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群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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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党支部的群众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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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思想政治工作是经济工作和其他一切工作的生命线。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们党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一旦脱离群众,就会失去生命力。必须紧紧围绕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增强群众观念和群众感情,不断厚植党执政的群众基础。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要增强群众工作本领,创新群众工作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推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发挥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组织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坚定不移跟党走。
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个十分重大的问题。革命、建设和改革的每一项事业,都是为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密切联系群众是党的优良作风和政治优势,诚心诚意为人民群众谋福利是党的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强调,守初心,就是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以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守初心,牢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以真挚的人民情怀滋养初心,时刻不忘我们党来自人民、根植人民,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是我们胜利前进的不竭力量源泉;以牢固的公仆意识践行初心,永远铭记人民是共产党人的衣食父母,共产党人是人民的勤务员,永远不能脱离群众、轻视群众、漠视群众疾苦。为此,党支部必须切实做好群众工作。
党的思想政治工作是经济工作和其他一切工作的生命线,是团结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实现党和国家各项任务的中心环节,是我们党和社会主义国家的重要政治优势。党支部必须在新时代大力加强和改进党的思想政治工作。
第一节
群众工作
一、群众工作的任务、方法和原则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从“十四五”时期开始,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即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发展阶段。在新发展阶段,党支部要做好群众工作,就必须熟悉和了解群众工作的任务和原则,采取科学有效的方法,加强和改善对群众工作的领导,发挥群众组织的作用,宣传和组织群众,带领群众为实现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远景目标以及“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而奋斗。
(一)群众工作的任务
宣传教育群众,尊重依靠群众,组织引导群众,提高群众的思想政治觉悟,调动群众的积极性,是党的群众工作的基本任务。具体地讲,党的群众工作的任务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发动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积极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是完成党的任务的前提条件。只有使群众了解党的主张,才能自觉地把党的主张变成他们的实际行动,变成强大的物质力量。党支部必须把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作为群众工作的首要任务。宣传党的主张,要做到及时、准确和全面;要把党的各个时期的方针、政策原原本本地告诉群众,绝对不允许断章取义、各取所需;对于群众一时还不能接受或一时还不清楚的问题,要在宣传的同时,耐心细致地做好说服解释工作,不能对群众的意见充耳不闻,更不能迎合少数落后群众的情绪,做群众的尾巴,跟着群众去发牢骚。在日常工作中,党支部还要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精神,在深刻领会的基础上,结合群众的思想实际,采取党团会议、群众大会、广播、宣传栏等形式,向群众做宣传解释工作,讲清为什么、怎么做。通过宣传教育,把群众的思想统一到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上来,把党的主张、领导决策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
