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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离别在即

穿过月光之境 安逸 21786 2021-04-06 0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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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让一个人忘记心灵上的伤痛,最好的办法,就是让他的肉体快乐。”

  ——程旷

  一行人兴高采烈地往回赶,还没看见基地那片迥异于黄沙的璀璨绿光,遥遥便在沙丘上望见一条逶迤的队伍。

  这是一支牧民组成的驼队,浩浩荡荡从基地方向缓缓行来,牵着骆驼,赶着羊,载着行李,拖家带口、扶老携幼,神色间还有些凄惶不安。

  程旷急忙加大油门,将车开到一处高耸的沙丘顶上。

  车头悬空,那支黑蚁似的队伍便清晰起来,渐渐地就在沙脊上越走越近。

  很快,车队都停在了沙梁上,一行人下了车,站在沙丘上往下看。

  牧民们遥遥见了,忙驻足,一时间,兵荒马乱,羊儿“咩咩”叫着原地打转,骆驼固执地不肯跪伏,甩得背上行囊叮叮当当。

  一名面色黝黑,戴着毡花小帽的老人上前一步,微微含胸低头,手在胸口轻拍,冲沙丘顶上的程旷等人行了个礼。

  余下的牧民们,也纷纷站在遥远的沙坡上,冲他们抚胸致礼。

  程旷哑着嗓子,喃喃自语:“这就走了啊。”

  她鼻头微微发酸,但很快便稳住了情绪,冲远处的牧民们用力挥了挥手,以示道别。

  隔了漫漫黄沙,相依相伴了十余载的牧民和基地成员们,终于分道扬镳。

  不舍,是有的。

  他们和他们,也是一起挥汗如雨地下地劳作过的,也曾在丰收时大碗喝酒,大声唱歌,搂在一起跳过舞、发过疯、动过真感情的。

  然而现实的门是窄的,逼到眼前的经济窘迫,令这些老实憨厚的牧民也不得不再次离开自己熟悉的地方,迁回已经变得陌生的故土。

  程旷他们没有为难这些牧民,分给他们养的骆驼、黄羊都让他们带走。

  毕竟,这些牧民也曾为绿岛的建设洒过汗,流过血。

  基地里的确种了很多粮食和果蔬,但是沙漠腹地不通公路,这些经济作物若是运出去贩卖,恐怕连油钱都不够。

  这些淳朴的人,尽管在基地能够自给自足,但要想存点钱,还真只能依靠每个月的补助。现在钱没了,娃娃们以后结婚娶媳妇的钱也没了。

  他们唯一的出路,就是离开基地,卖了骆驼和羊,重新找点活干。

  程旷等人站在沙山顶,目送牧民们在驼铃声中渐渐远去,越来越小,最终消失在黄沙与蓝天交界的尽头。

  重新找回水源的喜悦,被离愁冲淡。

  细细密密的黄沙被风卷起来,扬到半空,像惆怅的轻纱,不知要飞去何处才能安家。

  土地和水,是人的根。没有根的人,就像沙漠里的黄沙,随随便便一阵风就失去了家。

  直到返回基地,众人仍有些恹恹的,提不起精神。

  连一向如火焰般炙热的程旷,也冷却下来,令人不敢轻易靠近。

  她沉着脸的时候,颇能唬住人。

  陆晋心中像哽了块石头,堵得慌。

  她不喜欢离别,他却不得不同她道别了。

  一个多月前,当他从程旷口里诈出实情后,接连发生了很多事情,让他没法第一时间探查岳川的失踪详情。但接下来的两三周里,他从基地众人口中探查到的情况,与程旷所说一般无二。

