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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itney刚跟父母从佛罗里达搬到纽城时,不大喜欢这个新家。气派的房屋,装修一新的屋子,却总有股别人都闻不见的塑封味儿。
妈妈看出她的不开心,安慰她:“这里的花园很漂亮,想好要怎么装饰了吗?”
Whitney在花园逛了逛,还是想念以前住的小庄园。那里的后花园,被她亲手布置成了爱丽丝和兔子先生的茶会场地。虽然把最喜欢的兔子先生的装饰带到了新家,但是看着修剪整齐的草坪,方方正正的灌木,放哪儿都显得很突兀。
不开心的时候,Whitney喜欢靠着爸爸,爸爸伸手揽着她:“这里也可以按照你的想法布置的,你喜欢什么样,都可以。”
她的父亲叫HerbertLin,中文名叫林德泽,是个华裔。妻子Mabel是混血,她嫁给林德泽后,起了个翻译的中文名叫林佩尔。夫妻两对于独生女儿,一向是百依百顺。
虽然Whitney爱和父母撒娇,但是很知道分寸。她看了看隔壁邻居家打理得整齐、种植着名贵杉木的花园,就知道这里不适合像以前那样布置了。
“我想种点花。”
“可以呀,亲爱的。”妈妈给她出主意:“要不要种蔷薇?”
Whitney看了看花园的门:“那就种带牵藤的,我想搭个花门。”
两个人对着花园规划起来,林德泽叫她们:“等回来再看吧,我们先过去你秦叔叔家,打个招呼。”
Whitney家搬到这个区,也是因为林德泽和秦知仁有多年金融业务往来,算是故交。听到好友要搬到纽城,刚好自己家旁边有一栋空置的房屋,秦知仁就推荐给他了。
位于纽城富人区的房子,位置极好。林德泽看了,也很是满意。
Whitney跟着父母去秦家,带着礼貌的笑与秦先生秦太太打招呼。这样无聊的场合不算很多,但她早已习惯。
秦先生秦太太都没有意思,有意思的是他们的儿子。男孩长着一双令人过目不忘的眼睛,与之对视,便觉得银河有迹可循。小豆丁般人,偏偏一本正经的样子。Whitney拿糖给他吃,第一次见到小孩子吃糖皱着眉头,跟吃药一样,忍不住笑了出来。
不能大改花园,Whitney在课余,就在花园种花。小秦仲路过的时候,总是会好奇地看。
Whitney估计他是没见过别人打理花园,毕竟园丁都在主人不在的时候才工作。她穿着工装背带裤和防水靴,拿帽子扇了扇风,招手把他叫过来。
“这是蔷薇。”Whitney指着自己种的花,给男孩介绍:“这个是玫瑰。”
种下的花苗,开始慢慢地长出叶子,结出小花蕾。Whitney就在花园的小门上,挂了一个去年圣诞最喜欢的铃铛。她告诉小秦仲,来找她就摇一摇铃铛,这样在房间就听到了。
Whitney房间有个阳台,正对这片花园。她有时候也会把小秦仲带到房间里,卧室除了一排塞得满满当当的书架,还有一架林德泽专门订做的,从天花板挂下的秋千椅。小秦仲从来没有玩过秋千,特别喜欢。
Whitney最早跟妈妈学烤蛋糕,就会在下午茶时拿给小秦仲吃。
“你干嘛总一幅苦兮兮的表情?”
“我不喜欢吃甜食。”小秦仲一边吃一边说:“妈妈说吃甜食会有蛀牙。”
“可是你会换牙的。这两年就要换了,吃完好好刷牙就好了。”
手上拿着的小蛋糕又香又甜,小秦仲想了想,觉得她说得更有道理。
“等你掉了牙,我们可以把它埋到树下,这样牙齿就会长得很好。”Whitney和他约定:“等你掉牙,我们一起埋吧。”
小秦仲答应了,于是等他有颗门牙松动得特别明显的时候,就摇着小花园的铃铛,来找Whitney。
因为是周末,Whitney醒了也没有起床,听到花园的铃铛响了,掀开被子跑到阳台上,一看正是小秦仲。
“你先进来吧,门没有锁。”
Whitney下楼去,小秦仲却因为跑的太快,不小心摔了一跤,把本来就摇摇欲坠的小乳牙给磕掉了。
掉了牙,小秦仲嘴里满是血腥味,捂着嘴什么也不说。
“给我看看。”Whitney说着,又回去倒了一杯水来:“到底怎么了?”
“唔唔唔……”
“是不是牙掉了?”
小秦仲点点头。
Whitney耐心地哄他:“这要吐出来的,我陪你去埋了好不好?”
