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中脚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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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otprints in the Jungle[1]
在马来亚没有比丹那美拉[2]更迷人的地方了。它靠着海,沙滩边缘是一带木麻黄树。政府依旧在荷兰人统治时建的市政厅办公,山上有灰色的堡垒遗迹,葡萄牙人曾以此对抗不服管制的土著。丹那美拉有悠久的历史,中国商人迷宫般的宅院依海而建,等到傍晚暑气退去,他们就可坐在凉亭中享受海风;这样的家庭可能已经在这里住了三百年。很多人已经忘了自己的母语,互相用马来语和洋泾浜的英文交流。在马来联邦[3],仅剩的记忆也大致随着刚刚故世的父辈湮灭了,活着的人只能依赖想象。
丹那美拉曾经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是中东[4]最繁忙的商埠,港口里千樯林立,那些快速帆船、中国式帆船依然会在通往中国的航线上乘风破浪。不过现在这个商埠已经死寂。它和所有曾经荣光的地方一样,留存着哀伤和浪漫的气息,活在业已消散的繁华记忆中。这是个倦意沉沉的小城,外人至此,渐渐褪去了本身带着的活力,不知不觉间会坠入当地人悠闲、慵懒的生活中去。几次橡胶业的蓬勃没有引发多少繁荣,反而它们的瓦解加速了小城的衰落。
欧洲人的区域非常安静。这里简洁、整齐、干净,来此定居的白人可能是政府职员或者公司的代理人,他们宽敞舒适的木屋掩映在高大的肉桂树下,都建在一个巨大的运动场周围。这个运动场不但面积广阔,而且草地被精心打理,绿得就像大教堂的院子。事实上,丹那美拉的这个角落的确静得隔绝尘嚣,像是到了坎特伯雷大教堂周围。
俱乐部面朝大海,是幢宽敞而破败的建筑,有种被人废弃的气息,进去的时候觉得自己像是个不速之客。它让你感觉这里其实已经停业了,为了改建或修缮,而你只是趁门没有关,鲁莽地进了一个不该进的地方。早上这里会有几个来办事的种植园主,喝上一杯甜味杜松子混调酒,再赶回园子去。到了下午晚些时候,可以看到一两位女士在悄悄翻阅过期的《伦敦新闻画报》。夜幕降临,几个男人踱着步走进来,在台球室里找地方坐下,喝着苏卡斯酒[5]看别人打球。不过到了周三会热闹一些,楼上的大厅里会放起留声机,周围乡村的人都会来跳舞。有时候会有不下十二对舞伴,甚至可能凑起两桌桥牌。
就是在这样的周三我认识了卡特莱特夫妇。当时我住在一个叫盖兹的人家里,他是当地的警察局长。盖兹那天走进台球室,问我是否愿意凑一桌桥牌。卡特莱特夫妇是种植园主,周三会来丹那美拉是想让他们的女儿能难得高兴高兴。盖兹说,他们夫妇人都很好,低调、话不多,也很会打桥牌。我跟着盖兹进了牌室,见到了卡特莱特夫妇。他们已经坐好在牌桌边,卡特莱特太太在洗牌。看她老练的手法,我对这场牌局也颇为期待。她双手分别拿了一摞牌,灵巧地将牌角对插起来,一磕之后用一个干净而放松的手势将两摞牌洗在了一起。
这洗牌的技术已经接近戏法。喜欢打牌的人都知道没有持之以恒的练习是做不到这样完美的。我基本可以断定,能这样洗牌的人一定对打牌本身就极为热爱。
“你是否介意我和我丈夫搭档?”卡特莱特夫人问道。“否则我们一方赢了另一方的钱也没什么意思。”
“当然不介意。”
切牌之后我和盖兹坐下了。
卡特莱特夫人抽到了一张A,一边利落地发牌,一边跟盖兹聊着地方上的事情。不过我也意识到她在打量我。她看上去很精明,但也毫无恶意。
她大概五十多岁(不过在东方大家老得快,所以也不大说得准),头发扎得有些乱,总有一缕会从额前落下来,于是她有一个习惯性的动作就是不耐烦地往后撩那缕头发。你会疑惑为什么她不用一两个发卡,可以省去多少麻烦。她的蓝眼睛很大,但是颜色黯淡,透露着疲惫;脸色灰黄,而且都是皱纹;她脸上总像是有种尖刻的讽刺意味,虽然这种讽刺并非存心伤害谁;我后来发现这种表情主要是因为她嘴的样子。你看得出来这个女人很清楚自己的想法,而且不怕直抒己见。她打牌喜欢聊天(有些人对此深恶痛绝,但我倒不怎么介意,因为我想不出为什么大家在牌桌上要装得像是在追思会上一样),并且很快表现出有戏谑牌友的天赋。她的话的确犀利刻薄,但听着有趣,只有傻子才会觉得被冒犯。要是她哪句讽刺的话略显过头,你要调动自己全心的善意才会觉得它好玩,但你同时意识到,卡特莱特夫人也不会介意别人这样说她。要是你难得凭运气讲出一句高明的反驳,把讥诮之意全转回到她头上,那张薄唇大嘴会不露感情地笑笑,但眼睛却亮了起来。
我觉得她是个非常好相处的人,我喜欢她的坦率、她的机敏反应,和她的其貌不扬。我还从来没有见过这样不在意自己外表的女子。不仅仅是头发凌乱,她全身上下都是不修边幅的。虽然穿着高领的丝绸长裙,但她为了凉快解开了最上面的几个扣子,露出了消瘦、干瘪的脖子。裙子上也不干净;因为她抽烟无数,所以盖得自己满身的烟灰。她有次跟人说话稍稍站起来了一会儿,我就看到蓝色的裙子不仅需要好好刷一下,而且裙摆处都已经破损了,底下那双平跟靴子也很厚实。但这些都不要紧,因为认识她之后,这些打扮一点也不突兀。
和她打牌也很愉快。她出牌迅速,从不犹豫,不仅懂牌,而且牌风潇洒。盖兹的打法她自然清楚,可跟我是初次交手,她也很快吃准了我的牌路。她和她丈夫之间的配合叫人不得不佩服;他是个稳当但谨慎的牌手,但卡特莱特夫人对丈夫非常了解,所以能打出一些大胆却又笃定,精彩却又安全的牌来。盖兹打牌建立在一种愚蠢的乐观上,那就是他期待着对手抓不住他的昏招。我们两人自然不是对手。输了一盘又一盘之后,我和盖兹也无奈地只能微笑,装出乐在其中的样子。
“我也弄不懂今天的牌是怎么回事,”到最后盖兹哀叹道,“就算所有牌都到了我们手上还是输。”
“那肯定跟你们怎么打的一点儿关系都没有啦,”卡特莱特夫人回应道,一双蓝眼睛正对着盖兹,“简单得很,一定都是运气不好。不过呢,要是刚才你没把红心和方片弄混,应该还能救得回来。”
