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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 深秋明月照寒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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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秋明月照寒鸦】

  一、江湖人

  夜来一鸟,黑色羽毛,啼声催命,神鬼难逃。

  江湖上有个传说,月湖城里有一种很奇怪的鸟,长着黑色的羽毛,只在夜里飞翔。据说它是死亡的使者,若要你死,深夜里便会振翅而来,凡听见怪鸟啼声者,至今无人逃脱。

  自古以来,人们对死亡有不同的认识,死,可以是一种超尘脱俗的快意,让人解脱苦难;也可以是一种躯空魂散的清冷,寻找永恒的归宿。死亡不是一场游戏,而是一个宿命的结局。

  没有人知道这只怪鸟从何而来,也没有人知道它何时降临。

  离月湖城三十里外,有座小镇。镇上人烟稀少,死气沉沉,贫瘠荒芜,杂草丛生。

  这么寒冷的季节里,已没有多少人愿意出门夜行,街道两旁的茶楼酒店也早早关了门。而在街西一处空地,却有一人在喃喃低语,坐在一处以木柱支撑的草庐之中,正痛快地大口喝酒。

  此人长发披散,衣衫褴褛,面目狰狞,十指精瘦有力,黝黑发青。墩石处斜躺一刀,以白麻缠绕,布上有污血斑斑,似久未清洗;色泽微呈暗紫,锋芒浊而不露。

  镇上有很多人都见过他,却从来没有人敢跟他说一句话,因为这个人长相不但奇丑,而且脾气相当古怪,若是见他满身是血,抱着酒坛在这里喝得大醉,夜里必定癫性发狂,凄声呼喊,犹如鬼子夜哭。

  他姓胡,叫胡不归。

  没有人知道他从哪里来,也没有人知道他要往哪里去。每年冬天他就会出现在小镇,都会喝得神志不清。

  胡不归的脸上满是刀疤和剑伤,犹如岁月划过的痕迹。他把碎银子摊在桌上,这是用双手辛苦赚来的,他数不清究竟杀了多少人,也记不得自己到底喝过多少酒,但数起银子来,却是非常的仔细。

  街道冷清,天寒地冻。

  胡不归依稀还记得前天晚上发生的事情,记得那个漂亮的女人。

  当刀锋像无情的寒风般刺进花蝴蝶丰满美丽的胸膛时,他的手其实已经冻僵,说的准确点,这一刀其实是推进去的,因为他当时离花蝴蝶的距离只有三公分。

  没有人见过胡不归的刀是长是短?是宽是窄?死人也不例外。

  天空下起了大雪,胡不归的刀却是火热。雪花飘落在白麻上面,便立即融化,一股淡淡的青烟萦绕眼前。

  花蝴蝶是个很富有的女人,在月湖城一带小有名气,她生意做得很大,南七北六十三省已经很少有男人不给她面子。胡不归依稀记得那张晶莹雪白的脸上出现的那种恐惧,似有一种无可奈何的忧伤。

  花蝴蝶不是胡不归的仇家,她只是一个温柔多情的女人,胡不归为什么要杀死她?

  雇胡不归杀人的是个衣裳单薄的古稀老人,二十两银子已经是老人的全部积储,多一两都拿不出来,而花蝴蝶正好是镇上一家妓院的老板娘,一年前指使手下逼抢老人的女儿卖身还债,老人宁死不依,不仅被花蝴蝶一顿鞭笞,女儿也被活活打死。为了讨回这个公道,老人等了一年,他等到了胡不归。

  老人迎风站在街上,突然就跪在胡不归的面前。

  胡不归已经喝了很多酒,身子一直在晃动,连脚步都站不稳。他低着头盯着老人,突然叹了口气,“你这样跪下来,我会折寿的。”

  “有人告诉我,胡不归心肠很硬,我若是不跪,你可能看都不会看我一眼。”

