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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惟妙的脸红红的,酒气顺着鼻孔往外直冒,说:“于光莹,我说没事就没事。哎,刚才咱们说到哪儿了?噢,对了,你是说我上面没人是吗?”
于光莹已经头昏脑涨,她按了下太阳穴,说:“是的,朝里没人怎么能做官?”
“丁点儿他爷爷可是答应帮忙的。”苗惟妙也眼冒金星了,说,“我相信他不会失言的啊,可是……”
“苗院长,你还可是什么?”于光莹打了酒嗝说,“新院长是某位市领导的表妹夫,丁凯峰局长与市领导比不是小巫见大巫了?”
“是啊,此招一输就全盘皆输了。”苗惟妙想想自己的努力都如东流之水,就禁不住泪水满面了,说,“这正是不能让我甘心的地方啊。”
于光莹将一叠纸巾塞到苗惟妙的手里,说:“苗院长,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我想,还会有机会的,你说呢?”
苗惟妙将纸巾盖在自己的脸上,说:“唉,人家也是三十多岁呢,他退休我也退休了,我这辈子恐怕就是当副职的命了。”
于光莹被苗惟妙的伤心所感染,鼻子也酸酸的,说:“苗院长,现在只有盼着他再高升腾位子了。”
“于光莹啊,谢谢你在这个时候能陪我说说话,可惜啊,我不能提拔你。”苗惟妙从脸上揭下纸巾,注视着上面如花的泪痕,说,“以后啊,多往新院长那里跑跑,说不定他能重用你啊。”
于光莹茫然四顾地说:“苗院长,你怎么能这样说呢?你看我是那种低三下四的人吗?重用不重用是他的事,他总不能把我这个门诊部主任撤了吧?”
“这不会,我想不会的。”苗惟妙挥动着双手,说,“你有能力,也肯卖力,不会有什么问题的,不管是谁当这个院长,都离不开具体干工作的人。”
“苗院长,你说得没错。”于光莹莫衷一是地笑了笑,说,“新院长对得起我,我就对得起他,他不把咱当回事,咱也不把他当回事。无欲则刚,我什么也不怕。”
说着说着,苗惟妙一时感到口干舌燥,就抬起来向服务生高喊道:“来,再上两瓶啤酒。”
于光莹按下苗惟妙高举的手,说:“苗院长,咱不喝酒了,咱们找个地方喝咖啡去吧。”
苗惟妙嘿嘿一笑,说:“于光莹啊,远水解不了近渴,先来两瓶啤酒解解渴。”
“不,苗院长,你还得开车呢。”于光莹自觉醉意朦胧,就不得不制止苗惟妙了。
“没事,你就放心吧,这点儿酒算不了什么。”苗惟妙将啤酒抢在手里,说,“来,于光莹,你不是想一醉方休吗?怎么后退了?”
于光莹无可奈何地摇着头说:“苗院长,我是说着玩的。”
苗惟妙亲自启开瓶盖,大声说:“我可是当真了,来,于光莹,喝吧。”
2
水城友朋出租车公司司机潘武驾驶着出租车行驶到一个行人稀少的路口的时候,不得不停下了车子,这是因为,前面有一辆红色的小轿车横在了道路中央,挡住了他的去路。最近一个时期以来,潘武心情一直不好,原因是,谈了三年的女朋友在不到三分钟的时间里就跟他挥手再见了。
这个女孩子叫林琳,是潘武的高中同学,他们在高三的时候开始眉来眼去,脉脉传情,并在高考双双落榜之后确定了恋爱关系,共陷爱河。但是,就在上个月初,林琳痛下决心,与潘武分手了。她觉得,他们的爱情是乏味的,毫无诗意可言,而且,一个出租车司机的收入远不能满足她对生活的要求,她只有离他而去这一条路可走了。
“哎,怎么了?”潘武自车窗里探出半个头来,没好气地按了下喇叭,高声喊道,“整条马路都占下了?还让别人走吗?”
伴随着潘武的话音,一个女人惊惶失措地从红色小轿车前站起来,高举着双手,就像一个缴枪投降的俘虏,说:“先生,快,请来帮个忙,出车祸了,快呀!”
车祸?出的什么车祸?潘武觉得,自己简直倒霉透了,那个叫林琳的女孩子绝情地离他而去,正想多拉快跑多挣几个钱,又碰上了车祸。他在犹豫,是掉头而去,还是下车见义勇为。他知道,车祸与他无关,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他可以离得远远的,而且,热心人被受伤者一口咬定是肇事者的例子在水城已经举不胜举了。但是,如果他视而不见,良心上似乎过不去,人命关天啊,能袖手旁观吗?