盖兹开始长篇大论,解释这个让我们付出惨重代价的不幸事件是如何发生的,不过卡特莱特夫人早已娴熟地把牌铺成一个大圆圈,等我们切牌。卡特莱特先生看了眼时间。
“亲爱的,这局之后不能再打了。”他说。
“不能了吗?”她瞄了一眼自己的手表,喊住了一个正从牌室里穿过的年轻人,跟他说:“哦,布伦先生,要是你上楼的话,告诉奥利芙我们还有几分钟就走了。”然后她转过来对我说:“我们回种植园大概需要一个小时,可怜的西奥明天天一亮就得起来。”
“我们反正一个星期也就来一次,”卡特莱特先生说,“只有周三奥利芙才有机会无拘无束地高兴一回。”
卡特莱特先生在我看起来岁数不小了,神色疲惫。他中等身高,秃顶,脑门油光光的,灰白的短胡须,戴一副金框眼镜。身上是白色的帆布西服,配一根黑白相间的领带。他的穿戴都很整洁,相比于邋遢的妻子,显然他对自己的仪表要用心得多。他不太说话,但喜欢自己妻子尖刻的幽默感,有的回应还颇为巧妙。这对夫妻很明显又是好朋友,他们几乎都快过了中年,一定共同生活了很久,还能有如此坚实和宽厚的情谊,看在眼里确实让人愉快。
这一盘只要两局就能打完,我们刚点了最后一轮红杜松子酒,奥利芙下来了。
“真要现在就走了吗,老妈?”她问道。
卡特莱特夫人用宠爱的目光看着女儿。
“是啊,亲爱的。已经快八点半了。等到我们吃上晚饭可能要十点之后了。”
“让晚饭见鬼去。”奥利芙活泼地说道。
“我们走之前让她再去跳支舞吧。”卡特莱特先生建议道。
“一支都不行。必须让你晚上好好休息。”
卡特莱特先生微笑地看着奥利芙。
“要是你母亲定下了主意,亲爱的,我们最好还是投降,不要抵抗了。”
“我母亲可是一位坚定的女人。”奥利芙说着,疼爱地抚了抚母亲满是皱纹的脸颊。
卡特莱特夫人拍了拍女儿的手,亲了一下。
奥利芙并不算漂亮,但长得极为温柔可人。我猜她不过十九、二十岁,依然还有那个年纪胖乎乎的样子,到时会瘦下来,就会更好看了。母亲的长相有性格是因为那股坚定,她并没有;她更像父亲,黑色的眼睛,略带些鹰钩鼻,还有那副老好人的气质。很明显她身体很好,脸色红润,眼睛也明亮,她的这份活力父亲早就丢失了。她似乎是一个最常见到的英国姑娘,兴致很高,总想着做些能让自己高兴的事情,脾气也非常好。
和他们分开之后,盖兹和我准备散步回他的家。
“你觉得卡特莱特一家如何?”他问我。
“我喜欢他们。在这样的地方,他们一定很受欢迎。”
“我只希望他们能来得更勤些,这一家人的生活太平静了。”
“对于那姑娘来说一定很无趣,她的父母有彼此陪伴似乎已经满足了。”
“是啊,他们很美满。”
“奥利芙完全跟她父亲是一个模子刻的,你不觉得吗?”
盖兹扫了我一眼。
“卡特莱特不是她的父亲。卡特莱特夫人嫁给他的时候是个寡妇。奥利芙是她父亲死后四个月出生的。”
“啊!”
我发出的这一声里,已经把我能放进去的惊讶、兴趣和好奇全都放进去了。但盖兹没有接话,余下的路我们是沉默着走完的。仆人等在门口,进屋之后我们又喝了杯苦金酒[6],然后坐下吃晚餐。
一开始盖兹很愿意聊天。因为橡胶产量被限制,走私犯活跃起来,他工作的一部分就是用智谋不让他们得逞。那一天他抓到了两艘中国式帆船,志得意满地搓着手。仓库里塞满了缴获来的橡胶,到时会很庄严地焚毁。不过他很快陷入到沉默中,晚餐吃完的时候已经一言不发。仆人把咖啡和白兰地端了进来,我们点上了方头雪茄烟。盖兹靠在椅背上,若有所思地看着我,又看看他的白兰地。仆人们都出去了,屋里只剩我们两个。
“我认识卡特莱特夫人超过二十年了,”他缓缓地说,“当年她长得可一点不丑。邋遢是有些邋遢,但这一点年轻的时候似乎没那么要紧,甚至还很有魅力。她嫁给了一个叫布朗森的男人。雷吉·布朗森。他是个种植园主,园子在塞兰坦;我当时被派在阿罗利匹斯,那个地方当时人比现在少得多,整个小镇可能连二十个英国人没有,但有个小俱乐部倒很有意思,我们那时玩得都非常高兴。我还记得第一次见到布朗森夫人的情形,好像就在昨天。那时候没有汽车,她和她丈夫都是骑自行车来的。当然那时候她不像现在看上去那么坚韧了,要瘦得多,面色很好,眼睛很美——你知道吗,那时她眼睛是蓝色的——而且有茂密的深色头发。要是她仔细收拾一下的话,大概是个绝色美人。不过就算那样她也是当地最好看的女子了。”
我试图从卡特莱特夫人——也就是那时的布朗森夫人——现在的样子,再配上盖兹不很生动的描述,在头脑中勾勒出她当时的模样。透过牌桌边那个结实的女子,那丰满的身材和不太灵活的坐姿,我试图想象一个纤纤弱质的女孩子,走路轻盈,举头投足都优雅、轻松。她的下颚现在露出了棱角,鼻子也嫌硬气,但年轻时的圆润应该把这些缺陷都裹起来了:她当年白里透粉的皮肤,茂密的棕色头发草率地凌乱着,一定迷人极了。那时候她大概穿一条束腰的长裙,戴阔边花式女帽。或许当时在马来亚,女士就像旧画报里那样,戴的依然是那种遮阳帽?
“我来这儿之前,离上一回见她也有——啊,快二十年了,”盖兹继续说道,“我知道她在马来联邦,可到这儿上任的时候,没想到就在俱乐部见到了她,跟很多年前在塞兰坦一样。当然她现在岁数也大了,变得几乎快认不出来。看到她有一个成年的女儿还是难以置信,也让我意识到时间过得多快,上次见到她的时候我还是个年轻人,现在,哪敢想啊,还有两三年就要到岁数必须退休了。有点没劲,是不是?”
盖兹丑陋的脸上是哀伤的微笑,看着我的眼神里带着些许愤怒,就好像本该由我阻拦岁月匆匆的脚步一般。
“我不是也一把年纪了么。”我回答道。
“你没有一辈子住在东方。这里让人老得快,五十岁就算进入老年,到了五十五已经是一堆废料,什么用都没有了。”
我怕盖兹聊着聊着成了关于变老的专题演说。
“你重新见到卡特莱特夫人的时候有没有认出她来?”我问。
“怎么说呢,算认出也算没认出。第一眼的时候我觉得这个人我见过,只是一下子想不起来。我觉得可能是放假的时候在船上有过几面之缘。但她开口说话的时候我一下子就想起来了。她眼睛里那种不动感情的一闪,和她清脆的嗓音,都在我的记忆里。她的声音里似乎有这样一层意思:你可有些蠢啊,小伙儿,但你人不坏,我可打心眼里喜欢你。”
“光从声音里能听出这么多话?”我微笑道。
“在俱乐部里,她朝我走过来跟我握手。‘你好啊,盖兹少校?还记得我吗?’她问。
“‘当然记得。’
“‘我们上回见面之后,真是桥下多少河水已经淌过。我们都不再年轻了。你有没有见过西奥?’
