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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唐映秋第一人称自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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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比别的小孩都要早熟,这是我从小到大都听到的夸赞,在别人这样夸我的时候,我会露出我最具善意的笑容出来,我想我应该高兴,可是我甚至连“早熟”这个词的意思都不知道。我唯一知道的是,我只有爷爷,没有爸爸妈妈,不是没有,是我很少见到他们。

  爷爷说我只要我乖爸爸就会接我回家,还记得那个时候我还是一个小不点,完成每天的功课之后,我要学习小提琴、钢琴、击剑……这一切充斥着我的生活,而我不知疲倦。

  好在这一切都会有回报,我能回家。

  可是我的家里多了两个外人。

  我到爸爸家里的时候就看到了长得好高的哥哥,那是我第一次叫他哥哥,在知道是他的妈妈把我的爸爸抢走之后,我再也没有这样叫过他。那一天他主动朝我伸了橄榄枝,问我愿不愿意跟他出去玩,我接受了他的这份善意。

  据他说这里是他的学校,今天正好有一次文艺汇演,相比于唐艾初本人,我对这个更有兴趣。我们到的时候演出似乎已经早早开始,我跟着他去了最靠前的位置,主持人说下一个节目是诗朗诵。

  那一天我记得很真切,他穿一件白色的衬衫,齐膝的黑色短裤,白色的袜子勒上小腿肚,轻轻缓缓地走到了舞台的正中央,我想可能是因为他太好看了,惹得话筒都开始呜咽,如果可以的话我也可以呜咽。

  会场一度吵闹,他的目光向我们投来,我紧张地都要咽口水,才发现他压根看得就不是我。

  唐艾初跟我说他叫沈识棠,还是他的同学,甚至带我去了后台去看他。

  他看到唐艾初出现之后似乎眼睛里有光彩,就跟刚刚舞台上散落下来的小金箔一样,气喘吁吁地跑到了唐艾初的面前,笑着说道:“我以为你不会来了,刚刚那样吓死我了,我生怕忘记了词。”

  “那么短的一首诗,你下课背,吃饭背,你这就是杞人忧天!”

  “你知道的,我不爱出风头,上个舞台……”

  我看见他的脸有些红,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我看见了一捧一捧的花,然后才听到他嘟囔着说,“我有点不好意思,她们……太热情了。”

  他们还在继续聊着,直到他看向我的时候才向唐艾初问我我是谁,唐艾初例行公事告诉他我是他的弟弟,然后就看见他的脸上僵了一下,看我的眼神有些不善,虽然那只是一瞬间,但是我也察觉到了。

  我没能成为他们谈话的话题,也没能成功地参与进去,有些挫败,我给自己找的借口是,我年纪尚小,不适合参与他们的聊天。

  我想我大概是想要占有他的,想要占有的是唐艾初所拥有的一切,这件事是我在后来才明白的,我对此并不感到亏欠。

  我甚至是报复性地常常去父亲家里,甚至希冀着他能看看我,好歹我的命有他的一半,结果没有,我明白了,不管我做的多好,我都比不上唐艾初的一分一毫,从此之后我不再去那里,并且和他单方面断绝了联系。而那个时候我也知道了我的妈妈并不是因为生下我难产而死,而是因为她出轨了,去找了别的男人,甚至于刚刚生下了一个我该叫弟弟的小家伙。

  准确来说,我现在没爸没妈,而我却并不感觉到难受,因为我有了新的关注点,他叫沈识棠。

  我也察觉到了我的早熟,比如我能清楚地知道,我似乎是有点不对劲了,那种感觉很飘忽,但是我只想见到他。如果他要是发现的话,一定会觉得我是一个小变态,一双眼睛一直停留在他的身上。

  那天我例行公事去找他,结果就看见了他在和一个女生说说笑笑,我举目望去,似乎都是男生和女生走在一起,我开始有些怀疑自己。可是不可否认的是,他对我的吸引力像一只无形的网,将我包裹住,我明白,我好像不仅仅只是出于嫉妒性的想要占有他,而是另一种情绪,另一种我不熟悉的情绪。