  他的任务完成了,可以回去交差了。

  他必须回北京,亲口把关于岳川失踪的消息告诉岳彤。

  可是,程旷要独自下井炸开河道的事,一直揪着他的心,令他不敢轻率地离去。

  而此刻,尘埃落定,她安全了,基地也化险为夷,他该回北京交妥自己的任务,直面未来的生活了。

  陆晋坐在床上,怔怔地收拾自己不多的行李,突然听到窗外“叭叭叭”的喇叭声响个不停。他忙探头从窗口望出去。

  程旷换了件白衬衫、牛仔短裤,腿上照例绑着个腿包,正跨坐在摩托上,支着脚后跟,在沙地上打圈。

  看见陆晋伸头出来,她夸张地将手指拢在唇边,吹了声响亮的口哨。

  照例是陆晋坐在程旷身后。

  “去哪儿?”上了车,陆晋才问。

  “随便逛逛。”程旷轰了油门,车子一下飙出老远。

  和以前不同的是,陆晋的手很自然地圈住了程旷的腰。两个人的前胸与后背贴得很紧,紧到身体的体温已不分彼此。

  车子沿着林间小路,在基地里毫无目的地穿行。

  阳光从叶间洒落,他们穿着一样的白衬衫,黄昏金色的光斑和黛青色树影在他们身上快速流动。

  两个人都沉默不语,木槿花叶子的青涩味道,被程旷的体温烘热了,不断传到陆晋的鼻端。

  他忍不住深深吸气,盯着程旷文在脖子后面的奥卡姆剃刀定律发呆。

  面对他们俩悬而未决的关系,程旷一定也是遵循这个定律的吧:“如无必要,勿增烦恼”。

  程旷肤色黝褐,脖子后面那一处的肌理尤为细致,在阳光下金属般闪亮。莫名地,陆晋想起手指滑过她的皮肤时,那种细滑的触感。

  视觉上的硬朗与触觉中的柔软带出矛盾的性感错位。

  原本正常的呼吸,莫名就烫了几分。

  陆晋并不知道,他呼出的热气,烤着程旷的后颈窝,烤着她的心,烤得她满腔的离愁别绪都摇摆起来。

  摩托车粗大的轮胎与沙子摩擦,产生阻力,却又被引擎推动着快速向前。

  生活就是这样矛盾,永远在阻力中前进。

  在基地待了三个多月,陆晋对这里的一草一木都日渐熟悉起来。

  可是此刻,他又觉得陌生起来。

  一路行来,再不见人同程旷亲热地打招呼,丛林间不见了剪枝修叶的护林工人,田间不见了浇水施肥的身影,剩下的骆驼和羊群懒洋洋地蹲在圈里,没了伺候它们的牧民。

  一间间红柳小屋、蒙古包、毡房已经人去房空,再也飘不出袅袅的炊烟。

  没有了炊烟的屋子,就只是屋子本身,再也不是家,不是温馨、爱、希望、欢乐和安全感的所在了。

  此刻,绿岛还是那个绿岛,但这片庞大的生机里少了人的身影,整座岛的绿意,便平白黯淡了下来。

  原来人的笑声,是会让万物闪闪发亮的。

  程旷将车泊在湖边,沿着木栈道走到湖中。

  黄昏时的阳光已经失去了将万物晒化的热力,变得温和许多,映入湖里便是通红的一片倒影。

  她的心跟着那轮红日在湖中央载浮载沉,好像随时要遁入那水波荡漾的深处。她微微闭了眼睛,站在她身后的陆晋身上散发出来的温度,比黄昏时的落日更暖。

  可惜——他终究是要走的。

  程旷有点黯然。

  风徐徐地吹着,搅动着混杂了芦苇清香的水汽,陆晋上前两步与程旷并肩,微侧了脸,看向几乎与自己一般高的程旷。

  她的头发已经比陆晋初来时长了不少,令她英挺的眉目也柔和了些许,连那抹匪气也淡了。

  “我明天就走!”陆晋犹豫了一下,决定快刀斩乱麻。

  话一出口,程旷的背一僵,嘴角却强撑着扯出一抹笑意:“哦,明天啊。”

  “嗯!”陆晋照例言简意赅。

  “啊?连你也要走了吗?这么仓促?明天,明天,连给你办个送别宴都来不及啊。”程旷呢喃着,像是在和陆晋商量,但声音低得更像自言自语。

  “本是三周前就该走的。”陆晋顿了一下道,“岳彤那边,还得交差。”

  他的话音刚落,程旷的心跳就漏跳了一拍。

  她有些心虚地低了头,转瞬便又坦然地昂起头,迎着陆晋的目光看过去。

  他的脸明明平淡无奇,但那利落的短发、硬朗的轮廓、微微下垂的眼尾,还有习惯性抿着带出三分笑意的薄唇,却莫名地令她心猿意马。

  有时候甚至只需要看着他平静如冰面一般的眼睛,她就觉得难以自持。

  只有她知道,那冰层下的暗涌。

  她对他的渴望就像干旱沙漠里的一点火星,见风就涨。

  然而——他们终究是两个不同阵营的人,即便是一晌贪欢,她也不敢恋战。

  两人的目光一碰,就胶着在一起。

  红彤彤的夕照中,那目光好似也染了绯色,变得暧昧不清。

  陆晋心中一动,伸手探向程旷垂在身侧的手。

  也许面对感情,她也没那么怕麻烦?