“我一下子没有想到她说的西奥是谁。大概我当时的表情很蠢,因为她微笑了一下,那种嘲弄的神情我是那么熟悉,然后她解释道:
“‘我嫁给了西奥,想不到吧。当时觉得也只能这样了,我有些寂寞,他也想结婚。’
“‘你们结婚我听说了,’我说,‘应该很幸福吧。’
“‘哦,非常幸福。西奥真是可爱极了。他马上就到,见到你他会很高兴的。’
“我当时有些不解。我还以为这世上西奥最不想见到的人就是我了。照理说,她也应该不大想见到我,但女人有时候很奇怪。”
“为什么她不想见你?”我问。
“这个我等会儿再讲,”盖兹说,“这时候西奥就出现了。我怎么就叫他西奥了——我从来都喊他卡特莱特的,在我眼里,他就是卡特莱特,从来没有别的称呼。‘西奥’让我很意外。他现在的模样你也知道了;我还记得他小伙子的时候,一头鬈发,很有活力,很干净。他永远把自己收拾得衣冠楚楚,身材也不错,而且姿态神气,像个经常运动的人。我现在回想起来,他长得也不难看,虽然不能说多么英俊过人,但很文雅,而且举手投足都很轻巧自如。当我见到这个驼背、枯槁、秃顶的老头,还戴了副眼镜,我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你要跟我说他是谁我都相信。不过他见了我的确挺高兴——不说高兴,至少颇有些兴致;他没有说什么热情的话,但这个人本来就偏于安静,所以这也是正常的。
“‘在这里见到我们是不是很惊讶?’他问我。
“‘要说的话,我之前也根本不知道你们到哪里去了。’
“‘我们倒是一直或多或少了解你的行踪,因为你的名字不时会在报纸上见到的。你哪天一定得来我们住的地方看看。我们在那里已经很多年了,大概回英国养老之前一直就会住在那里。你后来回过阿罗利匹斯吗?’
“‘没有。’我说。
“‘那真是个漂亮的小镇子,据说现在扩张了。我也从来没回去过。’
“‘对我们来说,那里的回忆不算特别美好。’卡特莱特夫人说。
“我问他们要不要喝一杯,然后就喊了服务生。你应该也发现卡特莱特夫人喜欢喝酒了吧。倒不是说她是个酒鬼之类的,那倒完全没有,但是她喝起威士忌苏打[7]来不输给男人。我看着他们忍不住感到好奇。这对夫妇看上去感情好极了,而且我当时就判断他们生活很宽裕,后来才知道原来他们还阔绰得很。有辆很好的车,而且回国度假的时候什么开销都来者不拒。他们的关系不能再和谐了,你知道,一对结婚多年的夫妇,却依然觉得世上没有别人比对方更让自己开心,这在外人看来真是可喜可贺。他们的婚姻显然非常美满。而且他们也都钟爱奥利芙,为女儿感到骄傲。尤其是西奥。”
“尽管她并不是亲生的?”我说。
“尽管她不是亲生的,”盖兹说道,“照理她应该把姓氏改了就好了,但她没改。她只叫他老爸,这也自然,她并没见过其他的父亲,不过她写信落款还是奥利芙·布朗森。”
“说起来,布朗森是怎样的一个人?”
“布朗森?大高个,很爽朗,嗓门很大,笑起来像咆哮,很有肌肉,是个运动健将。基本没有什么过人之处,但耿直得就像骰子有六个面一样明明白白。他是个红头发,脸上的皮肤也是红的。现在想来,我还从来没见过像他这么会出汗的人。他全身上下像是水会涌出来一样,那时候打网球他都会带上一根毛巾。”
“听上去可不是个有魅力的男人啊。”
“他长得挺英俊,而且身材也保持得好。他对后面一点颇为在意。能和他谈的话题只有橡胶和运动,网球啊,你知道,还有高尔夫和射击。在我看来他一年到头都不会翻开一本书。他是典型的私立‘公学’出来的那种人,我第一回见他的时候他已经三十五了,但头脑还是像个十八岁的孩子。有太多这样的家伙到了东方似乎就不再成长了,你知道。”
这一点我倒的确知道。一个旅行的人,最让他手足无措的就是看到一个人高马大的秃顶中年男子,说话、行事都跟中学生一样。你几乎会以为,他们穿过苏伊士运河之后脑子就关了起来。他们可能已经结婚,有好几个子女,甚至还管着庞大的一门生意,但他们对于人生的态度依然停在六年级。
“但是他这个人并不笨,”盖兹继续说,“业务上没有什么是他不懂的。他的橡胶园是全国打理得最好的,他也很懂得如何管理自己的工人。这的确是个大好人,要是他真把你惹烦了,你还是忍不住喜欢他。布朗森在钱这方面也不小气,总愿意帮别人一把。卡特莱特也正是因为这一点才会来的。”
“布朗森夫妇相处得好吗?”
“哦,应该是吧,要我说他们一定相处得不错。男的心肠好,女的活泼、开朗。你也知道,她说话很坦率。就是现在,她愿意的话还是可以很风趣,但那些玩笑里往往多了些刺人的东西;当她还年轻,还是布朗森夫人的时候,那些欢笑就更纯粹了。她那时候精力充沛,总想着玩乐,一点不在乎自己说了什么,不过那些话跟她的性格相称,不知道你明不明白,就是说她那个人是这样直爽、坦率、漫不经心,没有人会计较她说了你什么。他们当时过得挺幸福的。
“他们的庄园离阿罗利匹斯大概有五英里。他们有一辆马车,每天一般都是五点会到。当然那时外国人非常少,而且以男人为主,大概只有六个女人。谢天谢地布朗森夫妇出现了。只要他们一下马车,气氛立刻就活跃起来。那个小小的俱乐部里我们度过了很多愉快的时光。之后我经常想到他们;离开那里的岗位之后,总体而言我也没再那么开心过。二十年前,每天六点到八点半,从亚丁[8]到横滨你找不到一个比阿罗利匹斯更欢乐的地方。
“有一天布朗森夫人告诉我们,他们有个朋友会来小住,几天之后卡特莱特就跟着他们来了。据说他跟布朗森是老朋友,一起在马尔伯勒[9]还是跟它差不多的地方上过学,之前来东方是坐同一条船来的。很多橡胶园那个时候栽了跟头,不少家伙就失业了。卡特莱特就是这样。他没有工作已经大半年,也没有积蓄;当时种植园主收入比现在还差,如果没有特别好的运气,根本没有多余的钱可以存起来应付拮据的时候。卡特莱特就去了新加坡。经济困难的时候他们都去那儿,当时的样子我见过,我就认识很多种植园主睡在新加坡的大街上,因为连一晚上的住宿费他们都拿不出来。我知道他们甚至会在欧洲大酒店门口拦陌生人,问他们讨一块钱吃饭。我想当时卡特莱特日子就很不好过。
“最后他写信给布朗森,问后者能否想办法帮他一把。布朗森请他住到家里来,直到情况好转为止,至少食宿不用再花钱了;卡特莱特当然一听就答应了,可布朗森还得先把火车票的钱寄给他。等卡特莱特在阿罗利匹斯下车的时候,他口袋里不会多过十分钱。布朗森自己本来就有收入,据我判断大概一年两三百,虽然管理庄园的工资是削减了,但至少工作没有丢,也比大多数种植园主宽裕一些。卡特莱特到的时候布朗森夫人让他把那里当成自己的家,想住多久都可以。”
“她人真好啊。”我评论了一句。
“好极了。”
盖兹又点了根方头雪茄,杯子里也再次斟满。一切都停下来了,除了壁虎几声叫喊,这寂静很压迫人。似乎这热带的夜里只剩下我们两人,天知道住得最近的人类离我们有多远。盖兹沉默太久了,逼得我只好找了句话说。
“那时候卡特莱特是怎么样一个人?”我问道。“自然更年轻些,你也提过长得好看;但为人性情怎么样?”
