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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永徽之治(4)

轻松幽默侃唐朝 草军书 4633 2021-04-06 0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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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要是发现哪个属下的妻子姿色出众,就想方设法骗来强行玩弄奸污。这个流氓亲王还挺有诡计,因担心别人的漂亮老婆不来,每次都撒谎说自己的王妃召见她们有事。那些漂亮美眉们进了李府才知道,哪是王妃有事,是滕王自己想床事房事。但这些漂亮美眉们不是武松,既然入了虎口,多半都忍气吞声地任其蹂躏。能有什么办法呢?人家是前任皇帝的弟弟,现任皇帝的叔叔,你还想去击鼓鸣冤,告他强奸罪不成?那时候,敢对皇室人员动刀子的包青天包大人还没出世呢!

  常摘带露花,哪能不湿鞋。好吃霸王餐的滕王终于栽到在一只鞋上。

  某天,李元婴故伎重演,又将下属工作人员崔简的妻子骗到了家里。这个美女有一个很曼妙的名字:郑嫚。郑嫚是很幸运的,她竟然在史书上留下了自己的姓名!要知道,中国的史书是很少记载女人姓名的,和他同时代的唐高祖李渊和唐太宗李世民的皇后都没有青史留名,尽管她们贵为皇后,但现在我们也只知道她们一个姓窦、一个姓长孙。

  当李元婴想潜规则郑嫚时,这个性格刚烈的女子没有顺从和就范,她不但对滕王破口大骂,而且“以履抵元婴面血流”。

  真厉害呀!面对性骚扰者,郑嫚奋起反抗,用鞋子在对方脸上猛扇,把李元婴打得血流满面。有时候,《桃花朵朵开》不光能唱出来,也能打出来。

  这一顿豪打,打得李元婴“历旬不视事”-------十几天都不好意思去办公室办公。脸打得跟化了彩妆似的,怎好意思出门见人?又不是现代夫妻吵架,老婆用“玉指神功”把老公眼睛抓破了,第二天戴副墨镜冒充酷哥还照样能出去混事。

  喜欢采花的大唐亲王终于败在了一个女人和一只绣花鞋上了。行为“爷们”的郑嫚,很像是唐朝版的邓玉娇。从滕王没有恼羞成怒地杀死郑嫚这一情节来看,当时的法律应该是比较完善的。因为历史上不少朝代,天子的直系亲属悄悄让个把人从人间蒸发,并不是什么难事。而李元婴被一个无权无势的女人打得伤痕累累、自认倒霉地躲在家中养伤,都不敢明里暗里加害对方,可见当时的朝廷对皇室成员的约束是相当严格的。因为只有作者现在的这种推断成立,才有可能让当时地位显赫的皇室亲王不敢轻举妄动。否则,只要嘴巴没被打歪的滕王嘴巴歪一下,他手下人端盘洗脸水就能把那位不但没让滕王上手、还对滕王下手的美眉给淹死掉。

  李元婴是唐高祖李渊的第二十二个儿子,李渊一共就生了二十二个男宝贝,他是最小的一个。不知道是否和他被宠惯的老幺身份有关,李元婴一生都很放纵。他在唐太宗死后不久的居丧期内就违背礼制,“集官属燕饮歌舞”。哥哥的尸骨未寒,弟弟就难耐寂寞地与民同乐,召集属下喝酒唱歌跳舞,挺没良心的。

  但这种默哀期间不默哀的事情对李元婴而言,根本算不了什么,他更没人性的“突出事迹”是以弹弓打人、以雪花埋人。

  弹弓这东西据说在中国的半信史时代就已经发明出来了,它的功能是捕猎工具,人们利用其弹射力捕获猎物充饥。但后来,随着铜和铁的运用,弹弓似乎演变成了具有娱乐功能的玩具,很多吃饱了没事干的贵族们都拿这“丫”打鸟击人取乐。

  打鸟在这里就不批评了,毕竟那时候还没有野生动物保护法,况且这事我们很多人在童少时代都曾经乐此不疲地干过。但故意用弹弓打人就太不像话了,这种娱乐活动有史记载的首创者当是春秋时期的晋国国君姬夷皋(晋灵公)。这位老兄闲来无事时就喜欢在高台上拿着弹弓“从台上弹人,而观其辟丸也”。

  国王在高处把自己的人民当鸟打,就是为了看那些民众为躲避弹丸打击而东倒西歪狼狈躲避的模样,他觉得这个游戏很刺激、很过瘾。

  这个情节也许有读者会觉得似曾相识,不错,本书第二部中,在写李世民的弟弟李元吉那一章中,也曾出现过类似的娱乐项目。李元吉喜欢在大街上用箭射人,其目的和晋灵公一样,也是为了看所射对象顾头不顾腚般的慌乱躲闪的样子。

  李元婴、李元吉不愧是哥俩,连这种正人君子想都没想过的爱好都相同,果然应了“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的俗语。李元婴也经常在街道上无所顾忌地“引弹弹人”,兴起的时候,逮谁弹谁。李元婴的室外运动除了这个一年四季固定的常设项目外,还有一个季节性的“冬运会”项目:“埋人雪中以戏笑。”