  “噗”的一声水响,湖里突然冒出个脑袋来,打断了陆晋的动作。

  陆晋缩回手,后退一步,侧身扭头,第一时间循声向湖中望去。

  一个人破水而出,露出半个身体在水面上,正盯着两人。

  程旷已经亮着嗓子与他招呼:“艾尔肯,你怎么没走?”

  那少年快速划动两下,来到浅水处,“哗啦”一下站起身,水淋淋漓漓地顺着他的身体往下淌落:“旷姐,我不走了。我姆妈和波瓦、阿卡也都不走!”

  “你们留下来了?不是说要出去找你阿大做点小生意,存钱给你阿卡娶媳妇吗?”程旷惊喜地问道。

  “嗯!但昨天晚上,姆妈和好几家人商量了,还是留下来,等最后的结果出来了,再决定走还是留!我姆妈说,如果我们现在就走了,这些庄稼和树你们肯定照看不过来。”艾尔肯边说边走到岸边,双手撑住木栈道的边沿,一用力,便“哗”地上了岸。

  他只穿了条平角裤,暴露在夕阳中的麦褐色身板尚未发育完全,还十分稚嫩瘦削,没有了衣服的掩饰,他走起路,更显出腿脚不便。

  陆晋看着他的脚踝处那个粉褐色的弹痕,当时应该是骨头都碎了吧。

  “有几家人留下来了?”程旷还在追问。

  “六家人!”艾尔肯笑嘻嘻地回答,“我可不想走,我还等着吃沙枣花酿的蜜呢。”

  程旷大方地一挥手:“今年的蜜都归你!”

  多了个艾尔肯,陆晋的话也缩回了头。

  见她一直兴致勃勃地与艾尔肯聊天,陆晋暗暗想:她还是怕麻烦的吧。

  与此同时,北京的天已经黑透。

  绿能集团总部大会议室的灯却亮如白昼,一众股东正在做明年投资项目规划最后的审核。由于集团股权在两年前有过调整,现在坐在这里的新股东们,都显得格外意气风发。

  此刻会议已经接近尾声,董事长方亭建正垂眼看着秘书递给他的会议记录。

  如果不是他的眼神太过精明,六十出头的方亭建看起来更像个儒雅的学者。

  他沉吟了片刻,准确地读出了会议记录上的统计数据:“按16:3的投票结果,今年十月就彻底结束‘绿饵计划’。大家没有意见吧?”

  “没意见,早该把钱都收回来了。”一个股东笑道,显然对这个结果很满意。

  “万一他们完成了第一阶段的目标,按照合约我们必须给第二阶段投资啊。”一个股东闷声问,显然对违约这种事情比较反感。

  “你太老实了。反正资金早就冻结了,继续投资是没可能了。真要老老实实等这项目完成,坐在这儿验收成果的,该是我孙子啦。”连最年轻的股东也开玩笑道。

  方亭建颔首做了决断:“这个项目本身不错,但是时间拖太长,资金耗不起,提前把基地关闭,就此打住吧!合约交给法务来解决。现在来看看滨州水电站的项目投票结果……”

  沙漠腹地的绿岛基地浑然不知命运已定,还抖擞着精神,要挣出一片光明的未来。

  新开通的暗河已经顺利抵达基地。到了晚上,蔫了一整天的树木,重新精神起来。

  与好消息一起传到众人耳朵里的,还有陆晋后天就要走的消息。

  陆晋没有想到,会有这么多人对他的离去表示不舍,强烈要求给他举办一场盛大的送别宴。

  是夜,小白楼旁的食堂里被挤得满满当当。

  大核桃树下,橙黄灯光亮成一片,被蓝紫色的天幕衬得璨如流星。

  树影婆娑下,照例是陆晋来时就坐的那一张榆木大圆桌。桌前呼啦啦坐着十几号基地的核心成员,把陆晋围在中间。

  旁边另开了三桌,留下来的牧民、工人、技术人员、科学家不分彼此,混坐一堂。

  能留下来的,都是对基地寄托了一辈子的希望与情感的人。

  与其说是大家给陆晋饯行,倒不如说是聚在一起,在风雨飘摇的时刻抱团取暖,彼此打气。

  陆晋到基地来也快四个月了,为人低调,谦和有礼,尽管一开始大家都对他抱有敌意,可奇怪的是,真与他相处起来,大家又都很难讨厌他,甚至不由自主地想要与他亲近,忍不住想要与他诉衷肠、谈人生、说理想。

