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遗产 无比辉煌的创新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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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遗产
无比辉煌的创新天堂
2006年Macworld大会上。幻灯片上是30年前的乔布斯和沃兹尼亚克
火线
乔布斯的个性体现在他创造的产品里。正如苹果的核心理念,从1984年最初的Mac到整整一代人以后的iPad,一直都是端到端的软硬件整合,乔布斯本人也是如此:他的激情、完美主义、阴暗面、欲望、艺术气质、残酷以及控制欲,这一切都跟他的商业理念和最终的创新产品交织在一起。
这种融合在其个性和产品中的最显著特征之一就是极致。他的沉默跟他的咆哮一样骇人,他训练自己可以一直盯着人看而不眨眼。有时候这种极致是迷人的,那种鬼才式的迷人,比如在他热切地解释鲍勃·迪伦音乐之深刻的时候,或是在揭幕产品时,无论什么在他口中都能变成苹果有史以来最不可思议的产品。然而有时,他的极致又很恐怖,例如当他厉声谴责谷歌或微软对苹果进行剽窃的时候。
这种极致促成了他对世界的二元论观点。苹果的同事们称其为乔布斯的天才/ 白痴二分法。你不是这个就是那个,有时候一个人同一天就能得到这两种评价。这一观点同样适用于他对产品、对想法,甚至对食物的看法:不是“史上最棒”,就是差劲儿、脑残、没法儿吃。因此,发现任何瑕疵都可能引发乔布斯一顿咆哮。一道金属涂层、一颗螺丝钉的曲线、一个机箱上蓝色的深浅、一款导航屏幕的直观性——他会一直骂它们“烂透了”,直到某个时刻他突然称赞它们“完美至极”。他把自己看作一个艺术家,他也确实是,所以他纵容自己具有艺术家的性情。
他对完美的追求使得他要求苹果对每一款产品都要有端到端的控制。如果看到伟大的苹果软件在其他公司的蹩脚硬件上运行,他就会浑身难受,甚至更糟。同样,一想到让未经审核的应用或内容污染苹果设备的完美,他也会有过敏反应。这种把硬件、软件和内容整合成统一系统的能力使他可以贯彻简洁的理念。天文学家约翰尼斯·开普勒(Johannes Kepler)曾说过:“自然喜欢简洁与统一。”史蒂夫·乔布斯也这么说。
数字世界最根本的分歧是开放与封闭的对立,而对一体化系统的本能热爱让乔布斯坚定地站在了封闭一边。从家酿计算机俱乐部传承下来的黑客精神倾向于开放的方式,几乎没有中央控制,人们可以自由地修改硬件和软件、共享代码、用开放的标准写程序、避开专利系统,有跟多种设备和操作系统兼容的内容和应用。年轻的史蒂夫·沃兹尼亚克就曾在那个阵营:他设计的Apple II就很容易拆开,而且预留了很多插槽和端口可以让人随心所欲地使用。而从Mac开始,乔布斯成了另一个阵营的开创者。Mac就像是一部电器,硬件和软件紧密结合,无法修改。这牺牲了黑客精神,却创造出一种无缝而简单的用户体验。
之后乔布斯下令,Mac的操作系统不会供其他任何公司的硬件使用。微软则采取了截然相反的策略,允许Windows操作系统在各种机器上授权使用。这虽然没有催生出最优雅的计算机,但是却帮助微软统治了操作系统世界。当苹果的市场份额缩小到5%以下时,微软的策略被视为个人电脑领域的胜利者。
然而从长期看,乔布斯的模式证明是有一些优势的。当其他计算机制造商都在商品化时,苹果即使以很小的市场份额都能保持极高的利润率。例如在2010年,苹果的收入只占个人电脑市场的7%,但是却获得了营业利润的35%。