  老人将事情经过一五一十说给胡不归听,老泪纵横。

  胡不归嗜酒如命,却并不好色,他在镇上这许多年,从未见过花蝴蝶:“想不到还有人比我心肠更狠。”他脑海里涌现的那几许记忆,被酒气熏得零碎不堪。

  老人用哆嗦的双手捧着二十两银子,高高地举过头顶,他的眼神非常悲哀,因为他实在不敢保证这点银子能够让胡不归为他报仇雪恨。

  胡不归从来不做亏本的生意,但这一次他居然同意了:“如果现在你起来的话,我可以为你杀花蝴蝶。”

  老人激动地说不出话来,他的头在地上磕得咚咚响,几乎碰到了胡不归的鞋子。胡不归歪着脑袋又打量了老人一眼,然后喃喃地说了一句话:“你不用谢我,因为我已经快没钱了,这二十两银子可以让我喝上好几天的酒。”

  于是,胡不归到了醉花楼,说了五个字:“我找花蝴蝶。”

  来醉花楼找花蝴蝶的男人只有一种,况且胡不归的手里还捏着那二十两银子,所以没有人会问胡不归找花蝴蝶有什么事情,也没有人敢怀疑胡不归到醉花楼究竟是来找人还是来嫖妓。

  当他看见花蝴蝶的时候,他很快就明白了一件事情,这世上唯一能令他兴奋的东西果然不是女人,而是酒。

  花蝴蝶笑得非常可爱,款款娇语,举手投足间风韵犹在。

  花蝴蝶的想法其实很简单,只要能赚到男人的钱,只要醉花楼还有客人来,她的日子就过得开心一点,每天这样赔着笑脸,的确是件很累人的事情,但她就算笑得眼角抽筋,嘴唇发麻,也毫无怨言,因为灿烂的笑容也是做生意的一种本钱。

  也许人活着就是为了享受生活,花蝴蝶年纪已经不小,但在她的脸上你绝对看不到一丝皱纹,肌肤如雨露般的滋润,娇红欲滴。

  胡不归脑子里一片空白,他又说了五个字:“我在外面等。”

  很多人在窃窃私语,胡不归来醉花楼居然真的不是来嫖妓的,他究竟是来干什么的?

  外面很冷,天空在飘着雪。

  花蝴蝶穿着厚厚的花布棉袄,嘴唇已冻得发紫,她脸上虽然仍露着笑容,但已经很不自在。

  胡不归将手中的刀夹在腋下,右手拎着一个酒壶,他大口大口地喝酒,雪花已遮盖了他的睫毛。

  花蝴蝶非常清楚每个男人需要什么,她对付男人至少有一百零八种方法,但她站在胡不归面前,居然连一种办法都想不出来。很显然胡不归并不是很欣赏她的笑容,因为胡不归的表情是那么的无动于衷。

  她想到哭,眼泪天生就是女人的武器,但她哭不出来。其实她现在想得最多的还是活着,能活着是多么幸福。

  “你到底要什么?”这句话她憋了半天才问出来。

  胡不归叹了口气,道:“这句话问得很多余,我要的你永远不可能给我。”

  花蝴蝶眼珠子转动,她好像看见了一丝希望:“除了我的命,我什么都可以给你的。”

  胡不归摇了摇头。

  醉花楼里美酒佳人他不要,偏偏站在这大雪纷飞天寒地冻的尘埃里摇头,摇头代表什么?难道胡不归什么都不要就要她的命?其实花蝴蝶可以给他二百两,可以给他二千两,甚至连人都可以给他,胡不归是不是疯了?

  当一个男人变得铁石心肠时,世上也许已经没有任何东西可以打动他的心。

  胡不归的心正在下雪,毫无知觉。

  花蝴蝶非常沮丧,冷冷地道:“难道我的命就值二十两?”

  “就这么多。”

  “我们能不能进屋子里去,坐下来好好商量一下?”

  “不能商量。”

  花蝴蝶突然咯咯地笑:“你这人真够死板的,可能是冻坏了脑子。不如我们进去温上一壶酒,边喝边谈。若是你觉得冷了,我还可以让你抱着我,好好的暖下身子。”

  花蝴蝶脚步轻柔地向胡不归靠过来,脸上的笑容灿烂无邪,她就像对待平常客人一样,来拉扯胡不归的袖子。

  胡不归不是嫖客,他并不是来喝酒和暖身子的。花蝴蝶的小手看似软弱无骨,却快的惊人,她一把向胡不归腋下那缠绕着肮脏白麻的刀抓去!