  这样说可能会显得我很冒犯,但是我确实在他的身上感受到一种近乎于母性一样的温和的力量,慈悲、对万物怜悯,而又无比强大。

  他牵动着我专属于夏日的躁热不堪。

  就在我怀疑自己的这段时间里,他不见了,很快,唐艾初也出国了,家里只剩下了我一个人。

  他走之后,我才敢明目张胆地去他的学校,里面还有这他写的黑板报,端正的楷书,我能想象到他手里拿着书本一字一句摘誊的模样,这是他自己的作文,他说他想要去海边。

  我知道沈识棠去了秦野,然后知道他去了江北大学,以省状元的身份。

  我知道我不能出国了,也将江北大学的标签贴在了床头让他成为了我的志愿。我还被朋友笑,说我还是一个小毛头就想这么远的事了,可我不这么想,我想和他在一起。

  可是计划需要很久,放弃就好像只是一瞬间的事。

  那个时候我正在备战竞赛,才想起来我已经将近一个星期没有给我养的兔子喂过吃的了,原因是它偷跑出去玩了。

  我几乎是疯狂地跑回了我的房间,把菜叶子塞进了它的笼子里,小兔子已经奄奄一息,我去找了兽医才把它救回来,从此它也再不亲近我,我也觉得很无力,把小兔子送给了陈而已。

  我知道我得病了,我最害怕的事情还是发生了。

  我出国了。

  本以为会在外头呆上一辈子,结果爷爷还是把我叫回去了,说让我考虑就在国内发展,毕竟唐艾初在国外,我们之间只要有交集就会有冲突。

  我是知道他一直留在江北,而与此同时,我想要见到他的想法却越来越占据我整个的思绪,可是我想到了那只兔子的下场,所以我还是离开了江北去另一个城市求学。

  很努力的,我不去查阅有关于他的任何消息,只是在心中默认他总有一天会离开江北,毕竟他的志愿是去海边的城市,所以怀着这个期望我回到了江北,突然觉得,在没有了他的江大,似乎对我没有那么大的吸引力了,至少这个吸引力不及他在的时候。

  我没想到的是,我还能见到他,他已经变得很成熟,不管是动作还是言语之间都透露出疏离感,我坦然接受了,毕竟对他来说我只是一个陌生人,我接受了他并没有离开的事实。只是一次小小的事故,而他却坚决地要给我赔偿,我也只好接受,并且在心中暗暗发誓,只要这件事结束之后我和他就再无关联。

  然后,我和他上床了。

  这听起来很荒谬,可是事实就是这样,并且,我还是他第一个男人,他的美丽由内至外并且深入骨髓,我沉溺其中无法自拔,我想这就叫瘾。

  我无法忍住了,这对我来说是背水一战,这样卑劣的手段换来了他的妥协。

  ……

  然后我们在一起了,虽然中间有很多的波折,但是最后我们还是在一起了。我们住在一起,他想要的不被打扰的安静生活,我们共享同一张床,同一套被子,他会把手搭在我的肚子上,我会亲吻着他的额头。

  一切似梦,又是真实。

  床头柜上的白色瓷瓶里有他采下的玫瑰,也不知道他有什么魔力,让这束花犹如刚采下那样的新鲜犹挂露。

  我觉得是我把他带坏了,他现在是一个赖床小能手,不上班的时候就似乎要和床来一次寻死觅活轰轰烈烈的恋爱。

  譬如现在。

  太阳透过窗帘照进来落在他的脸上,我怕弄醒了他只好用手去给他挡住那一缕想要亲吻他的阳光,他的睫轻颤着像一只停留的蝶振动着它的翅膀,还哼哼唧唧用手抓住了我的睡衣衣角。

  我在思索今天要做什么早餐才能让他因为闻到了香味而自己起来,不然我实在扛不住他的撒娇,就只能让他继续在床上筑巢。

  周围是飞舞着的灰尘,面前是我的小爱神,他周身有一道温柔的光,他就是温柔本身,他就是爱的本身。

  我想我会一直爱他,或者说在爱他之前我就已经做好了一辈子的打算,和死的觉悟。

  我们曾经是情人,后来是爱人,现在是家人。

  我想我会爱他将一直爱到我死。

  这是我一生的信仰和使命。

  吻上。 协议恋爱后我跑不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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