更重要的是,在21世纪初,乔布斯对于端到端一体化的坚持使苹果获得了发展数字中枢策略的优势,让用户可以将桌上电脑跟各种便携设备无缝连接。例如,iPod就是这个紧密接合的封闭系统的一部分。要使用它,你就必须使用苹果的iTunes软件,并从iTunes商店下载内容。其结果就是,iPod高雅而令人愉悦,正如后来的iPhone和iPad一样,跟那些不提供端到端无缝体验的杂牌竞争产品形成鲜明的对比。
这个策略行之有效。在2000年5月,苹果的市值是微软的1/20。到2010年5月,苹果超过微软成为全球最有价值的科技公司。到2011年9月,苹果的价值高出微软70%。2011年第一季度,Windows个人电脑的市场份额缩水1%,而Mac的市场份额增长了28%。
彼时彼刻,移动设备领域烽烟再起。谷歌采取了开放策略,其安卓操作系统可供任何平板电脑或手机制造商使用。到2011年,谷歌的移动市场份额与苹果持平。安卓系统开放策略的不足之处在于其导致的分裂状态。不同的手机和平板电脑制造商把安卓系统修改成了几十种不同的版本和风格,难以开发一致的应用程序或充分利用其特性。两种策略都有其价值。有些人希望拥有使用更开放系统的自由,并有更多的硬件选择;其他人显然更偏爱苹果紧密的整体性和可控性,这使得产品界面更简单、电池寿命更长、更易于操作、内容处理更容易。
乔布斯理念的缺陷是,他那想愉悦用户的欲望导致了他不愿意对用户授权。对开放环境最有思想的倡导者之一是哈佛的乔纳森·齐特林(Jonathan Zittrain)。在他的著作《互联网的未来:光荣、毁灭与救赎的未来》(The Future of the Internet——And How to Stop It)中,开篇就是乔布斯介绍iPhone的场景,他警示世人,用“被一个控制网所束缚的无菌器材”来代替个人电脑会有怎样的不良后果。反应更强烈的还有科里·多克托罗(Cory Doctorow),他在波音波音(Boing Boing)网站撰写了一篇宣言,题目叫“我为什么不会买iPad”。“它的设计中融入了很多周到的想法和精巧的元素,但是也有对其主人显而易见的轻蔑。”他写道,“给你的孩子们买一部iPad并不会使他们认识到世界是要你们去剖析与重组的。它会告诉你的后代,即使是换电池这样的事情你也必须要留给专业人员去做。”
对于乔布斯来说,一体化的理念事关正义。“我们做这些事情并不是因为我们是控制狂,”他解释说,“我们做这些是因为我们想创造伟大的产品,因为我们关心用户,因为我们愿意为全部的体验负责,而不是去做别人做的那些垃圾。”他相信他是在为人们提供服务,“人们在忙着做他们最擅长的事情,他们希望我们去做我们最擅长的。他们的生活很繁忙,他们有其他事情要做,而不是去想怎样整合他们的计算机和电子设备。”
这种理念有时会跟苹果的短期商业利益发生冲突。但是在一个充斥着低劣设备、难以预测的错误信息和恼人的用户界面的世界里,这种理念带来了以诱人的用户体验为特征的非凡产品。使用一款苹果产品就好像走在乔布斯喜爱的京都禅意花园里一样,让人肃然起敬,而这两种体验都不是通过崇尚开放或百花齐放来实现的。落在一个控制狂手里的感觉有时候也不错。
乔布斯的极致还表现在他的专注力上。他会设定优先级,把他激光般的注意力对准目标,并把分散精力的事情都过滤掉。如果他开始做某件事——Mac早期的用户界面,iPod和iPhone的设计,把音乐公司引进iTunes商店——他就会非常专注。但是如果他不想处理某件事——法律纠纷、业务事项、他的癌症诊断、某件家事——则会坚决地忽视它。那种专注使他能够说“不”。他只保留几个核心产品,砍掉一切其他业务,让苹果回到正轨。他剔除按键让电子设备简单化,剔除功能让软件简单化,剔除选项让界面简单化。
他把这种专注的能力和对简洁的热爱归功于他的禅修。禅修增强了他对直觉的信赖,教他如何过滤掉任何分散精力或不必要的事情,在他身上培养出了一种基于至简主义的审美观。
