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男生 其他 绅士肖像:毛姆短篇小说全集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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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he Letter[1]

  外面,阳光恶狠狠地砸在码头上。大路上车水马龙,来来往往是各种汽车、运货车和巴士,私人轿车和出租车,每个司机都在摁喇叭;黄包车在拥塞中灵巧地穿行;那些看似喘不上气的苦力依然有办法高声呼喊,他们背着沉重的包裹,侧着身子快步小跑,一边吼着要路人闪避;流动商贩吆喝着他们的商品。新加坡是五方杂处之地,各种肤色的人扯着嗓子交流:黑皮肤的泰米尔人、黄皮肤的中国人、棕色的马来人、亚美尼亚人、犹太人、孟加拉人。可进了“雷普利、乔伊斯、奈落先生律师事务所”的办公室,就凉快多了,街上是耀眼的尘土飞扬,相比之下屋里就暗了,外面是无休无止的喧嚣,里面就静得让人舒服。乔伊斯先生在他自己的办公室里,坐在桌子边,一台电扇对着他已经开到最大。他靠着椅背,手肘搁在左右扶手上,双手张开,对应的指尖都非常精准地互相抵着。他的目光落在对面长长的架子上,上面是一本本陈旧的《判例汇编》。一个柜子上放着上了漆的方形锡盒,盒子外面写着客户的名字。

  有人敲门。

  “进来。”

  一个中国职员开了门,他穿着一身干净的白色帆布衣服。

  “克罗斯比先生来了,先生。”

  他说一口漂亮的英文,每个字的轻重都分毫不差,而且乔伊斯先生到现在还琢磨不透他的词汇量到底有多大。翁志成[2]是广东人,之前在格雷律师学院[3]念书,他会在“雷普利、乔伊斯、奈落先生”这里待一两年,为以后独立经营法律业务做准备。他工作勤奋,对人客气,而且品行也无可挑剔。

  “让他进来。”乔伊斯先生说。

  乔伊斯先生站起跟到访之人握手,请对方坐下。客人坐下之后,正好被光线照到,而乔伊斯先生依然在暗处,他性情中本就是个不爱说话的人,现在他看了罗伯特·克罗斯比快一分钟,没有出声。克罗斯比身材高大,绝不止六英尺,肩膀宽阔,肌肉发达。他是种橡胶的,每天在园子里来回走,再加上每天劳作完了之后的放松是打网球,所以身体非常硬朗。他的皮肤晒得很黑,手上汗毛浓密,双脚的尺寸也很惊人,还套着很不轻便的靴子,乔伊斯先生不自觉地想到,克罗斯比那个拳头,要是打在哪个脆生生的泰米尔人身上,能把他打死。但克罗斯比的蓝眼睛里没有一丝凶恶,里面全是柔和的倾诉之意,而且那张大脸虽然五官长得平淡模糊,却那么坦诚。不过,只在此时,这张脸被极度的沮丧拉长、扭曲了,显得分外憔悴。

  “你看上去像是这两天没怎么睡觉啊。”乔伊斯先生说。

  “没有睡着。”

  乔伊斯先生此时才注意到克罗斯比放在桌上的帽子,是个旧的毛毡帽,有可以翻折的宽檐;然后他的目光游移到对方那条卡其短裤上,露出红通通的大腿和腿毛,网球衫领口打开着,没有领带,卡其外套很脏,袖口是卷起的。他看上去就像在橡胶林里跋涉了半天才到这里,乔伊斯先生微微皱了下眉头。

  “你得振作起来,知道吗?脑子不能乱。”

  “啊,我没事的。”

  “今天见过你太太吗?”

  “没有,下午要见她。你知道吗,他们逮捕她可真太不像话了。”

  “在我看来,他们也只能如此。”乔伊斯说话还是那么平和、轻柔。

  “我还以为可以把她保释出来的。”

  “指控的罪名太严重了。”

  “太可恶了,任何一个正派女子在那种情况下都会那样做的。只不过她们十有八九没那样的勇气罢了。莱斯利是这个世上最好的女人,她连一只苍蝇都不肯伤害的。见鬼了,我跟你说啊,我们结婚已经十二年了,难道我还不了解她吗?天呐,那男人要是落到我手里,我先拧断他的脖子,半点犹豫都没有。要换了你,也一定跟我一样。”

  “老朋友,所有人都是站在你这边的,没人为哈蒙德说过一句好话。我们一定让她没事,不管是法官还是庭上的陪审推事,肯定开庭前就拿定主意要判无罪了。”

  “整件事就是胡闹,”克罗斯比说得满是愤恨,“他们一开始就不应该逮捕她,她太可怜了,经历了那样的事,还要承受开庭审判这样的折磨,混蛋透顶。从我来到新加坡,不管见到的男人女人,都告诉我莱斯利所做的完全正当。把她在监狱里关这么多个星期真的是可怕。”

  “法律终究是法律,说到底,她自己也承认那个男人是她杀的。确实很糟糕,对你对她我都感到非常遗憾。”

  “提我做什么。”克罗斯比打断道。

  “但事情就是这样,既然杀了人,在一个文明的社会总要有个审判的过程。”

  “拍死一只毒虫也算谋杀?她开枪的时候就等同于枪毙一条疯狗。”

  乔伊斯先生靠回到椅背上,左右手的指尖又那样顶了起来,让人想起屋顶的骨架。他沉默了片刻。

  “作为你的法律顾问,有件事我得提醒一下,否则就是我失职了,”他终于说道,语调平稳,一双冷静的棕色眼睛对着他的客户,“这件事还是让我略微有些焦虑。如果你妻子只朝哈蒙德开了一枪,整件事就只是走过场,问题就在于她开了六枪。”

  “她解释过了,非常简单的道理,在那样的情况下谁都会那样的。”

  “恐怕是这样,”乔伊斯先生说,“我也自然觉得那个解释相当合理。但忽略事实是没有用的,事先把你放到对方的位置思考一下不会错;我要承认,如果是我代表王国政府提起公诉,这个点一定是我质询的核心。”

  “我的老朋友,这也太蠢了。”

  乔伊斯先生严厉地扫了罗伯特·克罗斯比一眼,棱角分明的嘴唇浮现出半分笑意。克罗斯比是个正直的好人,但实在谈不上有什么头脑。

  “我敢说,这一点无关紧要,”这位律师说道,“只是觉得还是需要提一下。反正也不用等很久了,等事情结束,我建议你和你太太找个地方去旅行一次,把这一切都忘了。虽然无罪判决几乎是板上钉钉的事情,这样的案子总是让人心焦的,你们都应该休息休息。”

  克罗斯比第一次露出笑容,他的脸居然会因为微笑变得不一样了,你会忘记这是个粗汉,只看到他心底的善良。

  “我觉得我比莱斯利还需要休息,你不得不赞叹她有多坚强。说真的,你到哪里去找比她更勇敢的女子?”

  “确实,我也惊讶于她的定力,”律师说,“我之前绝对猜不出她有这样的心志。”

  自从克罗斯比太太被捕,作为她的法律顾问,职责所在,乔伊斯先生跟她面谈过多次。虽然大家都尽量善待她,但毕竟是坐牢,等着谋杀罪名的判决,如果精神崩溃大家也不会意外。但克罗斯比太太似乎是气定神闲地承受着这份苦难。很多时候她都在看书,想方设法锻炼身体,而且监狱方格外关照,允许她用线轴织法[4]编织蕾丝,克罗斯比太太之前空闲时经常以此为乐。乔伊斯先生见她的时候,她穿着一身清爽的连衣裙,简单又干净,头发梳理得很仔细,连指甲都是精心修剪过的。她的仪态也没有任何慌乱,对于她此刻处境所带来的不便之处,她甚至能开些玩笑。聊起那场悲剧,她语气略显随意,这在乔伊斯先生听来,只觉得她虽然被这非同小可的危机缠身,可若不是教养太好,一定会直言这件事有些荒唐可笑。这让乔伊斯先生意想不到,他之前从来不觉得克罗斯比太太是有幽默感的人。

  他认识克罗斯比太太很多年了,虽然交往是断断续续的。她来新加坡的时候,一般都会跟乔伊斯夫妇吃一顿饭,偶尔还会在他们海边的木屋里过周末。乔伊斯太太也去他们的庄园住过,和克罗斯比太太共处了半个月,见过好几回杰弗里·哈蒙德。这两家人虽然说不上是多交心的朋友,但向来友善,也正是因为这样,灾祸发生时罗伯特·克罗斯比才急忙赶到新加坡,求乔伊斯先生亲自为他那位不幸的妻子辩护。

