,流传必绝伦。

  龙舟移棹晚,兽锦夺袍新。

  白日来深殿,青云满后尘。

  乞归优诏许,遇我宿心亲。

  未负幽栖志,兼全宠辱身。

  剧谈怜野逸,嗜酒见天真。

  醉舞梁园夜,行歌泗水春。

  才高心不展,道屈善无邻。

  处士祢衡俊,诸生原宪贫。

  稻粱求未足,薏苡谤何频。

  五岭炎蒸地,三危放逐臣。

  几年遭鵩鸟,独泣向麒麟。

  苏武先还汉,黄公岂事秦。

  楚筵辞醴日,梁狱上书辰。

  已用当时法,谁将此义陈。

  老吟秋月下,病起暮江滨。

  莫怪恩波隔,乘槎与问津。

  这首诗太长,不讲了,只请大家记住两句“笔落惊风雨,诗成泣鬼神”就好。因为这后来就在了诗家们赞美李白的常用语。

  且看另一首著名律诗《春日忆李白》:

  白也诗无敌,飘然思不群。

  清新庾开府,俊逸鲍参军。

  渭北春天树,江东日暮云。

  何时一樽酒,重与细论文。

  首联开篇明旨,赞美李白的诗无人能敌,才思飘然,卓尔不群。

  颔联又是连用两个古人为典,继续歌颂李白诗,就像庾信那样清新,鲍照那样俊逸。

  庾信和鲍照都是南北朝时期的著名诗人。杜甫这一联再次成为预言,因为李白在后世的成就远远高过了庾鲍二位。

  颈联极其独特。往常律诗常以颔联写景,颈联写事,而这首诗则是颔联写人,颈联写景。这倒也无妨,特别的是这两句写景的文字并非是真的景物,而仍是形容李白的才思,如渭北春天的树木,江东黄昏的彩云一般;也可以解释作杜甫对李白的思念,一个在渭北的春天倚树徘徊,一个在江东的黄昏望日感怀,这是多么深沉的相思之情啊。

  最后又回到喝酒上去了,我们什么时候能再次重逢,举杯对饮,诗文唱和呢?

  杜甫真是太怀念和李白一起碰杯的日子了,那是他生命中最闪亮的瞬间,温暖了一生的记忆。

  “忆与高李辈,论交入酒垆。两公壮藻思,得我色敷腴。”(《遣怀》)——和他们一起玩的,还有边塞诗人高适,另一位大牛。

  不过高适这时候还未中举,亦未发迹,但是诗作已经小有名气了,《燕歌行》也已传世,所以名气比杜甫还是响亮的。

  高适生于704年,比李白小3岁,比杜甫大8岁,而名气也恰居于二人之间。

  杜甫为自己新加入的这个朋友圈热血沸腾,觉得此生能与这些精英豪杰相交,虽死无憾了。

  杜甫对李白的爱慕是从一而终的,始终以这样一种低到尘埃里的态度热忱仰望。

  然而面对铁粉匍匐在地的跪拜,李白只是带搭不理地抬抬手回了两次半礼,都是不痛不痒和泥掺水的敷衍之作,九分写酒一分不知所云,只看内容不看标题和杜甫完全没有半毛钱关系。

  鲁郡东石门送杜二甫

  醉别复几日,登临遍池台。

  何时石门路,重有金樽开。

  秋波落泗水,海色明徂徕。

  飞蓬各自远,且尽手中杯。

  沙丘城下寄杜甫

  我来竟何事?高卧沙丘城。

  城边有古树,日夕连秋声。

  鲁酒不可醉,齐歌空复情。

  思君若汶水,浩荡寄南征。

  流传最广的反而是他调侃杜甫苦吟的那首《戏赠杜甫》:

  饭颗山头逢杜甫,顶戴笠子日卓午。

  借问别来太瘦生,总为从前作诗苦。

  看来“下笔如有神”“斗酒诗百篇”的李白,实在瞧不上“吟安一个字,拈断数茎须”的苦吟诗人.杜甫“语不惊人死不休”的理想追求,在他眼中是颇为好笑的行为。

  杜甫视他为知己,他看杜甫,大概只是酒友之一罢了。

  所以说,人们总是喜欢接近权威、名人,仿佛能沾到一点光芒。但事实上,与比自己身份名气高出太多的人交往,从一开始就失了气势,是永远都成不了真正的知己的。

  (二)

