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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iMac “你好(又见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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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七章 iMac

  “你好(又见面了)

  iMac

  回到未来

  乔布斯和艾夫搭档之后的第一个成功之作就是iMac——面向家用电子市场的台式计算机,它于1998年5月问世。此前,乔布斯对这个产品有明确的说明:它应该是一个一体化的产品,键盘、显示器和主机被组合到一个简单的装置中,从箱子里面拿出来就能用;而且设计要独特,要能体现品牌文化;价格定在1 200美元左右(当时苹果公司没有标价在2 000美元以下的计算机)。“他告诉我们,要回到1984年第一台Mac电脑那个设计理念,设计成一体式的消费电子产品。”席勒回忆道,“这就意味着设计部门和工程部门必须要通力合作。”

  最初的计划是开发一款“网络计算机”(network computer),这一概念得到了甲骨文公司的拉里·埃利森的支持,它特指一种廉价的、没有硬盘驱动器的终端,主要用来连接互联网和其他网络。但是苹果公司的首席财务官弗雷德·安德森认为,为了使产品更加动力强劲,还是要增设一个磁盘驱动器,这样它就可以成为一台正式的家用台式计算机。乔布斯最终采纳了他的建议。

  负责硬件的部门主管乔恩·鲁宾斯坦,决定给计划中的新机器采用苹果高端专业版电脑Power Mac G3的微处理器和内核,并安装了一个硬盘驱动器和一个光盘托盘。但是乔布斯和鲁宾斯坦做了一个大胆的决定——新机器不再配备普遍使用的软盘驱动器。乔布斯引用了冰球明星韦恩·格雷茨基(Wayne Gretzky)的名言:“要向着冰球运动的方向滑,而不是它现在的位置。”在当时他这个做法非常前卫,但是最终大多数计算机都取消了软盘驱动器。

  艾夫和他的第一助理丹尼·柯斯特(Danny Coster)开始计划这种未来主义的设计。乔布斯不客气地否决了他们最初设计的几十个模型,然而艾夫知道怎么去温和地引导他。艾夫认同所有的模型都不完美,但是他指出了其中一个有希望的——曲线形的有趣外观,看上去也不像是一块钉在桌子上挪不走的板子。“它带着一种刚刚来到你桌上,又随时可能会飞到其他地方的感觉。”他这样告诉乔布斯。

  在下一次展示之前,艾夫又完善了这个模型。这一次,乔布斯带着他那“不是杰作就是狗屎”的评判标准喊着说他喜欢。他带着泡沫模型在总部到处游走,充满信心地向他信赖的中层和董事会成员们展示。苹果公司一直在广告中宣传自身所做的一切都“非同凡想”。然而直到那时,也没有人提出过什么东西让苹果计算机与市面上的其他计算机相比多么与众不同。这一次,乔布斯终于有了新玩意儿。

  艾夫和柯斯特提出要把机箱塑料外壳设计成海蓝色——之后这种颜色被命名为“邦迪蓝”(bondi blue),灵感来自澳大利亚的邦迪海滩。而且外壳是半透明的,你可以看到机器内部。“我们想要传递一种感觉,就是计算机能够根据我们的需求而改变,就像变色龙那样。”艾夫说,“这就是我们喜欢半透明的原因。虽然有固定的颜色,却又不呆板,可以一眼看到里面,有种调皮的感觉。”

  无论是比喻还是现实,这种半透明都把内部的工程学构造和外壳设计联系在了一起。乔布斯一直坚持要让芯片整齐地排列在电路板上,即使它们不会被人们看到也要这么做。但现在,它们能被人看见了。通过这个半透明外壳,人们将能够看到乔布斯对产品的用心,而这种用心贯穿于所有元件的制造以及组装过程中。这种有趣的设计将传达简约的理念,同时也体现出真正达到简约所需要的深度。

