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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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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选择在狄更斯巡回表演接近尾声时陪他一程。

  菲尔德探长猜得没错,狄更斯听到我要去的消息果然很高兴。我派人送了短笺给威尔斯。这段时间威尔斯跟着狄更斯走南闯北,想必够累的了,他每隔几天还得匆匆赶回伦敦处理他自己的事,再到杂志社协助彻底反对巡回朗读会这个点子的福斯特处理狄更斯的生意。我一天之内就收到回信,而且是以我非常难得见到的形式发出,是一份电报:

  亲爱的威尔基,巡回真是太有趣了!谁能料到我们的多尔毕竟是这么棒的旅伴兼经理。你一定会喜欢他的搞笑功夫,我就很喜欢。随时加入我们,想待多久就待多久。当然,旅费你自行负担。期待你的到来!

  狄更斯

  我一直很好奇火车事故后遗症对狄更斯目前每天搭火车的行程有什么影响,我们在布里斯托车站搭上往伯明翰的列车,短短几分钟内我就找到了答案。

  在包厢里我坐狄更斯正对面。狄更斯独自坐一张长椅,多尔毕和威尔斯跟我坐同一边,但他们忙着聊天,所以当火车速度渐渐加快,想必只有我发现狄更斯愈来愈焦虑。狄更斯的双手先是死命抓着手杖握把,而后又去抓窗框。火车震动加剧时,他会瞥向窗外,然后迅速别开视线,又再一次瞄出去。他的脸因为白天走路晒多了太阳,比一般英国人都来得黝黑,此时转趋苍白,而且开始冒汗。接着他从口袋里拿出随身小酒瓶,喝了一大口白兰地,深深吸口气,再喝一口,才把酒瓶放下。这时他点起一根雪茄,转身跟我、多尔毕和威尔斯聊天。

  狄更斯外出旅行时偏好抢眼的服饰,甚至古怪,也许还要时髦华丽。此时他穿着厚呢短大衣,外面罩着昂贵的奥赛伯爵式斗篷。他须发花白的疲惫面容和布满皱纹的古铜肤色(白兰地几乎驱走了原本的苍白)从一顶俏皮地斜戴在头上的毡帽底下往外窥探。我在布里斯托车站无意中听见虎背熊腰的多尔毕告诉细瘦稻草人似的威尔斯,那顶帽子“让老大看起来像个现代化的绅士型海盗,一双眼睛里既有恶魔的钢铁意志,也有天使的温柔怜悯”。

  我猜那天早上多尔毕也喝多了白兰地。

  我们聊得挺开心。这个头等车厢没有别的乘客,其他工作人员已经先行赶到伯明翰去了。狄更斯告诉我,巡回表演刚开始那天,威尔斯对多尔毕进行了非常彻底的交叉检验,测试他的办事能力。在最初几天的都会区朗读会过程中,多尔毕跟煤气和灯光人员先走,只剩威尔斯陪狄更斯搭车。如今利物浦、曼彻斯特、格拉斯哥、爱丁堡和布里斯托的场次都已经完成,多尔毕果然有两把刷子,那些地方都没有出大纰漏,所以就留下来跟狄更斯同行,狄更斯显然非常开心。后续的巡演城市包括伯明翰、阿伯丁、朴次茅斯,之后就回到伦敦做最后几场表演。

  被日后另一位客户——某个名叫马克·吐温的美国作家——形容为开心大猩猩的多尔毕带了一个大型柳条篮上车,此时他从篮子里取出桌布,铺在他带来架在车厢中央的小型折叠桌上。接着他张罗了一桌自助式午餐,菜色包括鳀角水煮蛋三明治、鲔鱼蛋黄酱、冷禽肉和牛舌、罐头牛肉,甜点则有羊乳干酪和樱桃馅儿饼。他帮大家倒了风味挺不错的红酒,还在洗手槽倒满冰块,用来冰镇鸡尾酒。我们其他人还在享用午餐,多尔毕已经开始用酒精灯加热咖啡。无论这个笑容极具感染力、说话带点讨喜的结巴的大块头美髯公私底下是个什么样的人,至少他办事效率极高。

  等到冰镇鸡尾酒喝完,又开了第二瓶红酒,我们大家开始欢唱旅行歌曲。过去十年来我跟狄更斯一起在英国或欧洲大陆旅行时,也唱过其中几首曲子。这天火车接近伯明翰时,狄更斯在众人鼓舞下跳了一支欢乐的水手号角舞,我们大家吹口哨为他伴奏。等他跳完已经气喘吁吁,多尔毕为他斟了最后一杯鸡尾酒。接下来狄更斯教我们大家唱德国歌剧《魔弹射手》(DerFreischtz)里的饮酒歌。这时有一列特快车轰隆隆地奔驰而过,驶往相反方向。强大的气流掀走狄更斯日渐童秃的头颅上那顶可爱的毡帽。平时病恹恹、看似缺乏运动细胞的威尔斯长手臂咻地伸到车窗外一捞,赶在那顶帽子永远遁入乡间之前及时抓住它。我们大家齐声鼓掌,狄更斯满怀感激地拍拍威尔斯背部。

  “巡演刚开始时,我在几乎一模一样的情况下损失了一顶海豹皮帽。”狄更斯从威尔斯手中接过帽子戴回头上时对我说,“如果这顶也掉了,我会很舍不得。幸好威尔斯是板球外野守备高手,我不记得他最擅长的是后外野还是后内野,总之他的守备能力是板球界的传奇。他的书架几乎被奖杯压垮了。”