(2)教育群众,帮助群众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业务水平。教育群众是群众工作中的经常性工作。我们衡量一个地方的工作,不仅要看这个地方的经济是否发展了,还要看这个地方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和集体主义观念如何。在通常情况下,群众对某项工作热情不高,有抵触畏难情绪,总是有一定原因的,而原因又往往是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思想认识问题。特别是在新世纪新阶段,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改革和开放的不断深化,各种利益关系正在进行全面、深刻的调整,不断趋向多元化,群众的思想问题就更多、更复杂。这就要求党支部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向群众灌输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教育,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引导群众,提高群众的思想政治觉悟。另外,为适应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的需要,党支部要帮助群众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技术,掌握现代化建设的技能和本领,这也是教育群众的一个重要方面。总之,党支部要采取各种切实有效的形式,做好教育群众的工作,培养和造就更多的有理想、有文化、有道德、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
(3)尊重群众,听取群众对党员和党的工作的批评意见。基层党支部为了防止和避免工作中的失误,必须充分发扬民主,提高和加强人民群众的政治参与意识,尊重群众,经常听取群众对党员和党的工作的批评和建议。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党支部的工作做得如何,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得好不好,他们心中有数。问题的关键,就是看党支部能不能虚心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呼声。这就要求党支部要有民主作风,在本单位、本部门为群众创造一种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的民主空气;要求党支部通过各种渠道,经常地、有目的地了解、听取群众对党员、对党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要求党支部对群众的意见,不仅要充分关注并认真加以研究,而且要给予回答和解释;要求党支部的各项决策都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反映群众的意愿;要求党员干部切实尊重和保护群众的批评和建议的积极性。
(4)依靠群众,充分发挥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最大多数人的利益和全社会全民族的积极性创造性,“对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始终是最具有决定性的因素”。人民群众是我们党的力量源泉和胜利之本。人民群众中蕴藏着无限的智慧和创造力。只有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尊重群众,善于集中群众的智慧和力量,我们的事业才能获得成功。因此,党支部在日常工作中,首先,要相信群众,尊重群众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首创精神;其次,要依靠群众,深入群众,同群众打成一片,向群众学习,从群众实践中汲取智慧和营养,总结群众创造的新鲜经验,引导群众前进。
(5)关心群众,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是由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决定的。党支部坚持党的宗旨,就必须担负起维护群众正当权益的责任,在各项工作中,要切实保证群众的主人翁地位,支持他们参与决策,发表意见,监督干部;对于群众反映的侵犯群众利益的问题,要认真对待并加以改正;还要教育党员干部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努力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关心和改善群众生活,也是党支部群众工作的一项经常性的任务。党支部要把群众的切身利益放在心上,全心全意为群众谋利益,关心群众的疾苦,注意群众喜什么、怕什么、缺什么、要什么,认真为群众办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事。对群众正当合理的要求,能办到的要努力办到;一时办不到的,要创造条件争取尽快办到;在支部范围内办不到的,要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对群众的过分要求,要做耐心细致的解释教育工作。只要诚心诚意地关心群众,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群众就会从切身的感受中体会到党的温暖,就会真心实意地拥护党的领导。
(6)引导群众,妥善处理和化解各种矛盾,协调各种关系。人民群众在共同的生产、生活中不可避免地要发生一定的关系,产生一定的矛盾。如果这些关系协调不好,矛盾得不到及时处理或处理不妥当,就会产生消极作用,影响生产、工作的正常进行。因此,党支部要努力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处理好这些矛盾。协调关系,就党支部来说,主要是协调党、政、工、团的关系和群众同行政领导的关系。化解矛盾,主要是化解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矛盾和领导与群众之间的矛盾以及群众之间的矛盾。总的要求是,从有利于党的事业出发,从大局着眼,以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法令为标准,协调、处理好各种矛盾。
(二)群众工作的方法
做好群众工作是一门领导群众的艺术。党支部要做好群众工作,必须讲究方式和方法。群众工作的方法主要有:
(1)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所谓从群众中来,就是领导者要深入群众,把来自各方面的分散的群众意见集中起来,经过分析研究,整理概括,化为集中的系统的意见,形成切合实际的方针政策、计划方案。所谓到群众中去,就是把集中起来的群众意见,再回到群众中去,并见之于行动,在实践中经受检验,看其是否正确。然后再从群众中集中起来,再到群众中坚持下去。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方法是党的领导的基本方法之一。在实际工作中坚持这一方法,一是要虚心向群众学习,了解群众的实际情况和问题,集中群众的智慧和经验;二是要充分发扬民主,集思广益,在此基础上作出符合实际的结论;三是要通过群众的实践,实现、丰富、发展领导决策,正确的坚持下去,错误的纠正过来,不完善的补充完善。
(2)一般号召和个别指导相结合。一般号召,是指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做一般的普通的号召,动员和教育广大群众行动起来,为实现党在各个历史阶段提出的任务而奋斗。个别指导,就是领导者直接深入到若干个基层组织和部分群众中去,蹲点调查,解剖“麻雀”,取得经验,然后以点带面,推动面上的工作。如果没有一般号召,就不可能推动全局和指导面上的工作。如果只限于一般号召,就无法检验一般号召是否正确,无法充实一般号召的内容,也就无法发现新情况,最终也就不能利用点上的经验来推动全面工作。