  在这如此简约的塑料外壳中也蕴含着十足的复杂性。艾夫和他的团队与苹果公司在韩国的制造商合作,力求完善外壳的制作过程,他们甚至去了一家生产糖豆的工厂,学习如何把半透明色彩做得更富活力。每个外壳的成本超过60美元,是普通计算机外壳成本的3倍。换做其他公司,可能会就此进行专门论证,讨论半透明外壳是否能帮助提升销量,并证明额外的成本是值得的。但乔布斯不需要这种论证。

  他们还在iMac外壳的顶部设计了一个内嵌的提手。它的趣味性和象征意义要大于其功能性。这是一台台式计算机,不会有什么人真会提着它到处走。但艾夫是这样想的:

  当时,人们对科技产品还比较陌生。当你畏惧一样东西的时候,你不会去触碰它。我就看到我妈妈不敢碰计算机。所以我想,如果它上面有个提手,就能使一种关系变为可能。它是易于接近的,是与生俱来的,它允许你去触摸它。它使你觉得它与众不同。糟糕的是,要制造一个凹陷的提手要花费很多钱。这要是在以前的苹果公司,我的想法肯定会被否决。但让人惊喜的是,乔布斯第一眼看到它的时候就说了一句,“这太酷了!”我没向他仔细解释为何要这样做,但他就是自然而然地领会了。他认为,这就是iMac友好及有趣的方面之一。

  乔布斯还要面对制造工程部门的反对,这些反对者得到了鲁宾斯坦的支持。面对艾夫对美学的需求和“异想天开”,鲁宾斯坦提出了现实的关于成本的考虑。“当我们把做提手的建议提交给工程部门时,”乔布斯说,“他们提出了38种不能这么做的理由。然后我就说,‘不,不,我就是要这么做。’然后他们问,‘那么,为什么?’我回答道,‘就是因为我是CEO,我认为这么做没问题。’结果他们就这么不情愿地照做了。”

  乔布斯还邀请TBWAChiatDay广告公司的李·克劳和肯·西格尔一行人来到苹果,看看这里正在做的事情。他把他们带进戒备森严的设计工作室,并戏剧性地展示了艾夫设计的半透明的泪滴形外壳,看起来很像20世纪80年代一部电视动画片《杰森一家》(The Jetsons)里关于未来的场景。在那一瞬间,他们惊呆了。“我们非常震惊,但没人敢说出来。”西格尔回忆道,“我们的真实想法是,‘天哪,他们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吗?’这简直太出格了。”乔布斯请他们给这台计算机起个名字。西格尔给出了5个,其中一个就是“iMac”。起初,乔布斯哪个都不喜欢,所以西格尔在一周后又拿出了一张列表,但是他说他的公司还是更倾向于“iMac”。乔布斯回答说,“现在我倒觉得这个名字不那么讨厌了,不过也算不上喜欢。”随后他试着把这个名字印在一些模型上,然后接受了它。iMac的名字由此诞生。

  离iMac完工的日子越来越近了,乔布斯那传说中的坏脾气又冒了出来,尤其是遇到生产方面的问题时。在一次产品测评会上,他发现制造的进度变慢了。“他表现出令人恐惧的愤怒,而且是绝对纯粹的愤怒。”艾夫回忆道。乔布斯围着桌子走了一圈,从鲁宾斯坦开始,把在座的人都挨个儿骂了一顿。“知道吗,我们是在努力拯救公司,”他大喊,“而你们却要把它毁了!”

  和当年的Mac团队一样,iMac团队也是跌跌撞撞地赶在发布会的前一刻完工了,但还是没能逃过“最后一劫”。在一次发布会预演中,鲁宾斯坦拿来两台赶制出的样机。在此之前,包括乔布斯在内,这里的所有人都没有见过最后的成品。乔布斯在台上看到,在机器的前方、显示屏的下方有一个按钮。他按了下按钮,CD托盘弹了出来。“这他妈是什么鬼东西!”他一点儿也不客气。“我们谁都没有说话,”席勒回忆说,“因为他当然知道那是CD托盘。”乔布斯继续责骂。他坚持说,这原本应该是一个干净利落的CD插槽,就像高档汽车里用的那种优雅的吸入式光驱。盛怒之下,他把席勒赶出了演讲厅。席勒于是向鲁宾斯坦求救。“史蒂夫,这就是当时我们讨论组件时我向你展示的光驱。”鲁宾斯坦解释道。“不,从来就没有什么CD托盘,只是一个CD插槽。”乔布斯坚持着。鲁宾斯坦也没有让步。乔布斯的愤怒一点儿都没有减弱。“我当时几乎要哭出来了,因为要做任何改变都为时已晚。”乔布斯后来回忆道。

