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魔宫宫主成为天下唯一的宗师之后,大批江湖侠客慕名前往摩云山,想要一睹宗师风采,其中不乏江湖宿老、名门公子,三教九流,多不胜数。
魔宫势力日渐强盛,隐隐有压过其它门派,成为天下第一大派的趋势,作为魔宫的两位掌舵人,左右护法杨念、记慈亦在江湖上声名鹊起,将魔宫打理得井井有条。
记慈四十余岁,却驻颜有术,并不显老,穿着魔宫的衣袍,折扇扇动,给人以儒雅温和的印象。
宋轩虽贵为赵国唯一的亲王,却也不敢托大,小觑此人,笑呵呵道:“宋轩岂敢称什么凤凰?不过是笼中的雀鸟,不得自由。记先生才是魔宫的凤凰,谁能想到天下三大强匪之一的红巾贼,竟被先生掌握在鼓掌之中呢?”
“燕王过谦了,记慈山野之人,当不得这凤凰。”记慈淡淡一笑。
“记先生远道而来,有失远迎,请坐!”
宋轩引着记慈坐下,侍女端来茶水果盘糕点。
宋轩端起茶杯,轻轻呷了一口,淡淡道:“现在红巾贼正在攻城,记先生却冒死入城,就不怕本王将你擒拿,宋到赵大人那里?”
“若是王爷想这么做,记慈也见不到王爷,不是吗?”记慈泰然自若道。
宋轩哈哈一笑。
记慈也笑起来。
笑过之后,宋轩平静道:“魔宫想要东海大营?”
记慈眯起眼睛,道:“不是魔宫想要东海大营,而是王爷想不想要东海大营!”
记慈摇着折扇,道:“东海大营本就是老燕王一手建立的,从中不知走出过多少将军,可惜,赵王登基之后,东海大营渐渐被幽州大营和西原铁骑取代,日渐没落。”
宋轩冷哼一声,道:“那又与我何干?”
“正所谓一山不容二虎,一军不容而帅,一国不容二主,赵国有一个名义上能够和赵王平起平坐的燕王,赵王会睡得安稳吗?燕王是老赵王能顺利登基的肱骨大将,有着兄弟情分,还是从龙之臣,东海大营尚且被处处打压,新赵王上位后,又会如何?自污者终自误,老燕王有着不世之功,还被太安城的文人口诛笔伐,王爷若是继续自污,说不定太安城那位就要顺水推舟,对王爷下刀。”
宋轩面不变色,淡淡道:“那又如何?”
记慈笑道:“我听闻太安城那边从南方调回两个年轻将领,想要委以重任。”
“哦?何人?”
“仇生秀、李伯舟!”
“仇生秀不足为虑,好勇自负,贪杯好色,想必王爷能解决,但是那李伯舟可不同,此人风骨铮铮,足智多谋,在凌如玉被调回京城后,是他稳住南方战局,没让楚国占便宜,被誉为李师佛后又一儒将,且李伯舟是齐地大儒徐赢高徒,还是李家次子,太安城让他担任东海大营的主将,可谓一举数得,笼络住李家、徐赢的弟子,消除东海大营的威胁,彻底剪除王爷的底牌,此招,甚妙,恐怕是出自那个老丞相之手。”
宋轩握着茶杯的手紧握,他虽然利用燕王的关系,做下不少布置,但终究比不上魔宫这种数百年传承的庞然大物,关系网广阔,江湖、庙堂的风吹草动都能掌握。
他虽然和李伯舟、仇生秀有嫌隙,但对二人的才能是很清楚的,除了有才,二人亦是齐地高门大户子弟,关系复杂,若是他们能成为东海大营主将,他们背后的家族,一定是全力支持。
记慈微微笑着,他相信宋轩会做出正确的选择,何况,宋轩的选择并不多。
赵国唯一的亲王,看似是荣耀,实则杀人无形,老燕王还能装疯卖傻,颐养天年,新燕王却不行,他太年轻,年轻权重,换成宋轩是赵王,也会对他忌惮。
而且,年轻人比老人朝气蓬勃,野心也更大。
天定十九年五月六日!
齐地燕王自立,改燕为齐,以巨野为都,号齐王,并得到东海大营、红巾义贼的共同支持,齐地恢复齐国统治。
消息一出,天下震动,谁也想不到以“纨绔”之名享誉天下的燕王会率先发难,捅了赵国一刀。
而且,宋轩如何得到东海大营和红巾贼的共同支持?
东海大营还能理解,毕竟是老燕王一手建立的军营,红巾贼呢?
红巾贼在举旗之初,打的可是“光复齐国”的旗号,现在让燕王成为齐王,岂不是笑话?