  “我从来没打过板……”威尔斯连忙否认。

  “无所谓,无所谓。”狄更斯笑着说,又拍拍威尔斯的背部。多尔毕哈哈大笑,那笑声恐怕传遍了整列火车。

  到了伯明翰,我算是体验到了这次巡回演出的组织结构和时间掌控。

  我住过的旅馆不算少,这类旅行虽然通常都很宜人,但我非常清楚过去这个冬天和春季狄更斯健康状况不太理想,也从个人经验确知这种舟车劳顿晓行夜宿的生活无助于病体的康复。狄更斯曾经对我透露,他左眼始终视力模糊、疼痛不堪;肚子整日发胀,一路上饱受胀气之苦;火车的震动让他作呕眩晕;他在每一站表演时只做短暂停留,往往还没休息够就得上路。这种几乎天天搭车、晚上还有累人演出的日子简直把狄更斯的耐力推向极限,甚至超越了他的承受力。

  火车抵达伯明翰,狄更斯一到旅馆还没休息,也没打开行李,就急忙赶往戏院。威尔斯有别的事要处理,我跟多尔毕陪狄更斯过去。

  狄更斯在戏院老板陪同下巡视一圈,立刻要求做些调整。戏院早先已经依照他的指示拆除或围起舞台两侧和一部分包厢的座位。此时狄更斯站在他特制的讲台上,又要求撤掉舞台两侧更多座位。全场每一位观众都得在他的直视范围内,不受任何阻挡。根据我的理解,观众不但要能清楚看见他,他也要能跟他们一一对望。

  他的先遣人员已经在舞台上架起一块紫红色隔屏,作为他朗读时的背景。那块隔屏高两米,宽四点五米,隔屏跟讲台之间铺了跟隔屏同色的地毯。特殊灯具也已经架设完毕。狄更斯的煤气专家和灯光师在讲台两侧各架设一根高三点五米的直立导管。两条导管上方架着一排横向的煤气灯和锡制反光板。这排灯光被另一块紫红色隔屏遮住,观众看不到。除了这些强力照明之外,两条导管上面还各安装了一盏煤气灯,用绿色灯罩遮挡,光线直射向表演者脸部。

  我在这些巧妙灯具和那两盏投射灯底下站了短短一分钟,就觉得那强烈的光线很震慑人。在那种强光照射下朗读,就算我做得到,一定也极度困难。但我知道狄更斯在台上只是假装阅读,几乎从来不看面前的书本。他早已经把他要表演的那数百页文字背得滚瓜烂熟,每一段故事都至少阅读、记诵、修改、增删与排练不下两百次。他开始朗读以后,就会直接合上手边的书,或者在过程中心不在焉、象征性地翻个几页。演出的大部分时间里,他的视线多半穿过那块矩形强光射向观众。然而,尽管台上灯光明亮刺眼,他仍然看得清观众席里的每一张面孔,因为他刻意让戏院内的灯光维持在足够明亮的程度。

  我离开狄更斯的阅读桌之前,花了一点儿时间端详这个讲桌。桌面由四根优雅细长的桌脚支撑,高度大约在狄更斯的肚脐位置。这天下午水平桌面上盖着一块红布。桌面两侧设有突伸的小平台:右边那个用来摆玻璃水瓶,左边那个用来放置狄更斯的手帕和昂贵的小羊皮手套。桌面左边还有一块矩形木头,以便狄更斯上身前倾时可以把右手或左手手肘搁在上面,而他也经常这么做。他朗读时通常都站在讲桌左边,根据我过去在伦敦看他朗读的经验,他偶尔会有点儿孩子气地突然往前倾身,右手手肘搁在那块木头上,表达力十足的左手在空中比画着。这么做的目的是让观众感受到跟他之间一股更私人、更亲密的联结。

  此时狄更斯清清喉咙,我离开讲桌走下舞台,换他站到讲桌后面,用当晚准备表演的几个片段测试音效。我走到楼上包厢最后一排,跟多尔毕坐在一起。

  “老大用他的圣诞故事《马利高德医生》当开场表演。”尽管我们离狄更斯很远,多尔毕还是压低声音说话,“可惜观众反应不够热烈,至少没让老大满意。我应该不必提醒你他是个终极完美主义者。所以他换成其他接受度比较高的作品:比如《董贝父子》里保罗死亡那一幕,还有《尼古拉斯·尼克贝》里的史贵儿先生、太太和小姐的场景;《匹克威克外传》的审判场景;《大卫·科波菲尔》里的暴风雪;当然还有观众永远听不腻的《圣诞颂歌》。”

  “是啊,确实听不腻。”我淡淡地说。我发现自己对所谓的“永远听不腻的圣诞故事”有一股前所未见的鄙夷。我还注意到多尔毕悄声说话时不会结巴,多么古怪的恼人病症呀。想到恼人病症,我从口袋里掏出装着鸦片酊的随身小酒瓶,喝了好几口。“很抱歉我不能请你喝这个,”我用正常音量对多尔毕说,一点儿都不担心狄更斯正在遥远的舞台上背诵这段或那段故事,“是药水。”

  “我完全了解。”多尔毕低声说。

  “《马利高德医生》竟然不受欢迎,我很意外,”我说,“我们刊载那篇故事的圣诞节特刊卖出了超过二十五万本。”

  多尔毕耸耸肩。“现场有笑声也有泪水,”他轻声说,“可是老大觉得笑声和泪水不够多,而且没有出现在最恰当的时机。所以他不再用那一段。”

  “真可惜,”我一面说,一面感受鸦片酊进入体内时那股轻松暖意,“狄更斯排练了三个多月。”