  克罗斯比太太第一次见到律师就把当时经过讲了一遍,之后再讲,一丁点更改都没有。不管是惨剧过后才几个小时,还是最近,她都说得一样镇定。陈述的过程很连贯,语调平稳,只提到其中一两个情节时微微脸红,才看得出她心里也有些杂乱。这样的事情,你绝对猜不到会发生在这样一位女士身上。她现在三十出头,不高不矮,非常纤弱,算不上漂亮,只能说很优雅。她的手腕脚踝都长得精致,只是人太瘦了,手上的蓝色血管那么明显,隔着皮肤还能看到骨骼。她脸上没有色彩,除了微微透出一点土灰色,连嘴唇也显得苍白。你也不会注意到她眼珠是什么颜色。她有一头浓密的浅棕色头发,略带些自然卷,这种头发稍加装点就会非常好看,但你无法想象克罗斯比太太会诉诸那样的手段。她是个不爱出声的朴实女子,她的态度就很让人觉得舒服、愿意亲近,如果说她朋友不多,也只是因为她有点害羞。这是很好理解的,因为种植园里的生活本就很孤寂,但只要是在自己家里跟认识的人相处,她虽然低调,其实很有魅力。乔伊斯夫人跟她相处半个月之后回家,跟丈夫报告莱斯利当女主人很会让客人开心。她说,莱斯利绝不止大家以为的那样,一旦熟悉了,你会惊讶她看了多少书,可以多么有趣。

  像这样一位女士是绝不可能杀人的。

  乔伊斯先生尽可能找了让罗伯特·克罗斯比宽心的话,让他走人,办公室终于又空了,他翻着案情综述。但翻页不过是下意识的动作,因为其中的细节他早已烂熟于胸了。这个案子那时太耸人听闻,整个半岛,从新加坡到槟榔屿,所有的俱乐部里、所有的餐桌上,大家都在聊。克罗斯比太太提供的事实很简单。丈夫去了新加坡办事,她夜里一个人在家。晚饭吃得晚,是在九点缺一刻,之后就一个人在客厅织蕾丝。开门出去是个外廊。仆人都回住处去休息了,在整个院落的后方,所以木屋里除了她也没有别人。突然听到花园的石子路上有脚步声,而且是靴子的声音,说明是白人,可因为没有听到汽车驶近,她有些惊讶,想不出这么晚了谁会来找她。那个人踏上几级台阶,到了木屋,又穿过外廊,站在门口。因为屋里只有一盏灯,套着灯罩,到访者背对黑暗站着,一开始她没有认出来。

  “我能进来吗?”他问。

  她甚至没有听出是谁的声音。

  “是谁?”她问。

  编织的时候她戴着眼镜,开始说话她就把眼镜摘下来了。

  “杰夫·哈蒙德。”

  “当然了,快进来喝点东西。”

  她站起来跟哈蒙德握手,彼此很友善,但她还是有些不解,因为哈蒙德虽然是邻居,但最近她和罗伯特都跟他有些疏远,上次见他也是好几个星期之前。哈蒙德管的橡胶园离他们有八英里远,她不明白为什么哈蒙德要选在这个钟点来做客。

  “罗伯特不在,”她说,“他去新加坡有事,晚上不回来了。”

  或许是他也意识到应该解释一下为何会此时出现,说道:

  “很抱歉,我今晚觉得太寂寞了,所以就过来看看你们在干吗。”“可你是怎么来的呢?我没听到汽车的声音。”

  “停在前面路边了,因为我想你们可能已经睡了。”

  这听上去合情合理,种植园主天蒙蒙亮就要起来,给工人考勤,所以他们是不介意吃过晚饭就躺下的。后来发现哈蒙德的车确实就在离木屋四分之一英里的地方。

  因为罗伯特出门了,所以客厅里没有威士忌和苏打水,仆人大概睡觉了,所以莱斯利也没有喊他,自己去取了酒水。客人自己调了酒,给烟斗里加好了烟草。

  杰夫·哈蒙德在殖民地有不少朋友。他还是少年时就离开英国,现在都快四十了。当初战争一打响,他是最早志愿参军的一批人,而且在军队表现很好。两年之后膝盖受伤,只得退伍,但回到马来联邦的时候,他是戴着“优异服务勋章”和“军功十字勋章”的。杰夫是殖民地中最厉害的台球手之一,曾经舞技高超,网球也打得很棒,现在不能跳舞了,膝盖不灵了之后,网球场上自然也受影响,但他有让人喜欢的天赋,到哪里都受欢迎。这是个高挑、英俊的男人,一双迷人的蓝眼睛,一头漂亮的黑色鬈发。老资历的人见得多些,说他唯一有个毛病,就是太贪恋女色,出了事之后,他们摇摇头,非要别人相信他们早就料到哈蒙德会栽这样的跟头。

  他现在跟莱斯利开始聊天,聊地方上的新闻、马上会在新加坡举行的跑马赛、橡胶的价格,还有最近据说看到一只老虎在附近出没,哈蒙德在分析他有多大把握射杀这只老虎。而莱斯利着急的是她的蕾丝,因为要寄回国作为母亲的生日礼物,她必须在某个日期之前把它做完;于是她又戴上了眼镜,把那张小桌子拖到她坐的椅子跟前,桌上就是编织用的枕头。

  “我可不喜欢你戴这么一副牛角眼镜,”他说,“我不明白一个漂亮的女人为什么总想方设法掩盖这一点。”

  听到这样的话,让她有些不知所措。哈蒙德之前从来没用过这样的腔调跟她说话。她想最好的办法就是把它当作玩笑。

  “只是我不觉得自己是个绝色美人,你懂吗,要是你非要问的话,我只能说,我完全不关心你觉得我好看还是不好看。”

  “我可从没说你不好看,我觉得你漂亮极了。”

  “你人真好,”她带着讥讽说道,“但如果你这么想,我只能觉得你是个笨蛋了。”

  他呵呵笑起来,站起来坐到莱斯利旁边的椅子上。

  “你这双手真是世界上最好看的手,这一点你总没有脸再否认了吧。”他说着作势要去握莱斯利的手;她把他的手拍开。

  “别犯傻,坐回你原来的地方去,说些正常的话,否则我要送客了。”

  他没有动。

  “你不知道我一直深深爱着你吗?”他说。

  “我不知道,我也一秒钟都不会相信,就算是真的我也完全不想听到。”

  她觉得非常讶异,和哈蒙德认识也有七年了,但他从来没有对莱斯利殷勤过。从战场刚回来的时候,他们见面不少,有次生病了,罗伯特还去把他接过来,留在他们的小木屋里养病。当时哈蒙德在这里住了两个星期。但莱斯利和他的兴趣不沾边,所以两人的交往从来没有演化成友谊。过去两三年克罗斯比夫妇见哈蒙德本身就很少,有时候他会过来打几下网球,或者哪个种植园主办了派对,正巧碰到,但有时候一个月没有见过这个人,也是常有的。

  这时哈蒙德又去倒了一杯威士忌加苏打。莱斯利在琢磨他来之前是不是也喝酒了,今天总觉得这个人有点不正常,心里担心起来。看着他自说自话倒酒,莱斯利有些反感。

  “换了是我,就不会再喝了。”她说话的语气依然是轻松的。

  哈蒙德把酒一口干了,放下杯子。

  “你觉得我跟你说这些话是因为喝醉了吗?”他突然问道。

  “这是最显而易见的解释了,不是吗?”

