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玉先生,似乎你不怎么待见我这个病人啊?”女人带着调侃口气的声音响起。
“寒舍简陋,您请坐,我对待所有的病人,都是一视同仁,不会有任何偏见或者个人私心情绪。”男子神色平静如水,摊了摊手。
女人挑了挑眉,没有想到面前的男子竟然没有一丝一毫的慌张,嘴角露出一抹满是玩味的笑容。
女人的动作干净老练,只是一伸手,那条猩红色的长鞭,将一张椅子拉到了自己的面前,紧接着整个人往椅子上一坐,和江常胜面对面,而那如毒蛇般的鞭子,被她收在了腰后。
灯火阑珊处,男人和女人安静的四目相对,暗流涌动,无人可知。
“还敢问阁下尊姓大名?”
“已经很久没有人问我这个问题了呢,我姓谭,单名一个风字,不过一般认识我的人,都叫我老板娘。”
“常玉这个名字,是你的真名吗?”
“是的,有什么问题吗?”
“没什么,随便问问。”
“还敢问阁下哪里不舒服?得了什么病?”
夜半登门,显然善者不来,来者不善。
眼前名叫谭风的女人,便是那个差点要了江常胜性命的和平客栈老板娘。
而化名常玉的江常胜,则是忍不住暗自眉头紧皱,没想到这个可怕的疯女人又找上门来了,要对付她可不容易。
下一秒,女人身子前倾了过来,她那一张脸离江常胜几乎只有一寸之隔,满是侵略性的眼睛直勾勾的盯住了江常胜,更是伸出一只手挑着江常胜的下巴,还算凹凸有致的身体,眼看就要贴到江常胜的身子上。
如果外人看到这一幕,一定会认为这是一男一女在调情,灯火阑珊,香艳暧昧。
但如此认真感受,会察觉到暗流汹涌中满藏的杀机。
“我得了一种奇怪的病,不知道常玉先生可否为我解惑。”
“哦?什么病?”
“一种想要杀人的病。”
她的声音云淡风轻,把杀人这件事说的如此轻描淡写,使得她脸上那巨大丑陋的斑块更多出几分狰狞味道。
“谭风这个名字不适合你,听着像个男人婆,我还是称呼你为老板娘好了。”
江常胜故意岔开话题试图将氛围变轻松点。
“老板娘,您说说看,您这想杀人的病,都有什么征兆还有迹象呢,发病以后又有什么病果呢?”
老板娘笑了起来,笑的花枝乱颤。
如毒蛇般的鞭子,忽然悄无声息的爬上了江常胜的身体。
从腰缠起,再缠到脖子,带着一股让人窒息的嗜血意味。
江常胜没有任何反应,别说反抗,甚至连缠住自己的鞭子连看都没有看一眼,依旧是直勾勾的注视着老板娘,仿佛毫无知觉一般。
“我的病,常玉先生怎么会看不出来呢?”
“我这个人呐,没什么毛病,就是不喜欢别人动我的东西,就算是多看一眼,多一句嘴,我都会十分不高兴。”
“我的病啊,恐怕这天底下,只有常玉先生您才能治。”
“唉,你说说,我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事,只要有一点不顺心,只要别人忤逆了我,我就控制不了自己,总想着要杀之而后快,这可怎么办啊,我也不想啊…”
老板娘的一字一句,看似都是漫不经心的口吻,实则衬着赤果果的欲望,喜好压迫他人与冷酷嗜血的欲望。
江常胜微微一笑,“只有我能治?看来老板娘是相当的看得起在下,这真是让我受宠若惊啊,我倒想请教一下,怎么个治法?”
女人的脸色陡然一变,整个屋子的空气仿佛都瞬间结冰起来。
“还需要多解释么?用你的命治!”
这句话刚一说完,缠住江常胜的鞭子,就是猛地一收!
