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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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
开展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对于公平公正实施社会救助具有重大意义,同时也是社会救助向普惠化发展的基础。2009年12月,广州市被国家民政部确定为全国首批城市居民家庭收入核对工作(下称核对工作)试点单位。根据民政部和省民政厅的总体部署,广州市按照“制定一套办法、成立一个机构、建设一个系统”的工作思路,全力推进广州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试点工作。
2011年3月17日,广州市成立由分管副市长担任组长,分管副秘书长任副组长,民政、科信、公安、人社、国土房管、工商、金融、地税、住保、公积金中心、银监、证监等12个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市居民收入状况核对协调小组”。2013年又增加市财政、市国税局、市物价局、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等4个单位为成员单位。协调小组负责领导、协调、审定试点工作的重要事项,下设办公室(由市民政局局长担任主任),负责试点的具体工作。2012年5月31日,市编委印发《关于设立广州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的批复》,同意设立广州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为市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公益一类。
2012年2月,广州市投入300万元正式启动广州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一期)的研发建设,实现对申请最低生活保障、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医疗救助、住房保障等社会救助居民家庭经济状况的核查功能。为规范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8月9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广州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市民政局先后制定《广州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程序的规定》《广州市社会救助申请人车辆价格认证工作规定》《广州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登录数字证书管理办法》《广州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保密管理规定》等一系列配套文件,建立完善广州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的政策支撑体系。2013年8月16日,市民政局举办广州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揭牌暨核对信息系统启动仪式。核对信息系统正式投入使用。8月23日,出台《广州市民政局关于做好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的通知》,按照“分类实施、总体推进”的工作思路,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在协调小组的领导以及各单位的配合下,广州市有效整合民政、公安、人社、国土房管、工商、国税、地税以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8个部门信息,通过核对信息系统准确核查到申请家庭成员的婚姻登记、车辆登记、户籍、社保缴费和提取、房地产登记和交易、工商登记信息、个体工商户税务缴纳、个人所得税缴纳以及住房公积金缴纳和提取等12类信息。同时与物价、国土房管等部门建立车辆、房产价值评估制度,获取对申请人持有的车辆、房屋的评估值。10月,广州市又投入近300万元,开展核对系统(二期)的研发建设。核对系统(二期)主要是要实现银行存款、保险、证券等金融信息的核查比对功能。2014年3月3日,市民政局联合市金融办、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广州市社会救助申请人金融信息核对工作的通知》,5月15日又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广州市社会救助申请人银行存款信息核查对比操作>》,实现与广州市内14家商业银行信息核查比对功能。
截至2015年6月底,广州市共受理核对业务68950宗(158787人),其中低保30548宗(63915人),低收5557宗(15326人),医疗救助(2620宗)8451人,公租房29668宗(69684人),法律援助1宗(2人),其他556宗(1409人)。审批结束63579宗(144636人),其中检出不符合救助条件的共9415宗,具体为低保4048宗,低收1545宗,医疗救助790宗,公租房3032宗,检出率达14.81%,为市政府节约财政资金约1.16亿元。
(供稿:市民政局;编辑:张丽蓉) “十二五”广州大事纪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