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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斯特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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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sterson[1]

  离开科伦坡[2]的时候,我根本没有想过要去景栋[3],但船上碰到一个人,他说他在景栋待了五年。他说那里有个重要的集市,五天办一次,五六个国家和五六十个部落的人都会聚过来。当地那种塔的华丽是阴森森的华丽,他说那种遥远会解放汲汲以求的灵魂,让它们不再焦躁。他说全世界任何地方让他选,他也会选择住在景栋。我问他,那个地方能给他什么,他说,心满意足。这是一个身材高挑、皮肤黝黑的男子,在人迹罕至的地方住久了的人,往往气质里有种漠然,他就是这样。这样的人跟众人相处总有些不自在。在船上的吸烟室,或是在俱乐部的酒吧里,他们或许也跟大家相谈甚欢,跟别人一样讲故事、说笑话,甚至乐意陈述他们过往一些不寻常的经历,但总像是还保留着什么。他们的另一重人生是不会放在大家面前的,有时候,他们会有一种几乎是朝自己心里看的眼神,告诉你只有那个隐藏的人生对他们才有意义。另一些时候,他们的眼神分明在说,他们因为命运不济或害怕太特立独行,一时间被逼入社交圈,其实心里分外疲惫。那些时刻,他们似乎就在渴望回到他们喜欢的那个地方,在那种单调和孤寂中重新与他们发现的真实世界独处。

  船上的这次偶遇,与其说是他说服了我,倒不如说是这次偶遇的氛围,让我决定要横穿掸邦[4]。现在我正要启程,从上缅甸[5]的一个铁道尽头到暹罗另一个铁道尽头,大概在六百到七百英里之间,下火车之后我可以从那里再到曼谷。好心人把一切都想到了,只想让我这次远行能轻松些,英国派在东枝[6]的长官还发了电报给我,说已经备好了骡子和矮种马,就等我到达。在仰光我购置了折叠椅、桌子、滤壶、油灯,还有不少说不上来的东西,似乎都是必要的。先从曼德勒上火车到大济[7],预备从那里雇一辆车送我去东枝。我在曼德勒的俱乐部里认识了一个人,他住在大济,邀请我出发前去他那里吃一顿早中饭(缅甸人巧妙地把早餐和中饭合成了一顿)。他名叫马斯特森,三十出头,一张亲切的脸,鬈曲的黑发中混杂了少许灰白色,一双俊朗的黑眼睛。他说话有种无可比拟的音乐感,而且非常缓慢,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让你信任这个声音的主人。你总觉得,一个人如果说什么话都要花这么久,而且世界居然有这样的空闲来听他把话说完,那么这个人自然有不凡的品质,让大家对他保有好感。他把人类的和气视作理所当然,我只能揣测,他自己想必也是很好相处的。他很有幽默感,自然不属于犀利、敏捷那一派,但言语中的讽刺意味让人觉得舒服;这种柔和的讽刺是用常理去审视生活的意外,于是看得见它们中荒诞的成分。因为生意,他一年中大部分时间都在缅甸到处跑,渐渐成了一个收藏家。他告诉我,他把所有闲钱都花在了缅甸的各种小玩意上,之所以邀请我吃饭,最主要的也是想让我看看他的收藏。

  大清早火车就到了,之前他就跟我说好,他早上得去办公室,不能来接我,而我也得先去城里办一两件事;早中饭是在十点钟,他让我办完事立马先去他家里。

  “就当自己家,”他说,“想喝什么就跟男用人说。办公室的事情一结束我就回来。”

  我问到哪里有车行,找了一个车主,他有一部非常老旧的福特。我跟他商量了一个价格,让他把我和我的行李送到东枝。我关照我的马德拉斯[8]仆人,把所有能塞的行李都塞进车里,塞不下的就绑在脚踏板上,自己朝马斯特森的家走去。那是个精致的小木屋,周围是高高的树,树荫洒在门前的马路上,天气不错,那个屋子在清晨的阳光中动人又温馨。我走上台阶的时候,马斯特森在招呼我。

  “我的活儿干完了,比预想的早。早中饭上桌之前,应该有时间给你看看我收藏的东西了。你喝什么?不过我大概只能给你威士忌苏打。”

  “现在喝这个是不是太早了?”