江常胜可以清晰的感觉到,鞭子上传来的那种力道和气机,可以轻易的将自己撕裂。
鞭子紧了一分,但是却迟迟没有发力。
“你怎么不动弹?难道你就不怕我杀了你?”
老板娘一脸好奇的问了起来,冷笑不停。
谭风在这一刻有些惊奇,面前的男人竟然一动不动,没有丝毫慌乱的模样。谭风原本以为,江常胜应该会立刻反抗,而只要江常胜一反抗,自己就可以开始自己虐杀他的欢乐时光。
江常胜身上的这种淡然,还有那种不是装模作样的沉稳,让谭风一瞬间有些失神,有些不敢相信。
最重要的是,这让她很不舒服,真的很不舒服。
谭风杀过很多人,到了如今,谭风享受的并不是杀人的结果,而是杀人的过程。
谭风喜欢看别人在自己的鞭子下求饶,喜欢看那些人在自己面前痛苦,恐惧,慌张。
在第一次碰到江常胜的时候,谭风就很清楚的说过:“要么让你死得痛快,要么让你生不如死,死不如生。”
简单来说,谭风具有典型的施虐者人格。
江常胜淡淡一笑,“怕啊,我当然怕死,但是我作为一个医生自然要替我的患者负责,既然老板娘您说需要我的命才能治你的病,那把我的命给你也无妨。”
“哎呦,你可真能装!”
老板娘忍不住满是蔑视捧腹轻笑了起来。
“不敢当,彼此彼此罢了,如果你想杀我,刚才进门之后就会立刻动手,也不会跟我说这么多。此时此刻,无非就是老板娘你还想在我身上得到一些东西罢了。”
“哦?得到什么?”
“比如说,我从你客栈带走的那个人,再比如说,你杀我所得到的快感强弱,我看的出来,你确实很享受杀人这件事。”
老板娘脸色微微一变,没想到江常胜竟然心思如此缜密淡定,一下子就看穿了自己心中所想。
“除了这两点之外,我还可以额外赠送你一样东西。”
“哦?”
接下来江常胜的一句话,让老板娘的脸色彻底变了。
“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老板娘,我想你脸上这块巨大丑陋的斑块,一定让你的人生,饱受了无数冷眼和非议吧,你难道就不想摘掉你脸上的红斑吗?我可以帮你。”
这句话一说完,老板娘眼睛里充满了暴戾,可以清楚地看到她握着鞭子的手都开始颤抖了。
“怎么样?我这个医生,望闻问切,还算得当吧,要不要考虑一下?”
老板娘在这一刻彻底被激怒了,她万万没有想到,她脸上的血红斑块,这个让她内心深处隐隐作痛的伤口,让她从小到大痛苦万分的禁忌词语,就这样在江常胜的嘴里再次说了出来。
第一次杀江常胜的时候,江常胜就十分毒舌地揭开了自己的伤疤,今天这是第二次在自己面前的提起这个东西。
多少年了?老板娘不记得了,多少年没有人敢在自己面前利用自己脸部的斑块来说事了!
谭风作为和平客栈的老板娘,杀过无数人,是西北大漠中赫赫有名的人物,地听境七层的强者。
要知道,五层之下皆为凡人,五层之上脱凡入道。
什么时候,一只蝼蚁也敢在强大的毒蛇面前挥舞角钳了?
“找死,我先拔了你的舌头!”
老板娘一声暴喝响起,几乎让整栋驿馆的人都从深夜的梦中醒来。
她猛地一抓鞭子,就要将江常胜缠死在这家小小的驿馆里。
原本还打算捉弄一下江常胜的她,已经迫不及待地想要将江常胜虐杀了!