  “老大什么都排练。”多尔毕低声说。

  我不太确定自己对多尔毕称呼狄更斯“老大”这件事有什么想法,狄更斯本人似乎很喜欢。根据我的观察,狄更斯非常中意这个高大魁梧的结巴熊经理。我当狄更斯的至交好友已经不下十年,如今我十分肯定这个平凡无奇的戏剧从业人员正在慢慢取代我的地位。我已经不是第一次——也不是第一次在鸦片酊带来的清明思路下——意识到我、福斯特、威尔斯、麦克雷迪、多尔毕和波希只是一群小行星,争先恐后地抢夺最靠近须发花白、肠胃胀气、满脸皱纹、日渐暗淡的太阳狄更斯的轨道。

  我不发一语起身走出戏院。

  原本我想回旅馆。我知道狄更斯表演前会回旅馆休息几个小时,可是那段时间他会自我封闭,等到漫长的朗读夜结束后,他才会跟人说话。我发现自己在伯明翰被煤灰覆盖的阴暗街道上游荡,纳闷儿着自己为什么在那里。

  八年前,也就是1858年秋天,我陪着狄更斯像傻瓜似的北上疯狂追逐爱伦·特南(狄更斯说我们要为一本共同创作作品《两个懒散学徒的漫游》搜集资料,我信以为真),差一点儿在卡里克山丧命。回到伦敦之后我决定往剧本创作发展。前一年我的《冰冻深渊》大放异彩,名演员费德列克·罗伯森买了我更早的剧本《灯塔》(正如《冰冻深渊》,狄更斯也曾演出此剧)。1857年8月10日这天,我成为专业剧作家的梦想终于实现。狄更斯跟我一起坐在作者专属包厢里,跟所有观众一起鼓掌。我坦承在掌声雷动过程中起身鞠躬致意。不过,“掌声雷动”也许有点儿形容过当,观众的掌声听起来更像是出于礼貌而非热情。

  《灯塔》的剧评同样客客气气,语调温和。就连《泰晤士报》一向温和的约翰·奥森佛德也写道:“吾人不得不做此结论,《灯塔》一剧尽管有诸多优点,却比较像是戏剧性的逸闻趣事,而非真正的戏剧。”

  尽管外界评语不冷不热,1858年我还是花了好几个月时间——套句当时我跟狄更斯都常用的语词——耗尽脑力撰写剧本。

  当时狄更斯的儿子查理刚从德国回来,谈到法兰克福一个叫“死屋”的恐怖地点,这激发了我的灵感。我马上动笔,一口气写成一部叫“红色药瓶”的剧本。剧中的两个主要角色分别是疯子和下毒的女人(我向来对毒物和下毒者很着迷)。《红色药瓶》的主要场景就在“死屋”里。亲爱的读者,坦白说我认为这样的场景和布景奇妙至极,满屋子都是盖着床单躺在冰冷石板上的尸体,每具尸体都有一根手指缠绕绳线,线的另一端往上连接到一个挂在上方的铃铛,以免某个“亡者”还没死透。这幕阴森场景会勾起我们对于遭到活埋或遇见活死人这类事情的最深沉恐惧。

  我撰写剧本前先跟狄更斯分享构思,写成之后还念了几段给他听,但他都没说什么。不过,他倒是去了一趟伦敦的精神病收容所,搜集一些能够让我剧本里的疯子角色更具说服力的细节。在《灯塔》里有杰出表现的罗伯森答应在奥林匹克剧院演出那个疯子角色。看排演时我非常开心,所有参与的演员也都信誓旦旦地告诉我剧本无比精彩。他们都赞同我的论点:虽然伦敦的观众已经变得迟钝又莫衷一是,一剂强心针或许可以唤醒他们。

  1858年10月11日,狄更斯陪我出席《红色药瓶》首演,并且敲定演出结束后在他少了女主人的塔维斯多克寓所为我和我的朋友举办晚宴,我们一群大约二十个人一起坐下来观赏演出。

  结果奇惨无比。虽然我的朋友们为剧中那些病态惊悚情节战栗发抖,大多数观众却低声窃笑。最大的笑声出现在“死屋”那一幕的高潮,因为——正如事后的剧评所言:太过明显——有一具死尸拉响了铃声。

  那出戏没有加场。演出后在塔维斯多克寓所的晚宴显得长夜漫漫,虽然狄更斯尽心尽力炒热气氛,甚至不惜取笑伦敦的剧院观众,我还是觉得如坐针毡。因为我后来无意中听见波希这个坏家伙说:那是如假包换的葬礼烤肉[12]。

  尽管《红色药瓶》悲惨收场,我并没有打消用作品让我的同胞同时体验到不安、着迷和反感等情绪的决心。在《白衣女人》造成轰动之后,有人问我成功的秘诀,我谦卑地告诉对方:

  1.找到一个中心思想

  2.找到人物

  3.让人物去发展情节

  4.开门见山切入核心

  你不妨拿这些几乎科学化的艺术原则比较狄更斯数十年来撰写小说过程的潦草手法:人物无中生有,通常用他自己生活中的人们乱七八糟拼凑而成,完全不去思考那些人是否适合小说的中心目标;把过多的随机想法胡搅一气;让人物随意发展出一些跟主题毫无关系的琐碎枝节;故事总是从半途开始,于是违反了“切入核心”这个重要的柯林斯原则。

  我跟他能够合作那么多次实在是奇迹。我跟他合作撰写剧本、故事、旅游见闻和其他长篇作品的大纲或内容时,总是靠我确保作品的连贯性,为此我很引以为荣。

  所以,在伯明翰这个下着雨又异常寒冷的5月夜晚,我想不通自己为什么跑来看狄更斯在英格兰和苏格兰这一系列听起来出奇成功的朗读巡演最后几场。剧评家老是抨击我的才华,说我的作品“惊悚夸张”,那么狄更斯这天晚上在舞台上表演的这种文学与狂乱戏剧表演新奇又古怪的结合又该称作什么?在此之前文艺圈人士没有人见过这种表演;在此之前地表上没有人见过或听说过这种东西。它贬低了作家的身份,把文学变成索价半先令的嘉年华会。狄更斯在舞台上竭力取悦观众,活像牵着小狗的丑角。