  “确实,不过我这里有个规矩,不先喝一杯谁都不能跨过这个门槛。”

  “那我也只能从命了。”

  他喊了仆人,很快一个身材修长的缅甸人就端来了细颈瓶、苏打水瓶和几个杯子。虽然还很早,但阳光已经很盛,百叶窗都拉上了。光线很惬意,毕竟路上太热,走进来只感觉凉快。房间里的布置也很舒服,有几张藤椅,墙上是英格兰景致的水彩画。这些画略显老派和拘谨,我猜应该是我们的主人有位未出嫁的老姑母,在她年轻时画的。有两幅描绘的是同一座教堂,我并不认识,两三幅是同一个玫瑰花园,还有一幅画里是一幢乔治王朝风格的宅子。我的目光在那幅画上停了不过一秒,他就开口道:

  “那是我们在切尔滕纳姆[9]的房子。”

  “啊,你就是那里的人?”

  接下来就要说到他的收藏了。房间里摆满了佛像,还有很多佛祖的门徒,有铜制的,也有木刻的;还有各种形状的盒子、不同种类的器皿、五花八门的小玩意,虽然数量实在太大了,还好陈列者品位不俗,所以放眼看去还是很悦目的。有些东西着实很漂亮。向我展示的时候,他显然颇为自豪,指出这样、那样东西是如何得来的,还有他是如何听说了某件藏品,如何找出它在哪里,又动用了如何难以置信的狡猾心思,才诱得那个很不情愿的藏家把它让了出来。讲到他哪次捡了个大便宜,他那双和善的眼睛会放光,讲到某个铜盘,他痛骂那个小贩宁可把东西收回去也不肯接受他合情合理的价格,这时他的眼睛里又会闪过一丝冷冽。四下里我还看到摆了些花,很多住在东方的单身汉,他们的房子都有一股凄凉之意,但马斯特森这里没有。

  “这个地方被你布置得很舒服。”我说。

  他朝房间各处扫了一眼。

  “之前还行,现在就一般了。”

  我没有明白他这话什么意思。然后他拿给我看一个镶金的长方形木头盒子,上面有玻璃马赛克做装饰。这种风格我在曼德勒的宫殿里见过,但这个木盒上的工艺比我之前看过的都要更精细,这样的工艺再加上如宝石般的多彩多姿,确实让我想起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的那种繁复的华美。

  “他们说这东西有两百年的历史了,”他说,“而且像这样的工艺也已经失传很久。”

  这件古董显然是帝王家打造的,你不禁会想它曾派过什么用场,沾了谁的手泽。确实是难得的宝贝。

  “打开是什么样的?”我问。

  “哦,没什么,只是上了一层漆而已。”

  他把盒子打开,我看到里面放了三四张照片,都带着相框。

  “啊,我都不记得放在这里了。”他说。

  他轻柔悦耳的嗓音里突然有些怪异,我瞥了他一眼:马斯特森的皮肤早被晒成了古铜色,但依然看得出脸上一片绯红。他正要关上盒子,但又改了主意,取出其中一张相片给我看。

  “有些缅甸女孩,年轻的时候还是很可爱的,你说呢?”他问道。

  照片里是一个年轻姑娘,拘谨地站着,背景是照相馆里传统的背景,一座塔,一簇棕榈树。她挑了自己最好的衣服,头发上别了一朵花。你可以看到她被拍照时显然有些局促,但唇齿间依然颤动着羞涩的笑意,那双庄重的大眼睛里也有调皮的光亮。她个子很小,又很瘦弱。

  “好迷人的一个小姑娘。”我说。

  马斯特森又拿出另一张相片,那女孩坐着,旁边站着一个小男孩,战战兢兢扶着她膝盖,而这女孩臂弯里还抱着一个婴儿。小男孩直视前方,一脸惊惧,对面有一台机器和一个头裹在黑布里的男人,他不知道这是要做什么。

  “这都是她的孩子?”我问。

  “也是我的。”马斯特森说。

  那时候仆人进来说,早午餐已经准备好了。我们走进餐厅,坐了下来。

  “我不知道他们给你准备了什么。自从我那姑娘走了之后,家里全都乱套了。”

  他那张诚恳的红脸露出一丝愠怒,我不知道该怎么回这句话。

  “我太饿了,吃什么都好。”我试着回了一句。

  他没有评论,接着就是一盆薄粥摆到了我们前面。我自己加了一点牛奶和糖。马斯特森吃了一两勺,就把自己的盘子推开了。

  “妈的,要是没看到那两张照片就好了,”他说,“我本意就是把它们藏在我看不到的地方。”

