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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忠民带着二百来个手下化妆成强盗,对洛阳城周边的村寨进行了疯狂抢掠,没给老百姓留下一粒粮食,抢到金银珠宝就自己贪墨,遇见稍微有点姿色的女人就强暴,真是无恶不作,丧尽天良。
刘忠民刚打劫一天后,李过便带着军队挨家挨户招兵,这些村民没有活路,全都跟着参加义军,一时间义军数量成倍增加,竟然达上百万之多。
“哈哈哈!真是没想到,居然如此效果。”大帐之内,李自成很是高兴。
“是啊!主公,我看洛阳城指日可破啊!哈哈哈!”刘宗敏笑道。
“嗯!刘将军,你那个兄弟不错,真是好样的。”
“那还用说,主公,准备何日攻城啊?”
“就明日吧!这些日子大伙也休息得差不多了,军队人数也有很大的提升,士气正旺,干脆一鼓作气,拿下洛阳城。”看着乌泱泱的人群,李自成充满了信心。
“好!我等就下去准备了。”刘宗敏很是得意大声对卫兵说道“传令三军,备足粮食,养好精神,明日攻城。”
“是,将军。”侍卫领命而去。
“哈哈哈!兄弟一切都很顺利,主公决定,明日攻城。”刘宗敏回营就把刘忠民叫了过来。
“嗯!差不多是时候了,大哥,你请看。”刘忠民点点头,显得有些神秘,只见他手里捧着一颗夜明珠。这颗夜明珠通体呈蓝色,有鸡蛋大小,吹掉蜡烛,夜明珠发出耀眼的光芒,大帐瞬间亮如白昼。
“宝贝啊!宝贝。”刘宗敏爱不释手,拿在手里就不愿意放下。“兄弟,这是哪儿得的。”
“大哥,这是我在一小财主家中抢到的,特意献给哥哥。”刘忠民一脸媚笑,他的算盘打得叮当响,刘宗敏在义军中的威望并不亚于李自成,讨好他,绝对有好处。
“兄弟,哥哥就收下了,哈哈哈!”刘宗敏大笑,拿着夜明珠不停地把玩。
第二天,李自成站在高高的点将台。
“众将士,如今朝廷腐败,崇祯老儿昏庸无能,我等自揭竿起义以来,虽屡受挫折,但将士们越战越勇,洛阳绝对不能挡住我们前进的步伐,兄弟们,我们所剩的粮食只够三天了,我们只有背水一战,攻进洛阳城,才有出路。”
“攻进洛阳城。”郝摇旗大声喊道。
“攻进洛阳城……!”
刹那间山呼海啸,人声鼎沸,地动山摇。
义军群情激昂。
“他们好像人又多了?”城楼上,有士兵对王总兵说道。
“再多人也休想踏上洛阳城头,哼!都准备好喽!杀他个片甲不留。”王总兵看着黑压压的人群,心里也发怵,但是他不能怂,他可是这些士兵的精神支柱。
“好!兄弟们,攻城!”李自成大手一挥
“咚……!”鼓声大作,大军向城下进发。
投石机问路,巨石,火球呼啸着砸向城内,瞬间硝烟弥漫。
云梯搭在了城楼上,无数新加入的百姓被编在了冲锋队,他们手拿着镰刀,锄头,木棒,一张张无奈与空洞的脸,机械地爬向城头。
攻城木撞得城门咚咚作响,城里已经被守军用石块填平,犹如撞在墙上。
“爹!”城头上卢小二突然认出那个拿着锄头趴墙的就是自己的父亲。
“爹……”卢小二眼泪瞬间夺眶而出。
“弟弟……。”
“哥……”
“舅舅……”
……。
城楼上的士兵很多都认出了自己的亲人,四目相望,都眼含热泪。拿刀,枪的手自然地低垂,扒在城头,看着自己的亲人爬上来。
“杀,给我杀”王总兵慌了,他没有遇到过这样的情况。只有很少一部分身边在抵抗,大多数人都没有动。
“卡”王总兵急了,直接砍掉一个士兵的脑袋。
“杀,给我杀!”王总兵瞪着血红的眼睛,但是士兵们并没有被他吓到,依旧不动。
这时,已经有人爬上城头,这些人开始向王总兵发起攻击,虽然他们都是些手拿农具的庄稼汉,但是力气绝对不是小,双拳难敌四手,很快爬上来的人越来越多,王总兵很快被淹没在人海中,守将被杀,士兵开始倒戈。
义军很快攻入城。
“什么?城破了?”福王朱常洵根本就不相信这是真的,在他眼里,洛阳坚不可摧。
“殿下,快走吧!否则就来不及了”
“好好,走。”
福王艰难地挪动着巨大的身躯。
“那个大胖子就是福王,抓住他!”倒戈士兵中有人见过福王,而且洛阳城里所有人都知道城里最胖的人就是福王。
“哈哈哈!狗福王,往哪里逃。”辛虎冲上前,一把抓住福王的衣领。
“反贼,休得对本王无礼。”虽然城破,自己沦为阶下囚,但是福王一点都不输气质。
“哈哈哈!狗东西,梦该醒醒了,还以为这江山是你朱家的天下吗?”辛虎大声喝道。
“哈哈哈!”农民军发出胜利地笑声。
“把他先关起来,等侯闯王发落。”辛虎对农民军们说道。
“闯王进城喽!”老百姓夹道欢迎,李自成在万众簇拥下骑着高头大马,威风凛凛进入洛阳城。
“开了大门迎闯王,闯王来了不纳粮!”孩子们在洛阳大街小巷争相传唱。 大明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