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深秋明月照寒鸦(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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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邪干咳声,继续道:“因为这个世上没有人能控制逐日刀。卿儿他……他这一辈子都休想练成望月斩,你才是唯一的希望。别离是你的儿子,所以我将另一招刀法传授给他,你们父子二人一人一招,方能避免劫数,化解逐日刀的戾气。”
胡不归冷笑道:“胡言乱语。”
钟邪的心情却是非常平静,似胸有成竹。他明白如果要胡不归相信他说的每一句话,只能用行动来证明。
钟邪气定神凝,青衣迎风狂舞,乌云滚滚而来,将他周身笼罩。
他掌心向外,手中无刀,却滋生刀气。
钟邪身形暴长,双臂在空中抡舞,一招望月,撕裂乌云!刀风瞬时随云散去,消失得无影无踪。
果然是望月斩的刀法,与胡不归所学那招大相径庭,少了一点霸气,却多出几分柔情。
胡不归瞳孔收缩,他的眼神忽闪迷离:“你接我一招望月如何?”
人只要有了欲望,就会变得疯狂。逐日刀在风里咝咝作响,刀也有欲望。
天色昏暗,乌云凝聚,月湖山庄已被遮掩在杀气里。胡不归长发披散,脸上的伤疤纵横交错,愈显桀骜。
乌鸦扑腾着翅膀,显得急躁不安。
逐日刀在手,面对一位养育他二十年的老人,他有没有出刀的勇气?
秋去冬来故园在,花落入淡已不堪。
就在天与地之间,刀光一闪!
远处有雷声轰鸣,隐约中竟听见凄恻的呼声,只见钟长卿奇迹般地出现在眼前,身子已扑上钟邪。
天空下起了雨,鲜红的血雨。
雨幕中有钟别离声嘶力竭的哭喊声,黑色乌鸦惊惶无助的尖利啼吟,也有狄秋月缓缓晕倒的身影。
世上有很多事情往往出人意料,世上有很多的仇恨都需要用鲜血来洗清。
钟长卿倒在血泊中,奄奄一息。
逐日刀的秘密究竟是什么呢?
江湖人争先恐后来夺逐日刀,真正的目的就是为了练成望月斩,因为只有望月斩才是逐日刀的秘密。
这一切来得太过突然,又像是冥冥中早已注定一样。胡不归紧紧地抱着钟长卿,只觉得天旋地转。
钟邪痛苦地闭合了双眼,浑身颤抖不止,忽然仰天长啸:“师父!你听得见吗?弟子无能,我们终是逃不了这个血咒啊!”他口中念念有词,怔怔地站在雨中,脸上流露着惊惶恐惧的神情。
血咒?
难道是逐日刀的血咒?
“逐日刀真正的秘密其实是个血咒。它只要一闻到血腥,便会饮尽亲人的鲜血!这个世上是最恶毒的诅咒,这是铸刀师的诅咒!”
这是个多年前的秘密。
钟邪少时,师从胡凤歌学习铸刀之术,他尊师重道,潜心修炼。当逐日刀将成之时,胡凤歌却突然将望月刀法传授于他,只是希望他能为胡凤歌做一件事情。
“我有个不祥的预感,逐日刀逆气太重,我控制不了。但是逐日刀是我毕生心血,无论如何我都不能前功尽弃,人的宿命早已注定,刀也一样。所以要克制逐日刀凶逆之气,唯一的方法就是……”
“师父,只要我能做到的,我一定为你去做。”
“血……只有亲人的血!”
钟邪怎么忍心让逐日刀和望月斩在他手里失传?他怎么忍心看着自己多年的希望付诸流水呢?于是他为自己的爱子选择了放弃,尤其让自己的爱子横尸江湖,倒不如了却胡凤歌的夙愿,让胡不归去力揽狂潮。
放弃是暂时的,离别就是为了相聚。
当逐日刀饮过了亲人的鲜血,当望月斩在逐日刀下变得无坚不摧时,当胡不仅在江湖上出人头地时,最骄傲的自然是月湖山庄。这一切的一切都是为了月湖山庄的名誉,都是为了钟长卿的前途。
一个江湖人永远摆脱不了江湖的诱惑,江湖的吸引力远不止生存和毁灭这么少。
名垂千史么?抑或得到至上的权利和荣誉?
