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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之“道”

道德经 文若愚 2607 2021-04-06 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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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子之“道”《老子》的第一章,是全书的总纲。“道”,是老子哲学中一个核心的概念,这一“道”字在五千余言的《老子》一书中出现达七十余次之多。概括而言,“道”在老子那里基本上有这样几种含义:一种是作为宇宙之本原的“道”,一种是作为自然之规律的“道”,还有一种就是作为人事之法则的“道”。这三种含义既有所区分,又紧密联系,作为宇宙之本原的混沌无形的“道”,在天地万物产生之后,就体现为自然规律之“道”,而自然规律之“道”再落实到人的社会生活中,就表现为人事之法则的“道”。反之,作为人事之法则的“道”又体现着自然规律之“道”,而自然规律之“道”又反映着作为宇宙之本原的“道”。在《老子》一书的行文中,同一“道”字在不同的语境中有着不尽相同的含义,但是又不可作出截然的区分,因为这几种含义之间本来就是密切相依、互为体现的。总而言之,“道”的概念在老子的哲学体系中居于纲领性的核心地位,既体现着形而上的终极意义,又体现着形而下的现实意义,具有极为深邃的内涵,也有着非常广阔的外延,涵盖着宇宙、自然和社会的全部道理和规则。

  《老子》一书中蕴藏着极为渊深的智慧,因此,其中的名言警句就非常之多,可谓俯拾皆是,而第一章的首句,也是全书之开端的“道,可道,非常道”,就是人们所最熟悉的一句。然而,尽管人们对这句话非常地熟悉,可是能够真正理解其含义的人却并不多。大多数人之所以熟悉这句话,是因为这句话是全书的开篇,而许多不认真读书、没有兴趣读书的人在看书的时候常常也就是仅仅读了开篇的那么几句;另外,也因为这句话读起来非常的顺畅,又很简洁,就像顺口溜一样,所以容易为人们所记住;也许还因为这句话说得很玄妙,令人们不能够一下子就很清楚地知道它说的究竟是什么,而正是这种玄秘感又吸引了一部分人的兴趣,尽管不知道它说的是什么意思,但是却很喜欢去引用它。

  这句话,在字面上看,极其地简单,“道可道,非常道”,仅仅六个字,而“道”字在其中出现了三次,这表明,这句话集中阐述的就是“道”这个重要的概念。三个“道”字之中,第一个“道”字和第三个“道”字是同样的含义,就是作为老子哲学之核心概念的“道”,而第二个“道”字则是普通意义上的说出、表达的意思。我们现在阅读这句话的时候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非常”与现代汉语里的“非常”是不同的,它不是一个词,而是“非”和“常”两个词。“非”字,是很好理解的,即不是的意思,这与现代汉语是相同的。至于“常”字,其实在《老子》中本来是写作“恒”字的,但是为避汉文帝刘恒之名讳,原来的“非恒道”就被改成了“非常道”。如果是“非恒道”的话,就更容易理解一些了。不过,字虽然换了,但意思是没有变的,“常”,也就是“恒”的意思。所谓的“道,可道,非常道”,也就是说,可以用语言表述出来的道,就不是永恒的、终极的道。

  而这所谓永恒的、终极的道,又指的是什么呢?它指的就是宇宙的本体,是世间万物的由来之源,是超越了一切具体的道理和规律的根本性的、指向终极的道,也正因为如此,老子才说这样的道是不可言说的。

  “名可名,非常名”,在这一句中,“名”字也出现了三次,同样分作两种含义,第一个“名”字和第三个“名”字是老子的哲学概念,而第二个“名”字是命名的意思。作为哲学概念的“名”,在这里可以理解为“道”的呈现形态,或者可以在通俗的层面上理解为事物的各种样态之意。“名,可名,非常名”的意思就是,那些能够命名的事物样态,都不是永恒的样态。

  为什么老子说“可名之名”,不是“常名”呢?其实,老子在这句话中指出了事物的永恒性的问题。在这个世界上,有一些事物很容易衰朽,不是有句成语叫做“昙花一现”嘛,昙花盛开的时刻在夜晚,而从绽放到凋谢,只有三四个小时的时间,非常地短暂,还有朝生暮死的蜉蝣,发育成熟之后只有不到一天的生命;而另外呢,也有些事物存在的时间极为长久,比如说动物界的龟,就十分长寿,活了几百年也并不罕见。然而,曹操有诗云:“神龟虽寿,犹有竟时”,龟虽然很长寿,但是它也总会有死亡的一天,是不会长生不死的。在于生命体是这样,而对于非生命的物质,其存在时间也是有着长短之别的。比如说烟花,闪耀在天空之际是何等的美丽,然而它的存在只有一瞬间;而状态恒久者如钻石,它是在地底深处的高温、高压条件下由碳元素形成的单质晶体,性质极其稳定,因此人们对钻石十分地赏爱。但是,钻石的存在就是恒久的吗?现代天文学研究表明,地球的生成时间距今大约为46亿年,它不仅有着自己生成的时间,同样也会有着自己灭亡的时间,尽管那一时间对于人类来说十分的漫长,但是地球的毁灭是未来一个必然的事实。地球都会有毁灭的一天,地球上的钻石又怎么会永恒地存在呢?有生必有死,这是宇宙万物的必然规律,任何事物都不能例外。那么,是不是说这个世界上就没有永恒的存在了呢?并不是的,也就是说,还是有着永恒之存在的。但是,这种永恒的存在绝非某种具体的事物,它是不能够被叫出来的,因此,老子才说:“名可名,非常名。”

  老子所谓的“名可名,非常名”,指的不仅仅是事物的形体不会永恒地存在,同时也意味着,事物的价值也并非是恒久的,理由很简单,事物本身都不存在了,它的价值又怎么还会存留呢?正所谓“皮之不存。毛将焉附”。由此可见,老子的智慧是远远超越了世俗层面的,它直接就指向了终极,引领人们看得更远,思考得更深。如果人们在日常生活中能够将目光放得更远一些,将想法放得更开一些,对待很多问题也就会是另外一种态度了。当我们真正地具备了老子的境界之后,世间的那些蜗角虚名、蝇头微利又都何足挂齿呢,又何必为其而扰攘纷争呢? 道德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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