  我不想过多打探别人的私事,他若是不想说,我自然不会强求,可我也不愿表现得太过冷漠,把他想说的话也堵回去。我听过一些人的故事,我很确定讲述者再没有跟第二个人说过,那可能是在山林中一个寂寞的驻地,可能是在一幢古板的豪宅里,或者是在一个热闹的中国城镇中。我只是一个萍水相逢之人,之前没有见过,往后也不会再见,在他乏味的人生中,我是瞬间的过客,就像一个多年没有挠到的痒处,让他忍不住要袒露灵魂。只用这样的一个夜晚(桌上或许是两瓶苏打水、一瓶威士忌,我们坐在乙炔灯的光圈之外,坐在充满敌意、无可名状的黑暗中),我对他的了解胜过与他相处十年。如果你对人性感兴趣,这是旅行的最大乐趣之一。起身道别的时候(你可能第二天要起早),有时候他们会说:

  “听了这么多不着边际的话,恐怕你要无聊死了。我有半年没有说过这么多话了,但把这些事情说出来我舒畅不少。”

  仆人把盛粥的盆子收走了,给我们一人上了一块淡色的烤鱼。是冷的。

  “这鱼太难吃了,对吧?”马斯特森说。“除了鲑鱼,我讨厌所有的河鱼,没办法,只能把它整个浇上伍斯特沙司[10]了。”

  他果然放开了浇了很多沙司,然后把瓶子递给我。

  “她管家真的没话说,我那姑娘;她在的时候,我就觉得我吃住都像只斗鸡[11]。要是哪个厨师敢把这种垃圾端上来,一刻钟之内她就让这个蠢货走人。”

  他朝我微微一笑,我发现这笑容中都是柔情蜜意,让他的神色格外温和。

  “跟她分开,我跟你说,真的很痛苦。”

  显然他有话想说,我毫不迟疑地为他做好铺垫。

  “你们吵架了吗?”

  “没有,那个算不上吵架。她跟我过了五年,我们小小的拌嘴都没有。没有比她脾气更好的小姑娘了,似乎没有什么事能惹到她,快活得像只蟋蟀[12]。你只要看她,她没有一次不还给你一个笑容的。她一直都那么开心。而且她也的确没有理由不开心,因为我一直对她非常好。”

  “我也觉得一定是这样的。”我应道。

  “她是这里的女主人,要什么我都给她。要是我没有对她那么恭敬,或许她也不会走了。”

  “‘你永远猜不出女人的心思’,这样的话太没有新意了,你不要逼我这样说。”

  他瞥了我一眼,显然是抗议,眼神里又微微闪过一丝笑意,带着一点羞涩。

  “我跟你说一说她吧,你会不会觉得无聊透顶?”

  “当然不会。”

  “好吧,就是有一天我在街上看到她,立刻就心动了。照片给你看过,但和她本人比,差得太远了。我这样说一个缅甸姑娘或许有点蠢,可她真的像一颗玫瑰花蕾,你要知道那不是英国玫瑰,就像我刚给你看的那个盒子上的玻璃玫瑰,跟真花不是一回事,她也完全不像那些英国的玫瑰,更像东方花园里的玫瑰,带着一点奇异,那种属于东方的韵致。我不知道该怎么描述才能让你明白。”

  “我觉得我已经听懂了。”我微笑道。

  “遇见她两三回之后,我调查出来她家住在哪里,就让我的仆人去问她的情况,回来之后他告诉我,她父母说如果能谈得妥,愿意让他们女儿过来。我无意讨价还价,所以事情马上就定下来了。她家里还为这件事开了个派对庆祝,之后她就住了进来。当然,所有事情上,我对她就跟妻子一样,让她管这个家。我跟那些仆人说,他们都得听那姑娘的命令,要是她对任何一个仆人有怨言,马上他就走人。你知道,有些家伙让自己的姑娘跟仆人住在一起,只要出个远门,那些女人就要受苦了。要我说,这是很恶劣的做法。既然你要这个姑娘跟你住,至少你得保证让她过得开心些。

  “她这个女主人当得特别好,把我高兴坏了。房子一尘不染,还帮我省了不少钱,因为她不会让那些仆人再讹诈我。我还教她打桥牌,她后来打得一手好牌,绝对不骗你。”

  “她喜欢住在这儿吗?”