  就好像他天生是个贴心的树洞,专供人倾诉。

  尤其是后来,他夜送裘胜,又护着程旷被打得遍体鳞伤,探知岳川失踪,也暂时替他们隐瞒了下来,却从不在众人跟前表功。

  渐渐地,众人也拿他当自己人了。

  连胖师傅都把裘胜私藏的最后三坛沙枣蜜酒一股脑搬了出来,“啵啵啵”戳破酒坛封纸,蜜香泼溅得连夜色都染了醉意。

  酒上桌,小菜不过是添头。

  推杯换盏,酒过三巡,醉意渐浓,众人谈兴越发高涨,连胖师傅也搬了凳子,上了桌,划拳的、灌酒的、聊天的,不亦乐乎。

  可这份热闹里,唯独没有程旷。

  她在实验室忙着分析这次从井里采集的矿石、砂砾和水质的样本。陆晋去叫她一起聚餐时,她在显微镜前头也不抬,只胡乱挥挥手表示自己不去掺和了。

  此刻面对满桌子的热情洋溢,陆晋却觉得心中始终少了什么,就如同烟波浩渺的江面上,少了那一叶扁舟,便失了灵动。

  饶是如此,他依然轻抿着嘴角,面上始终带着恰到好处的一抹笑意,坐在人群中,听众人闲聊打趣。

  新打通的河道,给基地注入了新的希望,黄工程师说起程旷下井炸通暗道时,绘声绘色,很是让没去的人捏了一把冷汗。

  而丁克更是兴奋,说起水位下降、植物缩肩塌腰,连远在千里的素素姑娘,也在电脑屏幕的另一端替他们忧心。

  而当水位恢复正常后,雨林里的植物在一夜间振作起来,枝舒叶展,素素还高兴地让他拍了照片发给她看,令她直叹地下暗河的神奇,说是要亲自来绿岛参观一下沙漠中的热带雨林。

  迫在眉睫的难题解决了,一时间众人也都舒了口气。

  可施一源又开始掐着手指推演最近的天气情况。

  他一直说有雨将至,这句话已经说了整整一两个月了,却一滴雨也没见过。

  在塔克拉玛干沙漠深处,有时候一年也下不来一场雨,尤其是日头毒辣的盛夏,气温一日高过一日,连空气里不多的水汽也被蒸发殆尽。

  想要靠植物的冷凝作用凝结成雨云,无异于天方夜谭。

  此刻被施一源带起的话头,又把众人刚焐热的希望浸在了冰河里,冻得直冒冷气。

  施一源本人则是唉声叹气,自雨林的罩子揭开后,他的眉头就没有舒展过,那双金鱼眼随时都赤红着,时不时恶狠狠地盯着天空发呆,像与老天爷有不共戴天之仇。

  作为主宾的陆晋并不多言,静静地坐在桌边,把玩着手里的相机,渐渐退出众人视线的焦点,成为布景板。

  见陆晋不动声色地旁观着一干人等,娄云插了个空,坐到陆晋身边,俯身在他耳边低语:“你走了,小程怎么办?”

  “什么怎么办?”陆晋一怔。

  “少跟我装糊涂。”娄云伸手拍了一下陆晋的肩膀,力道有点重,带着点嗔怪。

  “既然要走,还是稀里糊涂的最好。”陆晋微微一笑,一股怅然之意却涌上心头。

  “你们呀,年轻不懂珍惜!”娄云叹口气,又伸手理了理陆晋肩头被她一巴掌拍皱的衬衫。

  “缘分未到,谈珍惜未免过早。”陆晋低语。

  “相识便是有缘。”

  “那你我也算有缘。”陆晋不想再谈,喝口酒开玩笑道。

  没想到娄云却“扑哧”一笑:“别想攀扯上我,你要真有意思,我可不忌讳老牛吃嫩草哦。”

  “别,我怕胜叔的拳头,你可是答应他,要明恋他的。”陆晋见娄云又老不正经了,忙祭出挡箭牌。

  “我看你的拳头也不比他差,还是可以争一争的。”娄云鼓励地捏捏陆晋胳膊上的肌肉。

  陆晋被这基地人特有的奇厚无比的脸皮给打败,拱手讨饶。

  “说什么这么热闹?”程旷忽然从外面走了进来,裹挟着夜风中淡淡腥咸的植物气息,一把拎起坐在陆晋身边的丁克,坐了下去。

  “旷姐,这是我的位置。”丁克红着脸抗议。

  “你喝多了吧,这位置一直是我的。”程旷大言不惭道。

  “一丁,你就别戳在那儿闪闪发亮啦!”娄云一把拽过丁克,往隔壁桌一推。

  “我跟陆哥还有好多话要说呢。”丁克不服气。

  “一丁,你也太不识相了,难怪一直是光棍。”施一源怪声怪气地起哄:“咱旷姐看上的男人,你也敢抢?”