  “胡扯。自从认识你开始,我就爱上你了。我一直忍着什么都没说,现在我不得不说出来,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

  她站起来,小心把枕头放到一边。

  “再见。”她说。

  “我现在不会走的。”

  她终于收不住脾气了。

  “你这个蠢货看不出来吗,除了罗伯特我从来没爱过别人,就算我不爱罗伯特,你也是我最不可能喜欢的人。”

  “这有什么所谓,罗伯特又不在。”

  “要是你不立刻离开,我要喊仆人把你丢出去了。”

  “他们听不到的。”

  她现在已经满是怒气,像是要冲到外廊上去,如果能在门外喊,男仆肯定可以听到,但哈蒙德抓住了她的手臂。

  “放开我。”她愤怒地吼道。

  “不可能了,你已经被我逮住了。”

  她张嘴喊起来:“仆人!仆人!”但哈蒙德立刻捂住了她的嘴。莱斯利还没弄明白哈蒙德想要干吗,已经被他抱住,还被狂热地亲吻着。她不停挣扎,把脸扭开,不让哈蒙德灼热的嘴碰到自己的嘴唇。

  “不要,不要,不要,”她喊着,“放开我。我不会的。”

  接下来发生了什么她有些模糊;之前所说的这些她都记得很清楚,可现在哈蒙德的话在憎恶和惊惧的雾霭中向她的耳膜袭来。他似乎在求爱,又突然会爆发一阵狂躁的表白。因为哈蒙德很强壮,莱斯利的双臂被牢牢地扣在身体两侧,非常无助;那些挣扎没有一点用,她觉得自己渐渐没了力气,怕自己会昏倒,哈蒙德燥热的呼吸吹在她脸上,让她觉得恶心到了极点。哈蒙德吻她的嘴唇、她的眼睛、她的脸颊和头发,他手臂力量太大,夹得她很痛。现在他已经把莱斯利抱了起来。莱斯利想踢他,但他只抱得更紧了。他抱着莱斯利正在移动。他已经不说话,但莱斯利知道他的脸色一定很苍白,他的眼睛里一定都是欲望。他正把她往卧室抱去。他现在已经从文明人退化成了一个野人。但哈蒙德小跑起来的时候,没有看到前面有张桌子,因为膝盖的伤,走路本就不稳,再加上抱着一个女人,撞到桌子之后就摔倒了。稍纵即逝的工夫,她挣脱出来,跑到沙发后面。哈蒙德也瞬间起了身,又扑过来。桌上有把手枪。莱斯利不是一个会莫名紧张的人,但罗伯特既然晚上不回来,她本来准备睡觉前把枪放到卧室的。这就是为什么枪会出现在那里。她现在已经吓得六神无主,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她听见“砰”的一声,接着看到哈蒙德开始站不住,喊了一声。他还说了些什么,但莱斯利没有听清。哈蒙德踉跄冲出屋子,到了外廊上。莱斯利心里已经完全乱了,控制不住自己,就跟着哈蒙德也出去了,对,是这样,她一定是跟出去了,虽然她不记得,但一定是在哈蒙德身后又不由自主地开了一枪又一枪,直到六个枪膛都空了。哈蒙德倒在外廊上,鲜血淋漓地蜷成一团。

  仆人听见枪响,吓得立马跑了过来,看到女主人就站在哈蒙德旁边,手里还握着那把手枪。哈蒙德已经死了。她怔怔看了仆人们一会儿,没有说话,这些人都倚靠在一起,吓坏了。枪从女主人手里掉到地板上,她还是一言不发,转身进了客厅。他们看着她进了卧室,转动钥匙把门锁上了。谁都不敢碰尸体,都只恐惧地盯着,压低声音激动地交谈。还是领班男仆最先镇定下来,这是个头脑冷静的中国人,跟了克罗斯比夫妇很多年。罗伯特是骑摩托车去新加坡的,汽车还在车库里。他让车夫把车开过来,他们必须马上去找地区副长官,告诉他发生的事情。他还把手枪捡了起来,放进口袋里。地区副长官是一个叫维瑟斯的人,住在临近一个小镇的郊区,离这里有三十五英里。车子开了一个半小时,终于到了,大家都在睡觉,他们还得先去喊醒仆人。没过一会维瑟斯出来,他们解释了为什么来找他。仆人领班还拿出了手枪,证明他没有瞎说。副长官让人把车开来,进去换了衣服,很快就跟着那两个仆人在无人的路上往回开了。赶到克罗斯比的木屋,天刚有点光亮,他快步跑上外廊,一下子定住了,因为哈蒙德的尸体就在之前倒下的地方。副长官摸了一下脸,已经凉透了。

  “女主人在哪儿?”他问领班。

  那个中国人就指了指卧室,维瑟斯走过去敲了敲门,没有回应。他又敲了敲门。

  “克罗斯比太太。”他喊道。

  “是谁?”

  “维瑟斯。”

  又一段沉默之后,门锁动了一下,门缓缓打开。莱斯利站在维瑟斯面前。她没有睡觉,穿的还是吃饭时那身茶歇裙[5]。她就站在卧室门口,静静地看着地区副长官。

  “你的领班把我找来的,”他说,“哈蒙德……你们怎么回事?”

  “他试图强奸我,我开枪打死了他。”

  “我的天呐,那个,你最好先出来,把全部事情完整给我讲一遍。”

  “现在不行,我讲不了。你得给我一点时间。先派人把我丈夫找来吧。”

  维瑟斯是个年轻人,这个意外状况超出他的日常职责太远,他也不太确定该怎么办。莱斯利什么都不肯说,直到罗伯特终于回来了。然后她把之前描述的情况跟两个男人讲了一遍,之后虽然重复过很多次,但讲述的内容没有丝毫的变化。

  乔伊斯先生反复考虑的那个点就是最后的枪击。莱斯利开了不是一枪,而是六枪,作为律师,他始终有些不自在,而且尸检也表明其中有四枪是离身体很近的地方射出的。一种推测是哈蒙德倒下之后,莱斯利就站在旁边,把剩余的子弹全都打在了他身上。关于之前发生的事,莱斯利的记忆很精确,但她承认她想不起开枪是什么情形了。她的头脑是一片空白。实际情况表明开枪人的怒火已经失控,但看着这个娴静的女子,你绝对想不出来她会失控成那样。乔伊斯先生认识她很多年了,一直觉得她是个不太动感情的人;悲剧发生之后的几个星期,她的沉稳简直让人赞叹。

  乔伊斯先生耸了耸肩。

  “确实得承认,”他想道,“在最体面的女人心里,你也猜不出究竟藏着什么,竟能爆发出如此的残暴。”

  有人敲门。

  “进来。”

  那个中国职员进门之后,又关上了门。他关门的动作很轻柔、很小心,可又带着一些坚决,然后他走到乔伊斯先生坐着的桌边。

  “先生,我有几句私下的话想打扰您,不知方不方便?”他问。

  这位职员英文里的那种繁缛和讲究一直让乔伊斯先生觉得有些好玩,现在他忍不住微笑道:

  “不打扰,志成。”

  “我执意要与您谈起的这件事,先生,颇为微妙,不宜声张。”

  “请说。”

  两人目光相接,乔伊斯先生看到了下属机敏的眼神。翁志成的穿着还跟平时一样,全是当地最时髦的,一双非常亮眼的漆革皮鞋,露出非常鲜艳的丝绸袜子,黑色的领带,珍珠和红宝石的领带夹,左手无名指上是一枚钻戒。挺括的白色外套口袋里插着一支金色的钢笔和一支金色的铅笔,他还戴着一块金色的腕表,鼻梁上是一副无框夹鼻眼镜。他先轻轻咳嗽了一声。

  “这件事与皇室诉克罗斯比先生的案子有关,先生。”

  “是吗?”

  “我了解到一个新的情况,先生,在我看来似乎改变了整个局面。”

  “什么情况?”

  “我知晓了一封信的存在,写信人是本案的被告,收信人是悲剧中那位不幸的受害者。”

  “这一点也不奇怪,过去七年我相信克罗斯比太太经常需要写信给哈蒙德先生。”

  乔伊斯先生对这位下属的头脑向来评价甚高,刚刚那句话有意隐藏了他此时的真实想法。

  “您说的的确有道理,先生。克罗斯比太太一定与死者有过不少交流,比如请他来吃饭,或提议打一场网球,等等。当我最初被告知那个情况时,这也是我的第一反应。只不过,那封信是写在已故哈蒙德先生遇难当天的。”

  乔伊斯先生连眼睫毛都没有动一下,平时听翁志成说话,他总是带着饶有兴致的微笑,现在也维持住了这个表情。

  “这件事是谁告诉你的?”

  “这一情况之所以能引起我的注意,先生,主要是因为我的一个朋友。”

  乔伊斯先生自然知道不用追问了。

  “您当然记得,先生,克罗斯比太太说过,那一夜的惨剧发生之前,她与死者有好几周没有交流过。”

  “信在你身上吗?”

  “不在,先生。”

  “信里说了什么。”

  “我的朋友抄录了一份,您是否需要过目,先生?”

