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您可以在百度里搜索“企业合理避税禁忌42例 艾草文学(www.321553.xyz)”查找最新章节!
案情简介
税务人员审查某煤矿第一季度资源税缴纳情况。审查时,税务人员根据“产成品”账户记载,计算出产品出库量,将此数字与该煤矿的“主营业务收入”账户所记的销售数量相核对,发现销售收入数量比产品出库量少960吨。审查“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账户贷方发生额,发现企业全部按“主营业务收入”账户记载的销售数量申报纳税。对减少的原因,税务人员进一步审查“产成品”记账凭证,从中发现有这样一笔分录:
经查证核实,原来该企业采取“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产品”方式销售产品(原煤)960吨,未计算缴纳资源税。
从账簿中得知,该煤矿资源税适用税率为每吨2.5元。已知原煤售价每吨160元,成本价每吨90元。“应交税费”明细账均无余额。 企业合理避税禁忌42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