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华乱世走(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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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近子牌,天晴点足一跃便上了伍宅屋脊,直奔中堂后院主卧。
榻上人声呼呼,却只一个妇人,想来就是那位凶巴巴的正房太太都氏了。房外婆子丫鬟早就被她迷倒,天晴又喷了伍太一口大香,为她助眠。听她呼噜声果然渐悄,便照着“如同亲眼所见”的鲁大所说,拿出“找物神器”,到卧房东梢两只一看就是嫁妆的描金包钉大箱边撬开盖子翻找起来。
“找物神器”固体探测仪,有些类似于后世普遍应用的人脸识别,不过摒除了光学因素,通过声波折射来计算使用者与对象的物理距离,反馈对象物体的大小形状乃至外部细节特征;只要输入的图像和数值足够精确,就连大海里捞根针也不是没可能。士聪发明它,是为了方便在家中繁多却不熟悉的角落里找东西,毕竟大多数情况下,除了电话能够在非静音状态下打一下就找到,其他东西只会默默躲藏到你不想找了的时候才出现。
叶士聪是当代爱迪生,闲到没用的小发明很多,这一件却独得天晴青眼。就因为那位大大咧咧粗手粗脚什么东西都随手一扔从此天涯两忘的老爹,让她觉得就算冒着世界大乱的风险,也一定要把这宝贝给带回来!她实在受够每隔三天就要扎一把樵斧、五天要打一把镰刀、十天后发现家里又多了好多樵斧镰刀的日子了!
大箱子里金银器皿、玉盒珠匣叠叠累累,探测仪自左到右一一扫过,突然在一个锦绣纹囊上方低声报警,天晴拿起一摸,果然里面东西方方正正,心中大喜。拉开一看,却不由气闷——虽然大小近似,周身雕花,可镌的不过是些千草花鸟纹饰,与阿赤烈的那个截然不同。
天晴在两边喜鹊的宝石眼睛上一按,看似无缝的金匣就触机弹开,里头空空无物,鬼知道从前到底装的是夜明珠还是日明珠。
“鲁大那张嘴贫啊,说得跟真的一样……”
天晴虽然沮丧,但心里早隐隐料到事情不会那么容易,倒也不很失望。只是看着那堆金器,一时天人交战。
让爹知道他教的一身功夫被拿去做贼,不把她打死,只怕也要给气死。考虑到如今她是连喝口水都要报备的处境,真拿了金银财宝,也没地销赃,罢了罢……白跑就白跑了。
转身出门,却听到西厢房那边隐约传来呼喝。想到伍豪一没偏房二没小妾,这么晚了不回房睡觉,不知在搞什么名堂?天晴好奇心起,窜步便来到了房边,朝着窗缝里偷看。
就着烛光,只见里面炭火烧得旺旺,一个二三十岁男子穿着内衫,一副燥热的样子露着胸膛,手执一根四五尺长的皮鞭,鞭身微微暗红,应该就是家主伍豪了。
在他面前跪着一个容貌俊秀的男孩,位置离窗更近一些,双手束缚背后,嘴被蒙着,身上腿上衣裤破烂,已有好几道鞭痕。天晴暗喟:什么不近女色,原来是位基友喂……可你搞基归搞基,不能虐童啊。
伍豪一手“砰”地拍在桌上,差点把几碟吃食震翻,反手一记巴掌撩起,将男孩半脸抽得通红:“敬酒不吃吃罚酒!要不是大爷收留你,你早跟你那死鬼爹妈一脚去了!还敢恩将仇报?贱骨头当真不知好歹!”说罢抬靴就要往他小腹直踹。
那少年不等他踢到,倒头栽下,眼看快撞地石,他左肩一伸,侧身一滚蹲直在地,蹭掉了嘴上的粗布,双目似火,大喊“狗杂种我跟你拼了!”顶头向伍豪冲去。
伍豪也不着慌,闪身一让,手中皮鞭倒转,一抖一环,便像套马索似的将少年头颈箍住,憋得他气闷难喘,满脸通红两脚乱蹬。伍豪蔑笑拉过,一手抵住他的嘴唇,眯着眼细看。
这小崽子脾气一塌糊涂,长得却确实漂亮,都落在他手里了,能倔性到几时?想到此节,伍豪怒敛转笑,手指在他唇上轻轻摩挲:“只要你乖乖的听话,爷自然不打你……”
哪知这少年一双星目一瞪,张嘴就咬。伍豪“哎啊”一声,奋力拔出,拇指早已鲜血淋漓。
“他妈的!小畜生!想死老子就成全了你!”此时也顾不得什么可不可惜了,伍豪勃然大怒,长鞭连绕三圈,粗蟒一样把少年紧紧裹压,眼看他眼珠鼓胀,颈骨立时就要折断,心中大快——看你还怎么个刚法!
