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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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2013年4月,某市税务稽查分局在对该市某服装公司进行纳税检查时,在“原材料”账户借方发现了两笔日期相近、数量、金额完全相同的购入原材料记录。这笔业务处理引起了稽查人员的注意,经翻阅有关记账凭证,审查“应付账款”的明细账目及材料盘点表发现如下问题:
该公司2012年3月从某厂购入原料一批,材料已验收入库,月末发票尚未到达,按订货合同价格入库。
2012年4月,估价入账的材料费并未实行“红字”冲销,而是在收到对方结算凭证后,又以发票为依据,再一次记入原材料账。
为了掩盖重复记账的事实,该公司又在2012年年末材料盘点时,以“盘亏”的名义将价款列入“管理费用”。 企业合理避税禁忌42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