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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在中国境内共发现有7种侵华日军遗弃的化学毒剂:
1.芥子气,是糜烂性毒剂的代表,日军称之为“黄1号”。这种毒剂施放后呈液滴和气雾状,人通过呼吸道吸入或皮肤沾染后中毒,严重者会引起全身中毒甚至死亡。
早在1925年,国际社会在日内瓦就通过了禁止在战争中使用窒息性、毒性或其它气体和细菌作战方法的议定书。几乎与此同时,日本政府为了扩大侵略战争,密令在广岛县大久野岛制造化学武器,并在地图上抹去该岛,通过该岛附近的火车按规定要放低窗帘,不让观看,这就是大久岛变成了有名的“毒气岛”的由来。1943年开始,日本又在神奈川县寒川相模海军工厂生产化学武器。据日本有关材料,日本在世界各地共配备用迫击炮发射的190多万发毒气弹,此外日本还配备了“放射筒”564万枚(把毒气装在筒里放射伤人)。日本人认为中国统计的200万发毒气弹可能包括“放射筒”。
毒气弹从大久岛运到中国,主要装备驻在齐齐哈尔的日本化学部队516部队,这一支部队和731部队是一对恶魔兄弟。1937年日本成立关东技术军,两年后发展成为关东军化学部,包括516部队和731部队两支化学部队。516部队以化学武器为主,主要使用芥子气、路易氏气等毒气,731部队以细菌战为主。
日本投降后,日本军国主义为了掩盖自己的罪行,把大批毒气弹掩埋起来,有的沉入水底,有的和普通武器放在一起。战后日本政府一直否认使用化学武器,在大量人证物证面前以及迫于国际压力,于1991年才承认这一问题的存在。中日两国政府于1999年7月30日共同签署了关于销毁在中国遗弃化学武器备忘录,日本政府表示“诚恳地”履行国际义务,为处理和销毁化学武器提供一切必要的资金。原则上在2007年4月之前处理完毕。可是直到2005年,日本却只在哈尔巴岭以外的地区发掘和销毁37000发毒气弹,处理速度过于缓慢。那40万发毒气弹何年何日才能销毁?
由于“516”部队藏匿较深,目前记载它的史料甚少。1945年8月15日,日本投降后,这支部队的许多机密资料被带回日本,而大部分装备和毒气弹遗留在了中国。
臭名昭著的日本关东军“516”部队逃离齐齐哈尔时,大部分设备和毒气弹被分散埋在地下或投到了河流里。日军在中国到底遗弃了多少毒气弹?据我军防化部队多次勘察认定:齐齐哈尔地下至少有侵华日军遗留下的20万枚炮弹!其中毒气弹难以估定数量。
日本“支持中国战争受害者协会”成员山边悠喜子经过长期调查,收集的大量资料证明,侵华日军遗弃在中国各地的化学武器达200万枚,日本政府不得不承认的也有70万枚。
从1945年到2003年,中国已有2000多人因日军遗弃的毒剂受到伤害或死亡。
2.路易氏剂,糜烂性毒剂,日军称之为“黄2号”。其性能与芥子气相似,但刺激性强,毒害作用迅速。
3.二苯氰胂,喷嚏性毒剂,日军称之为“红1号”。其作用主要是刺激黏膜,引起连续不断的喷嚏、流泪和呕吐。在毒剂浓度为每立方米一毫克的空气中,人员暴露30秒钟就能暂时失去战斗力。
4.苯氯乙酮,催泪性毒剂,日军称之为“绿1号”。它刺激眼睛、呼吸道,引起流泪、流鼻涕、结膜充血和咳嗽等,作用迅速。
5.光气,窒息性毒剂,日军称之为“青1号”。它的作用主要是伤害人的肺部细胞,引起肺水肿,破坏呼吸功能,浓度高时,能够很快使人窒息而死。
6.氢氰酸,全身中毒性毒剂,日军称之为“茶1号”。它是一种速杀性毒剂,能够破坏血液的供氧能力,造成肌体组织缺氧。浓度高时,中毒者1分钟至3分钟即可致人死亡。 逐日长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