遗憾的是,禅修未能使他产生一种禅意的平静或内心的平和,而这一缺憾也是他遗产的一部分。他常常深深地纠结和不耐烦,这些个性他也无意掩饰。大部分人在大脑与嘴巴之间都有个调节器,可以调整他们粗野的想法和易怒的冲动。乔布斯可不是。他很看重自己残酷诚实的一面。“我的责任是当事情搞砸了的时候说实话而不是粉饰太平。”他说。这一点使他富有魅力又能鼓舞人心,但也使他有时候——用技术词汇来说——像个浑蛋。
安迪·赫茨菲尔德有一次告诉我:“我真的特别想让史蒂夫回答的一个问题是,‘为什么你有时候要那么刻薄呢?’”甚至乔布斯的家人都奇怪,他到底是先天缺少能避免乱箭伤人的过滤机能呢,还是有意回避了那个机能。乔布斯称是前一种。“我就是我,你不能期待我成为另外一个人。”在我问这个问题时,他回答说。但我认为如果他想的话,其实可以控制自己。当他伤害别人时,并不是因为他感情上意识不到。正相反,他可以把人看透,明白他们内心的想法,知道如何随心所欲地结交他们、诱惑他们、伤害他们。
其实乔布斯人格中令人不快的一面并非必要,那对他的阻碍大于帮助。但有时候,那确实能达到某种目的。礼貌圆滑、会小心不去伤害别人的领导者,在推动变革时一般都没那么有效。数十名被乔布斯辱骂得最厉害的同事在讲述他们冗长的悲惨故事时,最后都会说,他使他们做到了做梦都没想到的事情。他创建了一支都是一流员工的团队。
乔布斯的传奇是硅谷创新神话的典型代表:在父母的车库里开创一家企业,并把它打造成全球最有价值的公司。他没有直接发明很多东西,但是他用大师级的手法把理念、艺术和科技融合在一起,就创造了未来。他欣赏图形界面的威力,就以施乐公司无法做到的方式设计了Mac;他领会了把1 000首歌装进口袋的快乐,就以索尼尽其全部资产和传承都无法成就的方式创造了iPod。有些领导者通过统揽全局去推进创新,有些是通过把握细节。乔布斯两者兼顾,并且不懈努力。正因如此,30年间他推出的一系列产品改变了所有产业:
·Apple II,采用沃兹尼亚克的电路板并把它变成第一台不再仅供业余爱好者使用的个人计算机。
·Mac,引发了家用电脑革命并普及了图形用户界面。
·《玩具总动员》和其他皮克斯大片,开创了数字影像的奇迹。
·苹果零售店,重新塑造了商店在品牌定义中的角色。
·iPod,改变了我们消费音乐的方式。
·iTunes商店,让音乐产业重获新生。
·iPhone,把移动电话变成了音乐、照片、视频、邮件和网络设备。
·应用商店(App Store),生成新的内容创造产业。
·iPad,推出平板计算技术,为数字报纸、杂志、书籍和视频提供了平台。
·iCloud,使计算机不再担任管理我们内容的中心角色,并让我们的电子设备无缝同步。
·苹果公司本身,乔布斯认为这是他最伟大的创作。在这里,想象力被培育、应用和执行的方式极具创造力,这使苹果成为全球最有价值的公司。
他很聪明吗?不,不是格外聪明。相反,应该说他是个天才。他的奇思妙想都是本能的、不可预见的,有时是充满魔力的。他真是数学家马克·卡克(Mark Kac)所说的那种魔术师天才,他的洞见会不期而至,更多地要求直觉而非大脑的处理能力。他像个探路者一样,可以吸收信息,嗅到风中的气味,并对前路先知先觉。
史蒂夫·乔布斯就这样成为我们这个时代的一位企业管理者,一个世纪以后他一定还会被人们铭记。在历史的万神殿里,他的位置就在爱迪生和福特的身旁。在他的时代,他超越众人,创造了极具创新性的产品,把诗歌和处理器的力量完美结合。他的粗暴使得跟他一起工作的人们既让人不安又令人振奋,而他借此打造了世界上最具创造力的公司。他能够在苹果的DNA中融入设计的敏感、完美主义和想象力,使之很可能,甚至此后几十年,都是在艺术与科技的交汇处成长得最茁壮的公司。
还有一件事……
