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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鹊的嘟囔,王大伟拍了她脑袋一巴掌,瞪着眼,说道:“小小年纪,不学好,说什么狐假虎威,字还认不全,还敢提成语?你孙叔叔年纪不大,可人家是几亿公司的大老板,如果你再大点,就好了。”
“什么孙叔叔,他才比我大多少,充什么大辈蒜。爸,你什么意思,我大点,你就把我嫁给他啊,没看出来,你还能拿女儿的幸福做交易呢。”王鹊不满了,虽然孙小天的皮肤确实让她嫉妒,可他眼睛连自己一半都不到,看着就憋屈,跟监狱大门上的透气窗一样。
王鹊最自豪的就是,自己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就跟日本漫画里的女主角一样,大而有神彩,很是喜人。
王大伟的老婆钱凤枝看着孙小天的眼神就跟看女婿一样,她跟王大伟一样遗憾,王鹊年龄太小了,生瓜蛋子,人家未必喜欢吃嫩草。
钱凤枝揉着王鹊的辫子,开解道:“女儿呐,你爸别的本事没有,认人却极准。小天这人真得极为优秀,他可能跟传说中的神仙有关系,你说他要是成为你的男人,是不是你也有机会变成仙女喽。”
“就他?还神仙?妈,你别当我是小孩子好不好。哼。追我的人都能从学校排到金灵河了,我收情书,都收得胳膊疼。我才不喜欢他呢。”王鹊一想到高一新转来的学弟,心里就一片柔情,那男孩的脸太英俊了,每次下课,都伏在走廊上,望着男孩在操场上打篮球的身影,每次下课,他都跑去操场上玩,连去吃饭都抱着篮球。
情敌太多了,甚至有不要脸的女生组成了护草云团,有心参加吧,团长是自己上一任男朋友的暗恋者,曾经在足球场跟她pk过,就坚决不同意自己进入。
有什么了不起的,反正云死谁手,还不一定呢。
也许,小云云还会被自己拿下。
王家一家人被张有才带去了村委会,张有才跟王大伟身边的哈巴狗一样,他心里清楚,人家堂哥在县里做副书记,这要是牵上线,自己以后的前途岂不是一帆风顺么?
张有才的目光,连钱凤枝都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张学旺的坟在一群坟的最外头,形状很小,跟最中央宛若蒙古包一样的大坟相比,可以忽略不计。
农村的习惯,壮年死去的男人,坟修得都很小。
张家的祖坟坐落于宿水河一处弯道内的黄土丘上,这里散落着不少大大小小的坟墓,应该是宿水河村的老坟茔,藏风纳水,是一处不可多得的吉穴。
把香表纸钱烧了,还放了一万响的鞭炮,也许是男人死的时候,陈素红眼泪流完了,此时,或许是找了个这么好的女婿,是个高兴事,说道:“阿旺,我回来看你了。本来,小敏要回来,可她忙。这是咱们的女婿,他对小敏很好的,你就放心吧。过年的时候,他肯定会回来看你的。”
孙小天怀里的紫铃直勾勾地望着坟头,他也看到了,一个中等个子的鬼魂坐在张学旺的坟头上,那鬼陶醉在香雾袅袅里,一副满足的表情。
不过,当暼向孙小天怀里的紫铃时,满脸惊惧。
“红姨,叔死多少年了?”孙小天向蹲在地上烧金元宝的陈素红,笑着问道。
陈素红想了想,说道:“大概是小敏上初二那年,有小十年了吧。那一天,雨下的特别大。村里人盖房子,管肉菜。就去了,下雨后,就回来了。带回来四个雪白的馒头和一碗猪肉炖粉条。那年月,地里长不出庄稼,乡亲们的日子紧巴巴的。一年到头,吃不了几顿肉。那天,我记得小敏吃得特高兴,那好看的眼睛笑成了月牙。阿旺说头有点疼,身子沉,就回屋睡了。可等我进了屋,他再也没醒过来。他只有三十八岁。唉,白发人送黑发人,他娘那时候还没死呢。”
回忆总是痛苦的,人只能选择忘记。
如果不是那天雨下得特别大,陈素红不见得能记得清楚。
不知道孙小天为什么这样问,疑惑地望着他,孙小天笑道:“红姨,你相信这世界上有鬼吗?”
以前不信,跟孙小天相处久了,觉得世上还真有很多乱七八糟的东西,不然,自己一个患了肺癌的人,怎么能恢复健康?
鬼这点小事,不很正常吗?