  747年,唐玄宗诏告天下,“通一艺者”尽可赴试。杜甫兴冲冲地第二次来了,谁知道竟是一场李林甫一手导演的“野无遗贤”的闹剧。

  于是,他再一次投奔李白,二人一同寻仙访道,谈诗论文,共度了一段“醉眠秋共被,携手日同行”“放荡齐赵间,裘马颇清狂”的美好时光。

  大概被李白的生平事迹所鼓舞,让杜甫觉得只要坚持努力,就会有曙光。他再次回到长安,放弃科举及第的想法,开始向偶像学习,四处攀辕献赋,投赠干谒,辗转于权贵之门,在长安整整困顿了十年,一无所获。

  时常有人给他一颗希望的种子,他精心培育,苦苦浇灌,最后结出来的却总是失望。

  这期间,他最著名的诗作是《奉赠韦左丞丈二十二韵》。写诗的目的是为了投赠求职,职没求到,但是诗却传扬了开来。

  自古以来投赠诗不为世人所看重,而这篇,是个意外,几乎句句经典:

  纨绔不饿死,儒冠多误身。

  丈人试静听,贱子请具陈。

  甫昔少年日,早充观国宾。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赋料扬雄敌,诗看子建亲。

  李邕求识面,王翰愿卜邻。

  自谓颇挺出,立登要路津。

  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

  此意竟萧条,行歌非隐沦。

  骑驴三十载,旅食京华春。

  朝扣富儿门,暮随肥马尘。

  残杯与冷炙,到处潜悲辛。

  主上顷见征,欻然欲求伸。

  青冥却垂翅,蹭蹬无纵鳞。

  甚愧丈人厚,甚知丈人真。

  每于百僚上,猥诵佳句新。

  窃效贡公喜,难甘原宪贫。

  焉能心怏怏,只是走踆踆。

  今欲东入海,即将西去秦。

  尚怜终南山,回首清渭滨。

  常拟报一饭,况怀辞大臣。

  白鸥没浩荡,万里谁能驯?

  这首诗充分表现了杜甫性情中骄傲张扬的一面,其中“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成为千古佳句,被导师们用来当作督促学子们刻苦发奋的励志口号,但是大多数人想不到这是杜甫对自己的吹嘘夸奖吧?

  而接下来的四句“赋料扬雄敌,诗看子建亲。李邕求识面,王翰愿卜邻”更是扯虎皮拉大旗的自夸之语。

  可还记得乃祖杜审言自称“吾文章当得屈宋作衙官,笔迹当得王羲之北面”?杜甫这四句之狂妄自夸可以一拼。

  而“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则作为杜甫的终身志向,常为诗家们提起。

  天宝十年(751)正月,玄宗将举行祭祀盛典。杜甫于前一年冬天便预献三大礼赋,得到玄宗的赏识,待制集贤院。也就是终于有了候选资格,还要等待考官的选拔分配。

  当年杜审言就是在这待选的当儿,站在人家选官门外断言“苏味道必死”,然而苏天判还是大度地给他派了官。

  杜甫却没有乃祖这样的好运气,可知他遇到的选官是谁?李林甫。

  我真想替杜甫问一句:怎么哪儿哪儿都有你?就因为你名字里也有一个“甫”字,所以就处处克我吗?

  结果出来,杜甫当然是落选了。

  我真的很想哭,杜审言能遇见苏味道,李白能遇见贺知章,王维能遇见张九龄,连宋之问还能遇到上官婉儿呢,怎么到了杜甫,就只是处处撞见李林甫呢?

