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夜里的演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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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躺在床上,彻底累坏了。翻找比顿留下的记录资料其实还算挺享受的,而且尽管手边可用资源不多,能帮几个病人看看病还是让我觉得自己有点用处,心里踏实了一些。
感受手指下的肌骨、脉搏,检查病人的舌头和眼珠,这些熟悉的例行工作对平抚从踏出石阵以来一直缠绕我心头的惊恐颇有助益。不管身处的状况多诡异、自己和这地方又如何格格不入,当我明白他们都是真实存在的人时,心中多少感到安慰。他们的身体温热、多毛,我能感受到他们的心跳,听得到肺部的呼吸。有些人身上带着难闻的体味,身子饱受折磨,又脏又臭,不过这些对我而言都不是什么新鲜事了。这些状况绝对不会比战地医院更糟糕,而且病人患的都只是不会让人担心的小伤小病。
我很满意自己能重操旧业,替人疗伤解痛,接回脱臼和修补伤口。很感谢科拉姆建议我接下这一职务,不管当初是什么鬼命运把我带到这地方,担负起照顾他人的工作让我觉得自己不再那么严重地受不甘的念头的折腾了。
科拉姆·麦肯锡,这奇特的男人。他颇富修养,心胸宽宏又细心体贴,外显的矜持带着刚毅顽强的内在。这刚毅的特性在他弟弟杜格尔身上更是明显,杜格尔是天生的战士,不过看他们兄弟俩站在一起,却能看出谁更强大。科拉姆虽然双腿扭曲残疾,但他是宗族领袖,也是理士城堡内所有一切的主宰者。
洛特雷克症候群——我先前虽然没见过实际病例,倒是听过一些描述。这个病症以其最为人所知的受害者法国画家图卢兹-洛特雷克命名。不过我提醒自己,洛特雷克这时候还不存在哦!这是骨骼与结缔组织的一种退化病症,病患的外观在十多岁初发病前通常看起来并无异状,但病发时,支撑身体的腿骨会在体重的压挤下碎裂坍塌。
我心不在焉地扯顺打结的头发,回想课本上的描述:体内循环不良引起的苍白肤色和过早出现的皱纹,是该病症的征兆,手指和脚趾的干燥状况及明显的硬茧也是该病的迹象,这我先前在科拉姆身上已经注意到了。由于患者的腿骨会扭曲、弓弯,脊椎便会相对承受更大的压力而发生扭曲,引起剧烈疼痛。患者体内白血球数量低,易增加病菌感染概率,过早引发关节炎。再者,患者因体内循环不良,加上结缔组织退化,必会产生不孕和性无能的问题。
霎时,我的念头停了下来,想起哈米什。“我儿子。”科拉姆曾骄傲地向我介绍。嗯……那么,或许科拉姆并没有性无能的状况,或者也许他有,但利蒂希娅很幸运,因为麦肯锡家族的男人许多都长得非常相像。
我沉陷在如此有趣的想法里,一阵突然响起的敲门声打断了我的思绪。一个模样随处可见的小男孩站在门外,捎来科拉姆的邀请口信。小男孩说,厅堂里将有歌唱表演,若是我愿意赏光莅临,麦肯锡家族的领主将会十分荣幸。
方才的臆测让我好奇地想再见见科拉姆,于是我快速地朝玻璃镜瞄了一眼,虽然用处不大,还是顺了顺头发。我关上房门,跟着我的小小护花使者穿过起风的寒凉廊道。
厅堂在夜里看来有点不同。沿墙架立的松木火炬燃烧得噼啪作响,偶尔迸出蓝色的松脂火光,带着些许快活的气氛。原本附着数根铁叉和大锅的火炉,热度在热闹的晚餐时间过后已渐渐降低,炉床上现在只有一团炉火,靠着两根缓缓燃烧的大圆木撑着,铁叉都已收入洞穴般的烟囱内了。
厅堂里的桌椅板凳还在原处,不过已稍稍后移,炉边腾出了一些空间。炉边一带显然是表演的中心点,因为科拉姆那张雕花大椅已摆到另一侧。科拉姆正坐在椅子上,腿上盖着暖毯,伸手可及的小桌子上放着玻璃酒瓶和几只高脚大杯。
科拉姆看到我在拱门下踟蹰着,友善地对我招招手,示意我坐到他身旁的凳子上。
他以愉悦而随性的口吻说:“克莱尔女士,很高兴你愿意赏光。虽然格伦的歌声已有我们这群人欣赏,但他若知道有新朋友来听歌,一定会很开心。”
身为麦肯锡家族首领的科拉姆面色憔悴,宽阔的肩膀有点垂垮,过早出现的皱纹深深凿刻在脸上。
我口中喃喃自语地说着些无关紧要的事,然后环顾整个大厅。众人开始涌入,有时又向外走去,大家三五成群地交谈着,纷纷坐上靠墙放置的长凳。
“抱歉,你说什么?”声音越来越嘈杂,让我漏听了科拉姆说的话,一转头便看到他把酒瓶递了过来。这是个淡绿色水晶制成的漂亮钟形酒瓶,透过瓶身玻璃看去,瓶内的液体颜色是深海的绿,但一倒出来却是美妙的淡玫瑰红,而且带着美味的醇酒香气。这酒的滋味十足美妙,在心有不甘地让每一滴佳酿甘露滑入喉咙之前,我沉醉地闭上眼,先让酒香搔弄我的口颚。
“这酒不错,对吧?”低沉的声音里带着愉悦的音调。我睁开眼睛,看到科拉姆赞许地对我微笑。
我张口想回话,却发现这滋味里滑顺细致的韵味是骗人的,这酒烈得让声带轻微麻痹。
“太……太美妙了。”我努力地说出口。
科拉姆点着头:“的确,从德国莱茵河地区来的。你对这酒不熟?”当科拉姆拿着酒瓶朝我杯子送过来时,我摇摇头。他用发亮的玫瑰红的酒装满我的杯子,又握住自己的杯脚转动着,好让火光照耀出杯中酒液泼溅的朱红。
“不过,你倒是懂得好酒。”他倾着杯子,享受杯中佳酿的浓郁果香,“但我想,这也很自然,因为你有法国血统——或者,应该说是一半的法国血统。”他微笑着迅速更正,“你的家族来自法国何地?”