  他们停止了预演,接下来的那一刻,大家认为乔布斯似乎要取消整个产品发布会。“鲁比看着我,就好像在说,‘我疯了吗?’”席勒回忆道,“这是我和乔布斯合作的第一个产品发布会,我也第一次明白了他的心态:如果有什么不对劲儿就干脆取消。”最终,他们达成了共识——在下一代iMac中把托盘式光驱变成带插槽的吸入式光驱。“只有确定了我们将尽快生产带插槽的光驱,我才可以放心地筹备发布会。”说到这里,乔布斯已经眼含泪水。

  此外,他计划展示的一段视频也出现了问题。在这段视频中,乔尼·艾夫向大家讲解他的设计理念,并问大家:“你们认为‘杰森一家’应该拥有什么样的计算机?这在昨天看来遥不可及。”这时,会出现一个两秒钟的卡通片段:简·杰森正看着一个屏幕;接下来的两秒钟片段是杰森一家在圣诞树前咯咯地笑。在预演中,一个制作助理告诉乔布斯,他们必须要删掉这四秒钟的画面,因为他们没有得到哈娜–巴贝拉(Hanna-Barberra)制作公司的许可。“我就要放在这儿!”乔布斯冲他喊道。那个助理向他解释这样做会违反相关法规。“我才不在乎,”乔布斯说,“我们就要用它。”最后这段视频被保留了。

  李·克劳正在准备一系列彩色的杂志广告。他给乔布斯发了一些排版后的打样,很快便接到了乔布斯怒气冲冲的电话。乔布斯坚持说广告中的蓝色和他们挑出来的iMac照片上的蓝色不一致。“你们这帮家伙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乔布斯嚷道,“我要另找别人做这个广告,因为你们把它给毁了。”克劳反驳道:“你再去比比看。”乔布斯根本不在办公室里,却一直坚称自己是对的,而且不停地喊叫。最后,克劳让他冷静地坐下来,再对比一下原始的照片。“我最终向他证明了这个蓝色就是他要的那个蓝色。”几年之后,在Gawker网的“史蒂夫·乔布斯讨论区”里冒出来一个帖子,发帖人曾经在加州帕洛奥图的全食超市(Whole Foods)工作,这家超市离乔布斯的住宅只隔几个街区。帖子写道:“一天下午,我正在整理购物车,看到一辆银色的奔驰停在残疾人停车位上。史蒂夫·乔布斯正在车里对着他的车载电话大喊大叫。当时正值第一代iMac发布前夕,所以我非常肯定我没有听错,他在大喊:‘去他妈的!不够蓝!!!’”

  一直以来,乔布斯都会绞尽脑汁准备揭幕时那戏剧性的一刻。就在上次的预演因为CD托盘事件而中止之后,他又预演了好几次,以确保它在正式发布会上令人瞩目。他一次次地演练那个高潮时刻——他走到舞台另一边,揭开遮布,然后宣布:“向新的iMac问好吧!”他要求灯光恰到好处,把iMac的半透明效果衬托得栩栩如生。但是在几次预演之后,他仍然不满意,这也让人想起了1984年Mac电脑发布会预演时的那一幕,当时斯卡利目睹了他在舞台灯光上的纠结:他要求把灯光再调亮一些,而且要早点儿开,但是他始终不满意。