  (三)

  诗、酒、剑,这已经成了唐朝诗人的三大标签,犹以李白贯彻得最为彻底。

  论剑,李白有《侠客行》;论诗,他是众人瞩目的“诗仙”;论酒,那更不用说了,只要他醒着的时候,如果不在喝酒,就在叫喊着“拿酒来”,且为天下酒徒写了一首广告诗(《月下独酌》其二):

  天若不爱酒,酒星不在天。

  地若不爱酒,地应无酒泉。

  天地既爱酒,爱酒不愧天。

  已闻清比圣,复道浊如贤。

  贤圣既已饮,何必求神仙。

  三杯通大道,一斗合自然。

  但得酒中趣,勿为醒者传。

  李白的榜样告诉我们:不会耍剑的酒徒不是好诗人。

  杜甫立志向偶像看齐,虽然不会耍剑,但是会看,所以写了首《观公孙大娘弟子舞剑器行》。因为诗前有小序,让我们得知他大约写于55岁,在饱经忧患之后,感慨今昔盛衰而作。

  序中且说,“草圣”张旭就曾因为经常观看公孙大娘舞剑,细心揣摩,以剑法入书法,才独成一格的。

  唐玄宗曾将李白的诗、张旭的草书、裴旻的剑舞御封为大唐“三绝”,还诏示天下,可见舞剑也是开元雅事。不但“草圣”张旭是观剑而得草书之道,“画圣”吴道子也是因观剑而成“吴道当风”。

  《太平广记》有载,裴旻丧母,邀请吴道子画神像于壁上。吴道子说:我最近没灵感,请将军为我舞剑一曲,或可助兴。

  于是裴旻拔剑在手,左旋右抽,如飞如舞;掷剑入云,之后竖起剑鞘,而飞剑高数十丈,“如电光下射”,且正正落于剑鞘之中。观者哗然,视之为神。吴道子更是逸兴遄飞,“援毫图壁,飒然风起”,人物栩栩如生,衣带飘然。

  杜甫不谙剑道,但写诗是不畏惧任何人的;喝酒,也可以与群豪一较高下,而且喝的是素酒。

  唐朝诗人狎妓嬉游是常情,嫖娼宿妓这些事儿,非但不以为耻,还往往引以为荣。比如杜牧“十年一觉扬州梦,赢得青楼薄幸名”,白居易“十只画船何处宿,洞庭山脚太湖心”;元稹与薛涛并宿,温庭筠共鱼玄机同飞;至于诗坛领袖的李白,自然更少不了眠花宿柳的风流韵事,一时“美酒樽中置千斛,载妓随波任去留”,一时“小妓金陵歌楚声,家僮丹砂学凤鸣”,一时“千金骏马换小妾,笑坐雕鞍歌落梅”,一时“携妓东土山,怅然悲谢安。我妓今朝如花月,他妓古墓荒草寒”——嫖个妓还要向古人炫耀,也真有够无聊的。他若知道后辈白居易曾于月夜率领十位当地名妓偕游寺院,一定很羞愧。

  唯独杜甫,老实头一个,难得一回陪官员李梓州带着众女乐游湖,还写了首“使君自有妇,莫学野鸳鸯”劝人节制,可有多扫兴?

  杜甫一生的诗中无数次提及自己的妻子杨氏,时时把她放在心坎上。他最爱的时光,就是与老妻在一起。

  老妻画纸为棋局,稚子敲针作钓钩。(《江村》)

  昼引老妻乘小艇,晴看稚子浴清江。(《进艇》)

  却看妻子愁何在,漫卷诗书喜欲狂。(《闻官军收河南河北》)

  虽然他在诗中总是称她为“老妻”“山妻”,但事实上,她比他小了十几岁,而且还是位大家闺秀,门第家世都远比杜甫要好得多。这是一宗明显不对等的婚姻,能够天上掉馅饼,只能说是老岳丈看中了杜甫的才华,押了一铺大小。

  然而,他似乎押错了宝。

  杜甫在仕途上一生都没有大的起色。

  天宝十四年(755),杜甫终于被授了一个河西尉的小官,但杜甫不愿意,写诗自称“不作河西尉,凄凉为折腰”。后来又改任右卫率府兵曹参军,一个负责看守兵甲器杖的仓库保管员。