“嗨~”
肩上突然一下震动,伍豪心头大跳,惊恐回头——“谁?!”
只见一个黑衣蒙面人站在当地,手中空空。伍豪刚想大喊“抓贼!”却见来人掌出如闪电,抢过皮鞭另一头。
他还不及反应,那人绕着他俩旋身飞转,迅如风动,手上忽松忽紧,数下起落,那三圈鞭竟反围到了他的颈间。那人撩起一个烛台,“啪”地敲断火蜡,只露出锋利扦子,放在自己正前,紧接着左手一拉,力道奇大无比。
伍豪武艺不差,此时竟然全不能相抗,向那人急冲而去,眼看眼球就要扎进扦头,直戳入脑。生死一线,伍豪只能双膝撞地,狠命挣扎,终于在相距一寸之地堪堪停下,整个人却已跪倒在那人面前,好似仰面求饶一般。
死里逃生,伍豪冷汗淋漓,也顾不得现在有多狼狈。颤颤回首,少年却得了解脱,摇摇晃晃跌坐到一旁。
伍豪又是惊惧,又是疑惑,看着来人,想等他开口,他却一言不发,只得心中盘计,这人功夫高强,突然出现,可臭小子无亲无故,不可能是特地来救他的,这么说……
“大、大侠来我家,是、是、是……”他一连说了三个是,才把后面的话补完,“是为财么?”
天晴暗暗苦笑:看起来一身高明武艺,深更半夜黑衣蒙面跑到一户富人家,除了打劫,似乎干什么都不对。但苍天可鉴日月可表,她只是想来找件东西,无论找不找到,最后都该轻轻悄悄,神不知鬼不觉走掉才是。但看到他凌虐孩童,还要置人死地,天晴本就正义感过剩,怎么可能当没看到?只好由暗转明,出手相助了。
“嗯,不错。本大爷就是来打劫的。”
骡马市街外,胭脂胡同后边灰水渠的二十余户人家早已睡下,梦中突然间听到草狗汪汪乱吠,此起彼伏。丁伯的棚屋最临道口,慌张爬了起来,心里奇怪,这里落户多数是被流放来的罪民家眷,既贫且贱,平时贼都不肯光顾,怎么能把狗惊成这样?
还没想明白,狗群的吼叫却声音渐低,变成了呜呜噫噫的讨好。丁伯披了破袄举着油灯出来一瞧,不禁惊呆——眼前一个瘦长高挑的黑衣人,身旁站着一少年,面前二十个大麻袋排成两排,看着个个沉甸甸的。其他住户也陆续提灯出来,见到如此场面,都不明所以。
“阿礼?”丁伯望着少年,满心不解,“你不是在伍家么,怎么跑回来了?这位是谁?这些又是什么?”
“这些是从那为富不仁伍豪家拿来的粮食,一共十石,大伙儿拿去分了吧。”天晴慷慨一挥手,朗声道。
“什么?这……这是贼赃?”丁伯呆呆望着,不敢一动。
一个胆大的小孩挣脱母亲的手,上去把最前一袋的绳子拉开,伸手一抓,捧起欢声大叫:“真的是米!好白好白的米呀,妈妈你来看!咱们有米吃了!”肚子里恰好发出“咕——”的一声。天晴看着可笑又可怜,自怀中掏了块米糕点心塞他手里:“米还要煮,先吃糕吧。”
住灰水渠的人家几乎都有上顿没下顿,食不果腹,可乍碰见这种天降好事,惊喜之外更多惴惴。丁伯又问:“这米当真是伍家的?这么多,怎么、怎么拿出来的呀?”