“快来帮帮忙啊!”这个时候,那个女人的双手拼命地舞动着,带着哭腔说。
潘武听到这里,觉得自己不能再犹豫了,一下子跳下车来,就在他双脚落地的一刹那,他看到了斜躺在地上的一只高跟鞋。
这是一只时髦的高跟鞋,鞋跟又细又长,就像一根筷子,鞋帮的周身泛着银光,如同一只精巧的袖珍浴缸。潘武的神色呆滞,不由自主地被这只高跟鞋所吸引,他依稀记得,它曾摆在豪华商场的橱窗里,林琳路过的时候对它动了心,两只眼睛一眨不眨,与它构成两点一线。潘武从没有见过林琳如此贪婪的目光,不禁好奇而惊异了。
“哎,林琳,你这是怎么了?”当时,潘武抬起右手,五指大张着在林琳的眼前晃了晃,说,“你看什么呢?”
林琳没说话,先是不耐烦地推掉了潘武的手,然后就三步并作两步地走到橱窗前,趴在冰冷的玻璃上,痴情而执著地看着那双银色的高跟鞋。
“一双鞋有什么好看的?走啊,你不是还要吃肯德基吗?”潘武觉得林琳的神情与举动都十分滑稽好笑,就走过来,拍拍她的肩膀,说。
林琳现在已经改变了主意,这是因为,她发现了比吃一顿肯德基更能让她高兴的事,那就是,走进这家商场,让潘武掏钱将这双令她怦然心动的高跟鞋买下来。
“潘武,你说这双鞋好看吗?”良久,林琳才转回了头,看着潘武,说。
潘武发现,林琳原本高挺的鼻子已经被橱窗玻璃压扁了,就像被利刀削掉了一块似的,难看极了。
“不就是一双鞋吗?”潘武伸手捏着林琳的鼻尖,拭图让它迅速恢复原貌,“能怎么好看?”
林琳大有不悦地拿掉潘武的手指,说:“潘武啊,没档次啊!”
潘武知道自己的档次不会太高,若不然也不会以开出租车来混日子。但是,此时此刻,以对一双高跟鞋的欣赏与否来评判他的档次,是他断然不能接受的。而且,类似的高跟鞋他已经屡见不鲜了,每到深夜时分,他守候在夜总会门口,那些妖艳的三陪小姐们打道回府的时候,他透过车窗,首先看到的就是一双双五彩缤纷的高跟鞋。所以,在白天,当他空车在马路上行驶之时,他总会以貌取人,有意无意地留心着每一个花枝招展的小姐们的鞋,以此来判别是良家妇女或者不是。同时,潘武也知道,这种鞋子价值不菲,他在马路上跑一天,或许只能买到一只鞋跟。
“我说林琳啊,我的档次高还是低总不能与这双鞋挂钩吧?”潘武决定,必须阻止林琳对这双鞋的兴致,就一脸无奈地说,“它不能证明什么,你说是吗?”
林琳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会突然喜欢上这么一双鞋,她之所以蓦地在它的面前停住了脚步,主要还是对它感到新奇,并没有一定要把它买下来的意思。但是,潘武对它的嗤之以鼻让她产生了逆反心理,就像有个伟人说的,凡是敌人反对的,我们都要拥护。那么现在,潘武无动于衷,不屑一顾,她就要爱不释手,如获至宝。
“潘武,你真的不喜欢?”林琳的神情顿时严峻起来,一本正经地说。
潘武的脑海里还尽是夜总会门前的一双双杂乱的高跟鞋,他摇了摇头,没好气地说:“不喜欢,真的不喜欢!”
林琳的脚在人行道上用力地跺了跺,然后又翻了翻白眼,嘴张了张,却最终什么也没说。
潘武对林琳的这种举止已经司空见惯了,他知道,这是林琳习惯性的动作,稍有不慎,接下来她就会一触即发,咆哮如雷。
“林琳,你别……别这样啊。”潘武心有余悸,强作笑颜,就像一只摇尾乞怜的宠物狗,说,“我没别的意思,就是这双鞋也太……”
潘武差点儿将自己由这双高跟鞋引发出来的联想说出来,但是,林琳却打断了他的话。
“潘武,你什么也别说了。”林琳深情地看了眼橱窗里的那双高跟鞋,然后又抬头看了看天,冷冷地笑着说。
潘武的视线随着林琳的目光落到橱窗上,然后也望了望天,但是,他却没能像林琳那样笑出来。这是因为,林琳在想大发雷霆的时候却笑逐颜开,不由得叫他找不到坐标,失去了方向。与林琳交往这三年多来,在经历了多次风波之后,他总结出一整套逢凶化吉的方式方法,并且行之有效,屡试不爽,总会剑拔弩张时拨开云雾见太阳。但是现在,林琳却改弦易辙,在序幕拉开之后换了新的唱本,让潘武赶不上鼓点,一时无所适从,方寸大乱了。 危情四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