  “我需要。”

  翁志成从衣服内侧的口袋里掏出一只鼓鼓的大钱包,里面塞满了纸片、新加坡钞票和烟画[6],从这一大团乱糟糟的东西中,他很快抽出半张便条纸,放到了乔伊斯先生的桌上。这封信内容如下:

  R今晚不回来。你无论如何要来见我一下。我十一点钟等你。我已经不顾一切了,要是你不来,后果自负。把车停远点。——L.

  信是用一种标准的连写体抄的,中国人上的外国学校里都会教这种书法,因为太标准了,和这些话中透露的不祥反差极大。

  “你为什么觉得这封信是克罗斯比太太写的呢?”

  “我没有理由怀疑这一份信息的提供者,先生,”翁志成答道,“这个情况也很容易验证,克罗斯比太太自然可以亲自告诉你,这封信是不是她写的。”

  从这场对话一开始,乔伊斯先生的目光就没有离开过这位下属庄重的神色,但现在他也吃不准是否从这张脸上读出了某种嘲讽。

  “无法想象克罗斯比太太有任何缘由去写这样一封信。”乔伊斯先生说。

  “如果这是您的最终意见,那么这个情况自然就不用考虑了,先生。我的朋友之所以向我提及此事,只因为我在您的事务所工作,在有人向公诉人代表沟通之前,您或许会对这封信的存在感兴趣。”

  “原件在谁手上?”乔伊斯先生的语气变得锐利了。

  如果你只观察翁志成,会觉得他根本没有从问题和语气中听出乔伊斯先生态度有何不同。

  “先生您自然记得,哈蒙德先生去世之后,他们发现他跟一位中国女子有关系。这封信现在在那个女子手上。”

  哈蒙德的公众形象极速跌落,这就是原因之一:大家发现有一个中国女子在他家里已经住了好几个月。

  他们两人一时间都没有说话,其实是话都说完了,他们彼此都完全了解对方的意思。

  “非常感谢你,志成,我会仔细考虑这件事。”

  “好的,先生,需不需要我把类似的意思也转达给我的朋友?”

  “能和他保持联系总是好的。”乔伊斯先生郑重地答道。

  “好的,先生。”

  他悄无声息地走出办公室,还是那么小心地关上了门。乔伊斯先生一个人思绪纷繁,他盯着那张便条纸,还有那些干净的、不带感情的字迹,朦胧的疑惑困扰着他,他是如此的心烦意乱,以至于要刻意让自己不去想这封信。肯定有一个简单的解释,而且莱斯利也毫无疑问能一下子把这件事说清楚,但,真是要命,他迫切需要这个解释。乔伊斯先生站起来,把便条放进口袋,拿起了他的草帽。走出办公室,看到翁志成在他自己桌上奋笔写着什么。

  “我稍微出去一下,志成。”他说。

  “乔治·里德先生约了十二点钟会来,先生,我应该说你去了哪里?”

  乔伊斯先生朝他淡淡地笑了笑。

  “你可以说你完全不知道。”

  但他很清楚,翁志成其实心知肚明他这是要去监狱。虽然犯罪现场是在贝兰达[7],开庭是在新贝兰达,但因为那里要囚禁白人女性根本就没有必要的设施,克罗斯比太太被带到了新加坡。

  乔伊斯先生在一个房间里等着,莱斯利被领进来的时候,她伸出那只纤瘦、高贵的手,朝乔伊斯先生微微一笑,很是亲切。她穿得永远都这么简单、干净,浓密的浅色头发也梳理得很用心。

  “今天早上我可没想到你会来。”她优雅地说道。

  她简直就像在自己家里,乔伊斯先生觉得她马上就要喊仆人过来,让他给客人倒一杯苦琴酒。

  “你怎么样?”他问。

  “身体状况好极了,谢谢你。”她眼神里突然闪过一丝笑意,说道:“这儿真是静养疗法的最佳地点。”

  陪同她的狱卒退了出去,只剩他们两人。

  “先坐下吧。”莱斯利说。

  他找了张椅子,不知道该从哪里说起;对着如此云淡风轻的一个人,他预备要说的那些话似乎根本说不出口。莱斯利虽然不漂亮,但她的容貌之中有种特质能让你看着很舒畅。她很优雅,可她的优雅又没有社交场的扭捏作态,完全就是因为好的教养。你只需看她一眼,就知道她是在怎样的人中间长大的,知道她以前生活的是怎样的环境。而她的纤弱给了她一种别样的精致,即使是最朦胧的低劣揣测,你也没法和眼前这个人联系起来。

  “我很期待今天下午见到罗伯特,”她说,还是那种轻松的、愉快的声调。(听她说话是种享受,不管是嗓音还是口音,都很能代表她的阶层。)“这个可怜人,最近这些事对他真是场折磨,还好,再过几天就一切正常了。”

  “只剩五天了。”

  “对啊,每天早上一醒来,我就对自己说,‘又少一天’,”她微笑了一下,“就像以前上学的时候等着放假。”

  “顺便问一句,我再确认一下,在惨剧发生前,你和哈蒙德已经有好几周没有任何形式的联系、交流?”

  “对,我还是挺确定的,最后一次见面是在麦克法伦家的网球派对上。那天我跟他说的话应该不超过两个字,你知道,他们家有两块球场,我们正好没有在一起。”

  “你也没有写过信给他?”

  “没有啊。”

  “你确定吗?”

  “很确定,”她答道,带着一点微笑,“要写信无非就是请他来吃饭或者打网球,但这两件事我也好几个月没干过了。”

  “有一度你们跟他关系还是不错的,后来怎么就完全不再请他来做客了?”

  克罗斯比太太耸了耸她瘦弱的肩膀。

  “来往久了总会厌倦的;我跟他没有什么共同的兴趣。当然了,他生病的时候罗伯特和我都全心全意地照顾他,最近这一两年他身体很不错,又很受欢迎,邀约本来就安排不过来,我们就没有必要再加一堆邀请在他头上了。”

  “你确定没有其他原因了?”

  克罗斯比太太犹豫了一下。

  “好吧,我不妨就明说了,我们也的确听到他跟一个中国女人住在一起,罗伯特说他不想让这个人再进我们家门。这个女子我也见过。”

  乔伊斯先生坐在一个直背的扶手椅中,一手托着下巴,眼睛没有离开过莱斯利。说刚刚这句话的时候,也不知是不是律师的幻觉,她黑色的眼珠在一瞬间突然充满了某种黯淡的红光。这个变化太惊人了,乔伊斯先生不由得动了动他的坐姿;他又将左右手指尖对顶起来,字斟句酌地说道:

  “我觉得我应该告诉你,现在出来一封信,是你的字迹,收信人是杰夫·哈蒙德。”

  乔伊斯先生仔细地观察着莱斯利,她没有任何动作,脸上也没有新的色彩,但等了好久才回答:

  “过去我给他写过好多便条,请他来干这个那个的,或者我知道他要来新加坡,就会写信让他带点东西。”

  “这封信是请他过去见你,因为罗伯特要来新加坡。”

  “不可能,我从来没有写过这样的信。”

  “你还是自己读一下吧。”

  他把那张便条纸从口袋里取出,交给了莱斯利。她扫了一眼,鄙夷地笑了一下,递了回来。

  “这不是我的字迹。”

  “我知道,据说是逐字抄下来的。”

  现在她开始读内容,一种可怕的变化在她身上弥漫开来。她本来洁白的脸渐渐变成绿色,似乎血肉突然被抽空,皮肤被抽紧在头骨上,惨不忍睹。她的嘴唇也收起来,露出牙齿,像是疼痛时的表情。她瞪着乔伊斯先生的眼珠似乎快要从眼眶中飞出。这几乎是一张癫狂的僵尸的脸。

  “这是什么意思?”她轻声问道。

  她的嗓子太干了,只能吐出几个粗哑的声响,已经不像人类的说话声。

  “这需要你来告诉我了。”他答道。

  “我没有写过这封信,我发誓没有写过。”

  “考虑清楚了再说,如果原件是你的字迹,否认是没有用的。”

  “那一定是伪造的。”

  “证明伪造很难,但要证明是真的却很容易。”

  她纤弱的身躯整个颤了一颤,但巨大的汗珠依旧停在她额头。从包里她取出一块手绢,擦了擦手心。她又瞄了一眼那个副本,余光打量了一下乔伊斯先生。

  “信上没有日期,或许是我写了又忘记了,很可能是好多年以前的事。如果你让我好好想一想,我尽量回忆当时的情形。”

  “我也注意到了没有日期。如果这封信到了公诉人手里,他们会审问那些仆人,很快就会知道哈蒙德遇难当天有没有人送过信。”

  克罗斯比太太猛地将手攥在一起,身子往后一靠,乔伊斯先生还以为她要晕过去。

  “我对你发誓,我没有写过那封信。”

  乔伊斯先生沉默了一会儿,将目光从那张痛苦的脸上移开,看着地板。他想了想。

  “既然如此,我们也不用继续探究了,”他最终打破沉默,缓缓说道,“如果这封信的持有者认为有必要交给公诉方,你要做好心理准备。”

  这些话似乎表明今天的见面已经结束了,但他没有起身要走的意思。他还在等着。对他来说,好像又过了很久。他没有看莱斯利,但知道她一动不动就坐在对面。她也没有声音。最后还是律师先开口。

  “如果你也没有什么要说的,我想我应该回办公室了。”

  “读了这封信的人会怎么想?”她问道。

  “会认定你故意撒了谎。”乔伊斯先生答得很直接。

  “什么谎?”