  见众人都哄笑着看着自己,丁克涨红了脸辩解:“旷姐,你真看上陆哥啦?我怎么没看出来?”

  陆晋被他这话逗得差点把嘴里的酒给喷出来。

  “对,看上了!”程旷爽朗地将碗里的酒一口灌进了嘴里,酒甜而烈,火一样在她喉咙里爆炸燃烧,迅速把她倦乏的面容染得绯红。

  “哇哦!旷姐承认啦!”有人吹口哨,哨声响亮,直冲夜空。

  “陆哥,你看上我们旷姐没有啊?”有人挑高了声音问得不怀好意。

  这话一出,原本乱哄哄的场面诡异地静了下来,人人都紧盯着陆晋。

  夏日的夜风徐徐地吹,树林沙沙地响,天上的星星眨着好奇的眼。

  连程旷也不错眼地盯着他,眼波炙热,亮得吓人。

  一时间,被几十双眼睛拷问着,陆晋端的酒碗都有些拿不稳了。

  他轻抿一口酒,烈焰在唇舌间缠绵,呼吸里是蜜枣的香味。

  他想起那日在沙枣林中,蜂群震翅“嗡嗡”如潮汐拍岸,被誉为死亡之海的所在,却藏着如此盎然的生机,程旷和眼下这些起哄闹事的汉子功不可没。

  他心一软,深吸气,答道:“她这么凶,我敢不看上吗?”

  众人又是哄笑出声,这个敢字用得妙,他们甚至能脑补出,程旷是怎么挥舞着地质锤,霸王硬上弓的。

  这答案,看似玩笑,却也保住了程旷的面子。

  程旷松了口气,移开眼睛,端起酒碗,冲众人说道:“今晚,不醉得爬不起来的,不是爷们儿!”

  众人被她这一挑衅,纷纷操起酒碗大口干了起来。

  席间一时笑声震天,惊起夜歇的鸟兽无数。

  酒喝到后半夜,众人皆酩酊大醉。

  也许是酒意勾起了相思,勾起了离愁,勾起了埋藏在心底的隐痛与担忧,有人开始放声唱起一首维吾尔族小调:“百灵鸟在花丛中歌唱多委婉,我唱着忧郁的歌把你思念,心已随着歌声飞到你身边,清晨醒来把你思念。风儿轻轻吹拂着我的发辫,我唱着忧郁的歌把你思念,心已随着微风吹到了你的身边,梦中醒来把你思念……”

  歌声渐至悲凉,有人开始低低哭泣,有人被勾起了思乡的情绪,掏出家人的照片,怔怔看着。丁克与施一源缩在桌子一角,神色黯然地小声交谈着,陆晋隐隐听见施一源说:“你还有素素可以想想,我连个想念的对象都没有。”

  再看一旁的娄云,已经伏在桌上不知是睡着了,还是也深陷入自己的情绪中。

  常年生活在与世隔绝的沙漠深处,对都市生活的向往、对家的思念、对爱人的亏欠,都成为他们心中的隐痛。

  每一天,他们都需要用极大的热情与一颗虔诚的赤子之心,来与这埋藏在骨血里的隐痛对抗。

  陆晋转过头,却见程旷眼神清明,正凝神望着自己。

  “你不是说,不醉得趴下不是爷们儿吗?”陆晋笑问。

  “我是不是爷们儿,你还不清楚?”她冲陆晋挑眉,他顿时被噎得说不出话来。

  陆晋正想回击她两句,却不防她忽然身子向前一倾,从脖子里拽出个物件,往他手里一塞。

  那硬物入手,热乎乎的,带着程旷的体温,陆晋心中一动,将那物送到眼前。

  “这是——海螺?”陆晋有些愣怔地看着掌心里细细的金链子上串着一枚一圆硬币大小的海螺化石。

  大概年代太过久远,这枚化石摸上去光润如玉,橘红与灿金交织的壳上螺纹清晰,如一瓣瓣菊花一圈圈开在其中,对着光看,居然隐隐有光华闪烁。

  “这是一枚玉化了的菊石,是四亿年前泥盆纪时代的一种软体无脊椎海洋动物的化石。”程旷轻声道,“是我自己在沙漠里找到的,算是送给你的临别礼物吧。”