“这个嘛,说实话,我从来没怎么留意过他。他没有架子,很亲切;我敢说你也注意到他现在很安静,其实呢,当时也没有比现在活泼多少。但他完全不让人讨厌。卡特莱特喜欢看书,钢琴也弹得不错。没有人嫌弃过他,因为他从来不会妨碍谁,但是从来也没有人对他多加了解。他舞技挺好,这点讨女人喜欢,不过他打桌球和网球也都不赖。很自然地他就成了我们的一员。我不能说他当时受到如何疯狂的欢迎,但的确每个人都喜欢他。当然,同情的心理都是有的,面对一个完全破产的男人难免如此,但反正我们也什么都做不了,总之,我们就接纳了他,就好像他从来就是属于那里的。他那时候每天晚上就跟布朗森夫妇一起来,和大家一样为自己的酒水买单;我想应该是布朗森借了他一点钱,覆盖眼下的开销。另外,他也总是彬彬有礼的。我说的这些都不具体,因为他的确没给我留下什么特别的印象。在东方,你见的人太多了,他就跟其他人没什么两样。他也想尽一切办法要找活儿来干,但始终都不走运;实际情况就是根本没有新的职位空出来,所以他也很懊丧。他在布朗森家住了足足一年。我记得他跟我说过:
“‘说到底我也不能住一辈子。他们对我实在太好了,但凡事都有度的。’
“‘照我看,布朗森应该是很愿意接待你的,’我说,‘橡胶种植园上都冷清得很,再说,你多耗费的食物和饮料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盖兹又停下来,迟疑地看着我。
“怎么了?”我问。
“这故事大概是被我讲坏了,”他说,“一直在瞎絮叨。我可他妈不是个小说家,我就是个警察,把当时看到的事实说给你听;从我的角度,所有的背景都很重要;我是说,他们本身是什么样的人是应该了解的。”
“当然了,你就往下说吧。”
“我记得当时有人问布朗森夫人——是个女人,应该是医生的夫人——她问布朗森夫人,屋子里总有个外人有时候不会觉得烦吗?你知道,在阿罗利匹斯那样的地方,不聊邻居的家事就没有多少可以聊了。
“‘哦,不烦,’她说,‘西奥省心极了。’她转头对着自己正在擦脸的丈夫说:‘我们喜欢西奥在家里作客,对吧?’
“‘我觉得挺好。’布朗森说。
“‘他一天到晚有什么事情干呢?’
“‘哦,这我不清楚,’布朗森夫人说,‘有时候,他就和雷吉在园子里转,打打猎,或者跟我聊天。’
“‘他很愿意帮忙,’布朗森说,‘那天我发烧了,他就替我把活儿都干了,我只要躺在床里自得其乐就行了。’
“布朗森夫妇没有孩子吗?”我问。
“没有,”盖兹回答,“我不知道原因,他们其实完全负担得起的。”
盖兹靠在椅背上,把眼镜取下来擦拭镜片;他的度数很深,戴上眼镜之后眼睛看上去就变形了,看他本人摘下眼镜长得也不算难看。壁虎在屋顶发出像人一样的叫声,有点像一个智障的孩童在笑。
“布朗森是被杀的。”盖兹突然说。
“被杀?”
“对,是蓄意谋杀。那一晚我永远也不会忘。我们先是打了网球,布朗森夫人、医生的太太、西奥·卡特莱特和我;然后我们打了会儿桥牌。卡特莱特那天状态不佳,到牌桌边坐下来的时候,布朗森夫人跟他说:‘我说西奥,你要是牌打得跟网球一样臭,我们就要把这家都输掉了。’
“我们当时刚喝完一杯,她喊了仆人过来,又点了一轮酒。
“‘把这杯酒吞下去,’她对卡特莱特说,‘没有顶级大牌和一个边花上的赢墩,就别叫牌。’
“布朗森那天不在,他骑自行车去了卡布隆,取钱给他的苦力发工资,准备回来再一起去俱乐部。布朗森的园子相比于卡布隆其实离阿罗利匹斯更近,但商业上卡布隆更重要,所以布朗森把钱存在那里。
“‘雷吉回来可以直接加入我们。’布朗森夫人说。
“‘他已经比说好的时间迟了吧?’医生的夫人问。
“‘早过了,他之前说网球一定赶不及,但桥牌应该能打上一盘。我怀疑他没有直接回来,而是去了卡布隆的俱乐部,在那里喝得起劲呢,这个混蛋。’
“‘哦,不过凭他的酒量,可以干掉很多杯却一点醉意都看不出来。’我笑着说。
“‘他越来越胖了,你知道吗,一定得当心了。’
“牌室里只有我们几个人,但可以听到台球房里面的欢笑声,听得出都很尽兴。快到圣诞节了,大家都有些放浪形骸。圣诞前夜还有一场舞会。
“在牌桌旁坐下来,我还记得医生的妻子问布朗森太太,是不是累了。
“‘一点都不累,’她说,‘我有什么好累的?’
“我不明白说这句话有什么好脸红的。
“‘我是在担心刚刚那场网球是不是让你有些吃不消了。’医生的妻子说。
“‘哦,不会。’我当时就感觉,布朗森太太的回答有些过于简略突兀,就好像她不愿多聊这件事。
“我不知道这些都意味着什么,也是一直到后来,我才想起这些事。
“我们打了三四盘桥牌,可布朗森还是没有到。
“‘不知道他那里出了什么事,’他的妻子说,‘我想不出什么道理他会这样迟。’
“卡特莱特向来话很少,但那天晚上他几乎没有开口。我以为他太累了,问他今天都忙了些什么。
“‘没干什么,’他说,‘稍微吃了点午餐之后就去射鸽子了。’
“‘收获如何?’我问。
“‘哦,五六只吧。它们都太容易受惊了。’
“不过这时候他说道:‘要是雷吉回来晚了,我猜他是觉得再赶过来不划算。可能我们到家的时候就会发现他已经洗了澡,在躺椅里睡着了。’
“‘卡布隆回来的确是好长的路啊。’医生的妻子说道。
“‘他走的不是大路,你知道吗,’布朗森太太解释道,‘他会抄一条穿过森林的近道。’
“‘骑自行车那里好走吗?’我问。
“‘哦,好走,那是条不错的小道,大概近了好几英里。’
“我们刚开始新的一盘,酒吧间的仆人进来说有个警长找我。
“‘他有什么事?’我问。
“那个仆人说他不知道,但有两个苦力也在外面。
“‘这混账,’我说,‘要是最后没有什么事情却来烦我,我要给他点颜色看看。’
“我跟仆人说我马上就来,还是把手上那一局打完了。我站起来,跟桌上的人说:‘一会儿就回来。’然后又关照卡特莱特:‘牌帮我发着,听到没?’
“我出来之后看到警长带着两个马来人在台阶上等我。我问他们到底要干吗。他说那两个马来人去警局,报案说有个白人死在森林里通往卡布隆的那条小路上;你可以想象我当时有多惊骇,一下子想到了布朗森。
“‘死了?’我喊道。
“‘对,被射杀的。伤口在头上。一个红头发的白人。’
“这时我知道一定是雷吉·布朗森了,实际上,其中一个说认得死者的马来人还报出了他种植园的名字。这太让人不好接受了。而他的妻子还正在牌室里不耐烦地等着我去理牌、叫牌呢。有一时半刻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我实在是有些慌了神。要是什么铺垫也没有,把这么从天而降的可怕消息告诉她也太说不过去了,但我发现我根本想不到能说什么来减轻这个打击。我让警长和苦力不要走,自己转身进了俱乐部。我必须振作起来。走进牌室,布朗森太太说:‘你可真够久的。’这时她看见我的脸色。‘出了什么事吗?’我看见她握紧了拳头,脸色变得煞白。你会觉得她应该是有了些凶恶的预感。
“‘发生了一件可怕的事情。’我说道,嗓子像被堵住了,声音自己听起来都沙哑而诡异。‘发生了一个意外。你的丈夫受伤了。’
“她长长地倒抽一口凉气,但没有惊叫,倒很奇怪地让我想起绸缎撕裂的声音。
“‘受伤?’
“她腾的一声站起来,转头看着卡特莱特,眼珠都快要瞪出来了。这一瞪在后者身上的效果也很可怖,他往椅背上一靠,脸白得像见了鬼一样。
“‘恐怕……是非常,非常重的伤。’我补了一句。
“我知道自己只能把真相告诉她,而且不能拖延,但我就是说不出口。
“‘他还,’她的嘴唇颤抖得太厉害,所以话都说不清,‘他还——有意识吗?’