  我走在一条没有窗子的阴暗街道,坦白说更像一条小巷弄,朝旅馆的方向往回走,脑子里就是想着这些事,却发现前方有两个人挡住我的去路。

  “麻烦让个路。”我不悦地说道,挥动金色握把手杖示意他们让路。

  他们一动也不动。

  我转向窄巷右边,他们却跟着移过来。我停下来,转头往左边去,他们却也走向他们右边。

  “这是干什么?”我问。他们用行动回答,朝我走过来。他们俩的手都插在破烂外套的口袋里,等他们把结满老茧的脏手伸出来时,已经各自握着一把短刀。

  我迅速转身,开始快步走向大马路,前方却出现第三个人挡住去路。那人的壮硕体格衬着背后较为明亮的黄昏光线,形成令人丧胆的暗影。他的右手也拿着东西,在渐渐昏暗的光线中闪闪发亮。

  亲爱的读者,在此我不得不承认,当时我的心脏开始怦怦狂跳,肠道的液体似乎急于排出。我不喜欢把自己想象成懦夫——哪个男人喜欢?——可是我个子不高,性情温和,虽然我描写过暴力、斗殴、重伤和谋杀之类的情节,但那些事我都没亲身经历过,也不想经历。

  当时我只想跑,我有一股荒谬却真实的冲动想大声喊妈妈,虽然她远在几百公里外。

  尽管那三个人始终没有说话,我还是伸手进口袋里拿出长皮夹。我很多朋友和熟人(当然包括狄更斯)都认为我有一点儿视财如命。但狄更斯和他那些朋友多年来手头宽裕,他们无视我需要撙节度日的事实,把我看成那种吝啬小气、一毛不拔的守财奴,也就是《圣诞颂歌》里迷途知返前的斯克鲁奇。

  可是当时我愿意放弃我身上每一分钱,包括我那只虽非纯金却挺堪用的怀表,只要这些暴徒肯让我离开。

  我说过了,他们并没有开口要钱,也许这才是最令我害怕的一点,又或者是他们的络腮胡面容上那无比严肃又野蛮的表情。尤其是块头最大那个的灰色眼眸中那份机敏嗜血掺杂着某种欢欣的期待,那人此时举起刀子朝我走来。

  “等等!”我无力地说。然后又说:“等等……等等……”

  那个穿着破烂衣裳的大块头举起刀子,刀刃几乎碰触我的胸膛和脖子。

  “等等!”有个更洪亮更有力道的声音从我们四个人背后靠近大马路的地方——那里还有一点儿光线和一丝希望——传来。

  我跟那些凶徒一起转头察看。

  有个穿着褐色西装的小个子男人站在那里。尽管话声铿锵有力,他的身高却跟我不相上下。他没戴帽子,我看得见鬈曲的花白短发被细雨淋湿,厚厚贴在他脑门上。

  “走开!”拿刀架在我脖子上那人喝道,“别惹祸上身。”

  “我不介意。”说着,矮个子朝我们跑来。

  那三个恶煞一起转身面向他,但我双腿发软,没办法趁机逃跑。我十分笃定短短几秒内我和那个当不成我救命恩人的家伙都会横尸这条无名漆黑小巷的肮脏石板上。

  原本以为那个穿褐色西装的男人跟我一样矮胖,可是现在我发现他尽管矮小,肌肉却像小个子特技演员般结实。他的手伸进花呢外套里,迅速抽出一根明显沉甸甸的短木棍,造型介于水手的鱼枪和警探的警棍之间。这根棍子一端又钝又重,显然内部加了铅或其他等重的金属。

  其中两名歹徒一起向他发动攻击。褐色西装那人的木棍迅速挥动两下,打断第一个人的手腕和肋骨,又朝第二个人脑袋猛敲一记,发出我从来没听过的声响。那群暴徒之中最壮硕那个,也就是那个有着嗜血眼眸和络腮胡、一秒前拿刀想割我喉咙那个,一刀刺出。他拇指按在刀刃上,先是一记佯攻,再转身往前扑,刀子一挥,过程流畅自然,优雅的肢体动作有如猫儿般灵巧,我相信那是上千回暗巷械斗磨炼而来的。

  恶棍的刀子先是砍向右边,又恶狠狠地往左后方回劈。那褐色西装男子往后一跃。如果他身手不够敏捷,恐怕已经肚破肠流。接着,我的救命恩人往前跳,手上的小棍棒猛力往下一砸,打断那狂徒的右前臂。紧接着他反手又是一击,敲碎那坏蛋的下颚。光看他冷静的外表,实在难以想象他身手竟然如此灵活。那个大块头倒地之前,他棍子对准敌人胯下又是一击,力道之猛连我都吓得叫出声来。那恶徒先是双膝着地,而后扑倒在泥地里。棍子又朝他后脑勺补上一记。

  现场只剩肋骨和手腕被打断的那个歹徒还清醒着,这时跌跌撞撞朝暗巷深处走去。

  褐色西装男子追上前去,将那人转过来,用手上那根致命短棍猛敲他的脸两下,又使劲将他踢倒。等对方躺在地上呻吟,又对准脑袋补上凶狠的一击。呻吟声就此断绝。

  那个健壮的褐色西装男子转向我。

  我承认当时我举起双手后退几步,手掌心求饶地摊开来向着那个朝我走来、矮小却致命的身影。我几乎……几乎拉一裤子,所幸我刚刚目睹的暴力场面过程不可思议地(应该说不可能地)短暂,让我避开彻底又完全的恐惧反应。

