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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新的开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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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弗兰克站起身子,挥挥手拍掉裤子上的碎草末:“我的小姑娘,你只知道这些。在这个世界上,除了苏格兰高地,没有任何地方会在日常生活中融入如此多的古老迷信和魔法。不管贝尔德太太是不是教徒,她都相信古老歌谣的内容,她的所有邻居也都是。”他用擦得锃亮的鞋尖指了指地上的血渍,一脸开心的模样,解释道:“这是黑公鸡的血。这些房子都是新的,你看,是组合屋。”

  我冷冷看着他道:“如果你觉得这样就能解释所有问题,你最好再想一次。这跟房子是新是旧有关系吗?还有,所有人到底跑哪儿去了?”

  “我猜,他们都到山下的酒吧去了。我们过去瞧瞧,如何?”弗兰克抓住我的手臂,领着我穿过大门,朝山下的葛瑞赛德路走去。

  “在古代,以及不是那么久远的年代,大家在盖房子时都会按照习俗杀个东西埋进地基下,以安抚地灵。你知道的,‘他该把长子搁入地基下,把稚子摆进大门底’,这首歌谣就跟山一样古老。”他边走边解释。

  这段歌词让我吓得抖了起来:“既然这样,那我觉得他们以鸡代人还真是既现代又开明。你是说,因为这排房子还算新,底下没埋过东西,所以居民现在做点补救?”

  “对,正是如此。”弗兰克似乎对我的进步十分开心,还拍了拍我的背,“根据牧师所说,很多当地的民谣都相信,之所以会有战争,部分原因是大家都数典忘祖,把传统的防护措施给抛弃了,例如在地基下埋入献祭品,或者在壁炉内烧掉鱼骨头——当然,什么鱼都可以烧,除了黑线鳕鱼。”他喜滋滋地补上这句,“你知道不可以烧黑线鳕鱼的骨头吗?不然之后永远都抓不到这种鱼了。人们只能烧黑线鳕鱼之外的鱼骨头。”

  “我会记在脑子里。快告诉我,怎么做才不会再看到鲱鱼,我马上动手。”

  他摇摇头,沉浸在他巨大的记忆库之中,在那学者般的短暂出神片刻里,他和周围世界脱了轨,只忙着把各方知识串联起来。

  “我不懂鲱鱼,不过,要是不想看到老鼠的话,你可以绑一束凌风草,‘家有凌风草,老鼠不见了’。把尸体埋在地基下,虽然很多当地鬼魂就来自地基下。”弗兰克心不在焉地说着,“你知道高街尽头的那栋蒙特爵罗大宅吗?那里就有幽灵。房子兴建时,有个工人被杀了献祭给地灵,时间大概是十八世纪吧。离现在也不算太久。”他“很体贴地”补了最后这句。

  “故事是这样的,建筑工人奉屋主之命筑起一道墙后,一块石砖从墙头掉下来,砸中了某个工人,也许是个不讨人喜欢的家伙被选中当牲品。于是他就被埋进地下室,而这幢屋子的其他部分就建在他的尸体上。除了他的忌日和四个古老节日之外,他的灵魂一直都在他被杀的地下室里徘徊着。”

  “古老节日?”

  “也就是新年除夕、仲夏、五朔节、万圣节这几个古老节日。”他依然心不在焉地解释道,“据说,不管是德鲁伊人、宽口陶器人,或者早期的皮克特人,都保有太阳或火焰祭典。无论如何,幽灵鬼魂在这神圣的日子里会被放出来,可以随心所欲地四处游走,为恶或行善。”他若有所思地揉着下巴。

  “五朔节快到了,日子也接近春分。下回你经过教堂墓地时,眼睛最好放亮点。”弗兰克眨了眨眼,我明白他出神的时刻已经结束了。

  我笑了:“那么,这地方有很多有名的幽灵?”

  他耸耸肩:“我不知道。我们下回见到牧师再问问他,如何?”

