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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弄倒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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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咻——”跟着一道音色丰富的口哨飞过,时轶单手划过手机屏幕。

  一首《Havana》转瞬被放出,音量到达上限。

  下一刻,她抓住两根棒槌的下端扬在半空,弧度利索干脆。

  踩镲被踩住,叠音镲被震动,其间的镲面和镲帽随之发出清脆而明亮的音色。

  “Havana,oohna-na~”

  前奏刚一结束,时轶手中的棒槌就开始加速,快到让人眼花缭乱。

  “Hedidn'twalkupwiththat“howyoudoin'?“”

  低音大鼓剧烈震动,开镲和闭镲完美交替律动不绝。

  等到音乐上至高音部,嗵鼓紧追而上配合旋律。

  与此同时,她那打薄过的黑发摇摆得越加动感,有汗自额角滚至下巴,又往颈部蹭去,即使那里光滑毫无凸出,但也依旧显出了几分该死的性感。

  “Havana,oohna-na~”

  随着歌声弱去,伴奏加强,时轶的打鼓速度变得越来越快,力度越来越大,状态愈发忘我,眼中失了焦仿佛什么都没有,但每一敲又无比精准落在了该落的地方。

  阳已西斜,琴行里本没有光,却不知道是哪里的光将她镀在了里面。

  令她在外人眼里光芒四射,犹如广场上金色圆盘底座上的自由战神。

  音乐如同号角,她持鼓槌为刀枪预备冲刺!要戳破敌人黑色的战袍!要绞动其血肉铸成自己的城池!

  两个店长都哑在原地,竟身不由己地享受起了这场架子鼓的盛宴。

  无论是什么类型的音乐,一旦能俘获耳朵,就能俘获人心。

  “Havana,oohna-na~”

  等到尾音结束,时轶又是一声重敲落在鼓面,接着抛出了手中的棒槌。

  它们飞的犹如窜天炮,而后直直落下。

  她并没有往上看,只是微微歪了下头,凭着感觉出手。

  最终完美接住,又是数下指尖的灵活转花,然后啪的一下将两根棒槌按回了鼓面。

  “嗡——”余韵绕梁。

  “喔噢~~~~”一片痴赞声也夹击其中。

  此时的琴行门口,已经围了不少从旁边店铺里出来的人。

  他们目睹完时轶的架子鼓个人演奏全过程,脸上的表情先是震撼陶醉,接着是分明的意犹未尽。

  最后被她那酷帅的落槌给一枪击中心脏!

  于是纷纷捂嘴,生怕漏出丢人的口水。

  阮渊小脸微绷,眼底的沉静被剥离了七分。

  又是她一项突如其来的技能,而且熟练度高到令人发指。

  所以这个男人,到底背着他都学了多少东西?

  又或者,这真的是时轶吗?

  “弄倒没?”时轶下椅,朝着那男店主扬了扬头。

  “什、什么?”男人明显还没缓过神。

  “弄倒你啊,”她勾起一边唇,“既然这是在琴行,那自然得讲点艺术。我就问你,我刚才的架子鼓演奏,弄倒你了没?”

  中国文化博大精深。

  时轶巧妙地将弄倒一词引申成了折服。

  男人卡顿半天,还是选择了承认:“弄倒了。”

  纵然他和老婆都学了各种乐器,可也没能到达这种极度能渲染人的地步。

  教习音乐,跟会玩音乐,实质上是完全不一样的。

  很显然,这个小伙就属于后者。

  “那你收不收我弟弟学习吉他?”

  男人默默将外套又披上:“我觉得你完全可以教了。”

  “我没时间,”时轶用小臂擦去脸上残余的薄汗,然后外拉了被汗闷湿的宽领散热,偏薄的唇微张吐出些热气,无一不显得豪放不羁,“架子鼓所需要的乐理知识并不多,更多的是靠练习者本身的乐感和练习,而且最重要的是,我不会弹吉他。”

  她的架子鼓,是在大学社团里学的。

  30%天赋加70爆发度。

  使她没花多久的时间就晋升成了学校十佳乐队里的鼓手。

  然后一路风光招摇,一到艺术节就会霸占上校微博的头条。

  几分痞气,也就是在那个时候学来的。

  男人只好勉为其难应下,毕竟说出去的话就是泼出去的水,咋也不好再捞回来。

  终于搞定了特长班的报名,时轶撵着阮渊的后脖出门。

  外面虽然还有一小波人留着,但显然没想着拦他们。

  总归是在社会磨砺了这么多年,少时的热烈早已被岁月磨平,再也不可能冲动地追逐着那一刹那的惊艳。

  若是再年轻了几岁,也许,她们就会上去吵着闹着要这帅小伙的微信了。

  往外再走了些,就回到了步行街。

  时轶有意打量周围其他的特长班,忽然在一个舞蹈社的对街停了下来。

  不远处的玻璃窗里,一个女孩正在和谁说着话。

  只见她头发高高束起,穿着粉白色的芭蕾舞蹈服,身材挺立,脚背呈外八绷着很紧。

  高傲孑然的气质很明显比在学校里要强了数倍。

  果然,人一旦到了自己的专业领域,便会大放异彩。

  女孩和人聊完天,便消失在了玻璃窗后面,料想是准备下课了。

  “哥哥怎么不走了?”阮渊漆黑的眼里灼过暗芒。

  以他目前的高度,根本就看不到那扇高高镶嵌在墙上的玻璃窗内的风景。

  可是,里面到底有什么,他心里有数。

  前世,他有多少次偷偷徘徊在这家舞蹈社前,擦着夕阳躲进云层,暗中保护着下了课的叶栀回家。

  那时的他,即使弱不禁风势孤力穷,但是,却可以为了那抹自认为是天下最明净的白月光跟全世界拼命。

  她于他,并不是什么淤俗的爱情,而近乎是一种信仰。

  是射进深渊里的一束光,一种美好的信仰,一簇对世界的希望。

  但现在想来,真是相当滑稽可笑。

  “刚刚敲鼓累了,所以站这歇一会。”时轶单臂撑上他胳膊驼了些背貌似真的是累了。

  阮渊眼皮微塌:“哥哥若是真的累了,不如再走几步去前面的奶茶店坐坐。”

  她不自觉舔了下唇:“不用不用,我站这歇歇脚就可以了。”

  “既然这样,”他被半遮的瞳孔里凝出浓郁的光,却是伸手不见五指的黑,“那我就做哥哥的支撑。”

  一个,随时就能将她掀翻的支撑。

  时轶有点小感动,只感觉这近一年没白养:这丧系小崽子,总算会说些暖人心窝子的话了。 丧系大佬他背着我长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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