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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8章 书生意气,二

我在飞升倒计时 本王甚爱喵 5076 2021-04-05 2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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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代卷:

  书生意气梦年少,对酒当歌碎晨曦。

  那夜,秋风瑟瑟,我于洛阳城大病一场,次日辞官。

  当归乡并无故人,那个唠叨的白脸书生离世,我没有再留在京城大道理。

  陛下并无辞留,他只送了我一个意味深长的眼神。

  不可捉摸帝王色,歹毒无益臣子争。

  “陛下,北域有何俱之,要我兄弟赴义?”

  “万妖之地,天坑之忧,其中井深不可测。”

  “臣子封侯拜相,在陛下一人之下,莫非也不配安居乐业?”

  “棋分黑白,人分高低,更无差别,朕所遇贤相不下千人,唯独一人存活,朕!”

  皇帝陛下不算好人,我不太喜欢。

  故乡机会没有活人,我也是回来才知道的,听说是他走后,牵连的人太多,一道斩杀之令颁布,杀了三万人。

  当归乡,游子当归乡。

  辞官三年,当归乡又多了些人,我看得出来,大抵是死士与刺客。

  一来保护我,二来杀死我。

  听话就好好活着,不听话就暗中抹杀。

  隆冬飞雪,刺骨冰寒,我深夜走出书屋,想要一探究竟。

  我确信,雪中的人影的确是他,颇文采那个小白脸!

  该死,我找不到这个兔崽子,居然躲着我。

  大雪过后,我害了场大病,年过五十,到了年岁,宫中派来了孙御医,他说,左相,时日无多。

  “好吧,我来陪你,缺心眼的玩意儿等一等,老子认识不少将军,去了黄泉路上有人侯着,免得你一个人被欺负。”

  文采年少大才,未及三十官拜宰相,当世人称文圣,传言他是文曲星下凡,死在了一个风雪交加的晚上,银河倒垂倾泻,他踏步星辰,与日月争辉。

  “真是个胡吹的混子,他有几斤几两我当然最清楚不过。”

  好冷,辞官九年,我在病榻上日久,总在梦中见到一个神秘沙漏,它说若是想要让人起死回生并不难。

  成仙足矣,只要那人的残魂还在天坑大陆之内,即可从轮回中夺回。

  我……信了!

  霞光百里,年及花甲之年,我这支写了五十载的笔熠熠生辉。

  踏天而行,直奔冀州边域。

  我不知,更不晓得,万里长城之外的妖类诸多,势要破我山海大关。

  登山前有座碑石,刻着一个名字,我摩挲百遍,他未答我半句。

  该死的白脸,当初离开前夜若是多说几句该有多好!

  “你回答我,颇白脸!”

  也罢,我一生好饮酒,他不喜,管他呢,反正这小子从来不听话。

  碑前纵饮三千杯,月下横篆十万人。

  我的笔一辈子不如他,但还擅长一件无师自通的事。

  杀妖!

  我悔不当初,一悔少年怪知己,二悔听命帝王家,三悔踏入长生路太晚!

  我恨,九州,北域,祖龙,万妖皇!

  天地间有一丝气,窜入我九窍之内,我听见这大地唱和,长天歌吟,名曰,书生气。

  这一夜,我颂故人名,杀入万妖中,天地落玉阶,书生意气仙。

  次日,北域来了位了不起的大人物,我坐在长城脚下的十万妖躯上,期待他的嘉奖,但并没有。

  他说,我是万妖皇!

  我答,哦!

  纵是天人又有何惧,一笔书生气,敢于九天争。

  这一战步步皆升,直至天人境,三斩尸境,大天人境!

  人间大地第六位存世的大天人便是我,一时间四海八荒皆惊叹,祖龙出城。

  “果然,我让人留意是他没有错的,一步青云,爷孙三代皆是这般就奇怪了,到底是什么力量!”

  太清疑惑不解,他早就从一代老祖开始派人监视他们,二代不费吹灰之力飞升,三代直至年过五十才渡劫飞羽。

  “怪哉,莫非,他们是随意修行,境界更是自我调节不成!”

  罗睺在西域神殿中嗟叹。

  “这世上还有人能世代继承这种力量,可怕!比起灵兽的血脉觉醒更加恐怖!”

  万妖皇死战中汗颜。

  “有缘,可助我成道!”

  唯有南域的阿弥陀不动声色,只觉得与他有缘,这不过怕是要千百年的时间才能够遇到那个有缘人。

  “你还我兄弟命来,你们还我兄弟命来!”

  我大声高喝,声音传遍五湖四海。

  可却听到大天人在笑,他们不怕我,丝毫不怕,包括万妖皇在内,他不止一次被我逼入绝境都靠着灵兽的血脉不断觉醒而重生。

  “你杀不得我,因为境界道行相同,更有天地法则的阻挠,不会让你轻易破坏平衡。”

  好累,我低眼一看,身上缠满了数不清的线与天地交织,五大天人亦然。

  原来这便是人世间可达到的最好境界,再高一步的话就会被一方天地排斥,我感觉得到外边那凄凉无比的世界,简直冷到彻骨。

  “我要在轮回中找到他!”

  “幽冥中是有生死簿,但那上面只记天人,留世不飞升者可投入轮回,待觉醒时姓名闪耀,你以为当真会记下所有人?凡夫俗子不配!”

  唯有阿弥陀说,“有,有轮回,一模一样的人,记得同样的事,说着同样的话,我不知是否还算他,因此我在等。”

  我问他要等多久,这个秃子给了我一个答案,两千年。

  “还有别的办法吗?”

  太清老头说,飞升!

  “在宇宙的中心有一根神王的指头,通天彻地,不见其顶,不见其根,唯有半片指甲在你眼前,你上它也变,难有寻踪,其上刻印这所有万物生灵的姓名,用心拓印下即可将那人从岁月长河中还回。”

  修真一年一月一天。

  我要飞升了,这将会是我的倒计时。

  我老来得子,对他宠幸的很,说起来好笑,他今年三岁,早就是天人境界,我想再过几年应该不差于这群犊子,希望他能平稳一生吧!

  哈哈哈,听说洛阳原先在旧都长安以东,后来祖龙往泰山祭天不成,风沙大作,次月搬了一座城在山顶,从此东岳三千铁桥连接大地,定为九州第一都。

  当年山下驻足,文采曾慷慨激昂的说:我信!

  “你信什么?”

  “哈哈,我信咱们能有个锦绣前程啊,到时候咱们就在最富饶的那个半山腰各自买个宅子养老,挨在一起!”

  笨蛋,我来了,我要去宇宙的中心寻找你,到时候咱们在东岳的半山腰买个宅子,挨在一起养老!

  嘭,洛秒闭上了手札,九代飞升前最落寞的俩字是回答太清所讲的传说,也是附和当年的故人:

  我信! 我在飞升倒计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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