  “你之前确定无疑地说过,和哈蒙德在过去三个月没有沟通过。”

  “整件事对我心理震动太大了,那个可怕的夜晚,一幕幕都像是噩梦,如果有哪个细节我没有想起来,也不奇怪吧。”

  “哈蒙德遇难当晚来木屋见你,是因为你明确地表达了这样的愿望,你可以从记忆中调取会面的所有细节,却偏偏把这么重要的一点给忘记了,不免让人遗憾。”

  “我没有忘记,事情发生之后,我不敢提起它,怕你们知道他是被我邀请来的,就没有人会相信那晚上发生的事了。确实,是我太蠢了,是我当时糊涂,但我既然说了跟哈蒙德没有过交流,后来也就没办法改口了。”

  这时候莱斯利已经恢复了那种让人赞赏的沉着,乔伊斯先生审视她的时候,她可以坦然地以目光相迎。她的柔和能一下消解别人的敌意。

  “那你就必须得解释一下,你为什么要让哈蒙德在罗伯特出门的那一晚去见你。”

  她现在已经把视线完全对准了律师,之前他以为这双眼睛长得平庸,是不对的,它们很漂亮,而且如果他没看错的话,这双眼睛还因为泪光而闪亮起来。莱斯利说话时声音有些异样:

  “这是我给罗伯特准备的一个惊喜,他生日是在下个月,我知道他一直想要一杆新枪,但你也知道打猎之类的事情我是完全不懂的,就想跟杰夫聊一聊,或许还能让他帮我订购一支。”

  “或许信中的措辞你记得不太清楚了,需不需要再看一下?”

  “我不想看了。”她立刻回道。

  “一位女士向一个交往不深的男子咨询买枪的事情,你觉得她写的信读起来是这样的吗?”

  “恐怕这封信确实有些浮夸,有些太激动了,但我写信、说话有时候是这样的,我并不否认这信写得太蠢了,”她微笑道,“话说回来,杰夫·哈蒙德跟我们的交往也不能说不深,他生病的时候我把他当成儿子照看。可罗伯特不让他再来,我只好找了这样的机会。”

  乔伊斯先生用同一个姿势坐得乏了,站起来在房间里来回踱了两次,在头脑中斟酌词句;然后他撑在刚才坐的那张椅子的椅背上,用极为严肃的口吻缓缓说道:

  “克罗斯比太太,我接下来的话是非常、非常郑重的。这个案子本是相当直截了当的案子。在我看来,或许只有一点需要解释,那就是根据我的判断,你在哈蒙德躺倒在地之后,又朝他开了不止四枪。一个瘦弱、温柔、高雅的女子,从来都非常克制、沉稳,而且受了惊吓,很难让人相信她会突然狂躁、失控到这个地步。不过可能性自然是有的。你在解释中陈述了死者的所做所为,虽然杰夫·哈蒙德很受欢迎,大家对他的评价大体上也很高,我已经打算好如何证明像他这样的人,的确有可能犯下那样的罪行。他死后被揭露的情况,也就是他一直跟一位中国女子同居,更让我们有了很切实的依据。之前对他生出的任何同情,现在也被抹掉了。在他那个体面的阶层里,这样的个人关系会让他永远沾上一种不耻,我们本就打定主意要利用这种恶名。今天早上我跟你丈夫说,我很确定法庭会判你无罪,这样说不只是让他宽心,我确实不认为陪审员会需要离场讨论。”

  他们彼此对视,克罗斯比太太纹丝不动,显得有些怪异,她就像一只因为被蛇盯上而动弹不得的小鸟。乔伊斯先生继续不动声色地说道:

  “但这封信完全改变了局势。我是你的律师,我会是你在法庭上的代言人。我会把你跟我说的情况当作事实,我会根据你所说的情况为你辩护。或许我相信你的陈述,或许我不相信,都有可能;律师的职责是说服法庭,证明给出的证据不足以判定有罪,他私下里认为自己的委托人是否有罪根本无关紧要。”

  这时他居然看到莱斯利的眼睛里闪过一丝微笑,既觉得震惊,又像是因为被轻视而觉得气闷,干巴巴地继续说道:

  “所以,你并不否认,邀请哈蒙德的那封信写得非常急切,甚至可以说是歇斯底里的?”

  克罗斯比太太迟疑了一下,似乎是在思考。

  “他们可以查出信是一个男仆送去的,他骑自行车去了他的木屋。”

  “你绝不能假设别人都比你蠢,这封信会让他们起一些之前谁都没有起过的疑心。我不想告诉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想到了什么。我也不需要你告诉我额外的讯息,只要那些能让我保住你性命的。”

  克罗斯比太太尖叫一声,噌地站起来,吓得脸色煞白。

  “难道你觉得他们会处死我?”

  “如果他们的结论是你杀死哈蒙德并非出于自卫,那么陪审员的职责所在,就是判你有罪。罪名是谋杀。而法官的职责所在,是判你死刑。”

  “可他们能证明什么呢?”她深吸一口气。

  “我不知道他们能证明什么,也不想知道。但你很清楚。一旦他们起了疑心,开始打听,去审问那些当地人——他们能发现些什么事情?”

  莱斯利突然瘫倒在地,乔伊斯先生来不及扶她。她晕了过去。乔伊斯先生想要一点水,房间里都没有,他也不想引外人进来。他让莱斯利在地板上躺平,跪在旁边等她醒过来。莱斯利睁开双眼时,其中的恐惧让他看了也心神不宁。

  “先不要动,”他说,“马上就会缓过来的。”

  “不要让他们处死我。”她轻声说。

  她开始尖叫,发了疯似的,而乔伊斯先生依然在轻声劝慰她。

  “见鬼的,你给我镇定一点。”他说。

  “等我一下。”

  她的意志力真的非同小可,乔伊斯先生眼见着她是如何努力掌控自己的,很快又平静下来。

  “扶我起来。”

  乔伊斯先生伸手帮助莱斯利站了起来,搀着她的手臂把她扶到椅子边。她疲惫地坐下。

  “给我一点点时间,先不要跟我说话。”她说。

  “好的。”

  等到她开口的时候,她说的话乔伊斯先生没有预料到。莱斯利轻轻叹了口气说:

  “恐怕我真的把事情搞砸了。”

  乔伊斯先生没有说话,房间里又只是寂静。

  “有没有可能拿到那封信?”她终于问道。

  “我想,如果手上有这封信的人不是准备要卖它,应该就不会有人传消息给我了。”

  “信在谁那里?”

  “那个住在哈蒙德家里的中国女人。”莱斯利的脸颊上有红光一闪又消失了。

  “她提了很可怕的数目吗?”

  “依我看,她很精明,深知这封信的价值,如果不出大价钱大概很难到手。”

  “你会让他们处死我吗?”

  “你以为掌控一份不利证据就那么容易吗?这已经无异于收买一个证人了。你没有权利向我提任何类似的建议。”

  “那我会怎么样?”

  “法律自有裁决。”

  她脸上血色全无,从头到脚微微颤抖了一下。

  “我的命运如何,就全交给你了,当然,我没有资格要你做任何出格的事。”

  因为莱斯利以往总那么镇定,乔伊斯先生听她嗓音里那一点点异样还是有些措手不及,觉得太过可怜。那双卑微的眼睛,乔伊斯先生心想,若此时不管,或许一辈子都摆脱不了这目光中的乞求了。说到底,可怜的哈蒙德无法死而复生。不知道那封信背后到底是怎样的故事,只从信上推断,要说哈蒙德什么都没做就被杀了,对莱斯利也不公平。哈蒙德在东方住得太久,言行规矩和二十年前相比或许是有些放纵了。他直愣愣盯着地板,拿定了主意。他知道自己要做的事不正当,好像什么东西卡在嗓子眼,对莱斯利感到一种朦胧的厌恶,要说接下去的话也感到有些尴尬。

  “我不太知道你丈夫的财务状况,具体怎么样?”