  “沙漠里有海洋动物?”陆晋出神地看着这枚被摩挲得圆润光滑的石头,它曾经贴身戴在离程旷的心脏最近的位置。

  “连全世界最干旱的撒哈拉沙漠都发现过鲸鱼化石,我们这里为什么不能有海洋生物?”程旷笑着侃侃而谈,“塔里木盆地的基底是30~25亿年的古老变质岩,在寒武、奥陶纪期间,这里其实是一片汪洋,直到中新世晚期约1000~500万年前海洋时代才结束。”说起自己的专业,程旷完全可以滔滔不绝地讲上几个小时。

  陆晋喝了酒,冷风一吹,便有些头疼。

  那枚晶莹剔透的化石被他握在掌心里,像是烙在心里一样滚烫。

  一时间,看着程旷微笑的眼睛,饶是一向镇定的陆晋,也有些不知所措。

  他慌乱地起身,带得身后的椅子“哐”的一声倒地。

  “慌什么?我又不吃了你。明天一早就送你离开了,这辈子我们也许都不再见了。”程旷眼睛里略有伤感,“好歹——”

  她突然止住了话,低下头,沉默不语。

  陆晋心里一阵狂跳,他想要伸手去拽程旷垂在身侧的手。

  他正要动作,却见程旷猛地抬起头,眼睛亮亮地看着他,一把握住了陆晋的手:“走!这里人多憋得慌,让你最后再看看我们的基地。”

  陆晋被程旷用力一拉,顺势便跟着她的步伐向食堂外走去。

  几十号人,在食堂的桌椅间东倒西歪,醉意正酣。

  他心中微暖,任由程旷牵着手,向茫茫的夜色中走去。

  她的手心火热,带着无边的热情与活力,如果可以,他很愿意被这样一只极富安全感的手握着,走遍天涯海角。

  这十年来,他穿梭在一个个战乱的国度,那些陌生的面孔,进入他的镜头的同时,也进入他的灵魂深处。

  太多的死亡、太多的苦难,几乎抹杀了他笑的能力。

  如今,他除了那些血淋淋的噩梦,还剩什么?

  他甚至连养活自己都做不到。

  执着多年,原本清晰的道路却越走越模糊。

  回到北京后,不用再穿防弹背心,那种轻松的感觉,一度令他缺乏安全感,有种连路都不会走的错觉。甚至看见路边的一个破纸箱子,他还会下意识地急退几步,绕道而行。

  此刻,被程旷硬朗有力的手握住,他只觉前尘往事都在她掌心的绵绵暖意中遁远。

  程旷牵着陆晋的手,并不是用情侣间十指紧扣的姿势,而是像一个主导者一般反手握住,那动作自信而笃定,好像对方已经把他的人生都交给她掌控了。

  她腿长步子大,很快便拉着陆晋走到了雨林。

  夜晚的雨林没有了罩子,反倒越发神秘,树影婆娑间,银光微闪,似有魅夜精灵跳跃其中。两人刚一靠近,热带植物特有的馥郁腥甜便扑了过来,带着淋漓的绿意,把深墨的夜色也染了个遍,仿佛随手一捞,就能从这空气里捞出一手黏稠的绿汁。

  在这样的密林中待得久了,陆晋几乎怀疑自己的皮肤已经暗生出荫绿苔藓了。谁能想到在黄沙与恶风统治的世界里,还有这样一片幽深宁静的桃花源呢?

  他不由得侧头看向身边的程旷。

  程旷正闭着眼,贪婪地呼吸着空气里绵密的湿意,轻声道:“好险,就差一点,这雨林就毁掉了。可惜那些白色的兰花都死光了,那可是娄姨的宝贝啊。”

  “能把暗河重新疏通,你们已经尽力了。”陆晋安慰道。

  “可惜就是这次找的水源并不能维持太久。如果雨下不来,要不了几个月,那处水源就会枯竭,这雨林照样保不住。”

  “你说这话,不怕我去跟岳彤嚼舌根?”陆晋问。

  “岳教授都甩手不理了,我还硬撑着干吗?”程旷叹道,“希望你回去后,能多拖几日见岳彤,好歹等我们这里下场豪雨……”

  话说到后面,声音几乎低不可闻,可见她心中也是没有底气,施一源口中的雨,还不知在哪处仙境里神游呢。

  “我已经拖延很长时间了。”

  他话一出口,程旷握住他的手便松了松,脸色一沉,两人间微妙的气氛顿时一滞,倒颇有风雨欲来之势。

  然而一向暴脾气的程旷却没有发作,反倒暗自叹了口气,转脸对着他粲然一笑,露出一口白牙。

  月光下,她笑容淡然,带着点纵容的意味:“明日一别,也许就是永别,没什么好计较的!”

