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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荆钗记》与《钗钏记》,是谁投了江?

西岭雪探秘红楼梦.2 西岭雪 4742 2021-04-06 0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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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荆钗记》与《钗钏记》,是谁投了江?

  《红楼梦》中有大量与戏曲相关的情节,每一次都语带双关,戏外有戏。比如《听曲文宝玉悟禅机》是宝玉的第一次“觉悟”,触机就是“山门”中的一段《寄生草》曲词引发的;又如《西厢记妙词通戏语 牡丹亭妙曲警芳心》,戏目直接入了回目;再如林黛玉两次偶念《西厢记》曲词,一次是“每日家情思睡昏昏”,被宝玉听见了顿觉心荡神迷;又一次是行酒令用了“纱窗也没有红娘报”,换来宝钗一顿大道理;形容宁国府之俗鄙热闹,则一律是《大闹天宫》等弋阳腔;形容贾母之见识过人,便让她单点一出《惠明下书》;端阳节在清虚观打醮,神前拈了三出戏,竟分别是《白蛇记》,说汉高祖斩蛇起首的故事,接着是《满床笏》,伍子胥七子八婿齐作官,最后是《南柯梦》,镜花水月一场空,正是贾府建功兴家,由盛转衰的三步曲,寓意相当明显。然而,全书中最醒目最点睛的,还是元妃省亲时点的四出戏,脂砚斋批语清楚地告诉了我们其中所含的重大隐寓意义:

  “第一出《豪宴》;《一捧雪》中伏贾家之败。

  第二出《乞巧》;《长生殿》中伏元妃之死。

  第三出《仙缘》;《邯郸梦》中伏甄宝玉送玉。

  第四出《离魂》。《牡丹亭》中伏黛玉死。所点之戏剧伏四事,乃通部书之大过节、大关键。”

  这里清楚地说明了后文中会有四件大事,即“贾家败、元妃死、甄宝玉送玉、黛玉死”,等于向我们揭示了一个《红楼梦》结局的大走向。这段话本身是谜面也是谜底,就像“元、迎、探、惜”暗伏“原应叹息”之意一样,话已说尽,无需再做更多的推敲。但很多红学家抓住了这四出戏做文章,非要把小说人物和戏曲人物生搬硬套,因为“《长生殿》伏元妃之死”,便认为有谋反之事发生,元妃被皇上赐死,这真是胶柱鼓瑟了。

  倘如是,那么“《牡丹亭》中伏黛玉死”,岂不是要黛玉死后还魂,与宝玉幽会,再让宝玉掘墓起尸?那可能吗?所以这四出戏其实不必过多研究,只要知道它们暗示的是红楼结局既定的四件大事就行了。

  其中的“贾家之败、元妃之死、黛玉死”都很好理解,但是“甄宝玉送玉”怎么也会成为一件大事呢?我认为,这个“送玉”之举与“宝玉出家”紧密相关,正因为贾宝玉出家,才会有甄宝玉送玉,所以两者甚至可以互代互喻。也就是说,戏中所伏第三件大事便指的是“宝玉出家”。其详情,我会在拙作《宝玉出家》中详细描写,此处不赘。

  且说四出戏演罢,因龄官唱得好,元妃格外赏赐,又点她单独再唱两出。贾蔷命她作《牡丹亭》中的“游园、惊梦”,但龄官不同意,坚持要做“相约、相骂”。庚辰本在这段后有双行夹批:“《钗钏记》中,总隐后文不尽风月等文。”

  那么《钗钏记》说的是一个什么故事呢?

  原来,富家小姐史碧桃与家道中落的书生皇甫吟原有婚约,但因史父嫌贫爱富,有意退婚,逼女另嫁。碧桃不肯,命丫环云香约皇甫吟于八月十五晚上前来花园相会,赠送钗钏金银以作聘礼。不料云香前去“相约”时,皇甫吟不在家,云香便将来意告诉其母李氏。皇甫吟好友韩时忠听说后,便起了歹意,冒名赴约骗取金银。碧桃等不见皇甫吟前来迎娶,便又让云香前去询问,李氏却否认儿子曾经拿过什么金钗银两,遂有“相骂”一出,又名“讨钗”。

  在“相约”、“相骂”的这两段戏中,大小姐史碧桃并未出场,台上只有六旦云香与老旦李氏,由此可知,龄官扮演的只能是丫鬟云香,并可想而知其表演的佻脱伶俐,“不尽风月之情”。

  且说史碧桃听到云香回报,又羞又愤,遂投江自尽。幸被张御史所救,其后久经辗转,终与皇甫吟团聚——抛开这个大团圆的模式结尾不言,这出戏的前因颇像《王熙凤弄权铁槛寺》一回里的张金哥一案:那金哥原与守备之子有婚约,也正是因为父亲毁婚另聘,悬梁自尽。弄得守备之子也跟着投河了。

  戏里戏外的两个故事相象至此,不能不让人觉得曹雪芹选这出戏必有所指。

  更巧合的是,《钗钏记》的戏目,正隐了“宝钗”与“金钏”的名字在内,就更加令人玩味了。

  作者似乎惟恐读者注意不到这一点,除了《钗钏记》之外,还引用过另一出从名字到剧情都很相似的《荆钗记》,以至于很多专家都跟着混淆了。见于第四十四回开篇:

  “众人看演《荆钗记》,宝玉和姐妹一处坐着。林黛玉因看到《男祭》这一出上,便和宝钗说道:‘这王十朋也不通的很,不管在那里祭一祭罢了,必定跑到江边子上来作什么!俗语‘睹物思人’,天下的水总归一源,不拘那里的水舀一碗看着哭去,也就尽情了。’宝钗不答。宝玉回头要热酒敬凤姐儿。”