  莱斯利脸红了一阵,扫了律师一眼。

  “他在锡矿里买了不少股份,两三个香蕉庄园里也投了钱。我想他应该能筹集一笔资金的。”

  “但他得先知道这比资金是用来干吗的。”

  她沉默了片刻,似乎在思考。

  “他依然爱着我,为了救我他可以做出任何牺牲。他真的需要见到那封信吗?”

  乔伊斯先生皱了皱眉头,莱斯利眼尖,马上继续说道:

  “罗伯特是你的老朋友,从来没对你做过任何不好的事,我现在不是求你为我做任何事,而是求你不要让这么一个单纯、善良的人承受那些可能的伤痛。”

  乔伊斯先生没有回复,起身要走,克罗斯比太太的优雅早已是本能,站起来伸出手。刚才这场对话对她震动不小,她的面容也很憔悴,但送别客人的礼仪她依然坚强地要完成。

  “你太好了,愿意为我经受这么多麻烦,我完全无法表达心里的感激。”

  乔伊斯先生回到事务所,坐在自己的办公室里,没有准备干活,只是一动不动坐着想事情。在他的假想中,凭空出来了很多奇异的场面,让他不禁打了个冷战。终于响起几下谨慎的敲门声,这在他的预料之中。翁志成进来了。

  “我正准备去吃中饭,先生。”他说。

  “去吧。”

  “走之前来问您一声有什么需要我做的吗,先生?”

  “应该没有,你有没有跟里德先生另约时间?”

  “是的,他三点钟来。”

  “好的。”

  翁志成转身走向门口,纤细的手指已经握在门把手上,又似乎是突然想到了什么事,转了回来。

  “先生,您有什么话要带给我那位朋友吗?”

  虽然翁志成英文说得如此可圈可点,他发“R”这个音还是有点吃力,会把“friend”(朋友)这个词发成“fliend”。

  “哪个朋友?”

  “是关于克罗斯比太太写给已故的哈蒙德的那封信,先生。”

  “啊,我忘记了,我跟克罗斯比太太提了这封信,她说她根本没有写过类似的东西。显然是伪造的。”

  乔伊斯先生从口袋里掏出那份手抄的版本,递给翁志成。翁志成视若未见。

  “既然如此,先生,我那位朋友想要把信交给公诉人代表,也没有人反对吧?”

  “完全没有,但我看不出来你的朋友这样做对他有什么好处?”

  “先生,我的朋友认为事关法律和正义,这是他义不容辞的。”

  “谁要维护法律和正义,志成,我是最不可能阻拦他的人了。”

  律师和中国职员的目光相接,两人脸上半丝笑意都找不出,但完全听懂对方的心思。

  “我很明白,”翁志成说,“但我研究了一下皇室诉克罗斯比的案子,认为举出这样一封书信对我们的客户不利。”

  “我一直认为你的法律判断非常敏锐,志成。”

  “我也想到,先生,如果我能说服我的朋友,让他去劝导那位中国女士,把那封信送到我们手里,就能省下很多麻烦了。”

  乔伊斯先生在吸墨纸上随手画着人脸。

  “你那位朋友想必是个生意人了,你觉得在怎样的情况下他会愿意交出那封信呢?”

  “那封信不在他那里,在那位中国女士的手中。他只是那位女士的亲戚。那位女士很无知,是我那位朋友说了,她才知道这封信的价值。”

  “他说这封信值多少钱?”

  “一万元,先生。”

  “老天爷!你觉得克罗斯比太太到哪里能弄到这一万元!我跟你说了,这封信是伪造的。”

  他说这些话的时候抬眼看着翁志成。面对突然的喝问,这位职员全然不为所动,他只是冷静、文雅地站在桌前,很留心地观察着。

  “克罗斯比先生有木中[8]橡胶园八分之一的股份,和塞兰坦河橡胶园六分之一的股份,如果他愿意抵押,我有一个朋友愿意借这笔钱给他。”

  “你认识的人可真不少,志成。”

  “是的,先生。”

  “行吧,你可以告诉他们都见鬼去吧。这封信太好解释了,最多值五千,我绝不会建议克罗斯比先生多出一分钱。”

  “那位中国女士并不想出售这封信,先生。我的朋友花了很久才说服她的,出价如果低于刚刚提到的数目,恐怕没有用。”

  乔伊斯先生盯着翁志成最起码看了三分钟,被如此审视,这位职员也没有局促起来。他站得很恭敬,眼神也只对着桌面。这个人乔伊斯先生是了解的,志成,多聪明的一个年轻人,他这样想道,不知道这笔钱他能分得多少。

  “一万元是很大一笔钱。”

  “为了不眼睁睁看着他妻子被处死,克罗斯比先生一定会付的,先生。”

  乔伊斯先生又停了一下,除了已经说出来的这些,这个职员还知道多少事?一分钱都不让的姿态,显然是对自己掌握的情况非常笃定。不管谁是背后运筹帷幄的人,之所以定下这个价格,是因为他很清楚这是罗伯特·克罗斯比能筹集到的最大数目。

  “那位中国女士现在在哪里?”乔伊斯先生问。

  “她住在我那位朋友家里,先生。”

  “她愿意来一趟吗?”

  “我想还是您去找她更好,先生。我可以今天晚上带您过去,她就会把信给您。她是个非常无知的女人,先生,不懂支票之类的东西。”

  “我没有想过要给她一张支票,我会带着钞票去的。”

  “时间宝贵,先生,如果数目不足一万的话,我们就不用去了。”

  “我了解了。”

  “吃完中饭之后,我会去告诉我那个朋友一声,先生。”

  “很好,那你就今晚十点在俱乐部外面跟我碰头吧。”

  “非常乐意,先生。”翁志成说道。

  他朝乔伊斯先生微微鞠了一躬,走出了办公室。乔伊斯先生也出去吃了中饭,然后到了俱乐部,果然不出所料,罗伯特·克罗斯比也在。他坐的那张桌子旁边有很多人,乔伊斯先生找地方坐的时候,经过克罗斯比先生身后,拍了一下他的肩膀。

  “你走之前我有几句话跟你说。”他说。

  “没问题,你空了之后喊我一声。”

  乔伊斯先生想好了要怎么跟克罗斯比交涉。吃完中饭,他打了一轮桥牌,就为了让俱乐部先空下来。这件事他不想在自己办公室里谈。很快克罗斯比就进了牌室,一直在旁边看到结束。其他几位牌友都有其他事走了,房间里只剩他们两个人。

  “有件很不幸的事情发生,老兄,”乔伊斯先生尽量把话说得非常轻巧,“看起来,哈蒙德被杀当晚,你妻子写了一封信给他,请他到你家里去。”

  “那不可能啊,”克罗斯比喊道,“她一直说跟哈蒙德没有往来,我自己都知道,她已经大概有两个月没见过这个人了。”

  “可确确实实有那封信,就在那个跟哈蒙德同居的女士手里。你妻子本意是想送你一个生日礼物,想要哈蒙德帮忙去买。悲剧发生之后,情绪起伏太大,她完全忘记了这回事,又因为否认了跟哈蒙德有过任何交涉,也不敢改口。当然了,这是很让人遗憾的,但恐怕也是人之常情。”

  克罗斯比没有说话。那双红色的大脸上是彻底茫然的表情,他的不解让乔伊斯先生既感到释然,也很是生气。这个人太笨了,而乔伊斯先生向来对笨人没有耐心。但惨剧之后克罗斯比的难受一直让律师颇为触动,后来克罗斯比太太求他帮忙的时候,说不是为了她,而是为了她丈夫,确实也是乔伊斯先生听得进去的话。

  “不用我多说,要是这封信到了控诉官的手里,就很麻烦了。你妻子说了谎,他们会要她作出解释。如果哈蒙德是接受了邀请,而不是硬闯进来的不速之客,确实就略有不同了。在陪审员的心里很容易产生一些摇摆。”

  乔伊斯先生有些犹豫,此刻正是他面临决断的最后关头。为了面前这个人,他接下来要跨出的这一步是何等的严峻,但克罗斯比对此是懵然无知的,若是事态再轻松些,乔伊斯先生甚至都想笑出来。至于克罗斯比,这位种植园主就算真的多想了一想,恐怕也以为乔伊斯先生所做的不过是律师的例行公事罢了。

  “亲爱的罗伯特,你不只是我的委托人,也是我的朋友。我认为我们必须把那封信拿到手,为此只能付一大笔钱。若非事已至此,我宁可不跟你提起有这样的一封信。”

  “要多少钱?”