  事实上,我们没多久就见到了牧师,当时他正在镇上的酒吧里和许多居民喝着淡啤酒,庆祝屋子刚刚办完净化仪式。

  在做这么异教徒的行为时被逮到,牧师似乎觉得有点尴尬,但很快就神色如常,仿佛他只是把这当成带有历史色彩的当地习俗,就像在圣派翠克节戴上三叶草一样。

  “真是非常迷人啊!”他脱口而出。我内心轻叹,就像一听到画眉啁啾就认出这是什么鸟一样,我听出了这句话是召唤学者的前奏曲。弗兰克听到同类的灵魂呼唤,马上定了下来,跳起知识分子的求偶之舞。没多久,他们就深入地谈起远古迷信和现代宗教之间的原形和比较。我耸耸肩,自顾自穿过人群,往吧台走去,两手各执一杯白兰地调酒,走了回来。

  经验告诉我,要在这类讨论中转移弗兰克的注意力有多困难,因此我只抓起他的手,让他用手指握住玻璃杯脚,然后放任他去。

  我看到贝尔德太太坐在一张窗边的深深长椅里,正和一位年纪较长的男士享受一品脱苦啤酒。她向我介绍这位男士是克鲁克先生。

  “兰德尔太太,这就是我跟你提过的那位对植物花草无所不知的人。”因为有人作陪和酒精的作用,贝尔德太太的眼神灼灼发亮。

  “兰德尔太太对花花草草很有兴趣,她会把它们放进书里压着。”贝尔德太太对她的同伴说,而他则半礼貌半重听地歪头侧耳听着。

  “真的吗?”克鲁克先生扬起一道白眉,兴味盎然地问道,“我有一些压制植物标本的工具,是我侄子从学校来这儿度假时带给我的,可是我没敢告诉他,我从来就不用这种东西。我会把植物吊着风干,放进框里、纱袋或者瓮子里干燥。我就搞不懂,为何要把这些野生的东西压扁呢?”

  “这个嘛,也许是为了观赏。兰德尔太太用锦葵花苞和紫罗兰做了几个漂亮的小东西,也可以放进框里挂在墙上看。”贝尔德太太好心地插嘴说。

  “嗯——”克鲁克先生满是细纹的脸上透露出他怀疑这个建议的可行性,“那么,如果这些东西能派得上用场,你就尽管拿去用吧,我也不想这么扔掉那些工具。不过我得说,我还真用不上。”

  我向克鲁克先生保证我会很开心地使用这些工具,而且如果他可以带我去看看这地区何处可以发现罕见植物,我会更加开心。他像只年迈的红隼倾着头、眼神犀利地看了我好一会儿,最后终于决定相信我对植物的兴趣确实出自真心。我们约好次日清晨碰面,到当地的灌木丛走走。我知道弗兰克当天打算到因弗内斯当地的市政厅查一些史料,而我乐得有借口不陪他一起去。对我来说,这个记录和那个记录不都非常相似嘛。

  没多久,弗兰克向牧师致意告别,我们便陪着贝尔德太太一起回去。我不太想提到门阶上的鸡血,但弗兰克可受不了这么沉默,热切地向贝尔德太太问起这个习俗的背景。

  “我想这应该是很古老的习俗吧?”弗兰克边用手杖拂过路边的杂草边问道。

  路边的藜草和五指草已经开花,我看到金雀花饱满的花苞,再过几个礼拜它们就会绽放了。

  “噢,对啊。兰德尔先生,这习俗比任何人所知的都要老,甚至可以回溯到巨人时代。”贝尔德太太像鸭子一样摇摇摆摆、步履轻快地走着。

  “巨人?”我脱口问道。

  “是啊,就是菲昂和他的勇士团。”

  “盖尔人的民间传说,英雄,你知道的。这传说也许源自挪威,从这一带开始,沿着海岸到西边的地区,有许多习俗都受挪威影响,有些地名都还是挪威语,根本不是盖尔语。”弗兰克兴味盎然地说。

  我翻了翻白眼,感觉他又要滔滔不绝了,不过贝尔德太太倒是亲切地微笑着鼓励他,说他讲得完全正确。她说自己曾到过北方,见过“兄弟岩”,那也来自挪威,不是吗?

  “公元前五百年到一三〇〇年的这段时间,挪威人从北方航行至此有数百回之多。你知道,就是那些维京人,而且他们把自己的神话传说也带了过来。那里真是神话的国度,而这些东西似乎就在这里扎了根。”弗兰克眼神迷蒙地望向地平线的远方,仿佛在风起云涌间看到了龙形船。

  这我相信。黄昏的暮光洒下,暴风雨将临。云层背后的骇人亮光透了出来,建筑物笼罩在这样的光线中,甚至这条路上全新的房子都古老、阴森得一如矗立在百英尺之外历经日晒雨淋的皮克特族巨石。这块巨石守卫着它标示出来的这个十字路口已有千年之久。