“老伯可以放心,那姓伍的多行不义,这不过是他给自己积的一点功德,他给得心甘情愿,不会报官的。”
“丁伯,这位大侠说的是真的,他救了我,还说动姓伍的拿存米出来接济穷人,这些都是他自己拿出来交给大侠的。”阿礼用“说动”,实在客气得很,当时情况用“恫吓”,都太嫌斯文了点。然而伍豪心甘情愿却是一点不错,看到天晴单手擒起三袋米扔出高墙宛若无物,只要他不想被一拳打成肉酱,如何能不甘愿?
阿礼素来耿直,丁伯听他一说,再不怀疑,招呼着大家各拿一袋,欢天喜地扛回家了。看天晴还在那儿分发糕发饼,连狗都有份,丁伯上前躬身一礼,道:“大侠大恩大义,小的们都牢记在心。敢问大侠如何称呼?还请告知大名,小的们好立个长生牌位,日夜为大侠祈福添寿!”
天晴好笑:本来就是顺水人情,你们为我祈福,我可担待不起。只摆了摆手,示意不想说。
阿礼却抢步而出:“大侠不肯说名字,是觉得咱们不配知道?还是怕咱们会去报官?既然这样,那这米不拿也罢!咱们虽穷,却也不是乞丐,不受这种嗟来之恩!”说着夺过一小孩手里的米糕,就要往地上丢。“还吃什么!人家都看不起你,不害臊么!”惹得那小孩哇哇乱哭。
这小鬼怎么搞的这么偏执?天晴两指如电,按住了他的手腕:“诶~别浪费粮食。”阿礼五指一麻,不由松手,糕又落回了小孩捧中。
天晴跃后数步,抱拳以致:“区区吾名何足言,自有侠义凌九天。青山常在,后会有期。各位,告辞了~”
离开灰水渠棚户,走出快有里许,天晴回头,却见那少年依然跟着,气喘吁吁锲而不舍。
仿佛看到了当年策马急追的阿赤烈,天晴满心不耐烦,一个闪身径直上了旁边院墙。
阿礼眼前一花,哪还看得到人影?当即叫唤:“大侠?大侠?大侠!”天晴只得跳下回来捂住他的嘴,将他携到稍远僻静处。
“小子你不回家,老跟着我做什么?”
“我已经没家了。我要拜你为师,跟着你学功夫!”
“学功夫做什么?”
“去杀了那伍豪!”
天晴皱了皱眉。她打人有时厉害,杀人却时时手软,在伍豪那里也只能手刀劈凳吓吓人。
“你要是敢再打这孩子的主意,下场有如此凳!”
伍豪只见面前一双眼睛,笑得像似月牙,但却是此刻凛冬深夜的月,寒光熠熠直沁骨,不禁打个了哆嗦:“从今往后,我、我再不敢拿正眼看这孩子,哦不,看这位爷了!”
“除了这个孩子,外头还有那么多孩子呢~哪个被你看了不得脱层皮啊?”
“再不敢了!小的再不敢了!哪个孩子都不看了!”
“嗯,这还像点话。对了,你是不是有个丫头姓鲁的?明日就销了她身契,好好给一笔嫁妆,送她出府嫁人。”
“好、好,大侠说什么,小的全都照办!”
想到他吓破胆气的怂样,天晴只觉得他猥琐可怜,实在不认为他有非死不可的理由。
“杀他做什么?以后见你他必得绕道走,也不会再害其他人了。”她还给他上了保险呢。
呃……应该算吧。
“我要报仇!我任礼堂堂男儿,顶天立地,岂可白白受人侮辱?”
“好。那是你的事,也由得你。”天晴不愿与他纠缠,转身又要走。
“喂——大侠你要不答应收我为徒,我就再叫!”