  她的表情异常惊喜,她居然抓住了,她就像抓住了情人的胳臂,令她兴奋和满足。

  是的,她抓在手里的却是酒壶。

  她感觉到一种从来没有过的温暖,肌肤似被火焰燃烧,胸膛灼热无比。

  雪没有停止飘落,鲜血也没有四溅。

  地上零星有几点鲜红的血花,在雪地里缓缓渗透,夺目惊心。

  胡不归喜欢一个人喝酒,喜欢在冬天里喝酒。

  世上没有永远的冬天,也没有永恒不灭的生命,在这种寒风刺骨的天气里,很少有人叹息生命的短暂,幸福的生活虽然太过遥远,面对生存,生命的意义也就麻木了,就像胡不归现在这样。

  有些人一生都在追寻自我,努力学会忘记,可惜有些事情他们一辈子都忘不了。

  所以,胡不归的生命里只有酒,杀人和回忆。

  其实胡不归不喜欢杀人,虽然刀法只有一招,死过多少人他早已记不清,他认为一个人喝酒才是最自由开心的一件事情,边喝边回忆起童年快乐时光,回忆起那个令他牵肠挂肚,痛苦一生的女人。

  地上有三,四只开了泥封的酒坛子,还有一个缺了口的瓷碗。

  胡不归已经喝了二十七碗烧刀子。

  他的脸上有种笑容,非常诡异,左边的肌肉在抽动,眼中有丝淡淡的哀愁,透隐着更多的是静谧与幽逸,而右边半个脸却没有半分血色,数道交错斜长的疤痕,使他的右脸完全失去了知觉,眼角射出来的是一道阴森的寒光,黯淡冷漠。

  他喜欢冬天,因为只有冬天的寒冷,才能麻痹他浑身上下那些说不清的伤疤,而春夏的霉雨季节里就会奇痒难忍;也只有在冬天,才能让他想起狄秋风,想起那个曾经抱着他一起取暖挨冻的女人。

  一个人如果觉得他活着是一种痛苦,跟死其实已经没有什么分别,唯一有感觉的是他的胃,他的心跳。

  他可以三天不说话,也可以三天不吃东西,但不能一夜无酒。这几天的心情很不错,脸上居然能露出笑容来,对他来说实在是件很奇怪的事情,如果没有这二十两银子,他还是照样会来喝酒,因为这家酒店的酒,味道很特别,入喉不觉呛猛,反而甘甜滋口,夜风吹来,舒爽淋漓;忽醒忽醉中,酣畅无比。

  街上已无行人,寒风肆逆,落叶纷飞。

  胡不归隔街凝望着对面的高墙,眼神变得温柔。

  他看见了什么?

  童年太过短暂,短得令他忘记了很多快乐,忘记了那个穷困潦倒的少年究竟还是不是自己,记忆里只残留着一个女人的身影,连轮廓都已模糊不清;歌声婉转悦耳,裙纱随风而舞,婀娜多姿,楚楚动人,那个影子就是童年时的狄秋风。

  风中依稀传来歌声,丝丝绵绵,扣人心弦:

  秋风清,秋月明。

  落叶聚还散,寒鸦栖复惊。

  相思相见知何日,此时此夜难为情……

  十八年了,这十八年来风餐露宿,哪怕飘过天边,走到海角,哪怕只剩下最后一口气,他都会回到这个小镇上来,这里不是他的故乡,却让他入魔般地着迷,好像他在小镇遗忘了些东西,每次他都在寻找,无论白天黑夜,他都这么痴痴地望着高墙,镇上有许多人都曾见过他,只是他从来没有跟人说过一句话。

  他究竟在寻找什么?究竟遗忘了什么?