陈素红小时候,一天下雨后,一个男人脸趴在积水洼里,那水浅的,还没淹没脚脖子,可他死了,跟那些淹死鬼症状特别像。
脸部憋得紫青,肚子胀得特别大,是一个放学回来的孩子发现的。
警察看了,身上没有一点伤痕,要说有人摁着他的头,那也得留下手指印吧。
警察也搞不懂了,一个强壮的男人,竟然在一个小水坑里淹死了,恐怕水坑里一半的水都让他喝了。
更让人奇怪的是,那孩子半夜被自己的枕头捂死了。
村里的老人说,那男人被恶鬼附身了。
那个碰巧路过的孩子,被淹死的男人寻了替身。
因为横死的人是不能转世投胎的。
孩子的父母不依不饶,非得说是别人捂死了孩子。
警察仔细勘察了现场,一致排除外人作案的可能,总不能说他们夫妻两个捂死了自己的孩子吧。
最后,案子不了了之。
张学旺吃饱喝足了,犹豫了一下,还是跑了过来,说道:“你……你能看到我?”
孙小天点点头,问道:“都十年了,你怎么还没去投胎?”
张学旺哭丧着脸,说道:“我死的太突然了,我不甘心。恰巧张家有位老祖宗在城隍爷手下听差,我就走了后门。他看我可怜,就给我遮掩了过去,地府的鬼差才没把我拿了去。看她母女过的可怜,我实在是心疼。可我有什么办法呢。生前,我在省城打工的时候,有位老太太拿了些铜钱,说是老爷子病了,要换些钱买药。我就把发了的一百多工资给了她。我知道那是些古董,就留了下来。后来就把这事给忘了。直到我死才想起这事。唉。小红没改嫁,我真对不起她,她是个好女人啊。我能跟她说句话吗?”
“我想想,恩,你附在我身上,用我的身体来表达想法。”孙小天以精神力跟张学旺交流,不然,鬼是听不到人讲话的,扭头对陈素红说道:“如果叔跟你说话,你愿意吗?”
“啊?”陈素红惊叫出声,怎么会有这种事,心里十分震惊。
“可以吗?只能说两三分钟,他不能久待在我身上。”不是说害怕张学旺害自己,是因为他快要突破灵元境,身上的至阳元气会把张学旺的魂体烧成灰烬,特别是他身上的青莲幽炎,是一切阴物的克星。
“对你有伤害吗?”如果让她选择的话,对孙小天健康有影响,陈素红绝不会答应,毕竟张学旺死了,万一孙小天有个三长两短,今后她和小敏去依靠谁?
“影响不大,你放心。”孙小天感受到了关心,心里暖呼呼的。
“好,我只跟他说几句话。”陈素红答应下来,心里想,就说几句,赶紧让张学旺投胎去,也让他奔个前程。
孤魂野鬼的,想想都可怜。
张学旺生前虽然窝囊,对陈素红可是百依百顺,没让她吃一点苦,把家务操持的井井有条,地里的农活还搞得干干净净,一根杂草都没有,平时还去城里打工,一发工资,不是给陈素红买时兴的衣服,就是买最香最好的雪花膏,连南方流行的“的确良”连衣裙也是她第一个在宿水河村穿上,走起路来,裙角飞扬,仪态万方。
陈素红当年穿白色高跟鞋的背影,就像今天走红毯的当红女星,那年代,高跟鞋和“的确良”裙子,就是刚开放时,美的象征,她走路的销魂模样,勾动了一代人渴望美人的心。
如果要评村花的话,陈素红在宿水河村甚至是整个兴平乡,都是个艳压群芳的村花,乡花,连那时候的乡长都知道陈素红的名声。
陈素红扭动屁股的模样,时常被村里的男人遐想,连做那种事都得想想她的样子,不然,就硬不起来,有时候还会叫错名字,免不了被自己老婆罚跪搓衣板。
孙小天收敛体内的元气和青莲幽炎,让张学旺上了身。
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
张学旺像个孤魂野鬼,在这宿水河畔,听了整整十年的水流声,那种天地旷野、无人问津的滋味,谁能理解?
下面就是二人感人至深的拥抱桥段,当然,不可避免,陈素红被孙小天占了便宜。
“小红,你受苦了。”
“不,旺哥,你才苦呢。没有人陪你说话,我知道孤单的滋味。”
“这些年,我都看出来了。你被我兄弟们欺负,我心疼。你为了给小敏凑够上大学的费用,竟然偷偷去医院卖血。”
“都过去了,说那些干什么?”
“小红,我知道,你跟了我,没享过几天福,是我命短,没机会陪着你了。不过,现在好了,咱们女儿找这么大本事的人,我就放心了。”
“恩,可能是老天爷还眷顾咱们,不然,我都见不到你了。”
爱恋地抹去陈素红脸上的泪水,张学旺一阵感慨,只是渐渐的,魂体传来熬煎的痛苦,像被火燎一般。 最强灵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