“好啊,你尽管叫,拼命叫,叫来巡夜的官差,把灰水渠老老小小都当贼抓进大牢,那才叫一个美呢。”天晴说罢提步一跃,已飘在数丈开外。
却听“哇——”的一声,她回头,原是阿礼见追她不上,越想越气,越想越苦,憋不住大哭出来。
方才他一直没吃东西,此时肚子里突然发出咕咕的饿叫,比哭声还响。阿礼一瞬尴尬,稍稍一停,又觉得自己残存于这荒凉天地之间,孤苦伶仃无依无靠,说不定顷刻就要死了,饿一下算得什么?转眼哭得更凶了。一时间又是“呜啊”、又是“咕”,好一首凄凉奏鸣曲。
“喂!吃东西啊。肚子饿着,哭都没力气。”脸颊被温软一碰,阿礼睁眼,见天晴递来一大块糕,眼中两滴泪还不及刹住不及,又落了下来。阿礼抹了一抹,吸了吸鼻子,扑通坐地大口开吃。
天晴看着有趣,自己陪他闹了一通,也觉得饿了,又拿出一块来,坐他身旁边啃边问:“你怎么会落在伍豪手里的?”话一出口,又自觉多余。穷困少年,模样又俊,多半是因为家里揭不开锅给卖了吧。
不过好像没看到他家人?
“我爹妈没了……妹妹秋天时生了病,没钱抓药请大夫,我就在腊竹胡同口的酒楼做伙计,那日被姓伍的瞧见,看我认些字,便要买我到宅子里做书童,说可以带我妹妹一起去,他还会请大夫来为她诊病。谁知、谁知……他却是那么样一个混账!”
天晴一惊,怪不得他声音耳熟。细细观瞧,月光下他的模样,果然依稀是白天来王府门口闹过一场的少年。“伍豪没给你妹妹找大夫吗?”
阿礼的眼眶又红了一红,接而像要抑制一般狠狠摇头:“他把小妹扔在堆柴火的屋子里,每天差老婆子送一顿米粥,还骗我说什么买了最好的党参,给她熬方子,我偷偷去看,不过是些枯烂药草根!我又急又气,想带着小妹逃跑,抱起了她,才发现她……轻得只剩了一把骨头……”说到此节,他已幽咽不成声,几番平复,才勉强说下去,“姓伍的硬说……为了给我小妹治病,他前后花了五十多两银子,我就是一辈子做牛做马也还不上,除非我肯顺他意思服侍他,否则他就要去告官我欠债不还,让官府抓我下狱。”
天晴心内怅惋,白天的情形又浮现眼前。要是早些遇见他,兴许他们兄妹的命运都不不至于此。可惜……
“你几岁了?”
“十三岁。”
十三岁,跟世子朱高炽一般年纪,一个锦衣玉食备受呵护,一个食不果腹任人欺凌。果然不同人不同命啊。他无依无靠的,一回灰水渠,难保日后伍豪不会恶向胆边生,找他麻烦,可她又不可能一直留在北平……
天晴叹息之余,灵光忽而一现:“你我能相识,多少也算有缘。如今你有难处,我也不能不管。这样,我领你去北平都司衙门,把你的情况讲一讲,就说你是无家可归的孤儿,流落到此地,请他们给你落个军户,那你以后就能顶起任家门户,自立自强,开枝散叶啦。”边地军户中有许多获罪谪发的,北平又山高皇帝远,就算阿礼的身份有点不清不楚,问题也不大。边塞卫所缺口大,什么人都肯收,军户虽不能转籍,但包饭啊,总强过饿死。
“这什么馊主意,我可不去!我又没什么靠山,到了军营里,最好就是做个刷马烧饭的小卒子,再来个像伍豪那样的混账,我连跑都跑不掉了!你大概不知道,他在通州卫还有个做千户的亲舅舅,可帮着他了!”