  我多次描写过激烈的争吵场面,可是那些肢体冲突都经过精心安排,以缓慢而深思熟虑的动作呈现。我刚刚目击的那些真正暴力——当然是我见过最激烈也最残忍的——费时顶多七八秒。我发现,如果那个褐色西装男子此时不杀了我,我可能真的会吐出来。我高举双手,努力想说点什么。

  “没事,柯林斯先生。”说着,那人把短棍塞进外套口袋,牢牢抓住我的手臂,拉着我朝我来时的方向走去,来到光线明亮的大马路。篷车和出租马车来来往往,一番太平盛世的景象。

  “你……你……是谁?”我总算挤出话来。他的手指毫不留情扣住我的手臂,活像老虎钳的铁爪。

  “我姓巴利斯,在此为您效劳。我先送您回旅馆。”

  “巴利斯?”听见自己颤抖结巴的声音,我有点儿难为情。过去不管在海上或陆地上,我都以自己面对困境时的从容不迫而自豪。只是,最近这些年来,我的冷静或许多多少少要归功鸦片酊。

  “是的,我叫雷吉诺·巴利斯。雷吉诺·巴利斯探员,朋友都喊我雷吉。”

  “你是伯明翰的警探?”我问。我们转向东行,脚步也跟着加快,他依然抓着我的手臂。

  巴利斯笑了:“不是,先生,我是菲尔德探长的手下。从伦敦经过布里斯托来到这里,跟您一样。”

  小说里经常用“摇摇晃晃”来形容走路的模样,真是陈腔滥调。当你的双腿真的摇晃不稳没办法走路,那是一种非常怪诞的情境,尤其是对我这种喜欢航行、即使在惊涛骇浪中也能安稳走在高低起伏的甲板上的人而言。

  我又说:“我们不回去看看吗?那三个人可能受了伤。”

  巴利斯(如果这真是他的姓氏)呵呵笑:“哈,我保证他们都受了伤,而且有一个死了。不过我们不回去,别管他们。”

  “死了?”我白痴地复诵一次。我不敢相信,我不愿意相信。“我们必须报警。”

  “报警?”巴利斯说,“不行,先生。最好不要。如果我的名字和我们侦探公司的名字登上伯明翰和伦敦的报纸,菲尔德探长会炒我鱿鱼。而且您也可能会在这里耽搁好几天,还会被召回来出席没完没了的审讯和听证会。为了三个想割您喉咙抢您钱包的街头流氓,值得吗?拜托,快别那么想。”

  “我不明白。”我喃喃说道。此时我们又转向,来到一条更宽敞的街道。到这里我已经知道回旅馆的路了。这条繁忙街道两旁的街灯都点亮了。“菲尔德派你来……监视我?来保护我?”

  “是的,先生。”巴利斯终于松开我的手臂,我感觉得到血液迅速流过刚刚被阻断的部位。“没错。我们有两个人,呃……陪同您跟狄更斯先生巡演,以防祖德先生或他的手下现身。”

  “祖德?”我说,“手下?你认为那三个人是祖德派来杀我的吗?”不知为何,这个念头让我的肠道又开始失控。到这个阶段,这个祖德游戏虽说高明,却变得有点儿累人。

  “那些人吗?不,不是。我敢确定那些恶棍跟探长追捕的这个祖德没有关系,一点儿关系都没有。这点您不必怀疑。”

  “怎么说?”我问。旅馆已经映入眼帘。“为什么?”

  巴利斯淡淡一笑:“因为他们是白种人。祖德几乎没用过白种人,虽然听说他手底下偶尔会有德国人或爱尔兰人。不是的。如果他要在这里或布里斯托取您性命,会派中国人或东印度水手或印度人,甚至刚下船的黑人来。先生,您跟狄更斯先生的旅馆到了。我们有个同事在里面,等您进了大厅,他会照顾您。我就站在这里看着您进旅馆。”

  “同事?”我重复一次。可是巴利斯已经后退一步,隐身黑暗巷弄里。此时他把手伸到额头,仿佛在拉着隐形圆帽致意。

  我转身摇摇晃晃走向旅馆灯光明亮的玄关。

  经历这么恐怖的事件后,我一点儿都不想出席狄更斯的朗读会。但泡过热水澡、再喝下至少四杯鸦片酊——我喝光了随身瓶里的存量,又拿出小心翼翼包裹好藏在行李里的大瓶子,倒满随身瓶之后,我又决定打扮整齐去参加。毕竟这是我来到伯明翰的目的。

  我从多尔毕和威尔斯口中得知,演出前那一两个小时我见不到狄更斯。他跟多尔毕走路前往戏院,我晚一点儿才搭出租马车过去,我再也不想天黑后独自走在伯明翰街头。我不清楚巴利斯探员和他同事是不是在外面监视我,但我在戏院侧门走下小马车的时候,并没有看见他们。

  时间是七点四十五分,观众陆续抵达。我站在戏院后侧看着狄更斯的煤气和灯光专家出现,在戏院两侧分别端详一下漆黑的导管和上面还没点燃的灯具,之后就离开。一段时间以后煤气技师单独出现,对上方藏在紫红隔屏后的灯具做了些调整,然后又消失了。几分钟后煤气技师第三次出现,打开煤气。此时光线虽然稍微调暗,却还是清楚照亮了狄更斯的讲桌。灯光乍亮的那一刹那效果非常惊人。这时已经有数百名观众就座,他们全都静下来,伸长脖子盯向舞台,一股强烈的好奇心充盈空中。