“我看着她,一时没有作答。只要不必回答这个问题,要我拿出一千英镑都不在话下。
“‘没有了,应该没有意识了。’
“布朗森太太瞪着我的眼神,好像要直接看看我大脑里有些什么。
“‘他死了吗?’
“我知道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说出实情,赶快结束这场对话。
“‘是的,他们发现他的时候已经死了。’
“布朗森太太瘫倒在椅子中,大哭起来。
“‘我的天啊,’她喃喃地喊着,‘我的天啊。’
“医生的妻子走过来,搂住她;布朗森太太捂着脸前后晃着,哭得歇斯底里。卡特莱特还是一脸死灰,一动不动坐着,张大着嘴瞪着她。你会觉得这个人已经化成了石头。
“‘哦,亲爱的,亲爱的,’医生的妻子说道,‘你要坚强一些啊。’这时她转过来对我说,‘给她拿杯水,然后把哈里找来。’
“哈里就是她丈夫,当时正在打台球。我去了台球房把事情告诉了他。”
“‘喝什么狗屁的水啊,’他说,‘这时候她需要的是一杯白兰地。’
“我们把酒拿过去,强迫她喝下,她激烈的情绪也一点点衰减下去了。几分钟之后,医生的妻子已经可以扶着她去卫生间洗了一把脸。我已经想好了接下来该怎么办。首先,卡特莱特已经崩溃了,派不上什么大用场。对他来说这个意外太骇人了,这也好理解,布朗森是他最好的朋友,而且对他有莫大的恩惠。
“‘老兄,看起来你也得来两口白兰地啊。”我跟他说。
“他努力定了定神。
“‘我被吓到了,你可以想象,’他说,‘我……我没……’他说不下去,就像是心神已经飘走了;他的脸色还是苍白得可怕。卡特莱特取出一盒烟,又掏出火柴,但手太抖了,根本划不着。
“‘好的,给我一杯白兰地。’
“‘伙计。’我朝仆人喊了一声,然后转过来对卡特莱特说:‘我要问你,你现在有办法带布朗森夫人回家吧。’
“‘哦,可以。’他回答。
“‘那就好。医生和我会带一些警察跟着苦力到发现遗体的地方。’
“‘你会把他带回家里吗?’
“‘我觉得最好还是直接送到太平间。’医生说道,我还没来得及回答。‘我还得检查一次遗体。’
“布朗森太太回来的时候,她的平静程度让我大为惊讶,我把我的建议跟她说了。医生的妻子心地善良,提出陪她回家,并且在布朗森家过夜,但布朗森太太坚决不接受。她说她一点问题也没有,但医生的妻子还在坚持——你知道有些人看到别人遇上麻烦,会多么毅然决然地要把自己的善意强加给对方——这时布朗森太太几乎是恶狠狠地对她说道:
“‘不用,不用,我只能一个人待着。真的只能一个人待着。另外,西奥反正也在家里。’
“他们上了马车,西奥拉起缰绳,就走了。医生和我随后也出发了,警长和苦力们跟在后面。我已经让我的马夫先去了警局,让他们派两个人到发现尸体的地方。很快我们赶上了布朗森夫人和卡特莱特。
“‘你们没事吧?’我朝他们喊道。
“‘没事。’他回答。
“有很长的一段路我和医生都没有说话;我们也都被深深地震惊了。另外我也有些担忧,因为不管用什么办法我总得找到杀人犯,我当时就明白这并不容易。
“‘你觉得是抢劫团伙吗?’医生最后问道。
“那完全是我当时的猜测。
“‘我觉得这一点疑问都没有,’我答道,‘他们知道他去卡布隆是去取钱的,所以就在回来的路上等着他。他本来就不应该从树林中一个人回来,所有人都知道他有一大袋钱在身上。
“‘他多年以来都是如此,’医生说,‘而且其他人也有不少是这么干的。’
“‘我知道。问题就在于,我们要怎么才能抓到那些杀人犯。’
“‘你觉得,有没有可能那两个号称发现他的苦力会跟这案子有关系?’
“‘不会,他们没这胆子。我认为如果是两个中国人,说不定能想出这种把戏来,但我不相信马来人会这么干。他们会先吓死的。当然我们会留意那两个苦力。他们要是突然有钱挥霍起来我们一定能注意到。’
“‘这对布朗森太太来说太糟糕了,’医生说,‘不管什么时候出这种事都很可怕,何况她还怀着孩子……’
“‘这我不知道啊。’我打断他道。
“‘是,不知为何她想要保密,我就一直觉得,这件事上她有些古怪。’
“这时我想起布朗森夫人和医生妻子之间那一小段对话,明白了为什么那位好心的太太这么担心布朗森夫人会过于劳累。
“‘她结婚这么多年了,突然有了孩子倒也不寻常。’
“‘有时候是这样的。不过这也出乎她的预料。一开始她来找我,我把这件事告诉她的时候,她昏过去了,然后开始哭。我还以为她会高兴得不得了呢。她说布朗森不喜欢孩子,一直对生育这件事很厌恶,然后非要我答应帮她保密,她会慢慢找机会让布朗森知道。’
“我想了一想。
“‘像布朗森这种那么开心、热情的家伙,你还以为他会一心只想要个孩子呢。’
“‘这种事都是很难说的。有些人就是特别自私,不想要这麻烦。’
“‘那么,后来她告诉丈夫之后布朗森什么反应?他难道没有喜出望外?’
“‘我觉得她可能还没有告诉他;虽然也等不了多久了。要么是我完全搞错,否则她应该还有五个月就要临盆了吧。’
“‘可怜的家伙,’我说,‘你知道吗,我有种感觉,要是布朗森知道的话会高兴坏了的。’
“接下来在马车上我们都没说话,到了去卡布隆那条近道从大路分岔的地方。过了一两分钟,警长和两个马来人乘着我的马车也到了。我们取了马车的前灯照路。我让医生的马夫留下看着马,并且关照他等警察来了,就让他们一直沿着小路往前找来。于是两个苦力就举着灯走在前面,我们在后面跟着。这条小道并不算小,至少通得过一辆小马车,大路还没修的时候,卡布隆和阿罗利匹斯之间就靠这条路线往来。脚踩着很坚实,适合行走,路面有些地方被沙子覆盖,可以清晰地看见自行车的车辙。自然是布朗森去卡布隆时留下的。
“我们排成一行走了大概二十分钟——这是我的估算,突然两个苦力尖叫一声,定在当场。眼前这一幕来得太突然,虽然他们一直心里做着准备,依然被吓了一跳。苦力手里的灯并不太亮,暗暗地照出布朗森横躺在道路中间;他从自行车上摔下来,就这样姿势怪异地落在地上。我被惊吓得说不出话来,医生在我看来也是一样。我们虽然不做声,但森林的嘈杂却震耳欲聋,那些讨厌的知了和牛蛙能把死人都吵醒。即使是在平时,夜晚森林的响声也有种诡谲;你觉得那个钟点该是万籁俱寂的,所以听到那种无休无止且又难觅踪迹的喧嚣,你会有种奇异的感觉,心里很不安宁。它会把你包围,让你无处可躲。但在那一晚,你得相信我,那样的声音真是让你惊恐。那个可怜的家伙躺在那里,死了,而森林中焦躁的生命根本不管它,只顾自己凶残地活着。
“尸体的面孔是朝下的。警长和苦力朝我看看,似乎在等命令。我那时还很年轻,大概心里也有点怕。虽然看不到脸,但我毫不怀疑那就是布朗森,又觉得自己职责所在,应该去把尸体翻过来,确认身份。每个人总归都有些怕的东西,你知道吗,我就一直对碰尸体特别恐惧。到现在我的确也碰过不少了,但还是或多或少觉得恶心。
“‘这的确就是布朗森。’我说。
“这时医生——天呐,医生那天也在真是我的运气——医生弯下腰,把那人的头转了过来。警长把灯光凑了过去。
“‘我的天呐,他一半脑袋被打没了啊。’我喊了一声。
“‘是的。’
“医生站了起来,挺直身子用路旁树上的叶子擦了擦手。
“‘他完全死了吗?’我问。
“‘哦,自然是死了,应该是中枪之后就没命了。不管枪手是谁,枪口一定离他很近。’
“‘他死了多久了,据你推算?’