阿礼变声期的嗓音粗嘎,被愤怒嫌弃的情绪扭曲得更显怪异,天晴听得扎耳。但经过郭碧瑶的事,她也必须承认他讲的有几分道理。
弱肉强食。没权没势没靠山,就只有被欺负的份儿。
“好吧,这个问题也不是不能解决。哎……那我就不亲自带你去了,你到了都司衙门,就说找张玉将军,见到了他,说是王府的果娘娘让你去的。他可是堂堂的燕山卫指挥佥事,就算有什么千户来找麻烦,也压得住,不会让你吃什么苦头的。”
张玉此人性格执拗思维古板,好在行事端方,称得上是个君子。他对“果尔娜”还有点发怵,若抬出她的名头,找他收留个没人问没人管的孤儿,应该不成问题。以他的为人,也不至于为此苛待阿礼一个小孩儿。
天晴正为自己想出的妙法沾沾自喜,不想却见到阿礼一脸变本加厉的嫌恶:“果娘娘?你认识那个果娘娘?”
“啊,她是我的朋友。”天晴想起阿礼那天的敌视,疑惑丛生,“怎么?你跟她有仇啊?”
“她是燕王府的人,能是什么好东西!你怎会跟这种人交朋友?”
天晴大为不满:“喂喂,这话就有些不讲道理了。你跟她又不熟,怎能武断说人家好歹?她这人明明很不错的,古道热肠,助人为乐,做过不少的好事呢!”
“哼!那不过是燕王拉拢人心的把戏,我才不上当!你也不要信!”
“干嘛?难道你跟燕王有仇?”
阿礼死死抿着嘴,憋了许久,才道:“没有!凡是姓朱的我全都看不惯!仗着运气好抢到了江山,却把天下弄得乌烟瘴气,自己要风就是雨,一点不顾别人死活!我可不要从他们的军,做他们走狗!”
说到这份上,天晴大致也能猜出,他父母的死果然跟朝廷有关——明初四大案株连蔓引,获罪者数以十万计,他家或是牵扯上了哪一桩,被皇帝朱笔一批判了刑,小小兄妹也不得不颠沛流离。虽然能理解他的心情,但现实当前,对他这份意气心结,天晴只能无奈。
“这也不要那也不要,那你以后准备怎么生活?你一个小孩子,就是有钱也不可能买田附籍,何况你还没钱,难道再回去酒楼做跑堂么?“
“不!我要像你一样,行侠仗义,劫富济贫!我不会给你添麻烦,你就收我为徒吧!”
天晴心里“哎?这又不是我的职业连兴趣爱好都不算我可是将来要做天下首富的人怎么可能一直做贼你想多了啊少年”一溜滚过,面上却只淡淡一句:“我一向独来独往,不收徒弟。”
手中吃剩小半块的米糕已冻得有些发硬,阿礼将它塞进怀中,低下了头:“那也罢了……谢谢你今日救我,以后我定会报答你的恩情。”说着转步要走。
咦?天晴不解:“你要去哪?”
“如今我妹妹也没了,只剩自己一个,无牵无挂,我要去投奔白莲教!‘白莲下凡,皇天当易’,他们要掀了这狗屁朝廷,正合我意!”
又是白莲教。
当年朱元璋揭竿起义,就是依附于明教、白莲教一系宗教社团组织的红巾军。可随着后来声名鹊起、实力渐壮,其他武装力量都被元廷打得节节败退,唯朱元璋在金陵一家独大,连小明王韩林儿都来投奔。好巧不巧,其人又在渡江时沉船而死,由是留下了无数阴谋论——教众纷纷传说,朱元璋为了称帝名正言顺,狠下毒手,佯装请韩林儿赴会,途中却命人凿船,害死了可怜的小明王。
也不知是被人戳中了脊梁骨,还是暴怒于受了冤枉,后来朱元璋对白莲教深恶痛绝,在著名檄文《平周榜》中,称白莲教“愚民误中妖术,不解偈言之妄诞,酷信弥勒之真有,冀其治世,以苏其苦,聚为烧香之党,根据汝颖,蔓延河洛。妖言既行,凶谋遂逞,焚荡城郭,杀戮士夫,荼毒生灵,无端万状。”俨然将其打成群魔乱舞的□□无疑了。
天晴虽然只在大宁见过一群也不晓得是不是真的教徒,但不想也知道,这么个组织,能在大街上挂牌招工吗?“那你准备到哪里去投奔?你认识白莲教里的谁么?”
