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可道,非常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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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可道,非常道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
——老子
按照我们通常的理解,语言是表述思想的工具,没有语言就没有思想,就没有文字,也就不会有哲学。按照西方传统哲学的观点,哲学追求的最高境界便是通过语言描述出这个世界最初始、最本源的东西。西方最早的哲学家泰勒斯便以“水”作为世界的本源来说明整个世界。
然而这种观点并不被普遍接受,特别是在中国古代哲学的话语中,宇宙存在的本源并不一定是可以被语言描述的。在中国,“道”通常被认为是世界本源的代名词,《道德经》开篇的第一句话就写道:“道可道,非常道。”
《道德经》第一章一开始就写道:“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王弼对此的解释是:“可道之道,可名之名,指事造形,非其常也。故不可不道,不可名也。”
一般来说,这里第一个、第三个“道”字解作“终极真理”,第二个“道”字解作“言语,说话”。意思大概是,可以用言语解释妥当的“道”,就不可能是真正的“道”。如果我们给予“道”一个名字,这个名字也肯定不能把“道”形容妥帖。
由于人认识的局限性,我们所说的“道”都只是真正的“道”的一部分,无法窥见“道”的全貌,故无法反映“道”的本质。例如我们说这是一张桌子,可那只是我们的说法,它是什么呢?是一堆木头,还是一堆原子,都只反映了它的一个侧面。
正因为“道”本身不可言说,所以老子在《道德经》后面写道:“吾不知其名,强名曰‘道’。”也就是说:“这个‘道’字虽然不肖,但我(老子)还是先把这个终极真理叫作‘道’好了。”
老子不明言道,就不会落入语言的桎梏中,而道虽不可描述却仍在发挥着作用。平常的规律在边界处就发生了变化,边界处的道违反了常理,原来这就是“非常道”。“道可道,非常道”作为《道德经》的开篇,不仅掷地有声,而且异常准确。道是可以被阐述的,但是它违反常理。这句话可以给我们以下两方面的启示:一方面,当事物发展到边界的时候,它所反映出的规律一定是违反常理的;另一方面,当事物展现出有悖常理的特性时,它一定处于某种边界状态。
在老子的哲学中,“道”似乎无处不在,无所不包。由于道是万物的根本,如果道不可知,“不可道”,或只可意会而不可言传,则贯穿了道的精神的万物也就玄妙起来,以道为核心的老子思想自然也就成了玄妙的思想。 哲学其实很有趣:超有用超好看的哲学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