  多尔毕缓步走上舞台,视线先是往上瞄了一下低挂头顶上那排灯,再往下望向讲桌,又往外看着徐徐入场的观众,仿佛多么了不起似的。他微幅调整狄更斯讲桌上的水瓶,点点头,仿佛对这关键又必要的调整非常满意,然后才慢慢走进从挂着布帘的舞台侧面延伸到舞台中央的高耸隔屏里。我朝舞台侧面走去,进了后台。多尔毕跟在我后面进来,我脑海中浮现莎士比亚最知名的演出说明:《冬天的故事》里的“退场,被熊追”。

  狄更斯在他的休息室里,他身上穿着正式晚宴服。我很庆幸自己也穿着晚宴服。虽然大家都知道我不喜欢穿着太正式,也不太在乎场合不场合的事,可是这天晚上我的白领带和燕尾服似乎很合宜……或许还很必要。

  “亲爱的威尔基,”我进去时狄更斯说,“你今晚能来真是太感谢了。”他表面上一派冷静,却好像忘了我当天跟他一起搭车到伯明翰。

  他的化妆台上有一大束鲜红天竺葵,这时他剪下一朵插在扣眼里,又剪下另一朵插在我的翻领上。

  “来,”他边说边整理金表表链,又在镜子前最后一次检视纽扣、胡子和抹了油的头发,“我们去偷看一眼那些本地观众,希望他们已经开始焦躁不安。”

  我们走到舞台上,多尔毕还在隔屏后面徘徊。狄更斯指着隔屏上一个小孔洞,只要移开上面的布块,就能窥视此时已经大致到齐、在座位上扭动不安的观众。他让我先看一眼。当时我内心涌起一阵焦虑,尽管我有丰富的舞台表演经验,我还是纳闷儿自己有没有能力从容自若地在这种场合朗读,狄更斯却似乎一点儿都不紧张。煤气技师朝他走来,狄更斯点点头,上身靠向隔屏上那个洞。煤气技师冷静地走到台上再次调整灯具。狄更斯悄声对我说:“威尔基,整个演出我最喜欢这个时刻。”

  我离他很近,我们一起偷窥观众时,我能闻到他侧脸那些鬈发上的发油。灯光戏剧性地大放光明,大约两千张面孔被反射的光线照亮,观众席传来“哦……”的期待声。

  “威尔基,你也该入座了。”狄更斯低声说,“我再等个一分钟左右,吊吊他们的胃口,之后我们就开始了。”

  我正要转身离开,他又挥手要我回去。他贴在我耳旁说道:“留意祖德的行踪,他随时会出现。”

  我看不出来他是不是在开玩笑,于是我点点头,在黑暗中离开,找到侧梯爬上去,跟最后一批入场的观众逆向而行走到戏院后侧,再往下朝舞台方向移动,沿着走道往回走大约三分之二距离,去到我的座位。我要威尔斯帮我留这个位子,方便九十分钟后中场休息时溜到后台休息室看狄更斯。舞台上的紫红色隔屏、简约讲桌,甚至那瓶水,此时都沐浴在强光下,在最后这一分钟里似乎意味深长。

  狄更斯瘦削的身材走向讲桌,全场突然爆发出热烈掌声。掌声响起后又震耳欲聋地持续着,狄更斯却是充耳不闻,拿起水瓶帮自己倒了杯水,默默等着如雷掌声停歇,就像过马路时等马车驶过似的。等戏院终于沉寂下来,狄更斯……什么也没做。他只是站在那里望着观众,像是在一一跟台下所有男女老少四目相对……而此时戏院里至少挤了两千人。

  几个晚到的观众在戏院后方找位子,狄更斯继续以他那种全知全然、有点儿令人不安的冷静等他们坐定。然后他似乎用他那冷淡、严肃、专注却带点儿质疑的眼神凝视儿他们几秒。

  然后他开始了。

  多年以后,多尔毕告诉我:“当时看老大最后那些年的表演,感觉不像在看表演,而像参与了某种奇观。那根本不是去娱乐,而是被鬼魅纠缠。”

  被鬼魅纠缠。嗯,也许是吧,或者说被附身。亲爱的读者,就像我们这个时代很流行的招魂术士在他们请来的鬼魂引导下去到冥界。但在那些朗读会当中被附身的不只是狄更斯,全体观众也一样。等会儿你就会知道,你很难抗拒他。

  亲爱的读者,我觉得很遗憾,因为你们那个未来时代没有人能看见或听见狄更斯朗读。到了我写这份文稿的这个时代,已经有人尝试用各种圆筒收录声音,几乎就像摄影师用感光版捕捉人像一样。但这些都是狄更斯死后的事。你们的年代里没有人听得到他那尖细、微微大舌头的语调,也没人能看见这些表演过程中狄更斯和他的观众出现的古怪变化。据我所知他的朗读会从来不曾以银版照相术或其他摄像法记录过,何况在狄更斯那个年代那些技术速度太慢,任何人只要轻微移动,就无法摄录,而狄更斯总是处于动态中。他的朗读会在我们的年代独一无二,而且恕我大胆猜测,假设你们生活的这个未来里仍然有作家在笔耕的话,恐怕也无人能出其右,更没有人有能力模仿。

  即使在强烈煤气灯的照射下,狄更斯朗读他最新的圣诞故事时,周遭似乎仍盘旋着一团诡异的七彩云朵。我相信那朵云是狄更斯创造的那许多角色的气场的展现,此时逐一奉他召唤而来,在我们面前说话兼表演。

  当这些灵魂进入他的身体,狄更斯的姿势旋即改变,他会随着主宰的那个角色的灵体猛然一惊,或因为沮丧或懒散而萎靡不振。他的表情也会立刻而彻底地改变:他经常使用的脸部肌肉松弛了,其他那些则开始活动。微笑、睨视、蹙额、勾结的眼色,诸如此类从未出现在狄更斯脸上的神态,一个个飞快闪过我们眼前这个被灵体附身的躯壳。他的声音每一秒都在改变,即使他连珠炮似的读着你来我往的对话,也好像同时被两个或更多恶魔附身。