等真相揭开时,不明所以的人才恍然大悟,原来宋轩之母,燕王妃乃是旧齐白氏女,旧齐灭国后,被老燕王看中,立为燕王妃,意在安抚旧齐遗民。
从这一层面来讲,宋轩身上的确有齐国的王室血统,而且燕王妃素有贤名,在旧齐遗民中威望不俗。
宋轩身兼赵、齐两国皇室血统,可谓是新齐国主的不二人选,才能得到红巾贼、东海大营的共同支持。
齐地的燕王的反戈一击,就像是一滴冷水滴进油锅,引发的反应,令人措手不及。
曾经被赵国覆灭的十国遗民,就像是约好的一样,纷纷在北地举起反旗。
落草为寇的匪徒、心怀不轨的野心人、被逼无路的良家子,摇身一变,自立为王,要将日月换新天。
从国力强盛,到风雨飘摇,曾经席卷北地的赵国,正在经受着立国以来最大的考验。
北域,北地之北。
六月份的天气,江南阴雨绵绵,北地越来越热,雪原上,积雪消融,一条条大河出现,滋养着河畔的林木和野兽,河水里,出现一条条腹部银白的鱼。
这种在雪原被叫做“回”的鱼,据说是从深海之中,逆着流水,游过万里之遥,沿途翻山越岭,回到它们出生之地,繁衍后代,然后再游回深海。
它们就像天空的大雁,南飞北往,一年又一年,不知疲倦,不惧生死。
每年的“回鱼”来到,雪原的春天才算开始,冬眠的野兽出来觅食,它们徘徊在河岸,湍急冰冷的河水流淌,肥美的“回鱼”搅动水花,在野兽眼里,它们就是一道美味,
对雪原的居民来说,回鱼也是一顿美餐,它们肉质细嫩鲜美,再搭配特制的佐料和雪原特有的“歌草”,可谓天下一绝。
但能吃得起回鱼的,大多不是渔民。
就像织女穿不起绫罗绸缎,佃户总要有几个月忍饥挨饿,回鱼这样的美味,岂是一般人能吃的?
温暖宜人的宫殿内,三足两耳的铜炉中烧着上佳的香料,袅袅烟气升腾,弥漫着淡淡的氤氲香气,清淡素雅,一如主人,素洁清冷,宛如雪山莲花,可远观,不可亵玩。
宋楠子坐在软垫上,她穿着白色的素雅长裙,曲线曼妙,婀娜多姿,裙摆曳地,笼住修长的美腿,如瀑长发以木簪盘起,简单的挽起发髻,清丽脱俗。
“今天早上送来的极品回鱼,腌制过后,搭配佐料,尝尝味道如何?”素手指着案上一盘精心处理过的鱼肉,嘴角带笑,红唇诱人,眉目如画,眉心一道血色刀印,凭添几分妖艳。
陈无邪用筷子夹起一片鱼肉。
“刀功不错!”
鱼肉削得极薄,晶莹剔透,还是生的,却用北域的烧刀子腌过,散发淡淡的酒香。
蘸着配制的佐料,陈无邪吃下鱼肉。
陈无邪吃过很多鱼肉,但都没有回鱼这般劲道,看似薄薄的一片,放进嘴里就像是嚼牛肉,却又不是牛肉那种咯牙,清爽滑口,酒香、肉香和调料的香气在嘴里随着咀嚼慢慢散开,给人以极大的满足,最后滑进喉咙,意犹未尽。
对于吃的,陈无邪是不会客气的,他以很快的速度,将盘中的鱼肉吃掉大半,说不上狼吞虎咽,却也绝对谈不上斯文,让宋楠子身边的小侍女掩嘴轻笑。
陈无邪不大在意,也不管宋楠子还没有动筷,将最后几片鱼肉放进嘴里,放下筷子,拍拍手掌,边嚼边施施然道:“宋小姐让我过来,不会就是请我吃鱼吧?”
宋楠子素手抬起,从小侍女端着的木盘上取出一块破碎的残片,放到案上,推到陈无邪面前。
“这是通仙令的碎片。”
陈无邪拿起碎片,他以为在天下富有传奇之名的通仙令,材质肯定是十分特殊的,不说是金银所制,却肯定是金属所铸。
没想到,通仙令的残片竟是木制。
这块碎片是令牌的一角,还可以看见平滑的切口,上面有着“令”字的后半部分,还有细密的纹路,来回堆叠。
除却复杂的纹路,令牌实在没有什么出奇之处,便是木材本身,也是寻常可见的桃木。
就是这样一块寻常的令牌,被誉为“武林至宝”,在江湖上引起血雨腥风,至今仍有各路高手明察暗访,锲而不舍。
把玩着残片,陈无邪望向宋楠子,道:“你不想要?”
“传闻每隔十年的中秋月圆之夜,凭通仙令,可往通仙山撞仙缘,若有缘,即可登仙阙。”
宋楠子娓娓说道:“凡俗之人,向往成仙成神,武林中人,以登仙阙为毕生目标,可是谁又知道仙阙在何处,又是一片怎么样的天地?对我而言,仙阙如何比得上凡尘俗世的精彩?”##### 通仙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