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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章 书生意气,一

我在飞升倒计时 本王甚爱喵 5641 2021-04-05 2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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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早乘船漂出了百里。

  日上竿头,嫣儿才从船舱中醒来。

  “船长,嫣儿怎么会出现在这呢?我记得是睡在一个很大的仙岛上啊?”

  “有嘛?是嫣儿昨晚所做的梦吧,醒来就好,世上哪会有仙岛呢。”

  洛秒搪塞,小木偶疑惑的走来揉着他的头发。

  “大哥哥,你头发怎么全白了,是嫣儿惹你不高兴了吗?”

  “不,不是,只不过哥哥昨晚想了很多,一些故人,旧事,偌大的东西重了些,如今也轻巧,不碍事。”

  小木偶听他话,也盘腿坐在甲板上屏息养神。

  三个月后,大海漂泊的日子终于到头。

  海岸恰逢江南,商贾云集,船舶万千。

  “好热闹啊,嫣儿要去买好吃的,你答应给小白哥哥买的糖葫芦呢?嫣儿想要一个。”

  洛秒停船后直接收回,在当时还引起了众人的惊讶,怪不得远远看见白气冒,原来是位仙人。

  “好。”

  他一答应便牵着这小妮子的手久违的在闹市闲逛。

  东域不比其他地方,这儿的修士尤其谨慎,祖龙有法令,任何修士仙人不得随意斗法,干扰凡人的生活,因此仙山宗门也是别有一番趣味。

  往往是三年一次收徒大蘸,故尔在东域九州大地各有一大宗门立世,实属名门正派,少年若是有缘到此修行那一定是千百年的大福分。

  “仙人可是私下来人间游历,我家公子年少聪慧,三岁识字,七岁成诗,十岁文章大成,如今十三岁正好入仙人门下,我柳家再配上百两黄金,岂不两全其美!”

  洛秒瞥了眼路边阿谀奉承的仆人,极其马车上偷偷掀开帘子的少年,无奈的摇头。

  “我哪算什么仙人?莫说你家公子天资聪慧,即使一无是处我也不配教,说起来我也不过弱冠之年,堪堪活了十五载。”

  “您这是哪里话,仙人长生不老,驻颜有术,这般也是正常,我看先生定是微服私访,也罢我柳家愿给黄金千两,倾尽家财,实在是小主人一心求道,别无他求。”

  嫣儿也好奇的回头瞧了眼,这位公子娇生惯养倒是与小白年纪相仿,从他们靠岸收起蒸汽轮船时就跟在身后,不依不饶。

  说起来,东域注重功名利禄,人人相争,烟火气极重,一般修士不敢沾染太多,否则因果罪业过重,修行长路怕是要寸步难行。

  “有缘再见!”

  洛抱起小木偶,歘,原地消失。

  对于一位化神境修士而言,一步三里在聚精会神的情况下还是能够做到的,不算难事。

  “卖糖葫芦咯,卖糖葫芦咯,又大又甜的冰糖葫芦!”

  秋风瑟瑟,白发少年仔细挑选了一根糖葫芦递给肩膀上的小女孩,渐渐远去。

  扬河畔,乘坐小舟,船夫都吓了一跳。

  “公子,须知行水路的话杭州据此足有三十里,傍晚时分去那有何事?”

  “无大事,兴起而已,这五十两纹银你拿好,莫要多问。”

  好嘞,大叔不再多问,撑起长杆,这一笔买卖做完,十年都安安稳稳不愁吃穿啊!

  “大哥哥,你的脸为何在抽抽啊?”

  “因为舍不得银子。”

  呃,洛秒歪着脑袋心想,生意人的一分一角都来之不易啊!

  舟徐徐行过江河,岸边灯火通明,人声鼎沸。

  盛世当如斯,喧闹非凡。

  “若是我能生于此地该有多好,哎,只可惜了一个好去处。”

  杭州心心念念的地方,三代老祖便是在那走上读书路,仕途路。

  在文中记载的盛世场景早已印刻在了他脑海里,此时此刻一切都历历在目,仿佛美梦成真。

  一千五百年的盛世,这便是千古一帝祖龙的气魄与力量啊!

  洛秒感叹,在那又会遇到何人呢?