  在过去的朗读会上,我听过他的声音一眨眼就从费金那沙哑粗嘎口齿不清的急切低语——“啊哈!我喜欢那家伙的长相,你可以用得上他。他已经知道怎么收服那女娃儿,亲爱的,别出一丁点儿声,我听听他们说什么,让我听听……”——换到董贝先生的忧郁男高音,再到史贵儿小姐愚蠢的装模作样语调,最后再完美切换成伦敦劳工阶级口音,惟妙惟肖的程度在英国戏剧界无人能及。

  可是那天晚上令我们大家入迷的不只是声音和话语。当狄更斯从一个角色换到另一个角色,或者一个角色离开他的身体、换另一个进驻,他会像变了个人似的。当他变成犹太人费金,他那永远挺直、几乎像军人般的体态转眼间便变成那奸佞小人弓背缩肩的佝偻身躯。他的额头会耸起拉长,眉毛似乎也变浓了,一双眼睛往后遁入两口暗井,在明亮的煤气灯下似乎自己放出光芒。还有他的双手,当他诵读叙述段落时显得沉着又自信,一旦变成费金的手,却会颤抖、互抓、不时搓摩,还会因渴望金钱而抽搐,或自己躲在衣袖里。狄更斯在朗读时偶尔会走到他的特制讲桌一边,再朝反方向走个几步。如果站在那里的是狄更斯本人,他的步伐就会顺畅而自信,当他被费金附身,就变得阴柔诡诈,几乎像条蛇。

  “这些角色和变化对我而言就跟在观众眼中那么真实,”狄更斯在这次巡演开始前曾经告诉过我,“我那些虚构人物在我心目中太过真实,我并不是回想他们,而是看见他们栩栩如生地在我眼前,因为那些事都发生在我眼前。观众也将看见这个事实。”

  那天晚上我确实也看见了。不管那是因为氧气被煤气灯消耗掉,还是因为狄更斯的脸部和双手在特殊设计的灯光照射下鲜明映在紫红色隔屏上那种具体的催眠效果。我一直觉得狄更斯的目光注视着我,也注视着观众,即使那目光属于他笔下的角色也一样,我跟观众一起进入某种恍惚状态。

  当他重新变回狄更斯,读着解说或描述文句,而不是念诵角色的对白时,我听得见他声音里那份毫不游移的坚定,可以感觉到他眼睛光芒中那份喜悦,还能察觉到一股侵略性——在绝大多数观众面前伪装成自信——只因他知道自己有能力催眠这么多人这么长时间。

  圣诞故事和一小段的《雾都孤儿》结束了,那天晚上全部两小时表演已经进行一个半小时,中场休息时间到了,狄更斯转身离开舞台,就跟他登台时一样无视观众疯狂的掌声。

  我摇摇头,仿佛从梦境中苏醒,起身走到后台。

  狄更斯整个人瘫在沙发上,显然累得无法起身或移动。多尔毕忙进忙出,监看侍者摆放一杯冰镇香槟和一盘十二只牡蛎。狄更斯起身啜饮香槟,吸食牡蛎。

  “老大晚上只吃得下这个。”多尔毕低声告诉我。

  狄更斯听见后抬起头来,说道:“亲爱的威尔基……你能在中场休息时间进来看我真是太好了。你喜欢今晚上半场的表演吗?”

  “当然,”我说,“无比……出色……一如往常。”

  “我应该跟你说过,今年秋冬我如果应邀表演,就不再朗读《马利高德医生》。”狄更斯说。

  “可是那段很受欢迎呀。”我说。

  狄更斯耸耸肩:“不如董贝或斯克鲁奇或尼克贝。我等会儿要读尼克贝。”

  我很确定节目表下半场三十分钟排的是《匹克威克外传》里的审判场景。狄更斯向来喜欢以伤感与笑声结束表演,可是我不打算纠正他。

  中场十分钟几乎结束了,狄更斯有点儿费力地起身,把在热气中凋萎的鲜红天竺葵扔进垃圾桶,重新在扣眼上别上一朵新鲜的。

  “那就表演结束后再见了。”说完我就回到急切的观众中。

  等掌声结束,狄更斯拿起书,假装大声诵读:尼古拉斯·尼克贝到史贵儿小姐的学校……第一章。所以他要念尼克贝。

  我刚刚在后台看见的疲累消失无踪,狄更斯反倒变得比上半场那九十分钟更生龙活虎、精神焕发。他朗读的力道再次像磁流般往外探索,去唤回并校准观众的注意力,仿佛观众的眼睛和心灵是罗盘上的无数指针。同样地,狄更斯的眼神似乎凝视着我们每个人。

  虽然那股磁流吸力极强,但我的思绪开始游走。我开始想起其他事,比如未来一星期里我的书《阿玛达尔》即将以上下册形式出版。我又想到我得敲定我下一本小说的情节或主题。也许篇幅短一点儿,内容更奇情些,不过要比曲折离奇的《阿玛达尔》单纯些……

  突然间我回过神来。

  偌大的戏院里一切都改观了。灯光似乎变得更浓稠、更缓慢、更暗淡,几乎像凝胶。

  周遭阒然无声。不是几秒前两千一百人专注聆听那种肃静,那时会有压抑的咳嗽声、偶尔打断寂静的笑声和许多人端坐两小时后不自主挪动身子的声音。现在却是绝对死寂。感觉像是两千一百名观众刹那之间全都死了。没有一丝呼吸声,也没有半点动静。我发现我听不见也感觉不到自己的呼吸,也察觉不到自己的心跳。伯明翰大会堂变成了一座巨大墓室,而且一如墓室般静寂。