  白日葱郁热闹的丛林到了夜间便收敛起来,安静得像巨大的巢穴,行在其间只觉深不可测。

  幸亏有湿漉漉的月光在林间流淌,只是这月光落在地上便结成白莹莹的糖霜片,一脚踩上去,令人疑心会“啪”地碎裂,然后黏一脚甜蜜芬芳。

  程旷便握着陆晋的手,深一脚,浅一脚地踏月而行,很快来到了翡翠湖淡水区。

  夜色中,翡翠湖隐藏了翠色,黑漆漆的,只剩一片镜面的反光。若不是星光月色凑趣,连那片反光估计都看不到,令人误以为是一汪深浅不辨的泥沼。

  “雨林、翡翠海是我们基地最神奇的两个地方,离开了绿岛,你在别的地方是看不到的。”程旷一路絮絮叨叨,自顾自顺着防腐木铺设的栈道往湖中走去。

  七月旺盛的生命力让这块贫瘠沙地也受到了鼓舞,栈道被茂密的芦苇围得密不透风,一踏进它们的领地里,便是绵密的水生植物特有的浓厚香气。

  不知道是不是这植物的香氛里有催情的作用,还是这一路走得太疾,陆晋觉得心跳越来越快,与程旷交握的掌心渐渐濡湿起来。

  程旷察觉,嫌弃地甩开了他的手,在迷彩裤上蹭了蹭说道:“你怎么热得满手是汗啊?走,去湖里洗洗。”

  说罢,她也不容陆晋拒绝,便率先走到栈道的尽头,蹲下身,将手探入水中,搅动起“哗啦啦”的水声。

  待陆晋走近了,她便夸张地一扬手,撩起水花洒了陆晋一头一脸:“看,凉快吧?过来,给你降降温!”