但是老板娘抓紧鞭子的手,猛地一颤,停滞在了半空中,整个人脸部的表情丰富到了极点,有暴怒,有惊讶,还有疑问。
她整个人一动不动,不是她不想动,而是她发觉自己突然动不了了。
紧接着,江常胜伸出手,将缠在自己腰上还有脖子上的鞭子缓缓的取了下来。
老板娘一低头瞪大了眼睛,满是不敢相信的震撼之色。这才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自己的腰上,还有肚子上,胸口处,甚至还有自己的后脑勺,凭空多了几枚细小的银针入肉。
明明只是一些普通的银针,却让自己的全身都被封住了!
“你!你对我做了什么?”
“没什么,只是刚刚趁你不注意,封住了你的血脉和魂台而已,让你暂时不能行动,而且无法凝聚元力罢了。”
老板娘惊惧交加,“怎么可能,你怎么可能在我的眼皮底下封住我的经脉和魂台?”
世间不论是妖族,抑或是奇珍异兽,魑魅魍魉,还是普通人类;只要当一个人突破了地听境五层,开始正式迈入修炼一途后,那么在他的身躯里便会产生一个魂台,魂台位于一个人的后脑勺补位,是每个修炼之人比生命更加重要的东西。
魂台的强弱,代表着一个人境界的高低,而不同的种族,甚至是不同的人,在突破地听境五层之后产生的魂台,也是不同的,有着不同的威能。
修炼一途,地听境五层以下,大家其实都是普通人。顶多是一个知识嗷嗷丰富的普通人,或是一个更加身强体壮的普通人;又抑或是一个打铁打的非常好的普通人,做菜做的很好的普通人。
而一旦突破达到地听境五层,生出了魂台,那么这个人便会被称呼为入境了,会开启真正的修炼大道。
一个人想要入境有很多种方式,大多数人生出自己的魂台,都是通过读书学习或者炼体,在量的积累之后,达到质变,然后突破进入地听境五层。
由于三千大道,殊途同归,所以在世界上也有让人意想不到的入境方式:比如说一个和尚念经打坐不问年月,某一天忽然就开悟入境了;又或是一个喜爱音律的人,于琴瑟之中恍然入了境;最夸张的莫过于一个什么都不会,整天睡懒觉的懒汉,睡着睡着,就突然触摸到了那一方天地的,生出魂台,进入地听境五层。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
有无数人穷极一生不断地学习参悟或是锤炼身躯,也永远只是地听境四层,无法入境。也有很多人一生都不知道什么叫做修炼,更不知道入境是什么东西,只是简单的做着自己每天重复的工作,做着自己喜欢做的事情,某一天却突然从一个普通人变为一个问道者。
入境,是一个无比玄妙的事情,犹如镜花水月触不可及,又如眼前灯火一点即着。
一旦入境之后生出了魂台,那么,接下来的所有学习和所有锤炼,大多都只为了一个目的。
那就是不断增强自己的魂台,因为在有了魂台之后,一个人便可以开始清晰感知到天地之中的本源,也就是天地之灵气。
然后通过不断地各种不同方式的修炼,牵引天地灵气为己用,熬炼魂台,从而步步攀登,问道追仙。
传说中世间有三千大道,不论是哪一道,只要肯用心,都可以成为圣人。
圣人,是天地间对那些超凡尊者的称呼。
和平客栈的老板娘谭风是地听境七层的高手,也就是说早已生出了魂台,实力强绝是常人无法想象的。此时此刻,江常胜这个柔弱医生却封住了老板娘的魂台,这一切都归功于自己的师父陈尚山所教给自己的东西,还有那本名为《生死决》的奇书。
谭风发觉自己此时竟然会被反客为主,成了栈板上的鱼肉,根本无法动用半分元力。
何为元力?元力是魂台吸收天地灵气接着转化后向身体输送的精元之力。
入境,魂台,灵气,元力,这四样东西是无数常人梦寐以求的东西,因为在这个世界里,这四样东西很多时候代表着的,便是钱,权,名,利。
一个人的魂台被封住,那么便不能为自己的身体提供源源不断的元力,没有了魂台所产生的元力,老板娘谭风在这一刻,和一个普通人无异。
如果只是暂时被封住变成一个普通人也就算了,大不了不用元力就是了。
让老板娘更万万想不到的是,江常胜同时更是封住了自己的血脉,让自己连普通正常人的力量都发挥不出来了,比初生的婴儿还要无力,全身根本无法动弹。
“你,你究竟是怎么做到的?!”