“‘哦,难说,几个小时吧。’
“‘如果他是要六点回去打牌的话,那应该五点左右经过这里。’
“‘没有任何打斗的痕迹。’医生说。
“‘是,不会有的,他是骑着车被击中的。’我盯着尸体看了一会儿,忍不住想到布朗森那么吵闹的一个人,短短几小时之前还是那么兴高采烈地活着。
“‘你不要忘了他身上本该带着苦力的工资。’医生说。
“‘没忘,我们还得查一下他身上。’
“‘把他翻过来吧?’
“‘等一下,先看一眼周围的地面。’
“我拿过一盏灯,尽量仔细地检查周围地面。他摔倒的地方,沙子上都是混乱的脚印,有我们的,也有苦力找到他的时候留下的。我往前走了几步,很清楚地看到他车轮的痕迹,之前显然骑得又直又稳。我沿着这条轨迹回到尸体的位置,或者说,在还差一点点的地方,看到车辙两侧他那双厚重的靴子留下的清晰的脚印,明显是他停下来,站在地上,然后又重新骑上了车,车轮剧烈地晃动了几下,然后就连人带车倒下了。
“‘我们查一下他的口袋吧。’我说。
“医生和警长把尸体翻了过来,一个苦力把自行车移开了。他们让布朗森面朝上平躺着。据我所知,他应该一些钱是纸钞,一些钱是银币,而银币就该装在一个袋子里,挂在车上;我扫了一眼车子,总之袋子是肯定没有了。纸钞应该会放在皮夹里,厚厚的一大叠。他全身上下我都摸了一遍,但什么也没有;我还把口袋全抽了出来,全是空的,除了一处例外,就是裤子右边的口袋,里面只有一点点零钱。
“‘他一向都带怀表吗?’医生问。
“‘是,他当然会带着怀表了。’
“我记得他平常表链都会穿过外套翻领上的扣眼,而怀表、几个印章还有别的东西都会放在胸前的口袋里,现在表和表链都不见了。
“‘这样一来,真没什么疑问了是吧?’我说。
“事实很清楚,他是被一群知道他身上有钱的劫匪攻击了。他们杀了布朗森之后把他的东西扫了个精光。我突然想起他那些脚印证明了他曾停下来过。我完全能想象当时的情形,他们其中一人找个理由把他拦了下来,正当他要重新出发之时,另一人从身后的森林里钻出来,把两根枪管的子弹打在他脑袋上。
“‘总之,’我跟医生说,‘现在把他们抓住是我的职责了。实话跟你说,我可是很乐意把这帮人送上绞刑架。’
“当然接下来是展开讯问,不过布兰森太太能给出的线索我们之前都已经知道了。布朗森是早上十一点离开木屋的,会在卡布隆吃一顿简单的午餐,然后在五点到六点之间回来。他让妻子不用等他;他会把钱放进保险箱,直接去俱乐部。卡特莱特证实了这些安排。他和布朗森夫人两个人用了午餐,抽了一根烟之后出去射鸽子了。他是五点回来的,可能还要稍早一些,洗了个澡,换了衣服就去打网球了。他打猎的地方离布朗森遇难的地点并不远,但他并没有听到其他的枪声。这当然不说明什么,知了、牛蛙和森林里其他声音那么嘈杂,要听到枪响那一定得是非常近才行;另外,布朗森被杀的时候他大概已经回到家里了。我们查到了布朗森的路线。他先在俱乐部吃了饭,在银行快要关门的时候取了钱,又回到俱乐部喝了杯酒,然后才骑上自行车返程。他是乘渡轮过河的,开船的人记得很清楚,但也很肯定船上没有其他骑了自行车的乘客。这样看来,凶手并没有尾随他,而是早已埋伏好了。他沿着主路骑了几英里,接着就转到了直通他小木屋的那条近道上。
“‘似乎凶手很了解布朗森的习惯,于是他种植园里的劳工自然一下成了怀疑对象。他们每个人我们都查了——查得很仔细,但是没有丝毫线索能把他们与谋杀案牵连起来。实际上,他们中的绝大部分都让人信服地说明了自己当时的行踪,即使有几个无法说明的,在我看来也有这样那样的理由可以排除嫌疑。阿罗利匹斯的中国人里有几个行为不端的,我也去查了,但我总认为这次不是中国人干的;如果是中国人,我有种感觉他们会用的是左轮手枪而不是猎枪。不管如何,反正那个方向什么也查不到。于是我们悬赏一千英镑,给任何可以帮助我们找到凶手的人。我想,为公众做件好事的同时还能赚上一笔,这对很多人都是有吸引力的。不过我也知道告密的人怕惹来麻烦,一定先要确认安全,才会把知道的事情说出来,所以我也做好了等待的准备。这个奖金也让我的警员们都来了劲头,我知道他们会使尽浑身解数把罪犯绳之以法。在这样的案子里他们能做的其实比我要多。
“但怪就怪在,后来什么都没发生,这个悬赏好像谁都没兴趣。我把网又撒得宽了一些。那条大路边上还有几个小村子,我猜想那些作案之人会不会躲在里面。我见了几个村长,但一无所获。倒不是他们不肯说,我很确定他们什么都不知道。我还找了那些村子里一些坏家伙聊了聊,也完全找不到他们与命案有任何牵连。真是连线索的影子都没有。
“‘行啊,小伙子们,’我驾车回阿罗利匹斯的路上自言自语道,‘不着急,反正绞架的绳子一时半会儿还烂不了。’
“那些恶棍夺走的这笔钱并不是小数目,但钱只有花出来才是好东西。我觉得我对当地人的性格还是摸得准的,钱只要一到手里对他们始终就是诱惑。马来人喜欢挥霍,喜欢赌博;中国人也都是赌徒,迟早都会有人突然阔绰起来,这时候我就能找到钱的源头。只要问题提得恰当,我一定能把这家伙吓住,这时候只要我还算称职,就应该能轻松让他全部招供出来。
“现在唯一的任务就是坐下来,等着这一阵查案的热潮过去,让凶犯以为这件事已经被遗忘。这笔不义之财不用会越来越挠心,直到他再也按捺不住。我接下来就照常做我的工作,但时刻保持警惕,终有一天,或迟或早,时机会出现的。
“卡特莱特把布朗森夫人带去了新加坡。布朗森曾经供职的公司问他是否愿意接手布朗森的工作,不过他对此提议有所抵触,这也很合乎情理。于是公司派了另外一个人过去,并表示卡特莱特可以填补那个人留下的空缺。这个空出来的职位就是管理另一个种植园,也就是卡特莱特现在住的地方。他第一时间就搬了过去。四个月之后,奥利芙出生在新加坡,又过了几个月,离布朗森被杀还不到一年,卡特莱特就和布朗森夫人结婚了。我有点吃惊,但细想也只能承认这很顺理成章。命案之后,布朗森夫人很依赖卡特莱特,后者替她打点了一切;而她也一定觉得寂寞,觉得迷茫,而且卡特莱特后来的确表现得跟定海神针一样,我敢说布朗森夫人一定觉得十分感激;而从卡特莱特的角度来说,他一定很同情布朗森夫人;她当时的处境太可怕了,根本无处可去。所经历的一切成为他们之间的纽带。他们的结合理由太充分了,而且恐怕对他们双方也都是最好的选择。
“不过杀害布朗森的凶手似乎要逍遥法外了,因为我的计划没有奏效;当地所有人的开销都符合他们的收入,要是真有人一直把那笔巨资藏在了地板下面,那他的自制力真不是凡夫俗子。一年之后,以实际情形而言已经没有人想起这回事了。这个人真的如此谨慎,一点钱都不流出来?太不可思议了。我开始觉得这可能是几个流窜的中国人干的,立马就朝新加坡逃了,很难再抓到。最后我就放弃了。后来再想想,这是符合常理的,这种犯罪——抢劫之类的——一般都不太容易抓到嫌疑人,真要被抓到了也是他自己不小心。而激情犯罪或者蓄意报复就不一样了,你可以查出谁有这个动机。