  今晚似乎适合紧紧关好门窗,待在屋子里。弗兰克没有舒服地待在贝尔德太太的客厅欣赏珀斯港的幻灯片,他选择依约前去和班布里奇先生喝雪莉酒。班布里奇先生是对当地史料很感兴趣的律师。我还记得前次和他碰面的经验,因此决定留在家里和珀斯港做伴。

  “尽可能在暴风雨开始前赶回来,还有,代我向班布里奇先生致意。”我吻了弗兰克,向他道别。

  “嗯,当然,当然。”弗兰克小心翼翼地避开我的眼神。他耸起肩,穿上大衣,抓起门边架上的伞离开了。

  我随后关上门,但没闩上,这样他回来时便可直接进门。我走回起居室,心中暗想弗兰克毫无疑问会假装自己没有妻子,而班布里奇先生会乐得跟他合演这场戏。不过,这我就不能怪他了。

  我们昨天下午登门拜访班布里奇先生,起初一切都很顺利。我表现得娴静有礼,聪明又谦逊,而且打扮朴素,梳洗整齐——完全就是完美的教授夫人该有的形象,直到茶送上来的那一刻。

  我翻过右手掌,可怜兮兮地细细看着横过四根手指根部的大水疱,但这毕竟不是我的错,谁叫班布里奇先生这位鳏夫选了便宜的锡茶壶来泡茶,而不是适当的陶壶。但那也不是律师先生的错,他试着表现出彬彬有礼的样子,央求我倒茶。更不是壶把的错,这壶把上的布已经磨得见底,让我在执起茶壶时直接碰到滚烫的壶把。

  不,我决定了。放掉茶壶完全是正常反应,而让茶壶掉在班布里奇先生的大腿上则不过是意外。我总得找个地方放掉茶壶吧。我大叫着“真他妈的该死”,这句话盖过了班布里奇先生心里的呐喊,也让弗兰克的视线越过司康饼瞪着我。

  当班布里奇先生从惊吓中回过神之后,表现得很有风度,关心起我的手是不是被烫着了。弗兰克解释说我用语粗俗是因为我这两年来都在战地医院工作,他也不予理会。“恐怕我妻子从美国人那儿学了一些,呃,生动的表达方式。”弗兰克面带紧张的笑容说道。

  “真的,当我取出他们身上的炮弹碎片时,他们说的话都会很‘生动’。”我用吸满水的餐巾包住手指,咬着牙。

  班布里奇先生婉转地试着想把话题拉回到无害的历史上,他说他一直对各时代认定的各式粗话甚感兴趣,例如“Gorblimey”是“Godblindme”这句誓言在近代的讹用[3]。

  “是啊,当然了。”弗兰克对于能改变话题满心感激,“不必加糖,克莱尔,谢谢你。那么‘Gadzooks’呢?‘Gad’这个部分很明显,可是‘zook’……”[4]

  “这个嘛,你知道……我有时会想,这个字可能是一个古苏格兰字的讹用,就是‘yeuk’,‘痒’的意思。这有点道理,对吧?”律师先生插话道。

  弗兰克点点头,让他额前那撮与他学者形象不相符的头发垂了下来,他自然地将头发拨了回去:“这些粗话的演变真是有意思。”

  “是啊,而且还在不断推陈出新。”我说着,小心翼翼地用夹子夹起一小块方糖。

  “噢!您在您的那个,呃……战地经验里,可曾听过什么样有趣的用语变化?”班布里奇先生有礼地问道。

  “噢!有的。我最喜欢的一句话是跟一个美国佬学来的,这人叫威廉森,我想是从纽约来的。每次我帮他换病服,他都会说这句话。”

  “哪句话?”

  我动作利落地把一块方糖放进弗兰克的咖啡中。

  “罗斯福去死。”

  ***

  在和贝尔德太太共处一段平静又不失愉快的时间之后,我回到楼上,趁弗兰克回来之前梳洗一下。我知道他雪莉酒的酒量只有两杯,应该没多久就会回来。

  屋子外头起风了,卧室里的空气似乎布满静电,我拿起梳子梳过头发,头发却因此纠结,还以令人恼火的角度乱翘。我晚上都会梳几百下头发,但决定今天就免了。在这样的天气里,我只想勉强去刷个牙。我的脸颊上紧紧黏着几撮头发,我试着弄顺拨回时,这些发束还是死命黏着。 异乡人(1-4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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