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行政区划大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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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轮行政区划大调整
2012年年底,根据国家、省“十二五”规划和《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广州市启动优化行政区划调整工作。2013年4月,市政府向省政府上报了《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部分行政区划的请示》。6月,国家和省联合调研组对广州市行政区划调整工作进行审核调研,提出审核论证意见。8月,省政府向国务院上报了该请示。2014年1月25日,国务院下发《国务院关于同意广东省调整广州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2月12日,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同意广东省调整广州市部分行政区划批复》。批复指出,国务院同意撤销广州市黄埔区、萝岗区,设立新的广州市黄埔区,以原黄埔区、萝岗区的行政区域为新的黄埔区的行政区域,黄埔区人民政府驻萝岗街道香雪三路1号;撤销县级从化市,设立广州市从化区,以原从化市的行政区域为从化区的行政区域,从化区人民政府驻街口街道新城东路99号;撤销县级增城市,设立广州市增城区,以原增城市的行政区域为增城区的行政区域,增城区人民政府驻荔城街道惠民路1号。广州市委、市政府统筹研究做好此次部分行政区划调整交接的有关工作。
2015年5月29日,增城区正式挂牌运作。增城区辖新塘、中新、石滩、派潭、正果、小楼、仙村7个镇和荔城、增江、朱村、永宁4个街道办事处,总面积1616.47平方千米。2015年8月12日,从化区正式挂牌运作。从化区辖太平、温泉、良口、吕田、鳌头5个镇和街口、城郊、江埔3个街道办事处,总面积1974.5平方千米。从化、增城作为广州市城市发展战略功能布局的重要棋子,承担着完善中心城区功能、疏解中心城区人口压力,带动城乡一体发展的重任。撤市设区后可以与临近区域有机联系和错位发展,优化广州城市发展空间布局,有利于加快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统筹解决外围副中心教育、医疗、交通、文化等基本公共服务功能不足问题,提高城市化水平。此外,从化、增城作为广州东北部的生态屏障,撤市设区有利于广州统筹从化、增城生态环境资源规划和保护,加大对两大生态屏障地区的财政保障力度,加强从化流溪河水域和增城蕉石岭等9个森林公园、自然生态保护区建设,形成北部水资源和东部生态环境保护圈,构建环境友好型生态城市。
2015年9月1日,新设立的黄埔区正式挂牌运作。新黄埔区辖九龙镇和南岗、穗东、荔联、鱼珠、长洲、大沙、文冲、黄埔、红山、夏港、萝岗、东区、联和、永和14个街道办事处,总面积484.17平方千米。至此,广州市完成新一轮行政区划调整。设立新的黄埔区,不但可以充分发挥原萝岗区经济、产业和科技优势,以及原黄埔区的临港区优势,增强区域组团功能,促进新城区产城融合,形成“1+1﹥2”的效应,共同打造创新型产业发展区,成为广州发展新引擎;还可以充分利用原萝岗区较强的财政实力,深入挖掘和切实保护包括黄埔军校旧址在内的历史文化资源,弘扬南海神庙、波罗诞等地方特色民俗文化,凸显近现代革命策源地和古代海上丝绸之路发祥地的历史文化底蕴,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提升广州城市软实力。
调整后,广州市现辖越秀、海珠、荔湾、天河、白云、黄埔、花都、番禺、南沙、从化、增城11区,市辖区面积7434.4平方千米。此次行政区划调整是广州市继2005年部分行政区划调整(撤销原东山区和越秀区,设立新的越秀区;撤销原荔湾区和芳村区,设立新的荔湾区;新设立萝岗区、南沙区)后的又一次大调整,有利于强化广州国家中心城市地位,加强广州生态环境保护;有利于更好地优化整合资源,加快转型升级,增强广州的集聚辐射功能,构建“大广州”新格局;有利于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推动广州实现跨越式发展。
(供稿:市民政局;撰稿:刘文斌;编辑:张丽蓉) “十二五”广州大事纪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