  “岂止喜欢。有客人来的时候,我想就算把她换成一个女公爵也不能招待得更好了。你知道吗,这些缅甸人举止真的很优雅。我的客人有时候是政府官员,有的是旅途中停留的士兵,有时候看到她那么镇定自若地应对那些人,真让我觉得好玩。如果一些年轻的下级军人不好意思,她可以很快让这些人放松下来。她从来不勉强别人,也不凸显自己,只是出现在需要她的地方,尽力让一切都井井有条,让所有人都高兴。我还要跟你说,从仰光到八莫[13],没有谁调鸡尾酒的手艺比她更高超。以前大家都说我运气很好。”

  “我也只能说你运气的确不错。”我说。

  咖喱上来了,我往自己盘子里盛了很多米饭,要了一点鸡肉,又从十几个小碟子里选了些我想要的佐料。咖喱的味道不错。

  “然后她就生了孩子,三年生了三个,其中一个六周夭折了。给你看的照片上是活下来的两个。两个小东西长得有点怪,是不是?你喜欢小孩吗?”

  “喜欢,我对刚出生的婴儿有种奇怪的热情,强烈得几乎超出人伦常理。”

  “我觉得我这人不太喜欢孩子,甚至对自己的孩子都没什么感觉。我一直在想,这是不是就表明我是个混蛋。”

  “我觉得不是这样的,在我看来,很多人假装对小孩有热情,其实是摆出那种姿态来迎合风气。我有个理念,父母不要让小孩负担太多的爱,其实对他们更好。”

  “然后我那姑娘就要我娶她,意思是用英国法律认可的方式。我把它当玩笑听,没明白她怎么会有这么荒唐的想法。我以为只是心血来潮,就买了一条金手链给她,让她不要再烦我。可她不是心血来潮,是认真的,我就告诉她这不可能。但你也知道女人什么样,一旦下定决心要拿到某样东西,绝不让你有片刻安宁。她有各种办法,哄骗、斗气、哭,博取我的同情心,还会在我醉醺醺的时候跟我讨一个承诺,她密切关注我什么时候动情,有次她病了的时候我差点中招。要我说,她对我的关注,比炒股的人看股市还警觉。我心里明白,表面上她不管多放松,多心无旁骛地在干什么事情,其实始终在候着我那个不加防备的时刻,到时她就会扑上来,让我松口。”

  马斯特森又那样缓缓地、狡黠地朝我笑了笑。

  “全世界的女人恐怕都是差不多的。”他说。

  “意料之中。”我说。

  “有件事我从来没明白,逼你做了一件你不想做的事,为什么女人会觉得这是有意义的呢?她宁可你违背意愿做那件事,也觉得好过什么都不做,我想不出来这有什么值得满足的。”

  “胜利的满足,把男人说服,就算违背他的意愿,就算他的想法可能并没有变,女人是无所谓的。她征服了那个男人,她证明了自己的力量。”

  马斯特森耸了耸肩,喝了一杯茶。

  “她是这样说的,说我迟早会娶一个英国姑娘,然后就会把她赶出去。我说我没想过要结婚。她说她心里清楚得很。而且,就算我不结婚,也总有一天要退休,回英格兰,到时候她去哪里。整整一年都是这样过的,但我坚持住了。然后她说要是不结婚,她就会带着孩子们走。我说这种话说出来太傻了。她说她要是现在离开我,还能嫁一个缅甸人,再过几年就没人会要她了。她开始打包她的东西。我以为只是吓唬我,就反过来吓唬她,说:‘行,你想走可以,但要是出了门你就别想再回来了。’我以为她是不可能放弃这样一个宅子的,而且会放弃我给她的礼物,还有各种额外的好处,她要回家的话,她家可穷得咣当响。可她依旧收拾着行李。不过对我,她还是那么温柔,始终开开心心的,带着笑;有朋友来过夜,她也和以往一样友善,还跟我们打桥牌打到凌晨两点。我不可能相信她真的会走,但还是心里害怕。我非常喜欢她,她真的是个好姑娘。”

  “可你要是这么喜欢她,为什么死活不肯娶她呢?之前不是过得非常美满吗?”