我迟疑了一会儿,想起在这种情况下说话要尽可能贴近事实。“我的家族和法国的关系是很久以前的事了,而且也不是很直接的联系。我那些可能在法国的远亲都来自北部,在贡比涅附近。”对于脱口而出的话,我自己都有点讶异,因为我未来的亲戚真的就住在贡比涅附近。要贴近事实,的确。
“啊,不过你自己从没去过?”
我倾着杯子,一如先前地摇摇头。我闭上眼,深深呼吸,好吸进美酒的醇香之气,接着依然闭着眼答道:“没有。我也从没见过那儿的亲戚……”我一睁眼便发现科拉姆紧盯着我,“……我之前就说过了。”
“你的确说过。”他不慌不忙、平心静气地点点头。科拉姆·麦肯锡的双眼是漂亮的柔和灰色,覆有一片浓密的黑睫毛。他是个迷人的男子——至少腰部以上是。我的目光越过科拉姆,望向炉火旁的一群人,我看到他的妻子利蒂希娅和几位女士正热烈地聚在一块儿和杜格尔说话。杜格尔·麦肯锡也是个迷人的男子,而且五体健全。
我拉回注意力,发现科拉姆正心不在焉地看着墙上挂着的画。
“而且正如我先前所言,我希望可以尽快上路去法国。”我突然开口,把他从暂时的失神状态中拉回。
科拉姆一手拿起酒杯,质问似的挑起眉来,口气轻快地回答:“你的确说过。”我稳稳握住酒杯,示意只需要一点酒即可。我起身想朝拱道走去,但科拉姆却把这雅致的酒杯装得近乎全满。
科拉姆的目光紧盯着逐渐涨升的酒液:“比彻姆女士,正如我先前所言,我想你应该很愿意在本地多停留一些时日,直到我们为你的交通问题做好最适当的安排。毕竟,你也不那么急吧。现在不过是春天,而在秋季风暴前的数月穿越海峡可是十分危险的事。”他的双眼和杯子同时扬起,锐利的目光紧盯住我。
“不过,要是你愿意告诉我法国亲戚的名字,也许我可差人先捎个口信过去,让他们准备准备,如何?”
科拉姆在吓唬我,我没得选择,只能先喃喃说“好的,也许等会儿就给你”之类的虚应之词,然后急忙在歌唱表演开始前推说内急,得离开一下。这是科拉姆设下的游戏和圈套,我还不是他的对手。
我的托词也非全然虚构,我在堡内几个漆黑的厅里花了点时间胡乱走寻,才找到我要去的地方。完事后,我摸索着找到回去的路,手里还握着酒杯。我看到一条通向厅堂的明亮拱道,走进时才知道我走到了较矮的入口,正站在离科拉姆较远的对面厅尾。这情况对我正好,我默默走进长厅,沿着墙走向其中一张板凳,然后煞费苦心地融入人群。
我朝大厅前端望去,看到一个身形修长的男人。从他手上的小竖琴研判,他必定是吟游诗人格伦。科拉姆一招手,仆侍急忙给吟唱者取来凳子。格伦坐上凳子,开始为竖琴调音。他耳朵贴近竖琴,轻拨琴弦。科拉姆从瓶中又倒了一杯酒,手再一挥,差遣仆人把酒杯朝诗人那儿送去。
“他召来他的笛子,叫来他的酒杯,科尔老国王唤来他的三个提琴手……”我无礼地低声唱着这首老儿歌,引来莱里的斜眼。莱里坐在挂毯下方,挂毯的织纹图样是一个猎人带着六条拉长身子的斜眼狗,到处乱窜地追捕一只孤零零的野兔。
“你不觉得这狗有点过分吗?”我挥指着挂毯,在她身旁的凳子上蓦地坐下。
“噢!呃……是呀。”她小心翼翼地回答,身子还稍稍往旁边移开。我试着把莱里拉进我友善的对话里,不过多数时刻她只是简单地用“嗯、啊、噢”回应,而且只要我一跟她说话,她就会脸红心惊,所以没多久我就放弃了。我的注意力重新回到厅堂前头的景象。
格伦已经将竖琴调至满意,他从外套中拿出三把长短各异的木笛,搁在小桌上,方便等会儿取用。
我突然发现,莱里没和我一样享受对吟唱诗人和乐器的兴趣。她微微挺直身子,目光越过我的肩头,望向低矮的拱门,同时身子也缩躲在挂毯的阴影下,免得被人发觉。
顺着她的目光,我发现詹米·麦克塔维什红发的高大身影正朝厅里走来。