他的宿命就是为了爱人,为了朋友,为了逐日刀,为了望月斩。
胡不归愤怒了:“为什么我还活着?为什么我怎么死都死不了?!”
“你父亲生性痴狂,为了逐日刀,可以牺牲一切!师父命我杀了你娘时,你只有八个月,我不忍再看见一个无辜的孩子为诅咒流血,便将你偷偷地抱回了家。师父用你娘的鲜血熔进炉中,终于铸成了逐日刀,杀尽仇恨,所向无敌。大漠关东十八骑围攻那日,你父亲终逃不了血咒的厄运,他的鲜血仍然控制不了逐日刀。师父临死时才大彻大悟,逐日刀仍然少了一个亲人的血,就是他的亲生骨肉。他没有责怪我,他的遗言就是绝不能让你碰逐日刀,也绝不能教你望月斩。”
胡不归惊呆了,这是个多么可怕的诅咒!
“这跟望月斩有何关系?”
钟邪阴沉的脸上忽现兴奋,他的声音在颤抖:“只有望月斩……才能发挥逐日刀的威力,没有望月斩,逐日刀……只是一块废铁。”
胡不归大喝道:“你还没有回答我,为什么我还活着!”
钟邪露出一种古怪的表情,似颠非颠,他的声音突然变得温柔,就想一个慈祥的父亲,充满了关爱:“因为你不是胡不归,你……是我的亲生儿子钟长卿。”
秋雨淅沥欲停。
乌云已渐渐散去。
月湖山庄的花草树木好像都静止了喘息,时光停滞不前。
胡不归听得见自己浑浊闷沉的心跳声,听得见耳朵里嗡嗡的回响,却听不见呼吸。
他轻轻地抱着钟长卿,尸体已经冰冷。他此时非常想用自己的生命去把钟长卿换回来,哪怕只能换回半个时辰,只要能跟他再说上几句话。
人的宿命早已注定。这是胡凤歌的诅咒,无人能改变的诅咒。
恍惚间,他眼前仿佛出现了童年的画面。
一个风致翩翩的少年,半夜三更缠着管家钟叔,偷偷地上后山去捉蛇,清新的草地上,飞身而起为狄秋月去捉蝴蝶,这些童年的记忆愈来愈清晰,清晰地令胡不归想痛哭一场。
他知道钟邪没有骗他,这一切都是真实的,逐日刀只会饮尽亲人的血。
钟别离的确是胡不归的儿子,是胡不归和狄秋风所生,钟邪之所以教他望月斩,就是因为诅咒不会降落在他身上,因为钟别离姓钟而不是姓胡,胡不归也并不是胡凤歌的儿子。
望月斩是绝世刀法,不能让它失传,这是胡凤歌的夙愿,也是钟邪的心愿。钟邪将刀法传给了自己的儿子,又让自己的儿子去江湖受尽磨难,因为他在遵守诺言,他要保护师父的独子。可惜,胡凤歌的血咒始终还是灵验。
钟长卿自从知道了自己的身世后,悔恨交加,他痛恨自己被妒忌和自私冲昏了头脑,他不应该拆散钟伯父爱子的幸福。狄秋风因为不能跟心爱的男人在一起,每日以泪洗面,在月湖山庄住了三年,忧郁而终。她的死对钟长卿打击很大,他觉得自己对不起养育他爱护他的钟家,每日借酒解愁,生不如死。
每年的冬天,狄秋月就会来月湖山庄看望他,她知道钟长卿的痛苦,也知道她自己的痛苦。每次看见钟别离她就好像看见了胡不归,也许不在钟别离的身边,她心里会好受些。
胡不归为了狄秋风,十八年来在江湖风餐露宿,他一直有个信念,有生之年一定能再见到爱人。钟长卿郁悒成疾,已经卧床不起,但是为了朋友的儿子,为了这个钟家的后人,十八年来毫无怨言。
人性情感的伟大,凡人永远解释不了。狄秋月也一样,她永远解释不了她深爱的人究竟是谁。
胡不归的心如刀割,他的悲怆苦痛足以铺天盖地。
为什么你可以为我死,我却为你生?如果做兄弟只是为了生和死,我宁愿我们还是孩子,我们没有纷争。
胡凤歌的儿子注定要为逐日刀牺牲。
钟邪呢?他为了保护师父的儿子不被仇人所害,可以心甘情愿地用亲生儿子来替代,他教自己的儿子练成绝世刀法,并不是他的自私自利,而是为了让真正的胡不归逃避世上最恶毒的血咒。一个父亲的伟大慈爱,这世上又有几人知晓?