  “我这就告诉你为什么。一旦我跟她结婚,我就要一辈子待在缅甸了。总有一天我要退休的,我想那时候能回家,住在我的老房子里。我不想被埋在这儿,我想埋在英国教堂的墓地里。在这里我没什么不开心的,但我不想在这里待到死,我做不到。我需要英格兰。有时候,这里炙热的阳光,还有这些艳丽的色彩,让我觉得恶心。我需要灰色的天空,需要雨点轻柔地洒下来,需要田野的气味。回去之后我就是一个滑稽的胖老头,就算有钱能打猎,也没有那样的体力了,但我可以钓鱼。我不想射老虎,我想射兔子。而且我还可以在一个正经的高尔夫球场上打球。我知道我很难合群了,我们这些一辈子在外面的人,回去都会那样,但我就在家附近的俱乐部里瞎混,就跟那些在印度待过、跟我一样退休的英国人聊天。我希望我的脚底能感受英国乡镇的灰色的人行道,我想去跟屠户吵架,抱怨他昨天送来的牛排太老了,我也想去二手书店随便翻书。我想在街上遇到那些从小看我长大的人,听他们说‘你好哇’。我也想要在屋子后面有一个带围墙的花园,我要在里面种玫瑰花。我想这些事情在你听来一定非常单调、土气、无趣,但像我这样的人,世世代代就是过这样的日子,我也想要这样过。你可以说,这是我的一个梦,但我只剩这个梦了,在这世界上,它是最重要的东西,我不能放弃它。”

  他停顿了一下,看着我的眼睛问道:

  “你觉得我蠢到家了吧?”

  “不会。”

  “某天早上,她来找我,说她要走了。东西都装上了板车,可我还觉得她不会真走的。然后她把两个孩子放到一辆黄包车上,过来跟我道别。她开始哭。天呐,到那个时候我崩溃了,问她是不是真的要走,她说除非我娶她,否则就真的要走了。我摇了摇头。只差那么一点点我就妥协了。大概我那时也在哭。这时候她嚎啕哭了几声,跑了出去。我是喝了半个平底杯的威士忌,才镇静了一些。”

  “这是多久前的事?”

  “四个月之前。一开始我以为她会回来的,然后心想她一定是不肯先做出让步,觉得太丢人,所以派了一个仆人去告诉她,如果她愿意回来,我会接受她的。但她拒绝了。这个屋子没有她真是空得可怕,一开始我以为我会习惯的,可不知怎么的,它始终就是这么空。我本来不知道她对我这么重要,就好像藤蔓一样,早把我的心缠住了。”

  “如果你答应娶她的话,我想她是肯回来的吧。”

  “啊,那是,她跟我仆人就是这么说的。有时候我也问自己,为了一个梦幻,牺牲当下的幸福,值得吗?那真的只是个梦幻啊,对吧?说来的确好笑,有一样东西是我始终不舍得放弃的,就是我曾经熟悉的一条小道,两边都是高高的泥堆,头顶是从路边伸过来的山毛榉树枝。那儿有一股阴冷的泥土的味道,始终萦绕在我鼻孔里,散不掉。我不怪她,甚至觉得她了不起。之前我完全不知道她性格这样强硬。有时候我真的非常想听她的算了。”他迟疑了一会儿,又说道:“我想,或许吧,如果我感觉到她爱我的话,我是会妥协的。可她当然是不爱我的,这些跟白人住在一起的姑娘从来都不会爱上白人。我想她不讨厌我,但也仅此而已。要是换了你,你会怎么办?”

  “啊,朋友,这种事我怎么好说呢?你会有一天忘了那个梦吗?”

  “不可能。”

  这时候,那个仆人进来,说我那个马德拉斯用人和福特车到了门口。马斯特森看了一眼手表。

  “你该走了是吧?我也得回我的办公室了。我这些家事大概你听得很无聊吧。”

  “一点都不无聊。”我说。

  我们握了握手,我戴上草帽,车开动了,马斯特森挥手向我道别。

  注释

  [1] 作为短篇小说首次收录于1951年出版的三卷本《毛姆短篇小说全集》,曾出现在1930年出版的游记《客厅里的绅士》中。

  [2] Colombo,斯里兰卡首都。

  [3] Kengtung,原文作Keng Tung,缅甸东部城市,或译肯东。

  [4] Shan States,缅甸邦名,位于缅甸东北部。

  [5] Upper Burma,指现今缅甸的中部和北部,与“下缅甸”相对,它们的分界主要因为十九世纪在不同的英缅战争中先后成为英国殖民地。

  [6] Taunggyi,掸邦的首府。

  [7] Thazi,位于缅甸中部,曼德勒以南约一百五十公里。

  [8] Madras,印度东南部港市。

  [9] Cheltenham,英格兰西南部城市。

  [10] Worcester sauce,味近辣酱油。

  [11] 固定表达,指生活得非常舒适。

  [12] 固定表达,形容非常活泼、愉快。

  [13] Bhamo,缅甸北部城市,旧称新街。(仰光在缅甸南端,这句话指整个缅甸上下。) 绅士肖像:毛姆短篇小说全集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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