  “一万元。”

  “你说一大笔钱可真不开玩笑。最近不景气,又花了一两笔钱,这几乎是我全部身家了。”

  “你立马能拿得出来吗?”

  “应该可以。因为我有一些锡矿的股份,还有两个种植园的股份,如果抵押的话,老查理·梅多斯应该会把钱给我的。”

  “那你愿意拿出来吗?”

  “不拿绝对不行?”

  “要想你妻子无罪的话就不行。”

  克罗斯比面色更红了,嘴唇奇怪地塌了下来。

  “可……”他找不到合适的字词,脸已经憋紫了。“可我不懂啊,她能说明白的,你的意思难道他们会判她有罪吗?拍死了一只毒虫子,他们不可能为了这个判她死刑的。”

  “当然不会是死刑,但或许会判她故意杀人,大概要在牢里待两三年。”

  克罗斯比腾地站起来,那张红脸因为惊恐都变了形。

  “三年。”

  这时在他迟钝的头脑中似乎闪现了什么,就像一大片黑暗中劈下一道闪电,纵然接下去的黑暗和之前一样深沉,但霎时瞥见的东西就算没有完全看清,依然留下了印象。克罗斯比那双大手因为干过各种各样艰辛的粗活,皮肤也是红的,乔伊斯先生看见这双手在抖。

  “她要送我什么礼物?”

  “她说她想给你一把新的枪。”

  那张红色的大脸又一次变成深红色。

  “那笔钱必须几点之前备齐?”

  他的声音现在有些奇怪,就好像有一双看不见的手正掐着他的喉咙。

  “今晚十点,我想你可以大概六点的时候把钱带到我办公室。”“那个女人会去找你吗?”

  “不是,我去找她。”

  “我会把钱带来的。我跟你一起去。”

  乔伊斯先生瞪了他一眼。

  “你觉得这有任何必要吗?我觉得最好还是让我一个人处理这件事吧。”

  “钱是我的,不是吗?我得去。”

  乔伊斯先生耸了耸肩。他们站起来握手;乔伊斯好奇地打量了几下克罗斯比。

  十点钟的时候他们在没有人的俱乐部里碰头了。

  “都准备好了吗?”乔伊斯先生问。

  “好了,钱在我口袋里。”

  “那我们走吧。”

  他们走下台阶,那个钟点的广场特别安静,乔伊斯先生的车就停在那里,快走近的时候,翁志成从旁边一幢房子的阴影中走了出来。他坐在副驾驶座指路。一路经过欧罗巴大酒店、海员之家,开进了维多利亚街,这里中国人的店铺还开着,到处晃悠着无事之人,路上有黄包车、汽车、出租马车,好像给此时的场景添了几分忙碌。突然车停了下来,翁志成转过来说道:

  “先生,我想接下来还是步行更好。”

  下了车,志成朝前走,他们跟着。走了一会,他示意两人留步。

  “先生,请稍等一会儿,我进去跟我朋友说一下。”

  他进的那家店铺,临街开着门,三四个中国人站在柜台后面。这种店铺很奇怪,什么都不展示,也看不出来是卖什么的。就看到志成跟一个粗壮的人说了几句话,那个人穿帆布西服,胸口挂着粗大的金链子,朝这边的夜色中扫了一眼。他给了志成一把钥匙,志成就出来了,招呼了一下在外面等着的两个人,钻进了店铺侧方的一道边门。乔伊斯先生和克罗斯比跟着进去,到了一个楼梯跟前。

  “再请稍等片刻,我点根火柴,”他说,这个职员总是事事周到,“请上楼吧。”

  他在前头举着那根日本火柴,但也没有驱散多少黑暗,另外两人就小心地跟在后面。到了二楼,他用钥匙开了门,进去之后点着了煤油灯。

  “请进。”他说。

  这是个方形的小屋子,只有一扇窗,两张中式矮床上铺着席子,除此之外就没什么家具了。角落里放着一个柜子,用的锁看着非常繁复精巧,柜子上有个旧托盘,托盘里是鸦片烟枪和一个灯台。屋子里有一股淡淡的烟味,却又刺鼻。他们坐下来,翁志成递了烟。没过一会儿,之前站在柜台后面的那个胖子进来了,跟他们问好,英文说得很不错,然后坐在自己同胞的旁边。

  “那个中国女人马上就到。”志成说道。

  一个下人用托盘送了茶壶、茶杯进来,那个胖子给他们倒茶,克罗斯比拒绝了。两个中国人低声交谈着,但克罗斯比和乔伊斯先生完全不作声。终于外面起了声音,有人轻轻地喊了一声,后到的那个中国人去开门,说了两句什么,把一个女子领了进来。乔伊斯先生看着她。哈蒙德死了之后,听了不少关于这个女人的事,但从来没有见过本人。她不算年轻了,略微有些胖,一张宽脸上全是淡漠。粉底和腮红都有,眉毛是淡淡的两条黑线,但看着她,你会觉得这一定是个内心强硬的女人。她身上是一件淡蓝色的外套,白色的裙子,不是欧洲人的打扮,也算不得中式,脚上倒是一双小小的中国丝绸拖鞋。她脖子上挂着粗重的金链子,手腕上是金镯子,还有金耳环和头发上华丽的金发卡。进来的时候她步子不快,像是很笃定的样子,但脚步声中还是有些沉重,然后坐在床沿翁志成旁边。翁志成跟她说了一句什么,她点点头,随便瞧了两个白人一眼,像是并不关心这两人是谁。

  “信在她身上吗?”乔伊斯先生问。

  “是的,先生。”

  克罗斯比没有说话,只拿出一卷五百元的钞票。他点出二十张,交给了翁志成。

  “看一下对不对。”

  这位职员点了钱之后交给了那个胖中国人。

  “没有错,先生。”

  胖中国人又点了一遍,放进口袋。中国女人听了他的话之后从胸口取出那封信,给了翁志成。翁志成看了一遍。

  “正是这份文件,先生。”他说着要递给乔伊斯先生,但克罗斯比一下夺了过去。

  “我看一下。”他说。

  乔伊斯先生看着他读信,朝他摊开手。

  “最好还是由我保管。”

  克罗斯比仔细地将信折好,放进了自己口袋。

  “为它花了这么多钱,我得自己留着。”

  乔伊斯先生没有再提异议。这一小段对话,三个中国人只是看着,他们心里想了什么,或者有没有想,只从那几张无动于衷的脸孔上,是一点也看不出来的。乔伊斯先生站了起来。

  “今天晚上还需要我做其他事吗,先生?”翁志成问。

  “没有了。”他知道自己的职员想留下来拿他应得的那笔钱。律师转过来问克罗斯比:“可以走了吗?”