  就在那个时刻,我发现数以百计又细又白、肉眼几乎难以辨识的细线往上升,线头系在每一名观众的右手中指。戏院里光线太暗,我看不清这两千条线究竟在我们上方什么地方会合,但我知道它们都联结到上面的一口大钟。我们所有人都在“死屋”里。那些线——现在我看清楚那是丝线——绑在我们手上,以防我们之中还有人活着。我直觉知道那口钟的音色与响声肯定恐怖至极,它是在那里提醒(某人或某种东西)有人醒过来了。

  我知道自己是两千一百名观众之中唯一的存活者,只得强自镇定不敢移动,全神贯注不去扯动绑在我右手中指上那根线。

  我抬头一望,发现在阴暗的舞台上那浓稠缓慢的煤气灯中闪闪发光的不再是狄更斯的面孔、双手和手指。

  祖德在台上看着我们。

  我一眼就认出那白皙的肤色、残缺耳朵上方那一簇簇短发、没有眼皮的眼睛、充其量只是头骨某个孔洞上方两块一起一伏薄膜的鼻子、细长歪扭的手指,还有转动不停的淡色眼眸。

  我的手颤抖了。在观众席那些尸体的头颅上方大约三十米处那口大钟开始震动。

  祖德的头猛地四处张望,那双淡色眼珠锁定我的目光。

  我开始浑身发抖。钟轰隆隆地,然后当地响起。没有任何一具尸体呼吸或骚动。祖德从狄更斯的讲桌后方走出来,再走出那夸张的矩形灯光。他从舞台上跳下来,滑上走道。此时我的手脚抖得像得了疟疾,可是我全身动弹不得,连头都无法转动。

  祖德靠近时,我已经闻到他的气味。他臭得像猛虎湾附近的泰晤士河,那里每当河水退潮污水上涨时,就会散发出难闻的恶臭,萨尔的烟馆就在那里日渐破败。

  祖德手里拿着东西。等他来到走道离我大约二十步的地方时,我看出来那是一把刀,却有别于任何我拿过用过或看过的刀子。刀刃是深色钢铁打造,上面明显刻有象形文字。刀柄几乎完全被祖德苍白细瘦的指关节包覆,以至于那截至少二十厘米长、极为细薄的弯曲刀刃像仕女的扇子般从他手中伸出来。

  跑!我命令我自己。快逃!尖叫!

  但我动弹不得。

  祖德停在我上方,在我眼角余光最外围。当他张开嘴时,一股泰晤士河泥沼的臭气将我包围。我看见他的淡粉红色舌头在细小牙齿里舞动。

  “你……看。”他嘶嘶地对我说。他的右手臂将刀刃往回带,准备挥刀斩首。“很容易……吧?”

  他朝水平方向凶残地挥动刀刃。那弯刀的利刃划过我的胡子,像切奶油似的割断我的领巾、衣领、皮肤、喉咙、气管、咽喉和脊椎。

  观众疯狂鼓掌。凝胶状的空气恢复正常亮度,丝线不见了。

  狄更斯没有理会观众的掌声,转身离开舞台,多尔毕站在幕布边缘。片刻之后,掌声还在空中回荡,狄更斯重新回到明亮的煤气灯下。

  “亲爱的朋友们,”他高举的手止住掌声之后说道,“今晚好像出了一点儿错,其实是我搞错了。我们的节目表上写的是《匹克威克外传》审判场景,我却不小心错拿了尼克贝上台,还一路念下去。各位非常仁慈地宽容了我的错误,更仁慈地赐给我掌声。时间晚了,我的表显示现在十点整,正是我们今晚节目结束的时间。可是我承诺要读审判场景,如果你们大多数人想要听我读审判那一段,请举手或用掌声告诉我,那么我会很乐意为大家补读。”

  观众确实想听。他们鼓掌喝彩,大声鼓励。没有人离开。

  “传山姆·维勒!”狄更斯用法官的声调大喊一声,观众的掌声与喝彩更响亮了。随着每一个经典人物依序登场:甘普太太、史贵儿小姐、布兹……观众的欢呼声就愈加洪亮。我伸手碰触太阳穴,发现我的额头冰冷,汗水淋漓。狄更斯还在读着,我步履蹒跚地走出戏院。

  我独自回到旅馆,又喝了一杯鸦片酊,等狄更斯和他的工作人员回来。我的心脏在狂跳。我饿坏了,浑身不住颤抖,很想在我自己房间里吃顿大餐。可是尽管狄更斯演出后不会再吃东西,他还是邀请威尔斯、多尔毕和我在他房间用餐,陪他慢慢放松心情。他在一旁来回踱步,聊着接下来几天的表演,也谈到他接受了另一场巡回演出的邀请,大约圣诞节期间开始。

  我点了野雉、鱼、鱼子酱、肉派、芦笋、蛋和无甜味香槟,当侍者带着这些东西和威尔斯的简单餐点以及多尔毕的牛肉与羊肉进来时,狄更斯从他站着的壁炉旁转身过来,说道:“亲爱的威尔基!你领子上那是什么东西?”

  “什么?”坦白说我脸红了。我刚刚匆匆洗了个澡,又喝了鸦片酊才上楼来到狄更斯房间。“什么?”我双手举到长满胡子的下巴,在我丝质领巾上方摸到某种厚厚的结痂物。

  “我来,你手拿开。”威尔斯说。他把灯照过来。

  “天哪!”多尔毕惊呼一声。

  “我的天,威尔基!”狄更斯的语气里感兴趣的成分多过震惊,“你的衣领和脖子上到处都是干掉的血迹。你简直就像《雾都孤儿》里刚被比尔·塞克斯杀死的南希。” 谋杀狄更斯(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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