(3)领导骨干和广大群众相结合。任何任务的完成,都要依靠领导骨干和广大群众两方面的积极性,只有领导骨干的积极性,而无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就会变成少数人的空忙,工作局面也很难打开。同样,如果只有广大群众的积极性,而没有得力的领导骨干去恰当地组织群众,那么群众的热情和行动也不能持久,也不能保证正确的方向和提高到更高的水准。坚持这一方法,要运用各种手段激发群众内在正确的动机,焕发、组织群众的活力和创造性;要为群众创造良好的、和谐的环境,满足群众的精神需要和社会需要,对群众工作成绩要给予公平的报酬和奖励,增强其成就感、荣誉感;要为群众提供参与管理的机会,发挥其主人翁责任感,满足其自我实现的需要。
(4)抓两头,带中间。从每一个单位的群众情况看,大致都有比较积极的、中间状态的和比较后进的三部分人。党支部在工作中,要善于发现、培养、依靠少数积极分子作为领导骨干,通过这些骨干去团结处于中间状态的多数群众,带动少数后进群众。这样,才能使领导骨干和广大群众密切联系在一起,把各项事业推向前进。坚持这一方法,一方面要善于典型示范,运用先进人物、先进事迹、先进经验去宣传教育和鼓励引导,使群众学有榜样;另一方面,要正确对待后进群众,要注意发现他们身上的长处,并予以表扬。要亲近他们,团结他们,说服他们,鼓励他们前进,促使其向先进转化。由于群众中先进、中间、后进的状态是不断变化的,因此,还要从实际出发,随时调整依靠、团结、帮助的对象。
(5)说服教育,积极引导。解决思想问题,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必须采取民主的、说服的、批评教育的方法;强迫命令,往往适得其反。说服教育,要诚恳、耐心和有信心,要“晓之以理,喻之以义”,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达到以理服人,以理育人。要讲究科学性、艺术性,把群众的思想引导到积极、向上的方面来。这种工作方法对于后进者的转变来说,显得十分重要。
(三)群众工作的原则
群众工作的原则是党支部和党员开展群众工作时必须遵循的法则或标准。群众工作的原则主要有:
(1)群众自愿的原则。党支部在做群众工作时,要采取说服教育的方法,而不能带强制性。要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把握群众的思想脉搏,以诚相待,以心换心地去动员群众,使群众心情舒畅、积极主动地接受和完成党的工作。
(2)团结、依靠大多数群众的原则。党支部在实际工作中,应本着团结的愿望,相信大多数群众是拥护和支持党的事业的,是实现党的事业的主体力量,要团结和依靠他们来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倾听群众呼声的原则。党支部在工作中要认真虚心地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体察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并以此作为决策和开展工作的依据;同时还要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让群众来评议所做的每一项工作,从而不断改进工作的方式方法。
二、加强和改善党支部对群众工作的领导
共青团、工会和妇联(妇代会)是党领导的先进青年、工人阶级和各族各界妇女的群众团体,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各项任务,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必须切实加强党对共青团、工会和妇联(妇代会)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这些群众组织的作用。
(一)加强党对共青团的领导
共青团是我国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党的后备力量。党支部要加强对共青团的领导,使之做到组织健全、教育落实、制度严格、活动经常、作用明显,真正成为党支部的得力助手。
(1)帮助团支部抓好组织建设。第一,合理设置和健全团支部组织。凡有3名以上团员的基层单位都要成立团支部,个别没有条件建立团支部的单位,其团员可以编入附近单位的团组织,参加团的活动。第二,选配得力的团支部书记。团支部书记一般应由热爱团的工作、事业心强、有朝气、组织能力强、有活动特长、能联系广大青年的优秀团员干部担任。团支部书记一般应是正式党员,并应选为党支部青年委员,不是党支部委员的,应让其列席党支部的有关会议。第三,帮助建立团支部委员会。团支部委员会一般由三至五人组成,设书记一人,必要时可设副书记一人。团支委入党后,如果工作需要,可以继续担任团支部的领导工作。党支部要搞好对团支部书记、支委及团小组长的培训,使他们懂得团的基本知识,掌握组织和开展团的工作及活动的方法、技能。第四,指导团支部坚持团员条件,严格履行团章规定的手续,做好发展团员的工作。
(2)指导团支部开展团的教育。要指导团支部充分运用适合青年特点的方式和方法,围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青年工作目标开展思想教育。团的教育主要是利用团课时间进行,内容主要是青年思想道德修养、团的基本知识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党支部要帮助团支部切实搞好团的思想教育,采取灵活多样的方法,把教育搞活、搞实,抓出成效。
(3)督促团支部落实团的组织生活制度。党支部要督促和帮助团支部落实每季度一次支部团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团支委会会议,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团小组会,每季度上一次团课,每季度支委会向团员大会报告一次工作,每月过二至四个团日活动。
(4)支持团支部开展健康有益的活动。要积极支持团支部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开展学雷锋、学英模、读书演讲、知识竞赛、争当技术能手、小发明创造、文明服务等适合青年特点的活动,并在时间、经费上提供必要的保障。在开展各项活动时应引导团支部遵循以下原则:一是有利于促进基层建设,有利于推动完成任务,有利于青年健康向上。二是从实际出发,因人、因事、因地制宜,创造适合本单位特点的活动方式和方法。三是注重实效,把活动、受教育、起作用统一起来,使青年欢迎,基层受益。