传记作者理应是为传记做结语的人,但这是史蒂夫·乔布斯的传记。尽管他没有把他那传奇般的控制欲强加于这个项目,但我如果不让他最后说几句话就这样把他推上历史的舞台,我怀疑自己无法准确地传达出他的那种感觉——他在任何情况下展现自我的那种方式。
在我们交谈的过程中,他屡次谈到他希望自己留下什么样的遗产。以下就是那些想法,是他的原话:
我的激情所在是打造一家可以传世的公司,这家公司里的人动力十足地创造伟大的产品,其他一切都是第二位的。当然,能赚钱很棒,因为那样你才能够制造伟大的产品。但是动力来自产品,而不是利润。斯卡利本末倒置,把赚钱当成了目标。这种差别很微妙,但它却会影响每一件事:你聘用谁,提拔谁,会议上讨论什么事情。
有些人说:“消费者想要什么就给他们什么。”但那不是我的方式。我们的责任是提前一步搞清楚他们将来想要什么。我记得亨利·福特曾说过,“如果我最初问消费者他们想要什么,他们应该是会告诉我,‘要一匹更快的马!’”人们不知道想要什么,直到你把它摆在他们面前。正因如此,我从不依靠市场研究。我们的任务是读懂还没落到纸面上的东西。
宝丽来的埃德温·兰德曾谈过人文与科学的交集。我喜欢那个交集。那里有种魔力,有很多人在创新,但创新并不是我事业最主要的与众不同之处。苹果之所以能与人们产生共鸣,是因为在我们的创新中深藏着一种人文精神。我认为伟大的艺术家和伟大的工程师是相似的,他们都有自我表达的欲望。事实上,在最早做Mac的最优秀的人里,有些人同时也是诗人和音乐家。在20世纪70年代,计算机成为人们表现创造力的一种方式。一些伟大的艺术家,像列奥纳多·达·芬奇和米开朗基罗,他们同时也是精通科学的人。米开朗基罗懂很多关于采石的知识,他不是只知道如何雕塑。
人们付钱让我们为他们整合东西,因为他们不能7天24小时地去想这些。如果你对生产伟大的产品有极大的激情,它会推着你去追求一体化,去把你的硬件、软件以及内容管理都整合在一起。你想开辟新的领域,那就必须自己来做。如果你想让产品对其他硬件或软件开放,你就只能放弃一些愿景。
过去,不同阶段有不同的公司成为硅谷的典范。很长一段时间里,是惠普。后来,在半导体时代,是仙童和英特尔。我觉得,有一段时间是苹果,后来没落了。而今天,我认为是苹果和谷歌——苹果更多一些。我想苹果已经经受住了时间的检验。它曾有过起起伏伏,但如今仍然走在时代的前沿。
要指出微软的不足很容易。他们显然已经丧失了统治地位,已经变得基本上无关紧要。但是我欣赏他们所做的,也了解那有多么困难。他们很擅长商业方面的事务。他们在产品方面从未有过应有的野心。比尔喜欢把自己说成是做产品的人,但他真的不是。他是个商人。赢得业务比做出伟大的产品更重要。他最后成了最富有的人,如果这就是他的目标,那么他实现了。但那从来都不是我的目标,而且我怀疑,那最终是否是他的目标。我欣赏他,欣赏他创建的公司,很出色,我也喜欢跟他合作。他很聪明,实际上也很有幽默感。但是微软的基因里从来都没有人文精神和艺术气质。即使在看到Mac以后,他们都模仿不好。他们完全没搞懂它是怎么回事儿。
像IBM或微软这样的公司为什么会衰落,我有我自己的见解。这样的公司干得很好,它们进行创新,成为或接近成为某个领域的垄断者,然后产品的质量就变得不那么重要了。这些公司开始重视优秀的销售人员,因为是他们在推动销售、改写收入数字,而不是产品的工程师和设计师,因此销售人员最后成为公司的经营者。IBM的约翰·埃克斯是聪明、善辩、非常棒的销售人员,但是对产品一无所知。同样的事情也发生在施乐公司。做销售的人经营公司,做产品的人就不再那么重要,其中很多人就失去了创造的激情。斯卡利加入后,苹果就发生了这样的事情,那是我的失误;鲍尔默接管微软后也是这样。苹果很幸运,能够东山再起,但我认为只要鲍尔默还在掌舵,微软就不会有什么起色。