  三代篇,钟榜眼:

  修行是不可能的,这辈子都不可能修炼,只有好生读书封侯拜相才是我的路。

  那一年我十三岁,乡试第一,会试也第一,唯独殿试遇到了怪物,颇文采。

  该死,我必须用这种粗糙的文笔来叙述,免得有不好功课的子孙看不懂老夫这惊天地泣鬼神的好笔法。

  这货长得白白嫩嫩,一副少年公子哥的模样,还天生的没头脑,跟我这五大三粗,天生的粗糙皮肤截然不同。

  我想,哼,陛下怎么会喜欢这种细胳膊细腿的小白脸呢?

  没成想,陛下亲选他为状元,我为榜眼,可恶,他还请我上状元府邸吃席。

  什么缺心眼的玩意?

  宴会,酒过三巡,颇文采这小子举起酒杯乱吼乱叫,你瞧瞧这酒后事态的犊子玩意儿,哪有我的半点气魄,陛下说了,半夜里一头牛见了我也得活活吓死,呵呵,这幅模样站在金銮殿上谁敢不服,力保九州长存啊!哈哈哈!

  颇白脸指名道姓说我,酒后失态了吧?哪像老子一样心胸阔达,千杯不醉,那日围在我身边都是武将,他们喜欢我的豪迈。

  他呢?一群老文臣,都说人以类聚,物以群分,一个文臣不能帮陛下处理好与武将的关系,那算什么臣子?一群酒囊饭袋的废物。

  不过,这场宴会后,有一段莫名其妙的传言。

  大臣们都说我与颇白脸是生死之交,该死的混小子,都怪他说了大实话,的确,我俩生在杭州,打小穿一条裤子长大,我看他不爽,因为他不是乡试第一,会试也不是第一,却做了状元!

  仕途七年,他来我家喝酒,夫人去与小妾同睡,颇白脸死皮赖脸的与我同枕共席,唠唠叨叨讲了很多,像是个婆娘。

  他说:榜眼,陛下派我去出使北域,其实是受到老臣子的派系争斗牵连,我想定是一去难回,切记,朝中派系繁多,你生性单纯不可踏入此道,我走之后你要一人洁身自好,免得牵连,多年来你九州去了一半,建功不小,不日将会加封,皆是定要急流勇退,以求自保,辞官封笔。

  切,我会听他的话,自己就是个傻子还保护别人。

  不过,那一夜我没睡好,没别的,他打鼾,可我记得颇白脸小时候不会,他似乎很累很累,怕是太久没能踏踏实实的睡个好觉。

  凌晨,他坐上百人拥护的马车,浩浩荡荡的离开洛阳,好不威风,说什么让我自保?是为了气我吧,可惜我不羡慕,更不嫉妒!

  秋后,我官封二品大员,左相,在这之上的一品文员不过虚职,某种意义上我成了左右相,一人之下!

  好吧,颇白脸说对了,确实有加官进爵,但怎么能辞官呢?我要为天下苍生多做些事。

  仕途十一年,这四年来,零零碎碎收到了颇白脸的二十来封信,不知为何,我渐渐有些盼日子等书信到来,虽说有千里传音之类的奇物,但不知为何他信中说,不爱与我说话,呵,我也不喜欢和你聊人生!

  事情很多,处理的头痛欲裂,身边围着不少人,我有至少七次差点死在栽赃陷害,更有不下数十次的暗杀,朝中举步维艰,由于我不爱派系争斗,因此朝中形成了一种对我极为不满的情绪。

  仕途十五年,有些事,慢慢到了我耳朵,有些不爱听,文采写来的信字迹潦草,他似乎越来越懒,真是个过几天好日子就能养坏的家伙,哼,哪像我,两袖清风。

  许多往事也在岁月中抹去神秘尘埃。

  我之所以在外七年不断换职,是因为朝中有人奔波,他总为我说情,因此得意在势力斗争外建功,出使北域前,陛下曾问过:

  爱卿走后,何人可当此大任?

  颇言:吾友,钟榜眼,生死之交,不结交派系,为人清廉,可当此大任!

  人情总该还吧?我想。

  仕途十六年。

  半年没收到这小子的信,真是好日子过惯了,懒货。

  哎呦,字迹规矩不少。

  等等,我常翻看他的旧书信熟知字迹,这不是他所书写。

  通篇看得老子眼花缭乱,但唯有这一句话令我头痛欲裂!

  “使臣颇文采久病不愈,暴毙身亡,因多年前已不能书写好字,仍旧执意写信,特意嘱咐微臣半载过后再启书信告知。”

  他死了?

  我……不信! 我在飞升倒计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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