(5)尊重团支部的自主权,充分发挥其作用。要按照“群众组织群众建,青年事情青年办”的原则,放手让团支部围绕中心任务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尊重并支持团支部行使选举团干部的民主权,发展团员积极分子入党的推荐权,团日活动时间的支配权,团内事务的处理权,团的经费的使用权,使团支部发挥其作用。具体来说:第一,在思想政治工作中发挥助手作用,把共青团真正放在“助手”的位置上。党支部在抓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时,必须坚持以党支部为主体,坚持对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权,同时又要让“助手”独立地开展工作,最大限度地发挥其能量,该由共青团支部行使的权利,要尽可能地交共青团支部去行使。第二,在完成各种任务中发挥突击队作用。党支部要针对形势和任务,适时地进行鼓励,开展竞赛活动,因势利导,不断鼓舞士气,保证突击任务的顺利完成。第三,在活跃文体活动中发挥骨干作用。党支部要积极指导、支持团支部组织的文体活动,为他们创造良好的活动条件,想方设法为他们提供活动场所,添置必要的活动器材,提供必要的活动经费,保证足够的活动时间。
(二)加强党对工会和妇女组织的领导
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为了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全面发展,党支部必须切实加强和改善对工会、妇联(妇代会)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这些群众组织的作用。
(1)对工会、妇联(妇代会)实行统一领导。工人阶级是我们国家的领导阶级,是先进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代表,是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最基本的动力,是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的强大而集中的社会力量。妇女占全国人口的近半数,她们以自身的优良品德和聪明才智,赢得了社会的尊重和赞扬,显示了妇女“半边天”的巨大作用。历史和现实的实践表明,她们是推动整个社会发展的伟大力量。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国家和民族的振兴,时刻离不开广大人民群众的努力,这就特别需要充分发挥工会、妇联(妇代会)的作用。
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工会、妇联(妇代会)工作的根本保证。党组织对工会、妇联(妇代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组织上的领导。政治领导就是政治原则、政治方向的领导,就是要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同级工会、妇联实行统一领导,使这些组织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同党中央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思想领导,就是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向工会、妇联等组织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把党的主张内化为广大职工、妇女的自觉行动。组织领导就是通过工会、妇联(妇代会)组织内的党组织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组织人民群众为实现党的任务和主张而奋斗。
工会、妇联(妇代会)受同级党组织和它们上级组织的双重领导,主要是引导它们贯彻落实党中央的方针、政策和有关群众工作的指示,研究、决定本工会、妇联(妇代会)工作的重大问题,协商推荐同级工会、妇联(妇代会)的主要负责人选,协调本工会、妇联(妇代会)同政府部门的关系以及这三个组织之间的关系。为了加强领导,党组织应当建立健全必要的工作制度,及时研究工会、妇联(妇代会)提请党支部讨论的问题。党组织专门研究工会、妇联(妇代会)的工作,有关会议应吸收工会、妇联(妇代会)的主要负责人参加或列席。
(2)支持工会、妇联(妇代会)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工会、妇联(妇代会)在党的统一领导下,遵循党的基本路线,围绕党在每个时期的中心任务进行工作。同时,党组织应当支持工会、妇联(妇代会)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执行它们上级组织的决议,独立自主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这样,工会、妇联(妇代会)才能更好地体现各自的性质和特点,才能广泛地吸引和团结各自联系的群众,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
工会有全国独立的、统一的组织系统,有自己的组织章程。因此,工会应当根据自己的章程,结合自身的特点开展工作。一是要加强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职工的思想,发挥工人阶级的优良传统、增强职工的国家主人翁责任感。二是要深入开展以职业责任、职业道德、职业纪律、职业技能为主的“四职”教育,大力提高职工队伍的素质。三是要鼓励和支持广大职工自学成才,搞技术革新,提合理化建议。四是要教育广大职工适应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投身于改革,理解和体谅国家的困难,努力增产节约,增收节支,不断提高经济效益。
妇联(妇代会)组织要发扬自身的特点和优势,履行妇联(妇代会)的各项基本职能。一是要紧紧围绕党的基本路线和党在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提高妇女的思想政治觉悟,发挥其在现代化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二是要教育妇女知法、用法、守法,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积极维护和遵守法律。三是教育广大妇女“自尊、自信、自立、自强”,激励她们奋发向上,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充分发挥聪明才智和积极作用。四是要继续开展“巾帼建功”“三八红旗手”和“五好文明家庭”创评活动,开展“学文化、学技术、比成绩、比贡献”活动。五是要教育广大妇女提倡艰苦奋斗、勤俭建国、勤俭持家的新风尚,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添砖加瓦。六是要教育广大妇女贯彻执行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自觉实行计划生育,提高人口素质。 党支部工作手册(2021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