“啊,英勇的大英雄!你喜欢他呀?”我问身旁的女孩儿。
她发疯似的猛摇头,但脸颊上鲜明的红晕已道尽一切。
“这样啊,我们来看看可以做点什么,如何?”我真是心胸宽大又慷慨。我站了起来,兴高采烈地猛挥手,好吸引詹米注意。
这年轻人看到我招手,便笑着穿过人群走来。我不知道他俩之前在院庭里发生过什么事,不过我看詹米和这女孩打招呼的方式虽然亲切,但依然正经,他对我弯腰致意的方式反而更轻松随性。经过我们这段时日被迫生成的亲密感,詹米已经很难再把我当成陌生人了。
厅堂前头传来测试的琴音,表演即将开始。我们赶忙入座,詹米就在我和莱里之间坐下。
骨架细瘦、发色灰褐的格伦是个其貌不扬的男人,不过一旦开口唱起歌来,你就会忘却他的长相。众人听得如痴如醉,格伦成了唯一的焦点。他以一首简单的曲子开场。这是一首盖尔语歌谣,曲中强烈的词韵和旋律甚为契合,歌声伴着他轻触竖琴的弦音,拨捻琴弦引出的震动中似乎都带着曲中字词的尾音余韵,从一段旋律滑渡到下一段去。他的声音简单得令人迷惑,起初你以为这声音只不过是听来舒服却缺了点力道,但随后你会发现他的声音竟直直穿透全身,每个音节都清澈晶亮,犹如水晶。不论能否听懂歌词,这声音都会在脑中隆隆回响。
这首歌得到众人热烈诚挚的掌声,歌者随即再献唱一首。我想,这首唱的是威尔士语,这声音听在我耳里就像旋律悠扬的漱口声,但我周围的人似乎都能跟上,他们无疑听过这首曲子。
在歌者重新调音的短暂休息间隙,我低声向詹米打探格伦在理士城堡是不是已经有一段时日了,随即我回想起,说:“噢,可是你不会知道吧?我都忘了你自己到这里也没多久。”
“我以前来过理士。十六七岁时在这里待了一年,格伦那时就在这儿了。你应该看得出科拉姆很喜欢他的音乐,他给格伦的待遇很丰厚。这个威尔士人只要愿意在哪个地方待下,所有领主都会欢迎的。”
“我还记得你以前在这里的时候……”开口的是莱里,虽然她的脸依旧微微晕红,但她决定加入谈话。詹米微笑着转过头,让她也加入对话。
“你记得啊?那时候你才七八岁。我觉得自己那时很不起眼,更别提会有人记得。”詹米礼貌地转回头对我说:“听得懂威尔士语吗?”
“嗯。不过,我还是记得。”莱里接续说道,“那时候,你……我是说……你不记得我吗?”她的手紧张地扭着裙子咬起指甲来,我全看到了。
詹米的注意力似乎被厅堂那头正以盖尔语争论着的一群人吸引过去。
“啊?”他含糊地说,焦点突然又回到莱里身上。他微微笑着:“不,我想我不记得。十六岁的小毛头心里只顾自己,哪会去注意根本没看在眼里、脸上挂着鼻涕的小孩。”
我猜他这番话本意是要自嘲,而非嘲笑对方,但话一出口,效果却刚好相反。我心想,暂停一下,让莱里恢复平静也许比较好,于是我赶忙插嘴:“哎呀,威尔士语我一个字都听不懂,詹米,你知道他在说什么吗?”
“噢,知道。”詹米开始将格伦吟诵的字句转译为英语。这是一首古老的叙事曲,显然是一个年轻男子爱上了年轻女子(不然呢?)的故事。贫穷的他爱上了她,却自觉配不上她,于是离开家乡,到海上寻找发财机会。年轻男子遭遇船难,碰上威胁性命的海蛇、迷惑他的人鱼,历经数度冒险之后,终于寻得财宝重回故里,却发现年轻女子嫁给了他最好的朋友,如今已成人妻。这个朋友更穷,但显然更聪明。
我半作弄地问:“那你会怎么做?你会当个无财不婚的男人,还是不管有钱没钱,娶了再说?”这个问题似乎让莱里同样感兴趣,她抬起头来想听听詹米的答案,同时又假装非常注意格伦开始吹起的笛音。 异乡人(1-4全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