  这仍然是个不值得折腰的小得不能再小的官儿,可是杜甫已经44岁了,蜕尽少年的青葱,青年的桀骜,再也骄傲不起来了,只得接受。

  另一面,他不断上书朝廷,声称:“先臣恕、预以来,承儒守官十一世,迨审言以文章显。臣赖绪业,自七岁属辞,且四十年,然衣不盖体,常寄食于人,窃恐转死沟壑,伏惟天子哀怜之。若令执先臣故事,拔泥涂之久辱,则臣之述作,虽不足鼓吹六经,至沉郁顿挫,随时敏给,扬雄、枚皋可企及也。有臣如此,陛下其忍弃之!”(《唐才子传》)

  我们今天赞誉老杜的诗时,经常会用一个词——“沉郁顿挫”来评价他的风格,其实这个定义是他自己给的。

  这段话的意思是说自己乃是官宦世家,已经历经十一代了。祖父杜审言在中宗时是很有名的贤官。我7岁能文,可是四十年来衣不蔽体,常常靠人接济生活,时刻活在饿死荒野的恐惧中。请皇上可怜我,允许我做我祖父从前的位职,那么我的著述,即使不足以宣扬六经,但是也绝对可以做到深刻含蓄,思想明澈,媲美于汉代大文学家扬雄、枚皋,不在话下。我这样一个天才,陛下怎么忍心弃而不用呢?

  但是凭你怎么说,陛下就是不用。于是当年十一月,杜甫带着苦苦积攒的一点微薄薪水回奉先省亲,刚进门就听到了哭泣声,原来竟是小儿子饿死了。他的恐惧成真了!

  杜甫一定哭得很伤心,不仅是因为无法建功立业一展鸿图,完成自己“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的人生梦想,更是觉得对不住妻子。

  在这种情况下,杜甫悲愤地写下了“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这就是著名的《自京赴奉先县咏怀五百字》,一篇古风长歌,中间有这样一段:

  老妻寄异县,十口隔风雪。

  谁能久不顾,庶往共饥渴。

  入门闻号啕,幼子饥已卒。

  吾宁舍一哀,里巷亦呜咽。

  所愧为人父,无食致夭折。

  我无法想象杜甫是怎样握着妻子的手一遍遍说“我对不起你,对不起儿子”。简直想一想都要哭。

  这首诗苍凉无比,字字血泪。这时候,安禄山其实已在范阳举兵反叛,只是消息还没有传到长安。然而杜甫的诗中却已经充满了一种乱世的悲凉,仿佛预言。

  不久,更大的灾难来了。

  安史之乱中,杜甫流落长安,想念着身在鄜州的妻子,曾写过一首极为优美的《月夜》,深情款款,令人动容:

  今夜鄜州月,闺中只独看。

  遥怜小儿女,未解忆长安。

  香雾云鬟湿,清辉玉臂寒。

  何时倚虚幌,双照泪痕干。

  真想不到,老实人杜甫会将情诗写得这样动人。妻子在他的想念里是完美的,连她的忧伤和眼泪都是美丽的,云鬟笼雾,玉臂生寒,动人楚楚,我见犹怜。

  这首诗的独特之处在于,杜甫想念妻子,却并不说自己在长安有多么凄凉,而是站在妻子的立场上,想象她在鄜州闺中,独自望月,该有多么孤单。儿女还小,还不能为他们的母亲分忧,和她聊起在长安的父亲。于是她只能独自徘徊月下,任由露水打湿云鬓。

  最后说,什么时候我们才能重新聚首,共倚窗帷,让月亮照着我们两人的眼泪一起流,一起干。

  何等悱恻缠绵!正是“换我心,为你心,始知相忆深”。

  李白绝对是个神仙,一个光芒万丈让人要么不敢仰头直视要么看见了就无法转移目光的人。倘若可以和他交朋友,我也会愿意金龟当酒,抛却千金裘,只为尽他一醉。

  但也就是这样了,做个偶尔相聚的酒友,宠他,纵他,为他买个单什么的。

  但是嫁人,我宁可嫁杜甫,只为,无论他怎么木讷,怎么穷困,不会甜言蜜语,不懂求官发财,落落寡合,不解风情,但他一辈子,只会爱我一个人。 诗说唐朝:那些诗人那些事儿·初唐(全四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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