等小秦仲把牙吐出来,也漱了口,Whitney问他吃早饭了没有,才注意到有一个不认识的男人,正站在花园的铁铸门外,看着两人。
Whitney不认识他,秦仲却乐颠颠跑过去,抱着对方的腿,含糊不清地叫了一声。
“哥哥。”
Whitney之前听爸爸说过,秦家还有一个儿子,比自己大三岁。之前在洛城的覃德私立学校读书,现在就读于华盛大学。
男人伸手摸秦仲的脑袋,目光却是还在看她。Whitney也不恼,抬头打量他。对方和小秦仲长得不是很像,脸颊轮廓分明,高鼻深目,目光凌冽。他的长相和气质,显出一种贵气来。只是逼视人的时候,又毫不客气,微扬的嘴角带点傲慢的味道。
“我是秦政。”
“你好。”
秦政把弟弟抱起来,兄弟俩亲密地说了两句话。
Whitney没有说自己名字,对方于是这样和她问好:“早上好,林小姐。”
她不意外他认识自己,只是察觉到对方的目光,落到自己的睡衣上时,Whitney就很难不恼他,立即回去换了。
关于淑女应不应该穿睡裙,出现在自己家的花园里这个问题,在纽城和佛罗里达是有两个答案的。
晚上的时候,秦家请林家吃饭。
想到刚掉了牙的小秦仲,Whitney和妈妈一起烤了芝士蛋糕。她还拿了一个玛德琳小蛋糕,用正方形的包装纸包了,扎上蝴蝶结,打算拿给他。
秦太太秦先生比上一次见到,更显得无聊,几个大人讨论着各种她不感兴趣的内容。Whitney拿眼神瞥小秦仲,可小秦仲虽然和往常一样乖乖坐着,微微皱着的眉,却泄露出主人起伏的情绪。
最后还是林佩尔了解女儿,对她说:“吃完饭,可以去花园散散步的。”
Whitney说好,走时牵走了小秦仲,出来后问他:“你怎么了?”
小秦仲不说话。
“到底怎么了?”Whitney问他:“是不是又有牙要掉了?”
“哥哥今天把Ben……”男孩小大人般叹气,又像是不知道怎么说,哽了小半天,才冒出一个单词:“……赶走了。”
Whitney有些意外,Ben是小秦仲的秘密朋友,一只灰色的野猫。她也只见过一次。
“你哥哥可能担心你被猫抓或者有寄生虫。”Whitney安慰他:“Ben过几天,还会回来找你的。”
小秦仲情绪低落,眸中显得莹润剔透,小声说:“不会了。”
Whitney拿手帕给他:“Ben认识你是开心的,就算它不回来,你也是它很重要的朋友呢。”
小秦仲拿手帕捂着脸,点点头。
两个人在花园里聊天,Whitney就看见秦政正站在门厅偏暖黄的灯光下,安静地看着自己。
小秦仲却不像早上那样跑过去了,Whitney牵着他的手,感觉他在发抖。
“还在生气呢?”秦政走近,胳膊一抄,把秦仲抱起来:“你要想养这种东西,我明天带你去买一只。”
“不要了。”
两个人的散步,变成三个人的,倒也没有Whitney想的那么无聊。
秦政问她平时喜欢干什么,Whitney说喜欢看书。两个人聊了会雪莱,又聊到艺术品,秦政说他最喜欢提香·韦切利奥的画。
这么一人一句,一问一答式的聊天,Whitney对秦政说:“你把他放下来吧,他挺沉的。”
哭过一场的小秦仲,趴在哥哥身上,现在已经有些困了。
秦政摸着弟弟软软的头发:“你该睡觉了。”
小秦仲点点头,秦政把他放下来,他和两个人道了晚安,就回去睡觉了。
Whitney叮嘱他:“睡前别忘记刷牙。”
小秦仲困得连眼睛都睁不开,却还是点头答应了。
“他看上去很喜欢你。”
“我也很喜欢他。”Whitney说,“他是个很可爱的孩子。”
秦政嘴角微扬,又露出那种有些傲慢的笑:“别人家的弟弟总是可爱的,你没有弟弟妹妹吗?”
“没有。”
秦政又问她:“在纽城读高中,还适应吗?”
“不读了。”
“为什么?”秦政有些意外。
“我申请到了福特汉姆,要等九月才开学呀。”
Whitney说完,感觉对方的目光又在重新打量自己,她被他看得很不自在,告辞回家去了。
踏上阶梯,却仍能看见他站在那里,昏暗的月色下,Whitney看不清对方的表情。
等到九月,Whitney要去大学报到,小秦仲也被父母送到了私立学校读小学。Whitney想不明白,秦太太秦先生为什么这么放心,他还这么小,就把他送去严苛的寄宿学校。
舍不得归舍不得,这是别人家的事,她也就只能在心里想想。秦仲走之前,她烤了不少玛德琳,漂漂亮亮地包好,让他和同学分享。
“我会给你写信的。”Whitney和秦仲说:“你有什么事也可以写信给我。”
小秦仲读书去了,Whitney觉得纽城的生活更无聊了。学校除了上课,她对其他的事情都不感兴趣。对于不必要的社交,她觉得是一种耗费,还不如回家,窝在自己的秋千椅上,看一本精彩的书。
这一天清晨,她又听到有人摇门铃,立即跳下床跑到阳台看,来人却是秦政。
他站在花园门外,晨光里,整个人像是被镀上一层金色,笑吟吟地看着她。
Whitney种的小蔷薇结出不少的粉色的花朵。秦政站在那里,摇铃与她见面时,她就会误把对方也当做春日的一抹旖旎,不知不觉地,沉溺其中。 晚风已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