“失败了整天唉声叹气也没用,我只好告诉自己要理性一些,尽量把整件事放下。没人喜欢输,但我的确输了,也只好装作若无其事。这个时候,我们抓到一个中国人,他要把布朗森的怀表给当了。
“我跟你说过,布朗森的表和表链都被拿走了,当然布朗森夫人也给了我们一个颇为精准的描述。那是一块半猎用表,有金属外层护盖,本森[10]出的。还有一条金链子,三四个印章和一个放硬币的钱袋。那个当铺老板是个聪明人,一看到那块表就认了出来。他想了个理由让中国人等在那里,通知了警察。他们逮捕了中国人,立马就送到我跟前。我见到他就像见到了失散多年的兄弟。我一辈子还没有这么高兴见到谁。不是我对罪犯有什么感情,你知道,我其实也挺同情他们,在这个游戏里面A和老K都握在警方手里,不过每次抓到这些人我还是会觉得一丝爽快,就像桥牌里一步妙招成功了。终于要真相大白,因为就算不是这个中国人自己行的凶,我们也很确定可以通过他找到杀人犯。我对他眉开眼笑的。
“我让他解释这块表他是如何得来的。他说他从一个不认识的人那里买来的。一听就知道是瞎编。我简单解释了一下当时的情形,告诉他我们会判他谋杀。当然我只是吓唬他,而这个中国人果然被吓到了。他说这块表是他捡来的。
“‘捡来的?’我说。‘你倒是想得出。哪里捡的?’
“他的回答出乎意料。他说他是在森林里捡的。我笑他,问他是不是像这样的手表森林里到处都是啊?他说他就在那条从卡布隆到阿罗利匹斯的小道上走着,看见有闪光的东西,走近就发现这块表了。这就怪了。他为什么要把捡手表的地点说在那里呢?要么他说的都是真的,要么这人诡诈透顶。我问他表链和印章在哪里,他马上拿了出来。他已经被我吓住了,脸色惨白,全身发抖。这是个腿都软了的、不起眼的家伙,要是我以为这算把凶手抓到,也就太糊涂了。不过他的惊恐也说明他还有事情没说。
“我问他是什么时候找到表的。
“‘昨天。’他说。
“我问他怎么会去那条从卡布隆到阿罗利匹斯的近道的。他说他之前一直在新加坡打工,因为父亲病了,就去了卡布隆,昨天来阿罗利匹斯也是为了工作。他父亲的一个朋友是个木匠,给了他一份活。然后他提供了新加坡他老板的名字,和当地那位木匠的名字。他说的这些听上去没有不合理的地方,而且太容易证实了,也不太可能是假的。当然,我也想到要是真如他所说,那这块表就在林子里躺了一年,一定破烂不堪;我想打开它,但失败了。当铺老板也在警局,就在隔壁房间。他恰好还懂一些修表的手艺,我让他进来检查一下;他打开的时候还吹了声口哨,表上是厚厚一层铁锈。
“‘这表没用了,’他摇着头说,‘它不会再走了。’
“我问他怀表怎么会变成这样的,没有给任何提示,他说一定是长期处在潮湿的环境中。我把抓到的中国人关进了监狱,为的是起一些警示作用,又派人去请他的雇主。等待的时候我努力想梳理些道理出来。我倾向于那个人没有说谎,他的恐惧可能只是捡到东西就去卖掉,感到愧疚罢了。即使很无辜的人落到了警察手里也会紧张;我也不知道警察有什么特别,大家在我们跟前总是不自在。不过要是真如他所言,是在那个地方找到的怀表,那么一定是有人扔在那儿的。这就有意思了。就算杀人犯觉得留着表太危险,一般也会把金盖子熔掉吧;对于当地人来说,这很容易办到。而且那表链的纹饰太过普通,他们也知道不太可能追查得到。全国上下多少首饰行里都有这样的链子。当然,也可能是他们钻到森林里去的时候太慌张,把这些东西掉了也不敢回去找。我觉得这个可能性也不大:马来人习惯把东西塞在纱笼里,而中国人的外套都是有口袋的。另外,一旦进了森林,他们就应该知道不用着急了,甚至可以在那里等着分赃。
“没过几分钟,我派人去找的那个木匠到了警局,证实了之前的那些供词。一个小时之后我也从卡布隆收到消息,警察见过了他的父亲,告诉他们这小孩来阿罗利匹斯是替木匠干活的。目前为止,那个囚犯所说的一切都似乎没有问题。我让人把他带上来,告诉他,我会去那个他号称发现怀表的地方,到时他要把确切的位置指出来。我把他和一个警察铐在一起,还带了另外两个人,其实没什么必要,因为这可怜虫吓得一直在发抖。我们的马车停在小道和大路相接的地方,下车往前走,离布朗森被杀相距不足五码的地方,中国人停了下来。
“‘就在这里。’他说。
“他指着森林,我们就跟着他往里走。大概走了十码,他指着两块大石间的缝隙,说就是在这里找到的。他能注意到那个地方只可能是万分的巧合,而且如果真的是在那里找到的,很显然是有人故意要把东西藏起来。”
盖兹停下来,朝我意味深长地看了看。
“换了你,当时会怎么想?”他问。
“我不知道。”我回答。
“那好,我告诉你我当时是怎么想的。我觉得如果怀表在那里,那钱说不定也在附近,至少值得搜查。当然了,在森林里找东西难度太大,俗话说的‘在草垛里找根针’与之相比,那简直容易得跟打牌、猜谜一般了。但我必须查一查。为了有更多的人手,我把那个中国人解了手铐,让他也干活。不但带着的三个警察都在找,连我自己也一起找了起来。我们排成一排——一共五个人——在布朗森被杀的地点前后五十码的范围内,沿着道路往森林中找了一百码,每一寸地方都没放过。我们会翻开落叶,会探进树丛,还有大石底下、树洞里,我们都会看。我知道这很愚蠢,因为成功的概率不会超过千分之一;唯一的希望就是凶手杀人之后心慌意乱,藏东西会仓促,会选择最明显、最先看到的隐蔽之处。那块表就是这样。我定下的范围也不大,只有一个原因,就是既然藏表的地点离道路如此之近,那么想丢掉这些赃物的人一定有些迫不及待。
“我们一直没有停止搜索。慢慢地我有些疲惫和恼怒。每个人都汗如雨下。我快渴死了,什么喝的都没有。最后我只能承认这是个失败的任务,至少那一天不能再继续了,这时那个中国人突然从喉咙深处大喊了一声——这年轻人一定眼神特别好,他蹲下身从一个虬结的树根下抽出一个又脏又烂的东西,散发着酸臭的气味。那是一个在雨里浸泡了一年的钱包,而且一直是蚂蚁、甲虫的食物,天知道还被什么东西咬过,总之又湿又恶心,但那的确就是个钱包,而且是布朗森的,里面有他从卡布隆取来的新加坡币,虽然只剩下一团没了形状的恶臭的纸浆。当然银币还没找到,而且我相信一定也藏在附近,但我已经不在意了。因为我已经有了一个重大的发现,那就是不管是谁杀了布朗森,他都没有从中赚到钱。