  最后他走下舞台,坐在观众席正中央的位子上,把两条腿搭在前排的椅背上。“咱们调吧,直到调好为止。”他说。工作人员又尝试了一次。“不对,不对。”乔布斯抱怨道,“这根本不行。”又试了一次,这次灯光的亮度够了,但出现得太晚。“我已经懒得再说你们了。”乔布斯喊道。最后,iMac终于在灯光下闪亮登场。“对了!就是这样!非常好!”乔布斯兴奋地大叫。

  一年之前,乔布斯把他早期的导师兼合作者迈克·马库拉从董事会开除。但是出于对iMac的自豪之情,以及iMac与Mac之间千丝万缕的联系,乔布斯私下把马库拉邀请到苹果总部,让他提前看一下产品。马库拉觉得iMac棒极了,但他唯一反对的就是艾夫设计的鼠标,他说它看起来太像一个冰球了,人们不会喜欢的。乔布斯不同意他的观点,但后来事实证明,马库拉是对的。除此之外,iMac像它的老前辈Mac电脑一样无与伦比。

  iMac发布会:1998年5月6日

  在1984年的Mac电脑发布会上,乔布斯就创造了一套新的舞台效果——产品发布就像一场划时代的盛会,整场盛会以“要有光”的神圣时刻为高潮:天地分开、一束光射下来、天使歌唱、唱诗班合唱《哈利路亚》。而对此次产品发布的盛会,乔布斯有两个希望,一是使苹果公司起死回生,二是再次颠覆个人计算机的形象。因此,乔布斯特意为这次发布会选择了库比蒂诺市迪安扎社区学院的燧石礼堂(Flint),这也是举办1984年发布会的地点。为了消除疑虑、重整旗鼓、在开发者社区获得支持,并快速启动iMac营销,他愿意全力以赴。不过,他这么做的另外一个原因就是他很喜欢做“发布会总指挥”。和酝酿新产品一样,准备一场盛会也能大大激发他的热情。

  他还不忘显示自己多愁善感的一面。作为开场白,他首先对着第一排观众席上他邀请的三位嘉宾礼貌地“喊话”。他曾经和这三个人渐行渐远,但是现在,他需要他们重新加入他的团队。“我曾经和史蒂夫·沃兹尼亚克在我父母家的车库里成立了苹果公司,现在,他就在这里。”他说着,用手指向沃兹,观众爆发出一阵掌声。“后来,迈克·马库拉加入了我们。不久之后,我们还迎来了我们的第一任总裁,迈克·斯科特。”他接着说,“他们今天都来到了这里。如果没有他们三个人,今天我们谁也不会来到这里。”掌声又响了起来,他的眼眶湿润了。观众席中还有安迪·赫茨菲尔德以及当年Mac团队的大部分成员。乔布斯向他们微笑致意。他相信自己会让他们感到骄傲。

  在用幻灯片展示了苹果公司新的产品策略和新计算机的性能之后,乔布斯准备公开他的新宝贝了。“现在的计算机是这副样子的。”他说着,身后的大屏幕上出现了一套米色的、方方正正的计算机配件和显示器。“而我要荣幸地向你们展示,从今天起,计算机会变成什么样子。”他揭开了舞台中央桌子上的遮布,灯光洒下,崭新的iMac闪现在大家面前,熠熠生辉。他按了一下鼠标,就像在Mac电脑的发布会上那样,屏幕上快速闪现着介绍计算机各种奇妙用途的图片。最后,“你好”(hello)的字样出现了,用的还是1984年Mac电脑上的有趣的字体,但是这一次在“你好”下面还加了一个括号,里面写着“又见面了”(again)。这一刻,雷鸣般的掌声再次响起。乔布斯站在那儿,自豪地看着他的iMac。“它看起来像是从外星来的。”他说,观众大笑,“显然是来自一个不错的星球,那儿的设计师更棒。”