鲜红似血的逐日刀,在天地间闪动着耀眼的锋辉。
现在它已饮满了亲人的血,诅咒从此随风散去。它终将天下无敌么?它终于可以满足那些属于江湖的荣誉么?
秋风清狂,秋月高悬。
月湖山庄的后山,添了一座新坟。
胡不归将钟长卿安葬在狄秋风的身旁,又摘了几朵野菊花,铺在两人的坟上。有数只色彩绚丽的蝴蝶小心翼翼地飞过来,它们绕着野花纷飞,忽上忽下。
胡不归思绪万千,生命是短暂的,世上万物皆不可避免。自由是永恒的,谁也阻止不了蝴蝶的繁衍生存,谁也阻挡不了人类对自由的渴望。
天空黯淡消沉,身后穿来声声鸦鸣,尖锐刺耳。
乌鸦抖动着黑色的羽毛,落在草丛的灌木枝上,静静地望着胡不归。
那些熟悉的笑容,熟悉的眼神,又再次涌现眼前。它就像是他的兄弟钟长卿,又仿佛就是他的爱人狄秋风,无论是幻觉还是现实,胡不归已不愿意再想,他伸出了手,抚摸着乌鸦的翅膀。
“我知道的,你们可以在天堂里自由自在地飞翔。”
乌鸦并没有躲开他,它好像听得懂胡不归的说话,它发出一声扰人心弦的哀怨啼鸣,一滴泪水滴落在胡不归的手背上。
这是一滴血红血红的泪,红得令人心碎,乌鸦也会流泪么?
青山深处,依稀有绵绵歌声传来。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
所谓伊人,在水一方。
溯洄从之,道阻且长。
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央……
后记
在敲这篇东西时,其实我一直在失眠中。每当躺下合眼,便想到胡不归。
起来继续写罢,敲得筋疲力尽了,躺下,合眼又起。
“古龙呵古龙,你走得太早了罢……”感慨太多,精神就有压力,我对胡不归就算有再多的情深义重又如何呢?唾沫板砖仍然会到处乱飞。
学古龙绝不容易,学到形神皆备更是难上加难。人一辈子其实都是在学习,七老八十了仍要学习,这是人类的天性。正如我的敲字一样,敲着敲着就敲到古先生书房去了。这不算自嘲,因为有些天性,很难抗拒。我是学古龙没错,我更没胆子说古先生的第一大弟子其实是我,而不是丁情。那我究竟是谁?只怕每个人都会这么想:我只想做我自己,我不想做别人。
是的。我可以非常肯定地告诉你:我一直做我自己,我真的没有做古龙。
这许多年来,我一直在写短篇武侠,少年时写的唯一的一部长篇,连我自己都不想再翻。我个人认为,短篇的精髓在于简洁,文字要求精练,干脆,没有生涩难懂的词句,也没有笔画超过二十划以上的字眼。二十分钟看完最好,只当饭后甜品,让故事里这些虚构的人物和情节在读者脑海中轻盈地走过一遍。奉劝那些辛苦敲字的写手们,坚持你们的信念,读者记不记得住,那是读者的问题,别老是埋怨自己。
其实原来文章的名字是叫《乌鸦》,我为何要改掉文章名字的这个动机已经不记得了,随手一改,就多了五个字,绝没有想添加字数之嫌。也许题目还需要修改,各位有好的意见可以指点一二。
我从来没有写过后记,不知道这次算什么意思?也许我只想跟我的朋友们说几句心里话,说说我的苦闷。