  陆晋无奈地摇摇头,按下心中那一点旖念,顺从地走过去,将相机搁在木地板上,蹲在程旷身边,俯身将手探入黑黝黝的水下。

  白日的沙漠热情似火,到了晚上却又冷酷无情,倒是被大太阳烘烤了一整日的湖水触之毫无冷意。

  陆晋的手在水里试探了一下,便来回涤荡,想要借由水的清凉洗去心头那点躁动。

  程旷默默看着蹲在地上的陆晋——这个男人连洗手都是谨慎的、仔细的、认真的,像在完成一件很重要的任务。

  明天过后,这个谨言慎行的男人就将淡出她的世界。

  也许,死亡和诀别,还将继续折磨他。

  她的心里,生出一股软软的怜悯,那点怜悯悄无声息地点燃了她小腹突然蹿起来的一阵渴望。

  还犹豫什么呢?让一个人忘记心灵上的伤痛,最好的办法,就是让他的肉体快乐。

  “陆晋——”蹲在陆晋身边的程旷柔声唤他。

  陆晋心中一动,抬头看向程旷,她正目光灼灼地看着他,虽然已是深夜,但她眼里跳跃的焰火像日光一样迫人。

  “你要永远记住我!”她露齿一笑,笑容灿烂又狡黠。

  陆晋暗叫一声不好,然而已经来不及,一股巨大的推力将他一把推向湖中,“扑通”一声,陆晋在四溅的水花中下沉,水微凉,并不刺骨,丝绸一样包裹住他,将他往下牵引。

  他屏住呼吸,舒展开手臂,摆了摆腿,掉转身形,“哗啦”一下从水里冒出头。

  岸上程旷正猖狂大笑,一边笑,一边飞快地蹬掉鞋子,脱掉上衣、解开牛仔裤的扣子——

  他不错眼地看着她,看着她豪放地甩掉衣服,褪掉裤子,赤条条地站在月光下。

  他想,他从没见过这么美的月光。

  那月光像白色的牛乳,从那一轮圆月中倾倒下来,待落到程旷身上时,便轻薄如纱一样笼着她,令她闪闪发光。

  其实在黑暗中,一切看得并不真切,即便有月光加持,也只是些朦胧的线条。

  然而,陆晋觉得这是他见过最美的女体,长脖、宽肩、窄腰、小腹平紧,硬朗流畅的线条到了臀部突然华丽地隆起,再夸张地收拢为两条笔直的长腿。

  不知为何,他觉得这一幕,与波提切利的名画《维纳斯的诞生》诡异地重合了。

  这样的美,是不生不灭的永恒。

  陆晋喉咙一紧,目光移到她的脸上。

  光洁的女体因为覆着一只黑色眼罩,而变得神秘危险。

  不,她不是维纳斯,不是真善美的化身,她是斑斓丛林里深藏的诱人陷阱,她是诱人吃禁果的妖女。

  可惜,相机不在手边,陆晋下意识地惋惜。

  纤长暗影一闪,纵身破水而入,霎时,水花漫卷,溅得陆晋满头满脸。

  他凝神去寻找水中的程旷,可是光线陡暗。陡然聚起的乌云挡住了月亮,连星光也一并遮严。

  浓黑如墨的湖里,那微微闪烁的亮光消失,饶是陆晋目力过人,也未能在湖面上看见任何异动。

  “程旷!”他放声喊,声音随着水波一层层荡漾开。

  “程旷,别闹!”

  没有人回应。

  他有点慌,但很快冷静下来,顺着水波涌动的方向慢慢游过去。

  他的手拨着水,像分开迎面吹来的春风。突然,一只女人的手握住了他的手,那手用力将他一拉,借着水的浮力,他顺势飘了过去。

  一具温柔、柔软、光裸的身体,像蛇一样缠上来,手臂紧紧地搂住他的脖子,结实的双腿攀住他,夹在他的腰上。

  陆晋心中一动,用力一蹬,半个身子浮出了水面,那搂紧他的女人也跟着他一起冲出了湖面。

  湿漉漉的皮肤暴露在比水温低了好几度的空气中,两人同时打了个寒战,密密麻麻的鸡皮疙瘩瞬时遍布全身。

  黑暗中,陆晋看不清程旷的脸,但是她的鼻息和肌肤温热的触感,在冷冽的空气中像罂粟花一样招摇。

  他极力克制着自己的欲望,忍住颤意轻叹:“你会后悔的。”

  程旷伸手剥开陆晋湿得犹如第二层皮肤的白衬衫,在他颈窝热烘烘的软肉处轻轻咬了一口。冰滑的细齿陷入皮肤,激起陆晋又一阵战栗的快感。

  黑暗中,程旷听见陆晋倒吸一口冷气,满意地笑了。

  她将嘴唇凑过去含了他半只耳珠,略带得意地轻笑:“别让我把你给忘了!”

  她把那个“忘”字咬得很重,一口就咬进了陆晋心里。

  饶是平日里冷静平和,陆晋的男人血性也被她搅动得翻天覆地,更何况他身上还缠着个妖女。

  当下,他毫不迟疑地用唇堵住了程旷还没说完的话。

  这个吻极狠,没有怜悯,没有疼惜,没有温柔,只有赤裸裸的占有和攻城略地的征服欲。

  他要她记住他!

  程旷没有闪躲,勇敢地迎上去,用柔软的唇舌宣告自己的坚定。想到明日的诀别,程旷便觉得心痛。

  身下的男人欲望坚硬,比他的欲望更硬的,是他的心。

  程旷的吻里,便带上了几分赌气的成分。

  她也不准他忘了她!

  她拼了命地回吻他,唇舌间的纠缠又急又密,几乎令陆晋窒息。

  然而,只要他妄图留一点距离给呼吸,程旷便会不依不饶地继续堵上来,令他在窒息与欲望间挣扎。

  她压榨着他的空气的同时,自己也气喘吁吁无法自持。

  察觉到程旷的用心,陆晋也决定不让她好过。

  于是,水里的两人吻得浑然忘了日月天地,忘了时间,甚至忘了身处何处。

  好几次,他们因为忘记了游动而沉入湖水深处。

  即便到了水下,那个吻仍然不肯间断,在幽深的湖底,如烈焰一般燃烧着。

  但是,只要任何一个人把头探出水面换气,另一个的唇就会纠缠上来,堵住那残存的呼吸。

  与其说这是在接吻,不如说是在以吻搏命。 穿过月光之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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