  克罗斯比没有回答,也站了起来。胖中国人走到门口,替他们开门,翁志成找到一小截蜡烛,替他们照楼梯。两个中国人陪着他们往大街上走,那个中国女子一个人坐在床边静静地抽烟。到了街边,中国人告辞,又上楼去了。

  “你准备怎么处置那封信?”乔伊斯先生问。

  “留着。”

  车在等他们,走到车边乔伊斯先生说要带他一程,克罗斯比摇摇头。

  “我要走走路,”他沉吟片刻,鞋底蹭着路面,“哈蒙德死的那个晚上,我去新加坡,部分原因就是我认识一个人要处理掉一把枪,我想去买。晚安。”

  他很快隐入夜色中。

  至于法庭审判,乔伊斯先生的判断很准。陪审团走进法庭的时候,就已经想好了克罗斯比太太是无罪的。她作了陈述,简单明了。检察官是个和善的人,明显看得出对自己今天的任务也颇不情愿。必要的问题都问了,但都带着自责的意味,最后控诉词简直像是为嫌疑人辩护,而陪审团用了不到五分钟的时间,就达成一致,给出了大家都很认可的判决。法庭里挤满了人,听到判决的时候大家都不顾场合轰然鼓起掌来。法官祝贺克罗斯比太太重获自由。

  对于哈蒙德的所做所为,没有人比乔伊斯太太更愤慨的了;她是非常靠得住的朋友,一定要克罗斯比夫妇在庭审之后住到她家里来,等安排好了再走;这当然也因为她跟所有人一样,早就认定了判决结果。可怜的、亲爱的、勇敢的莱斯利无论如何不能再回那个出事的小木屋。法官宣布无罪是十二点半,回到乔伊斯家的时候丰盛的午餐已经准备好了。鸡尾酒也调好了;乔伊斯太太的“百万美元鸡尾酒”[9]在整个马来联邦都有名,她举杯给莱斯利送祝福。乔伊斯太太是个爱说话、有活力的女人,而她也很久没有像今天这么高兴了。也亏得她的好状态,因为其他三个人都很沉默。乔伊斯太太并不意外,首先她的丈夫从来就话不多,而另外两位苦熬了这么久,自然疲惫不堪。用午餐的时候,只听得她一个人聊得神采飞扬。这时咖啡端上来了。

  “我的宝贝们,”她说话总是这么欢快、热闹,“到你们休息的时间了,用过下午茶,我开车带你们去海边。”

  乔伊斯先生没有特殊情况是不在家里吃中饭的,现在肯定是要回去工作了。

  克罗斯比这时说道:“恐怕我去不了了,乔伊斯太太,我现在就得回庄园去。”

  “今天就不用了吧?”她喊道。

  “没办法,现在就得走,庄园荒废太久了,有些紧急的事要处理。但我们决定下一步之前,我非常感激你能收留莱斯利。”

  乔伊斯太太又要挽留,被她丈夫阻止了。

  “要是他有急事必须走,那也没办法,不用说了。”

  乔伊斯太太听出丈夫这句话语气有些异样,瞄了他一眼。她没有接话,房间里突然静下来。克罗斯比开口道:

  “请见谅,那我这就动身了,可以在天黑之前赶到。”他从桌边站起身。“莱斯利,你可以送我一下吗?”

  “当然。”

  克罗斯比夫妇一起走出餐厅。

  “我觉得他太不懂得体贴了,”乔伊斯太太说,“莱斯利现在最需要的就是他的陪伴,这他都不懂吗?”

  “如果不是没有办法,我想他肯定会留下的。”

  “算了,我去看看莱斯利的房间准备好了没有。首先她当然是要彻底地休息,然后就要让她好好开心一下。”

  太太走出房间,乔伊斯先生又坐了下来。很快他听到克罗斯比的摩托引擎声,然后是轮胎在花园小路上碾出的巨大声响。他站起来,走进客厅。克罗斯比太太站在客厅中间,眼神是空的,手里一张打开的信纸。他认出了那封信。进客厅的时候,克罗斯比太太朝他这边看了一眼,乔伊斯先生看到那张脸上死一般的惨白。

  “他知道了。”克罗斯比太太轻声道。

  乔伊斯先生走过去,取过信纸,划了一根火柴把它点着了。克罗斯比太太看着它燃烧。烧到拿不住了,乔伊斯先生让它掉落在瓷砖地板上,两人就看着它卷起、变黑。然后律师用鞋底把它踩成了灰。

  “他知道什么了?”

  克罗斯比太太瞪着他,看了好久,眼睛里浮起一种奇怪的神色。那是鄙夷吗?还是绝望?乔伊斯先生分辨不出。

  “他知道了杰夫是我的情人。”

  乔伊斯先生没有动,也没有出声。

  “他是我情人已经很多年了,几乎是从他战场刚回来就开始了。我们知道要万分小心才行。成了情人之后,我假装受不了他,罗伯特在的时候他很少来。我那时候会开车去一个我们都知道的地方,他会去那里找我,一个星期见两三次。罗伯特去新加坡的时候,他会等仆人都走了,很晚到木屋来。我们时常在一起,没有停过,但谁也没有起过一点疑心。但最近,这一年来,他不一样了。我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我没法相信他已经不喜欢我了,他也矢口否认。但我变得非常狂躁,会跟他大闹。有时候我觉得他已经在恨我了。啊,你不知道我承受着怎样的痛苦。那是地狱。我知道他不要我了,但我就是不放手。煎熬,真是煎熬!我那么爱他,可以把一切都给他,他就是我的命。然后我就听说了,有个中国女人住在他那里。我没法相信。我也不愿意相信。到后来,我亲眼见到了她,走在村子里,戴着她那些金镯子、金项链,一个中国胖女人,一个中国老女人——她比我还老。太可怕了!村子里都知道那是他的情人。每次遇到,她会看我,我就知道她知道我也是他的情人。我就写信要他来一趟,说我必须要见他。那封信你也读了,我真是疯了,才会写那封信。我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我已经顾不得了。那时候我已经十天没有见他,就好像过了一百年。而且上次我们道别的时候,他把我抱进怀里,亲吻我,要我不要瞎担心。然后他就从我怀里直接去了那个女人的怀里。”

  她用低沉的声音疾风骤雨地说了这些,停了下来,双手绞在一起。

  “那封该死的信。我们向来都是那么小心,每次我给他寄了什么,他读完就会撕碎的。谁料到他会把这一封留下来。后来他就来了,我说我知道中国女人的事了。他不承认。他说只是造谣。我情绪失控,不知道自己说了些什么。啊,那时我也恨他,所有刺痛他的话我都说了,把他骂得体无完肤。我不停地羞辱他,只差朝他脸上吐唾沫了。然后他的态度也变了,说他对我厌恶至极,以后再也不想见我。说我无趣到让他想死。然后他承认了,说中国女人的事都是真的,他们认识了很多年,从打仗之前就开始的,这是唯一让他动了真情的女人,其他都是消遣而已。还说我知道了这回事他很高兴,终于可以放过他了。然后我就不知道怎么了,我一定怒火攻心,发了疯。我的手抓过那把枪,就开了火。他喊了一声,我发现我打中了他。他蹒跚着往外廊冲,我追上去又开了一枪。他倒在地上,我站在他旁边不停开枪,直到听到‘咔嗒’‘咔嗒’的声音,我明白枪里已经没有子弹。”

  她终于说完了,喘着粗气。那张脸已经没有了人味,全被残忍、愤怒和痛苦扭曲了。之前谁也不会想到,这么一个安静优雅的女士能燃起这样如鬼如魔的气焰。乔伊斯先生不由得退了一步,眼前这个女人实在太让人惊恐。那已经不是一张脸,而是一副喷射着疯狂的丑恶面具。然后从另一个房间传来响亮的喊声,那么友善和高兴。是乔伊斯太太。

  “快来吧,莱斯利,亲爱的,你房间好了。你一定要累趴下了吧。”

  克罗斯比太太的表情慢慢沉静下来,那些喷薄的情绪,片刻前还如此鲜明,很快被抹平了,就像用手掌抹平一张纸上的褶皱,没过多时,她的脸上又全是宁静,平滑得连皱纹都没了。确实面色还略显苍白,但嘴唇已经化成一个亲切的微笑。她又变回了那个体面甚至尊贵的女人了。

  “这就来,亲爱的多萝西,给你添这么多麻烦真是抱歉。”

  注释

  [1] 首次发表于1924年,收录于1926年出版的短篇小说集《木麻黄树》。

  [2] 原文Ong Chi Seng,中文姓名仅为译者根据读音推测。

  [3] Grey’s Inn,伦敦最主要的四所律师培养机构之一。

  [4] Pillow lace,即bobbin lace,因为在编织过程中需要很多线轴,往往坐下的编织者会在腿上或桌上放一个枕头,线轴会排列在枕头上。

  [5] Tea gown,女性在家中或非正式的聚会场合穿的连衣裙,设计舒适实用,十九世纪中叶开始流行。

  [6] 旧时香烟包内附赠的广告小画片。

  [7] Belanda,马来语中指“荷兰”,位置不详;同句中“新贝兰达”原文为Belanda Bharu。

  [8] Betong,位于马来西亚砂拉越州(旧称沙捞越)西北部。后文塞兰坦河(Selatan River)所指不详。

  [9] Million-dollar cocktail,很可能是一位德国调酒师(Louis Eppinger)十九世纪末在日本发明的,但也有说法称其最早源自新加坡。主要由荷兰杜松子酒和菠萝汁调成。 绅士肖像:毛姆短篇小说全集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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