武侠有没有出路?出路在何处?仍然需要修炼的话,请问还需要几年?呵呵,也许这篇是我最后一篇武侠短篇了,因为赋予的心血太多,难免有点累。就像我书中所写那样,放弃也是一种幸福吧……
熟悉我写的文章的朋友们,希望看完这篇你们能眼睛一亮。
是的,爱情和女人,我以往的短篇里从来都没有出现。我喜欢写男人们的友情,这跟性格大概是有关系,很抱歉,你们千万不要误会,因为关于耽美类的我肯定敲不出来。这算是第二次写爱情故事,并不新颖,仍是悲剧。没有过多的喜悦,只是我希望你们能读懂一些痛苦,读到一些快乐。
这个故事是关于一个宿命的解释,人始终逃不过命运,冥冥中仿佛有一只乌鸦老是在盯着你,世上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一个位置,身份名字可以交换,但是各自的命运永远混淆不了。胡不归和钟长卿的命运也都是注定好的,而最令我自己感动的是钟长卿的那一声“小胡,你终于回来了”。世上一切种种,世上一切恩怨情仇,还有什么比一个朋友回到身边时更令你感到温暖呢?
想得太多,就会愈写愈长,不知不觉中就写了三万多字,我只能将它结束。因为我还没有去写长篇的心理准备,因为时间和生活不能同时给我兑现。
记得每次侠客山庄征文,我次次拿奖,我开始是非常的欣慰,后来却发现不对,至于究竟是什么地方不对,我自己也说不上来。《韩昌的大腿》几经波折,历涉磨难,被几家杂志踢来踢去,最后终于坐在故事版,不要说砍腿了,手脚都砍没了。这不是韩昌的悲哀,而是我的悲哀。
我是山庄最忠实的朋友,从来都是。
就跟“朋友”那首歌一样,真正的人生意义只有亲身体会过了,你才会明白。
【天下邪影】
楔子
大荒年,漫天大雪。
囚龙山巅,祭天台上。
玉玑子虔诚地跪在太古铜门的台阶中间,三道五彩的锦帛悬浮在眼前,飘忽不定,闪烁着耀眼夺命的光芒。
他仰头凝望天空,脸上笑容诡异,身躯已渐渐僵硬。
空中依稀飘浮着数个悠悠晃晃,若有若无的邪影。
他已认出了其中一个熟悉的身影,正是掌门师兄宋御风!
“师兄别来无恙?”
“我很好。”
“我来接师父回去。”
“邪影似幻非真,为什么你要这么执着?”
“因为我要开创全新的天下,我要拥有与天地神魔对抗的力量!没有师父的元魂庇佑,我根本就做不到!”
玉玑子临空一拜,神情非常坚定。
宋御风幽叹一声,欲言又止,眼中泪光闪动。
飞沙走石,狂风大作!
祭天台剧烈地震动,太古铜门上的铜锁“咔嚓”一声缓缓打开。
梵音肆虐轰鸣,天地昏暗无光。
刹那间,无数层虚无飘渺的烟云从太古铜门的缝隙倾泻而出,丝丝缕缕,形成了空洞漩涡。
风起云涌,天地变色。
妖风魔雨肆意聚拢,在祭天台上盘旋,疯狂地吞噬苍穹!
玉玑子心跳加速,只觉得有一种莫名的冲动!
他终于如愿以偿,终于将幽都的邪影释放。
玉玑子双目赤红,祭起了“玄天浩镜”,却始终找不到恩师冷喻的邪影。 仙风侠骨英雄泪(卷一)(共14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