“怎么你和丁伯说一样的话?没错,眼下我是谁都不识,但大江南北都是他们的义军!只要我一直等着候着,他们总会举事,到时我就去拜山头,跟着他们一起干!”
天晴哑然失笑:“你以为他们举了就能成么?这些年什么顺天王黄土司的,起的义还少吗?不瞒你说了,眼下这个朝廷你看着哪哪不好,可没个两三百年不会倒的。倘若你硬要和白莲教一起反,最后肯定逃不脱被抓了砍头~搞不好更惨,还会给阉了,拉进宫做公公去!断子绝孙,板上钉钉啊~你的爹娘、妹妹,他们要是地下有知,难道会说好么?”
提到家人,阿礼果然神色松动,天晴见状,继续劝道:“就因为现在只剩了你,你才更要珍惜这条命。听我的话,落户,从军,立功,成家,你的人生才有将来,你们任家才有希望啊。”
阿礼忽而瞪圆一双长凤眼:“你这人真怪!明明是个义侠,怎么说话老是帮着朝廷?难道你方才行侠仗义,都是做做样子的?”
“这就叫帮理不帮亲了~我也觉得朝廷有不好的地方,所以才劫富济贫、锄强扶弱嘛!可我心里知道,朝廷是翻不了的,与其傻乎乎造反,还不如从自己做起,让世道变得好一点点。要是每个人都像我这样,集跬步至千里,那朝廷就是不好,也会慢慢变好。否则就算你们白莲教开天辟地搞了个新朝廷,能保证一定好么,你说对不对?你想行侠仗义是没错,可劫富济贫算什么?小侠小义罢了。侠之大者为国为民,保家卫国、抵御外辱,那才是真正的行侠仗义、男子汉大丈夫所为!”
她说得唾沫横飞慷慨激昂,自己都快被自己说服去木兰从军了,阿礼却始终执拗摇头:“说来说去你就是要我去当兵,我不去!既然你不想我加入白莲教,就收我为徒吧!我们一起做飞贼、做义盗,不也能叫世道变好么?”
哎~跟这孩子怎么就说不通呢?“呐~别说我不给年轻人机会。”天晴一拍大腿,立身而起,“就凭你,现在连飞都不会,做什么飞贼啊?”
飞贼哪里就真的会飞了?阿礼一噎,正想问:“难道你会?”想起方才他飞檐走壁的身形,到了嘴边的话又缩了回去,改成:“怎么才能会飞?”
“台上半刻钟,台下十年功。我从五岁起,每天拿藤条裹了巨石背身上,跑足八里路,跳足五百下,再举重三百遍,十年后,丢了巨石,就变得单手能扛鼎,一跃三丈高了。你现在开始练,有些晚了,想练到像我一样的境界,估摸不太可能。我要求也不高,只要你练到一跃能有一丈高、单手能举一石米的本事,我就收你为徒。”
阿礼听得两眼发直,每天做这么多运动,活都不要干了,怎么赚钱填肚子?
天晴要的就是这个效果,趁机道:“我看你还是先去从军,普天之下,也只有军队里可以让你一边锻炼身体、一边管吃管喝了。等你练成了本事,就去找燕王府的果尔娜,叫她知会一声蒙面大侠,到时我自会来找你检验。否则你基础太差,做我徒弟,岂不拖我后腿?不是给我添麻烦么!”等这小鬼从了军,就会发现吃朝廷俸禄的也不都是坏人,应该能死心塌地安分过日子了吧。就算死性不改,要不了一两年,“果娘娘”早不知哪去了,那阿礼就是不死心也得死了。
说来说去还是叫他去参军。阿礼锁眉在那里纠结,天晴催促道:“连练功的决心都没有,就别想做什么义侠啦!早点回家洗洗睡,我走了。”
心知他这一走,自己肯定再无机会了,阿礼终于拍了一下手,喊道:“好!大丈夫一言既出,你说到就要做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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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也是歌词啦,科科 明传奇志之肆羽易天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