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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晚的华西大学有着暮色尽沉的忧郁。各栋楼都亮起了灯,这时候还不太显得明亮。
时蒙和罗笙牵着手走过几栋半明半暗的教学楼,临至夜间,已经刮起了凉爽的风。
“学姐……”酝酿了很久的时蒙终于开口问,“刚刚那人是?”
罗笙立刻回答:“仇人。”
时蒙对这个答案有些惊讶。
当时在听说学姐总算回校之后,他立刻就赶了过来,却看到学姐正和一个陌生男人靠墙拥抱。他以为是学姐的追求者,甚至再悲剧一点,是学姐的男朋友。那一瞬间,他转头就要离开,最后还是心中不平:在两人没说分手时,学姐就仍然是他的,这男人算怎么回事?
于是他又返回,再看到那男人扣住学姐的手就要吻上去时,他再也忍不了,一冲动就挥拳揍了上去。
只是他万万没想到,那是学姐的仇人。
“谢谢。”罗笙说。
这下时蒙有些不好意思了,他也算是误打误撞了。
两人又走了片刻,快要到食堂了,时蒙问罗笙想要吃什么。
但罗笙一想到马升刚刚想要吻她,现在什么都吃不下,恶心得要命。
“不了,你买些东西吃吧,我去旁边商店拿瓶水就好。”
她走进小商店,打开冰柜,手指从最健康的矿泉水类飘过,又划过自己最爱的酸甜口味,最终挑选了一瓶她只尝过一次就再也不喝的,齁甜齁甜的饮料。
这是一个信号。罗笙问老板要过一个小篮子,走过的每一个货架都疯狂地往里面放各种食物。面包、巧克力、方便面、火腿肠、辣条、薯片、饼干、鸡蛋、瓜子……等她回过神的时候,篮子都要装满了。
罗笙看着这个篮子愣了许久,最终提着它去结账。
老板惊奇地看了又看,活灵活现地表演了一副“目瞪口呆”。
提着最大号的购物袋,罗笙刚走出门就遇上了时蒙。
他也是惊讶地盯着购物袋来回看,“学姐你不是没胃口吗?”
罗笙笑着说:“这些是存粮。”
存粮会让她有安全感。
时蒙想起罗笙总在大包里放着的各式小零食,顿时就理解了。
学姐这么爱吃零食啊。
帮罗笙提着购物袋,再将她送回宿舍,时蒙第一次觉得照顾女生也能让他获得快乐。或许从前他也对此感到乐意,可是那感觉似乎是太久了,被他遗忘后就变成回忆中理所当然的麻烦。
感情中的付出,或许不能单纯地量化比较,因为当你在意一个人的时候,为她做任何一件事都是快乐的。
帮到了她,对她更加重要了,这种甘之如饴,似乎是没有陷入爱情前很难想到的事。她对你的辛苦露出的心疼或者笑容,或者能收获她更多的爱和依赖,这比任何的回报都可贵。
在面对不要求付出的罗笙时,时蒙会感到很难办,爱一个人就会本能地想要对她更好,但似乎在其他女生身上很容易做到的事情,在罗笙这里机会却很少。
难得一次的帮忙,会让他收获满足。放在之前的时蒙身上,他会觉得这个人疯了吧?是受虐狂吗?
但现在的时蒙却觉得,爱情本就是一场疯人游戏,保有理智的注定没有沉浸。
……
罗笙提着大袋零食上了楼,舍友们都出去约会了,宿舍里空荡荡的,很适合罗笙一个人消沉。
她将所有的零食倒在床上,自己则坐在地上欣赏它们。
马升的出现,带出来的是那些年记忆的回放。那些身体上的疼痛,那些压抑的瞬间,最终,都变成在家中被人遗忘时的饥饿。
在她离家出走去报警时,罗笙已经饿过去了。
其实在正当饥饿的时候,她实在无法继续难过。那时候低血糖都出现了,站起来时整个世界天旋地转,饿得仿佛内脏都在自食。
罗笙一走两晃地在家中寻找吃的。可是没有,哪怕一块干巴巴的馒头都没有。
为了防止罗家小弟吃零食,家中甚至没有人敢买零食存放。剩饭剩菜更不可能有了,冰箱坏了的时候,每顿饭都做得刚好,留给罗笙的,除了待刷洗的碗,什么都不剩。
最后她是在一个罐子里找到了白砂糖,倒了一嘴进去,齁甜齁甜,却给了她站起来的力气。
只要一回到那时候,罗笙就会想起饿到腿软的场景。即使吃不下,她也要买很多,都放在房间里,随身携带的包里,不至于再把自己饿到那种可怜的地步。
你说她恨当时的父母吗?她恨过。恨他们的漠不关心,恨他们那少得可怜的关爱。可是,她又会觉得自己很可笑,都二十多的人了,没人做饭,就不会自己走出去?不会自己做?
其实当时的她又何尝不知道忍饥挨饿的痛苦,只不过矫情地想等,等一声留意和爱罢了。
但是现在的罗笙,只知道一件事——谁都靠不住。
只有自己爱着自己才不会感到寒冷。
生病了自己吃药,渴了饿了自己提前备好食水,按照自己的喜欢购置一整柜乱七八糟的衣服……别人的关怀可以是锦上添花,但绝不期待有人会雪中送炭。
她依旧有着爱别人的能力,但却不知道怎么接受别人的爱了。
但是……这样就好,不会受伤。而且,自己的事情本就该自己做,不是吗?
