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幸福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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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幸福社区
2012年9月28日,广州市委、市政府召开美丽乡村和幸福社区建设现场会暨试点建设工作启动大会,正式启动26个幸福社区建设试点工作。2013年,在试点工作基础上,总结形成幸福社区建设“GPS”(多元治理、多元参与、多元服务)模式,全面启动314个幸福社区创建工作,2015年幸福社区建设工作全面完成。
广州市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市领导任副组长的美丽乡村和幸福社区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市幸福社区创建工作办公室(简称市幸福办),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幸福社区创建工作。制定《广州市创建城市幸福社区工作方案》,指导社区开展创建工作。各区、街(镇)相应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或协调机构,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及任务分解表,加强对本地区幸福社区创建活动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建立由市直有关职能部门、区政府组成的幸福社区创建工作办公室联络员制度,以沟通协调会、碰头会或到社区现场会诊等方式,共同商议解决社区的问题;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广东省社会工作师联合会、广州市南方社会服务评估与研究中心等五家机构为第三方评估机构,与社区紧密衔接,对创建社区开展动态测评,确保评估结果及时反馈、及时整改,实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建立市、区、街(镇)、社区四级连通的幸福社区创建工作QQ群,确保信息即时互通互联;建立广州市幸福社区创建工作指导平台,编印《广州市创建幸福社区工作指引》及《幸福案例精选》,及时将创建经验传达给创建社区,有力推动幸福社区创建工作的开展。
在幸福社区创建过程中,各创建社区组织社区居民、辖区单位,针对社区存在问题,制定社区创建工作方案,并通过建立各类议事平台、论坛,全面掌握社情民意,及时协调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创建以来,共搜集管理类、服务类、硬件设施类等居民问题11883个,在社区层面解决10209个,解决率达86%,有效提升社区自治能力,强化居民的创建主体地位。依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广泛搜集整理居民意见建议,以市幸福办名义分派至市、区相关职能部门协同办理,为社区解决实际困难,认真回应居民诉求。各区加快推进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建立社区问题处置协调机制,及时发现解决社区问题,做到“小事不出网格,大事不出社区”。据统计,1339条居民意见建议688条得到解决或有效回应。
2014年8月5日,广州市召开幸福社区创建工作年度总结大会
各区通过推进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建立网格事件督办机制,实现了市、区、街(镇)、社区四级联动,规范社区流程及厘清各级各部门的工作职责,促进政府公共服务效能和服务精细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其中,黄埔区推行网格化服务管理以来,系统登记案件总数107512件,街道、社区办理总数105815件,办结105643件,办结率达99.837%,社区服务管理水平有明显提升。同时,通过“政府出资购买、社会组织承办、全程跟踪评估”的新型公共服务供给方式,社会工作机构及其专业社会工作者全面参与幸福社区创建,促进了社区、社工、社会组织的三方联动,实现服务项目与居民需求有效对接,推动专业社工服务向社区延伸覆盖。社会工作服务范围由最初的家庭、长者、青少年、残疾康复服务项目拓展至社区矫正、移居人士、农村社工服务、医务社会工作服务、异地务工人员服务等22种项目,服务质量逐步提高。建立“社工+义工”联动机制,发挥社会工作机构及其社会工作者专业优势,指导社区社会组织开展扶老助残、邻里互助等社区义工(志愿)服务活动,解决过去群众有自助互助的热情但无载体和渠道的问题。各创建社区文体类、公益类组织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自治性、公益性、互助性活动,充分调动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服务管理的热情。萝岗区普晖社区组建“和事佬俱乐部”“自己友卫生检查队”“大拇指督导队”“爱心敲门队”等社区组织,在维护社区环境卫生、关爱社区独居空巢老人、开展社区自助互助活动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创建以来成功调解40多宗邻里纠纷。
从2013年至2015年,广州分别按照全市城市社区20%、15%、15%的比例,全面推进幸福社区创建活动。截至2015年4月,经第三方机构评估,全市幸福社区达标数量累计568个,占全市社区总数的38.5%,超额完成阶段创建任务。截至2015年年底,全市50%以上的城市社区打造成为“社区安全又舒适,邻里友善互关心,社区事务齐参与,社区幸福共分享”的幸福社区,推动幸福广州建设。
(供稿:市民政局;编辑:张丽蓉) “十二五”广州大事纪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