“你还记不记得,我说过当时注意到充气轮胎留下那条粗粗的线两侧,有布朗森的脚印,我说那是他停下来,大概在和谁说话?他体重不小,所以脚印很深;他不只是停车在松软的沙地上站了一下,又立马上车走了。他最起码站了一两分钟。我之前的解释是他在跟一个马来人或中国人聊天,但我越想越可疑。他凭什么要停下来聊天啊?布朗森正急着回家,虽然生性开朗,但和当地人也绝不会这样自来熟。他对那些人一直保持着分明的主仆关系。那些脚印一直让我很困惑。现在真相在我眼前闪过。不管谁杀了布朗森,他绝不是在抢劫,当时被害者会停下来聊天,是因为那个人一定是他的朋友。我一下子就知道了凶手是谁。”
我向来以为侦探小说是小说中极为有趣、巧妙的一类,也一直遗憾自己没有这方面的才华,但这样的小说我读了不少,而且谜底揭示之前我不能自己破案的情况是很难得的。我很早就猜到了盖兹的用意,但他最后说出来的时候我承认还是感到震惊。
“他见到的那个人是卡特莱特。卡特莱特正在射鸽子,布朗森停下来问他在玩什么,聊完天骑走的时候卡特莱特举枪把两枪管的子弹射进了他的脑袋。卡特莱特把钱和怀表拿走是为了伪装成团伙抢劫,匆匆把它们藏在森林里,然后在森林边缘沿小路走到了大路上,回到小屋,换上网球服,跟布朗森夫人驾马车去了俱乐部。
“我记得他那天网球打得多糟糕,而且我为了减轻对布朗森太太的打击,一开始说布朗森只是受伤,没有死的时候,我记得他整个人都塌了。要是布朗森只是受伤,就有可能说出实情。天呐,我可以想象他当时的心情。那个孩子是卡特莱特的。只要看看奥利芙就知道。就说啊,你不是也看出来了吗?医生说过,布朗森太太得知怀孕的时候极为不安,还要他保证不告诉布朗森。为什么呢?就因为布朗森一定知道他不可能是孩子的父亲。”
“你觉得布朗森夫人知不知道卡特莱特干了些什么?”我问。
“她一定知道。我回想她那一晚的表现,就对此坚信不疑。她的震惊,不是因为布朗森被杀,而是因为我说他只是受伤,后来我承认他被发现时就已经死了,她顿时嚎啕大哭,是一种释然。我了解那个女人。看看那个方下巴,你能说她不是强硬得跟块石头一样?她有钢铁般的心志。一定是她让卡特莱特这样做的。她计划好所有的细节,每一个步骤。他完全就在她的控制之下,就跟现在一样。”
“听你的意思,难道当时你和其他人完全没有怀疑他们两人之间有问题吗?”
“一点没有。一点没有。”
“要是他们彼此相爱,而且她又怀了孩子,一走了之不就行了吗?”
“他们怎么走?只有布朗森有钱;她身无分文,卡特莱特也是一样。而且卡特莱特没有工作。你觉得要是把这段风流韵事挂在他脖子上,他以后还能找到工作吗?他快要饿死的时候,布朗森接纳了他,他却偷了人家的妻子。就这样跑了必定走投无路。他们不能让世界知道真相,唯一的机会就是除掉布朗森。于是他们果然除掉了布朗森。”
“或许他们可以求布朗森放过他们。”
“是的,不过我觉得他们没有这样无耻。他对他们太好了,又是这么善良的一个家伙,我觉得他们没有勇气把真相告诉他。他们宁可让他死。”
我们沉默了片刻,回味着盖兹的话。
“既然这样,后来你是怎么做的?”我问。
“什么都没做。还能做什么呢?哪里有证据?就凭我们找到了怀表和钱包?说是凶手藏在那里,后来又不敢去找,也很说得通。说不定凶手拿走了银币已经很满意了。要说那些脚印,可能是布朗森停下来抽了根烟,或者是路上拦着一根树桩,他等着碰巧遇到的几个苦力把树桩挪开。一个道德上无可指摘的女子在丈夫去世后四个月生下的孩子,谁能证明那孩子不是他的?没有一个陪审团会判卡特莱特有罪的。我闭口不言,布朗森的谋杀案就这样被忘记了。”
“我想卡特莱特夫妇并没有忘记。”我说道。
“要是真忘了,我也不会意外。人类的记性都短得吓人,就我的职业经验来说,可以告诉你,当一个人确定他的罪行不会被知晓时,他的悔恨之意不见得就有多么沉重。”
我又想到下午见过的那两个人,一个是瘦瘦的、戴着金框眼镜的秃顶老头,一个是白头发的邋遢老太太,讲话直率,带着尖刻又温和的微笑。我几乎难以想象在遥远的过去他们曾被如此狂乱的激情所左右(除此之外还能如何解释),竟最后踏上这样一条路,让残忍、冷血的谋杀成了他们唯一的出口。
“既然知道是这样,和他们相处不会觉得不舒服吗?”我问盖兹。“虽然不想待人太过苛刻,但我也只能认为,他们不是什么好人吧。”
“这你就错了。他们是很好的人——可以说是这里最好的人了。卡特莱特夫人心地善良,也很会逗趣。我的工作是阻止犯罪,一旦罪行发生就抓住犯人;但我见过太多的罪犯了,知道总体上他们并不比其他人更坏。一个十分正直的人也可能因为情势所迫走上犯罪道路,如果被逮住,他就会受到惩罚,但这并不妨碍他还是原来那个正直的人。当然社会制定了法律,必然要惩罚那些违反它们的人,这没有问题,但一个人的行为未必就能体现他的本质。要是你也像我一样做过这么多年的警察,就会知道一个人做了什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是什么样的人。还好警察只管人们的所作所为,而不是所思所想;否则就完全不一样了,事情会变得难办得多。”
盖兹弹掉了方头雪茄的烟灰,朝我笑笑,还是他那种带着讥讽意味的干涩微笑,但并不让人觉得讨厌。
“这么说吧,有一份工作我是不要干的。”他说。
“什么工作?”我问。
“上帝的那份工作——末日审判,”盖兹说,“这事儿可别找我。”
[1] 1927年首次出版,收录于1933年出版的短篇小说集《阿金》。
[2] Tanah Merah,位于马来西亚东北角,马来语中本义“赤土”。
[3] Federated Malay States(1895—1946),大英帝国在马来半岛的殖民政体之一,由半岛上四个接受英国保护的马来王朝所组成。
[4] Middle East,与现在的用法略有差异,曾经西方地理学家用它来描述从波斯湾到东南亚一带的大致区域。
[5] 原文sukas,具体指何种饮料不详。
[6] Gin pahit,即前文的红杜松子酒。此处是马来语中的称法,pahit本义为“苦”。
[7] Stengah,马来语“一半”,指用等量威士忌和苏打水混合成的饮料,流行于二十世纪初东南亚英国殖民者之中。
[8] Aden,也门共和国港市。
[9] Marlborough,即马尔伯勒公学(Marlborough College),1843年创立的贵族寄宿学校。
[10] 即1897年创立的英国制表品牌J. W. Benson,创始人James William Benson,曾是皇室和皇家海军官方供表商。 人性的因素:毛姆短篇小说全集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