  厚墙高耸,将世俗隔绝。

  没有人知道墙的那一边是什么,这似是一所富贵人家的大宅院,门口有两尊威武的石狮,却已残缺不堪,宽阔的楠木大门堆积厚厚的灰尘,暗红的漆已褪色,牌匾斜悬在门柱当中,上面有两个笔势苍劲的大字:狄府。

  邃深幽暗的街道变得死寂,隐隐中似有股沉闷气流,缓缓逼来,一株叶尽枝凋,寂寞凄冷的枯树,在风中摇曳。

  夜已黑,人已醉。

  忽然,一声鬼哭般地啼鸣在耳边响起,浑浊低沉,枯树瞬间被黑暗吞噬,一道血红色的精芒在黑夜里闪烁。

  这是什么?

  一只夜归的鸟儿,黑如焦炭,停在枯枝上,啼声低沉哀怨,扣扰心弦。胡不归似有一种不祥的预感,冷漠中,清晰可见;十八年前的冬天,那些熟悉的笑容,熟悉的眼神,幕幕涌现眼前,令他有些神智絮乱,想去触摸,却伸不出手去。

  胡不归歪着脑袋望着这只黑色的鸟儿,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居然就对着鸟儿好奇地问道:“你是谁?”

  “我是一只乌鸦。”

  乌鸦居然开口说起了人话?世上再没有比看见这件事更让胡不归感到惊奇的了,胡不归摇晃着身子,左眼精芒倏闪,充溢兴奋和惊诧的光芒。

  乌鸦振翅扑腾,鬼魅般地在空中旋舞,坚韧有力的翅膀将一切光明挡在黑夜里,它好像从天边飞来,划过忽高忽低的弧形,在风里跳动,一双血红的眼睛,透着莫名的诡异。

  胡不归打了个寒战。

  深夜里,这对翅膀在风中有节奏地震动,缓慢又有力,深黑的眼眶里散发着血红色的微芒,浓密油黑的羽毛在夜幕里沉浸,折射着氤黯逆光,就像死亡般的呼吸,压迫着生命。

  夜来一鸟,黑色羽毛。

  啼声催命,相思难逃。

  死亡使者!这只传说中的死亡使者居然被胡不归看见了。

  乌鸦在夜色里盘旋。啼声悲戾,眼神哀怨。

  胡不归并不是一个胆小的人,但是当他看见这只乌鸦眼中散发出来这种死亡气息时,突然就有种说不出来的恐惧。手脚冰冷,脸色僵硬,他心脏仍有知觉,还在扑扑跳动,他很想大声尖叫,又想撒腿就跑,他似乎一刹那间明白了一个道理:为什么两腿哆嗦是懦弱的表现?为什么人们在死亡面前总是这么惊惶失措?因为生命即将受到威胁时,这种感觉是世上最可怕的。

  江湖越老,胆子越小。

  他看见了死亡,他曾不止一次遭遇过死亡,但每一次都远远不及这次来得强烈,仿佛就在眼前,可以嗅闻,却偏偏触摸不到。胡不归并不怕死,那他害怕什么?

  死亡的气息在夜幕里蔓延,浓烈溷浊。

  他的胃在抽搐,一张脸也因过度地痉挛而变了形。他开始怀疑自己,这深邃死寂的呼吸还是不是生命的呼吸?看见乌鸦时,他始终没有喊出那句救命,腿伤隐隐刺痛,使他迈不出步子,心脏深处渐渐的寒冷,反而令他稍微安定,因为这微弱的知觉,还蕴涵着一丝渴望生命的自由。

  乌鸦忽然展翅俯冲,精芒血红,宛如飓风卷袭,震动天地。天地中似有刀光,杀气倏然暗涌。

  酒水浓如鲜血,暗红色的液体竟然有股腥气扑鼻。

  草庐突然坍塌,乌鸦疾旋在残瓦断垣上空,啼声尖锐刺耳。

  胡不归手中仍抱着酒坛,已凭空拔起,斜斜飘落,寒风将他的长衫吹拂,犹如黑夜中疾掠而过的蝙蝠。

  “望月斩?!”

  乌鸦在空中扑腾一圈,无声无息地停在一个黑衣人的肩头。 仙风侠骨英雄泪(卷一)(共14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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