我讨厌一种人,他们把自己称为“企业家”,实际上真正想做的却是创建一家企业,然后把它卖掉或上市,他们就可以将其变现,一走了之。他们不愿意费力气打造一家真正的公司,而这正是商业领域里最艰难的工作。只有做到这一点你才能真正有所贡献,才能为前人留下的遗产添砖加瓦。你要打造一家再过一两代人仍然屹立不倒的公司。那就是沃尔特·迪士尼、休利特和帕卡德,还有创建英特尔的人所做的。他们创造了传世的公司,而不仅仅是赚了钱。这正是我对苹果的期望。
我不认为我对别人很苛刻,但如果谁把什么事搞砸了,我会当面跟他说。诚实是我的责任。我知道我在说什么,而且事实证明通常我是对的。那是我试图创建的文化。我们相互间诚实到残酷的地步,任何人都可以跟我说,他们认为我就是一堆狗屎,我也可以这样说他们。我们有过一些激烈的争吵,互相吼叫,但那可以说是我最美好的一段时光。我在别人面前说“罗恩,那个商店看起来像坨屎”的时候,没什么不良感觉。或者我会说“天啊,我们真他妈把这个工艺搞砸了”,就当着负责人的面。这就是我们的规矩:你就得超级诚实。也许有更好的方式,像个绅士俱乐部一样,大家都戴着领带,说着上等人的敬语,满嘴华丽委婉的词汇,但是我对此不太在行,因为我是来自加利福尼亚的中产阶级。
我有时候对别人很严厉,不过可能没有必要那么严厉。我还记得里德6岁时,他回到家,而我那天刚解雇了一个人,我当时就在想,一个人要怎样告诉他的家人和幼子他失业了。很不好受。但是必须有人去做这样的事。我认为确保团队的优秀始终是我的责任,如果我不去做这件事,没有人会去做。
你必须不断地去推动创新。迪伦本来可以一直唱抗议歌曲,可能会赚很多钱,但是他没有那么做。他必须向前走,1965年在民谣中融入电子音乐元素时,他疏远了很多人。1966年的欧洲巡演是他的巅峰。他会先上台演奏原声吉他,观众非常喜欢。然后他会带出The Band乐队,他们都演奏电子乐器,观众有时候就会喝倒彩。有一次他正要唱《像一块滚石》,观众中有人高喊“叛徒”,迪伦说:“搞他妈个震耳欲聋!”他们真那样做了。披头士乐队也一样。他们一直演变、前行、改进他们的艺术。那就是我一直试图做的事情——不断前进。否则,就如迪伦所说,如果你不忙着求生,你就在忙着求死。
我的动力是什么?我觉得,大多数创造者都想为我们能够得益于前人取得的成就而表达感激。我并没有发明我用的语言或数学。我的食物基本都不是我自己做的,衣服更是一件都没做过。我所做的每一件事都有赖于我们人类的其他成员,以及他们的贡献和成就。我们很多人都想回馈社会,在历史的长河中再添一笔。我们只能用这种大多数人都掌握的方式去表达——因为我们不会写鲍勃·迪伦的歌或汤姆·斯托帕德(Tom Stoppard)的戏剧。我们试图用我们仅有的天分去表达我们深层的感受,去表达我们对前人所有贡献的感激,去为历史长河加上一点儿什么。那就是推动我的力量。
尾声
一个阳光灿烂的下午,乔布斯感觉不太舒服,他坐在屋后的花园里,思考死亡。他谈到将近40年前他在印度的经历,他对佛法的研习,以及他对转世和精神超越的看法。“我对上帝的信仰是半信半疑。”他说,“我一生中的大部分时间里,都认为一定有超出我们所见的存在。”
他承认,当他面临死亡时,他可能更愿相信存在来世。“我愿意认为,在一个人死后有些什么东西依然存在。”他说,“如果你积累了所有这些经验,可能还有一点儿智慧,然后这些就这么消失了,会有些怪怪的。所以我真的愿意相信,会有些什么东西留存下来,也许你的意识会不朽。”
他沉默了很长时间。“但是另一方面,也许就像个开关一样。”他说,“啪!然后你就没了。”
再度沉默了片刻之后,他淡然一笑。“也许这就是为什么我从不喜欢给苹果产品加上开关吧。” 从华尔街到硅谷(套装共9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