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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黑衣人单膝跪地,“参见文主子。”
是替李建兰买地、给文智山送食物的几个天鹰帮的人。
文智轩淡淡地道,“嗯,起来回话。”他的声音轻缓,却有着令人无法抗拒的力量,无形中有种无与伦比的霸气,从骨子里散发出来。
黑衣人暗暗心惊,此人的威严与气势比他正经的主子还要强几分!莫不是什么微服出巡的钦差吧?
心中越发尊崇,默默起身,低垂着头,双手抱拳道,“夫人所交代的事情,已全部办好,请主子示下。”
李建兰闻言无比欢喜,“哦?快拿地契给我看看。”
黑衣人递了过去,说道,“那鞋村买入山林一百亩,水田三十五亩,沙田二十亩,坡地六十亩;石窝村买入山林五十亩,水田二十亩,沙田三十亩,坡地五十亩。”
李建兰仔细看着地契,“还挺多的。”明明拥有了田地,成了小地主,她的心里却有些难受。因为卖地的多,便说明乡亲们的生活不好过。不过,好在石窝村可能因为有她带着采草药的缘故,所以卖地的少了一些。
“愿意卖的都卖了吗?”
“回夫人的话,是的。”
“价格都按照市面上的多给两成了吗?”
“是的。”
李建兰对黑衣人的办事效率相当满意,点点头,“那你们给智山准备了什么食物?”
“回夫人,我等为小兄弟准备了一头野猪、五只兔子、一只鹿、十只山鸡和五十斤米。”
“好厉害!一下子打了这么多猎物,怎么办到的?”李建兰双眸冒出红爱心。
黑衣人第一次被女子夸赞,还是个主子十分看重的女子,一下子就有些飘飘然,正要说话,文智轩却风淡云轻地道,“很简单,他们就是一直跟踪我们的人,暗中把你教乡亲们打猎挖陷阱、下套子、弄机关等等技能学了个十足十。”
这种暗中偷学别人技能之事,在古代来讲,是令人不齿的。不过黑衣人藏在暗处保护他俩,文智轩是见不得自家媳妇对别的男子露出那种崇拜的眼神,一时吃味,便揭了老底。
而黑衣人就尴尬了,面红耳赤,站立不安地呆在原地,冷汗湿透了背脊。
李建兰愣了愣,说,“那不错啊,好事儿!多一种技能,他的能力便强上一分,对谁都好。”
众人沉默了。
他们这个年代的人,对技能这些藏得严严实实的,轻易不传授他人,她倒好,大大方方的教给所有人,被外人偷学了还夸对方。
周智怀恨铁不成钢地瞪她,“丫头,他们偷学你的技能,一没教学费,二没管你叫过一声师父,你就真的一点儿也不生气?”
李建兰正色地道,“我既是无条件的教乡亲们,就不怕他们传给外人,所以说,能偷学就是本事啊,且对我没有造成一丝半点的伤害,我为什么要生气?况且,他们还是林初九的人,我们现在是同一条绳子上的蚱蜢,我巴不得他底下的人都厉害一点呢!”
好吧,或许她跟他们不是一路人。
大家不好说什么了,李建兰又询问了文智山等人的近况,回答说都还好,她便放心了。
然后,她说,“我特意另外做了一桌饭菜给你们,知道你们不方便与我们同桌,你们便自行去伙房取了,找个地方吃吧。”
几个黑衣人面面相觑,在他们脸上看到不可思议和震惊。
他们习惯于隐藏在暗处,无论风吹雨打,日晒雨淋,都不能躲更不能退缩,不能喊苦喊累,把自己当做没有知觉的木头人。人人都称赞他们是没有弱点的铁金刚,是真正当之无愧的搏击万里的天鹰;殊不知,他们首先得是个人,才是天鹰帮的人。不管再也的坚毅与自律,他们也会是疼会苦会累会饿的。
上一次帮里的一个兄弟被李建兰做的肥仔骨而征服,露出了贪吃的弱点,好在主子破天荒没有责罚,可他们全都暗地里替他捏了一把汗。
那家伙却非但不害怕,还时常的回味无穷,说那道菜真的很美味,有软化人心的魔力,他们面上装作不以为然,内心深处却十分好奇和羡慕。
而眼下,李建兰却给了他们机会,让他们吃她亲手做的热饭热汤,祭一祭早已饿了许久的胃……
心里说不出是什么感觉,他们怔愣了好一会儿,才齐齐看向一个年纪稍长的男子。
那男子不自禁地吞咽下口水,忽而单膝跪地,“属下等谢过文夫人恩典!”
其他几人也连忙单膝跪下。
李建兰对这个时代的人动不动就下跪习以为常,便挥挥手,“不必客气,快去吧,累了一日了。对了,那瓦灌里还有汤,渴了就先喝上一碗,才能吃得下饭。”
几个黑衣人不知道该说什么了,个个都有些眼眶发热,齐声说,“是!”气势如虹,声动云霄。
这一刻,所有人的心都有所触动。
他们这个时代,最是等级森严,奴才是奴才,主子是主子,他们做主子的,只偶尔关心奴才下属们是否认真尽责,而不会去想,他们会不会饿肚子,有没有吃饭。可李建兰的举动,却在告诉他们,把这些奴才也当人看待……
所有人的心思复杂,只有李建兰温和地笑了。在她看来,这些暗卫是天底下最可怜之人,不但时刻面临着掉脑袋的危险,还风餐露宿的,连口热饭热汤都吃不上,活得比臭水沟里的老鼠还不如。所以,她想着她能让他们吃了一顿饱饭,也是好的。
而李建兰不知道的是,就是因为她这一念之善,便奠定了她在天鹰帮众人心目中的地位。
……
在周智怀的强烈要求下,李建兰夫妻俩搬到了他的小院子临时住下。
李春花却觉得自己是个寡妇,而周智怀虽说有些年岁了,却也没娶妻,住在一块儿瓜田李下的,会遭人话柄,不愿搬过来。
李建兰好说歹说,她怎么都不愿意,逼急了,她说,“兰儿,你休要再劝了,等我出了月子,就给潘夫人做奴仆,我在这儿住下,也算名正言顺了。”
做人奴仆,即便不签卖身契,却也被印上了“奴”的标签,非但无出头之日,就连自己的孩子也会被人看不起。如若她不是走投无路,定不会选择这一条路。
李建兰自然不允。
潘夫人也知道她俩的情谊,加之她李春花的女儿十分喜爱,便拍拍李春花的手背说,“不如这样,我认了你女儿为干女儿,你便以孩子亲母的身份继续住着,断没有谁再敢说三道四。”
“不行!”李建兰斩钉截铁拒绝,“春花的孩子你不能认。” 农门毒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