  这么恶毒的想法即使在不可能打雷的的冬天也有把人雷翻的可能。随便抓一个或一帮人,将他们埋进雪堆中,然后在一旁咧嘴调笑拍手取乐。

  这就是李元婴创造出的唐朝“雪藏”了,和现在我们熟悉的“雪藏”一词相比,唐朝的这个,太行为艺术了,估计现在那些号称前卫的行为艺术家们都想不出这么前卫的行为。

  也许可以并不言重地说,滕王李元婴和他的哥哥齐王李元吉一样,都是有着中轻度思想心理变态的王爷。那个和二李有着类似行为的晋灵公就是个心理变态的君王,他曾经只因为厨师没把做给自己吃的熊掌烧成十成熟,就把那个用西式煎牛排的方法来制作中式炖熊掌的大厨给杀了。杀人后,还故意“使妇人载以过朝”,命宫女用车拉着厨师的尸体在朝堂前“游尸”。而同样是厨师,武则天的老前辈、中国历史上的早期美女当权者-------北魏冯太后的厨师就幸运多了。这位厨师在给冯太后炖稀饭的时候,一只黏糊糊的鼻涕虫掉进了锅里都不知道。当吃得津津有味的太后用勺子从从锅底挑出了那只虫子后(我想吐。。。。。。),并没有杀死那名厨师,而是“笑而释之”。

  同样是吃,同样是炖,同样是君王和厨师,冯太后的宽容衬出晋灵公的不仁;同样是吃饱了撑的,同样是用弹弓弹人,李元婴“师从” 晋灵公,让人不得不将他的行为和变态的晋灵公相提并论。

  变态不变态不是别人说出来的,而是自己做出来的、而是和别人比出来的。

  李治对叔叔的荒诞行为特别不满,亲自写信对他进行责备,说“晋灵荒君,何足为则”!这样一个无道君王,你怎么能拿他作榜样!这相当于骂滕王说,你好的不学,专学孬。

  李治对叔叔的责备并没有只停留在口头上,还给予了实质的处罚。在给叔叔的书信中,他明确开出了处罚措施:“今署下上考,冀愧王心。”

  “下上考”是唐朝考核官员九种结果之一,跟现在的学生的成绩单是一个意思。当时的朝廷对官员每年都进行一次考核打分,考核成绩优秀的,增加俸禄;反之,则减扣俸禄,太平庸的,撤职免官。考核成绩分为上、中、下三个大阶,每个大阶再按照上、中、下细分为三级。“下上考”是第七级,属于不及格的“红灯照”级,比这个成绩再差的就是下中、下下了。

  对一个身份尊贵的亲王来说,这招其实很狠的,真要是扣他两个月工资奖金,他肯定不在乎。作为亲王,李元婴不差钱,一个不用融资、不靠卖楼花就能把小高层“噌噌噌”地往起盖的主,还在乎组织部门的那点罚款?

  人活脸,树活皮。很多时候,脸面比金钱更重要,一个堂堂亲王,皇帝的亲叔叔,在排起队来一眼都望不到头的刺史、都督队伍中,考核成绩接近垫底,这脸面那是鼻尖上吊镰刀——挂不住啊!

  李治的这种“精神处罚法”可能是跟他那个高明的老爸学来的。唐太宗在位时就经常对犯错误的近臣开出“面子罚单”。

  有一次大将长孙顺德私自接受别人绢帛贿赂的案件暴露。贪污受贿在唐朝是很严重的罪行,唐太宗特别痛恨这种罪行,曾经因为官员接受了一匹绢的贿赂就欲将其斩首。按照类似处理方法,长孙顺德必死不可。但这个贪污犯的身份很特殊,他不仅是长孙皇后的叔叔,而且是李唐太原起兵时的开国元勋,当时官居正三品的右骁卫大将军。这样的老革命如果说杀就杀,会让其他功臣寒心的。唐太宗考虑到了这点,于是便采用了一种特殊的精神处罚法,他将长孙顺德召上朝堂,“于殿庭赐绢数十匹”-------当着所有朝臣之面,唐太宗赏赐给长孙顺德几十匹丝绢。你不是喜欢绢吗,国库里多的是,你可劲往家搬吧!

  脑袋不会拐弯的人一定会羡慕长孙将军:贪污受贿还能分红,奇。大理少卿胡演就很有正义感地质问皇上:“顺德枉法受财,罪不可赦,奈何复赐之绢?”

  这个大贪污犯,大理寺还没审判他呢,你怎么又赐给他绢帛呢?

  唐太宗耐心向这个大法官解释了他不罚反赏的最终答案:“彼有人性,得绢之辱,甚于受刑;如不知愧,一禽兽耳,杀之何益!”

  唐太宗这种以无形之剑当有形之刀的做法被他的儿子李治学得炉火纯青。在后来的一次赏赐中,李治也以赏赐为刀,在叔叔李元婴和哥哥李恽的脸上各划了一下。

  蒋王李恽李治的同父异母兄,这也是一个皇室公子哥,府中“器物服玩,多至四百车”。

  家里穿的用的玩的服装器物多到用四百辆车才能装完。好一个唐朝的资本家呀,不知道是应该叫他亲王呢,还是应该叫他车队队长?四百车的家当,一一摆出来能开万国博览会了,这么多东西,不调出一个动车组怕是拖不走。 轻松幽默侃唐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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