  这是凤姐的生日宴上,宝玉去祭金钏回来,却撒谎说北静王的妾没了,他安慰去了。众人都信以为真,惟有黛玉却语带讥讽,显然她最知道宝玉的心思,一下子就猜到真相了。

  且说《荆钗记》的故事,说的是钱玉莲择配之时,父亲为她介绍穷书生王十朋,继母却让她嫁给富商孙汝权。钱玉莲爱才不爱财,遂与王十朋结为连理,伉俪情深。婚后半载,王十朋进京考试中了状元,宰相欲纳其为婿,王十朋不从,被贬官广东,不许回家省亲。王十朋寄家书一封,却被孙汝权骗得,改成了休书。继母逼玉莲改嫁。玉莲愤而投江。王十朋听说后,遂往江边哭祭。

  后面的故事大致一样,也是钱玉莲投江被救,辗转流离之后终与王十朋重逢,大团圆。

  林黛玉打趣宝玉祭金钏大老远地跑出去,其实心到神知,在哪里不是一样,非要这么劳师动众的。

  由于书中如此频繁地引用烈女投江的故事,以至于以周汝昌先生为首的一些红学家推断出黛玉将来会自沉水中的结论。

  然而“自杀”对于古代的闺秀是非常严重的事情,若是黛玉同宝玉已经有了婚约或者婚姻事实,有人逼她改嫁,那么这种“全节”之举是可以被理解并且被尊重和表彰的,甚至可以给一座贞节牌坊;但如果她只是相思之情,却用这种自杀的手法将隐情昭告天下,则恰恰是“不洁”的。换句话说,她就是要死,都没有死的资格和理由,所以她根本不会去做这种自取其辱的事情。

  秦可卿的真实死因是悬梁自尽,但书中为隐其事而改成病逝;那么林黛玉一个“质本洁来还洁去”的仙子,今人倒要泼污水地给她来个自沉吗?

  红学家们的理论是龄官长相酷似黛玉,明显是黛玉的一个替身儿,所以她坚持演《钗钏记》这么一个有投江情节的戏目,就说明了黛玉有投江的倾向。

  但是龄官在《钗钏记》里扮的是丫鬟云香而不是小姐碧桃,所以即使龄官影射黛玉,也不能把碧桃的故事安在黛玉身上;而且前面元妃点的四出戏里,脂批已经明确点出“《牡丹亭》伏黛玉之死”,四件事是“大过节大关键”,那么在同一回目同一个舞台上就不会又特意加一出《钗钏记》来再次伏黛玉之死。如有所伏,也只能是第五件事。

  其次黛玉对《荆钗记》里“男祭”一幕抱着打趣态度的,如果这出戏暗示将来投江的是她自己,而宝玉哭的正是她,那未免也太搞笑了吧?何况宝玉去祭的是金钏儿,而金钏儿死后装裹的正是宝钗的衣裳,如今黛玉又正是朝着宝钗说话。就算这段戏有所影射,也只能是射宝钗而非黛玉。

  更何况,脂批里曾透露宝玉将来“对景悼颦儿”之地是在潇湘馆,院里虽有水流,也还淹不死人吧?

  如果因为书中多次引用投江剧情就一定要安排某位女主投水自尽的话,那么有三个人是符合条件的:第一是宝钗,第二是宝琴,第三是湘云。

  因为宝钗将来肯定是要嫁给宝玉的,但宝玉后来跑去出家了,那么如果有人逼宝钗改嫁的话,她非得投江不可,这很符合前面两出戏的情节,她又恰恰名唤宝钗——正是《钗钏记》、《荆钗记》的“钗”。而且前文又是她主动提出把自己的衣裳送给金钏儿做装裹之物的,可见两人“如影随形”。金哥儿悬了梁,金钏儿跳了井,说不定金派掌门人的薛宝钗将来也会投江的吧;

  至于宝琴,她进京就是为了与梅翰林之子完婚,然而人家却跑去上任了,而且回京后也没有再提婚约,说不定这婚事要告吹。于是她也就有了投江的“动机”和可能性;

  第三个史湘云就更合理了,首先她也已经有了婚约,但结不结得成很难说,就算结成了丈夫也会早逝,判词里说她“湘江水逝楚云飞”,她自己的诗里又说“寒塘渡鹤影”,如果照着周汝昌先生举证林黛玉投江可能性的做法来推论的话,那么史湘云投江的理由充分得简直不死都不行。

  但这也都只是说明谁有投江的可能性,并不代表因为戏里有人投江十二钗中就一定要有人投江。但无论怎样,最不可能投江的就是黛玉,不仅是因为名誉和身份的问题,还因为那两出戏实在扯不到她身上。

  第二十二回中,因湘云将黛玉比戏子,惹出好大一场口舌纷争来。黛玉向宝玉发作道:“我恼他,与你何干?他得罪了我,又与你何干?”庚辰本于此有一段双行夹批:“问的却极是,但未必心应。若能如此,将来泪尽夭亡已化乌有,世间亦无此一部《红楼梦》矣。”

  说得极其明白,那黛玉“将来泪尽夭亡”,而不是什么含恨自杀。

  甲戌本二十八回末还有一句脂批透露:“自闻曲回后,回回写药方,是白描颦儿添病也。”可见黛玉病势日渐沉重,泪尽夭亡是顺理成章的。

  病死,是一早已经定了的格局,又有什么理由非要林妹妹自杀来多此一举呢? 西岭雪探秘红楼梦.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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