  乔布斯又一次推出了标志性的新产品,这也是一个新纪元的开端。它履行了“非同凡想”的承诺。计算机不再是米色的方形主机和显示器、缠得一团糟的电线和厚厚的安装手册;在你面前的是一部友好的、生气勃勃的装置,手感顺滑、赏心悦目,就像一只知更鸟的蛋。你可以拎着那可爱的小提手把它从典雅的白色盒子里面提出来,然后通上电源。那些以前害怕碰计算机的人现在也想拥有一台,而且他们还想把它摆在房间中最显眼的地方,好让人羡慕甚至是嫉妒。“这是一台结合了科幻之光和奇思妙想的机器,”史蒂芬·列维在《新闻周刊》中这样写道,“这不仅是近几年来推出的外观最酷的计算机,同时也是一个强有力的宣告——硅谷这家最初的‘梦想’公司终于不再‘梦游’了!”《福布斯》将iMac称为“一个产业的华丽转身”。已被驱逐的约翰·斯卡利也表示:“他采用的是和15年前一样的简单策略——制造大受欢迎的产品,发动无比强大的营销攻势。这个策略让当时的苹果公司大获成功。”

  唯一吹毛求疵的声音来自于一个熟悉的角落。iMac屡获殊荣之际,比尔·盖茨确信这只是一时的潮流而已。他对一群拜访微软公司的财务分析师说:“苹果公司现在唯一胜出的就是颜色方面。”盖茨指了指一台他故意漆成红色的Windows计算机,“我们不用花太多时间就能做到,我认为不会很久。”乔布斯气坏了。他告诉一个记者说,盖茨——这个曾被他公开嘲笑“完全没有品位”的人,根本没搞清楚是什么让iMac比其他计算机更有吸引力。“我们的竞争对手大错特错的地方就在于,他们认为这只是时尚,只是表面功夫而已。”他说,“他们会说,‘我们也要在这破机器上喷点儿漆,不就是这么回事儿吗。’”

  1998年8月,iMac正式发售,售价1 299美元,上市6个星期就售出27.8万台,到年底售出了80万台——成为苹果公司历史上销售速度最快的计算机。最值得注意的是,32%的购买者是首次购买计算机,12%的购买者曾经使用的是Windows计算机。

  除“邦迪蓝”之外,艾夫很快就为iMac设计出了4款看起来非常诱人的新颜色。为同一款电脑提供5种颜色必定会为制造、库存、分销带来巨大挑战。对大多数公司来说,包括曾经的苹果公司,都会有专门的研究和会议来讨论成本和利润。而乔布斯看到新颜色时非常激动,并马上召集其他高管到设计工作室。“我们要使用所有这些颜色!”他兴奋地对他们说。在众人离开之后,艾夫惊讶地看着自己的团队。“在其他公司,做这样的决定要花上好几个月,”艾夫回忆道,“而史蒂夫只用了半个小时。”

  乔布斯还希望对iMac做出一个重大改进:去掉讨厌的CD托盘。“我看过一套非常高端的索尼立体声音响用的就是吸入式光驱,”他说,“所以我去找了光驱制造商,让他们为9个月之后上市的新版iMac制造吸入式光驱。”鲁宾斯坦试图劝乔布斯不要做这个改动。他预计今后的趋势是光驱不仅能播放音乐,还能刻录音乐光盘。而且这种新功能将先在托盘式光驱上实现,然后才是吸入式光驱。“如果你要做吸入式光驱,那你就会永远在技术上落后一步。”鲁宾斯坦坚持道。

  “我不在乎,我就是要这么做。”乔布斯毫不让步。他们当时正在旧金山的一家寿司店吃午餐,直到饭后散步时,他们的对话仍在继续。“就算是我以个人名义请你帮个忙,帮我做吸入式光驱吧。”乔布斯请求道。鲁宾斯坦当然不能拒绝,但是后来事实证明,鲁宾斯坦是正确的。松下推出了一款读写兼备且能刻录的CD光驱,而且是先装在那些使用“过时的”CD托盘的计算机上。这件事的影响在之后的几年中以非常有趣的方式逐渐扩散开来:它导致了苹果公司无法满足用户想要自己刻录音乐光盘的需求,但是这也恰恰促使苹果公司发挥想象力,大胆地寻找一条越级攀升的道路,直到后来,乔布斯意识到他必须进军音乐市场。 从华尔街到硅谷(套装共9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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