罗笙坐起来,将洒满一床的零食全部收好,将需要尽快吃的挑出来放在一个布质盒子里,然后准备洗漱睡觉了。
手机铃声的突然响起打断了她的行动。电话里,时蒙让她下楼一趟。
罗笙这边的窗户看不到入口的那个方向,只好下楼去。刚出电梯,就看到一只巨大的棕熊玩偶,第二眼,罗笙才看到棕熊旁边的时蒙。
“这是什么?”罗笙小跑过去问。
时蒙看她高兴,自己也开心,“这是游戏厅小票兑换的。送给你,学姐。”
罗笙抱住大熊,大熊身上有好闻的清洗剂的味道,就笑着问他:“你还洗过了啊?”
发现这么快就被罗笙注意到了自己的劳动,时蒙更高兴了,“嗯。”
罗笙觉得暖心极了,抱住大熊又对时蒙道了一声谢。
平日里知道罗笙身材高挑,可是这会儿抱住比她大多了的熊玩偶,竟然显得人也娇小可爱了起来。时蒙一时心动,将挡住罗笙面容的大熊拨开,轻轻吻在了她的额头上。
“好乖。”他揉了一下罗笙的头发,在越来越多的女生围观前笑着离开了。
罗笙遇上时蒙这一手,竟然有些不知所措,将头凑在大熊的脖子上又蹭了两下,这才面带微笑地回宿舍去了。
收礼物没意思,玩偶又很占地方,这些都是没有这头大熊前的想法了。
罗笙将大熊放在床上,哪成想大熊胳膊腿一伸展,就将整张床占满了。
“鸠占鹊巢!”罗笙指着大熊说。
接着,她坐到床边,又饶有兴致地为大熊命了名,“既然你是棕色的,就叫你熊大吧。”
罗笙和熊大并排挤在一张单人床上,那些白日的纷扰,在拥挤当中,被彻底地轰出大脑,梦境再次变得平和。
……
都市是最包容的地方,它允许天南海北的人来到这里,允许千姿百态的生活在这里上演,可以为安眠的人留出布满梦境的夜,也可以为不愿入睡的人点燃一片五彩斑斓的灯。
相似的人不一定会选择同样的生活,都市给了每个人彰显个性的选择。
最热闹的酒吧中,每个人都有一个火辣的灵魂。迷蒙闪烁的灯光、劲爆吵闹的音乐,人的一切表象都被模糊。脱离了皮囊,在一次次疯狂放纵中寻找自在嚣张。
为什么男人们总喜欢在酒桌上敲合同谈合作?以前的洛予不明白。但在今晚,两杯酒液入喉,一切在常人眼中乱七八糟、难以忍受的元素,都变得柔和。
万事万物都要有个适合的场合,在无奈逼迫的酒桌上,酒是助纣为虐的恶棍。但在追究解放的这里,酒倒变成了好东西。
带她过来的男人已经去掉了伪装,洛予有些微醺,半张着嘴笑看面前揉乱头发扯掉领带的前精英。
“走,舞池!”他大声地说。
但洛予只能靠分辨他的口型和手指的方向来判断他的意思。
被牵过去,踢掉鞋子,甩开头发,大声尖叫!洛予觉得自己从来都是个疯婆子,现在终于将自己放出来了。
她玩儿得太嗨了,已经忘记了任何人,甚至要把自我的意识也要忘记了。
偶尔做个没有思想的情绪发泄机器,真是……太爽了!
她想追求更刺激更疯狂的事情,人在兴奋的情况下总是过于冲动,但在此刻,冲动不再是贬义词,它代表了什么?
洛予称之为本能!
欲望。
与略有好感的男人抱在一起,感受身体亲密触碰时的心跳与奇异的满足,那是荷尔蒙在发作,它让兴奋变得更加兴奋。
跌跌撞撞地离开时,洛予想到进来的那一刻,男人问她:“来过这里吗?”
洛予怎么会来过。
在离经叛道的选项中,她只做过一件事,就是当了老何的小三。除此之外,她在男人眼中,是个再严厉木讷不过的女人。
没什么十分吸引男人的魅力,在创业之前的工作中,她一直是所有男同事眼中的“女魔头”。创业之后也没什么太大的改变,在去年之前,她们的公司都处在岌岌可危的地步,根本没工夫考虑其他,所以,她还是那个凶狠的女强人。
可是现在不同了,公司虽然依旧有很多问题,但总算已经学会自己走路了。所以她要听从内心的呼唤。
她要谈恋爱。
相似的经历不一定会带来相似的心境。缺乏爱的环境让罗笙很难相信爱,但却让洛予十分渴望爱。
她想要爱情每一天都到来。但只是满含期待地释放信号并不能带来她想要的爱情,她觉得自己的信号发射器大概是出了问题。
有病就医,就问题就修。洛予找到了专业人士——一位好评如潮的女性魅力诊治专家,据说1个月就能帮助就诊女士找回吸引异性的自我魅力,比整容还要立竿见影。
二话不说,洛予就下了单。不到五分钟,就收到了对方的联系,在说出地址后,对方更是许诺3分钟内立刻出现,效率之高,洛予十分叹服。
然后,她就看到刚刚结束谈判的GPL的经理王秋阁先生从洗手间走出,步伐稳定地来到她身边,用她熟悉的脸笑出她不熟悉的弧度,说:“洛女士,您好。如我承诺的那样,3分钟内我来到了您的身边。” 尝试脱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