“这不可能!我很清楚,你只是一个普通人!地听境一层,普通的不能再普通!”
老板娘谭风瞳孔一缩,脸色难看到了极点,只看见站在自己面前的江常胜一脸的淡漠,缓缓的走到了自己的面前,伸出了一只手托起了自己的下巴,看着自己。
这个动作让她当场感受到了无与伦比的屈辱感,在半刻之前自己还是胜券在握,对江常胜满是调戏和拨弄,现在却风水轮流转了。
“不好意思,如果我没说错的话,我已经是地听境三层了。”
听到这句话,老板娘一脸的不可思议。
“怎么会?几个月之前,你还是地听境一层,这么短的时间你就达到了地听境三层?”
“不可能!地听境三层又怎样?终究还不过是一个普通人,我早已生出魂台是地听境七层,杀你如屠狗!”
“这些针究竟是怎么回事,为什么能封住我的魂台?没想到你竟然会下毒,好好好!真是终日打雁,却想不到被雁啄瞎了眼睛!”
江常胜微微一笑,懒得去理会这一刻满是偏执和愤怒的谭风,更不会去解释什么。
扎在老板娘身上的,的确只是一些治病救人的普通银针罢了,没有下毒,更不是什么有特别功能的利器。
谭风还是那个谭风,江常胜,已经不是三个月前亡命天涯的江常胜了。
从地听境一层到地听境三层,这两者的区别在于以前江常胜是一个什么都不懂的纨绔子弟,现在是一个懂了一点点东西的纨绔子弟。
紧接着江常胜回到了自己的椅子上,就这样当着老板娘的面,拿起自己的书看了起来,视她为无物。
“你别说话了,已经是深夜了,大家都睡了,你要再扯起嗓子大喊大叫,信不信我能立刻让你闭嘴说不了话。”
“你让我看看书,看看能不能治好你脸上那块又大又丑的红斑。”
江常胜云淡风轻的吐出一字一句,让老板娘想要抓狂,恨不得立刻将江常胜碎尸万段。
“对了,你的斑是小事,你这个人占有欲很强,而且看似喜欢杀人实则喜欢虐人,所以你的品性才是大事。”
“唔,让我翻翻书,看看有没有能让你不再想要占有和虐杀他人的药方。”
惊惧,屈辱,愤怒,各种各样的情绪汇上她的心头,多少年了?自己何曾经历过这样的场景?
从来只有自己掌控别人,没有别人掌控自己,而且还只是一个地听境三层的人,谭风要被气疯了。
安静的深夜,灯火阑珊处,男人在看书,女人在愤怒。
许久之后,男人合上书,靠在椅子上,闭起了眼睛。
这一刻的江常胜,让名为谭风的老板娘,不知为何,破天荒的产生了恐惧感。
这个看似寻常的年轻人,明明是一个自己可以随意捏死的弱者,身上却有着一股让人不敢出声的凛冽气息。
老板娘这才发觉,自己这次是真的看走眼了,大意了。
自己正在面对的,根本不是一只看似弱小的蝼蚁,很可能是一方可怕的洪水猛兽。
不知道过了多久,卧榻的狮子睁开了眼睛,满是睥睨的姿态,冷酷的声音响起。
“我把书翻前翻后,思来想去,发现啊,这一个人身体有病,可以治。”
“但是这人心若是生了病,没法治。”
“如果非要治的话,我估摸着,得切心。”
一摸下巴,露出一个满是邪魅的笑容,微微一低头,一抬头。
“嗯,切心。” 龙象演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