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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章斯人若彩虹
拂晓,清晨红日。
渡口木栈上躺着的两个大男人缓缓睁开初醒犹带睡意的双眼,相视一笑。
“你肚子饿不饿?”
亭雨眠看着燕宁问道:“不如我们去吃燕脂城最有名的嫩泥燕窝粥吧?”
“燕窝粥里面也可以加泥吗?还是嫩的?”
“不过是个名字罢了,想必这样一来便能贵点,应该也就是些野菜根吧。”
“贵点好,你请我,我要多吃点,昨天我楞是一天没进米汤,也不知道我发了什么疯会陪你一起疯。”
“好兄弟,想吃就多吃,就算让我买下那家店铺送给你也没问题。”
“可别,我是好人……我们回客栈叫他们一起去吧。”
“走着。”
……
……
两人有意无意地选择了一条偏僻的小路,不见春泥桥,不见那处人家,不见微卷的桃叶,却走得有些恼人。
偏僻小路遍布坑洼,泛绿微腐的积水尤为刺眼,野草杂物更是随处可见,亭雨眠皱着眉头怨道:“燕宁,你干嘛带我走这么个破地方。”
燕宁不甘示弱地皱着眉头回道:“亭雨眠,你干嘛带我走这么个破地方。”
偏僻小路是接近燕脂城郊野的一段土路,原本路旁有青田有水渠有树林,但因为某些天灾人祸,这里便不再适宜任何生命在此存活下去,于是渐渐荒废,青田早被蔓延的野草覆盖,水渠也早已干涸残破,树林里没有虫鸟,只有枯灰的树皮,疯长的毒草。
悲叹间,两人迅速穿过此地。
然后在外围绕了一大圈,避过伤心处,再次从郊野入城池。
燕脂城的最外围也建有许多青石板巷子,甚至比城内的青石板巷子还多,但却显得冷冷清清,人迹罕至。
城内的巷口每隔几步便有热情洋溢的商贩在卖力地吆喝,也总会聚集来许多看热闹的群众,或是为商贩助势,或是给商贩出难题,或是就站在一旁安静地笑看着,于是看热闹的群众便成了热闹的本身,又吸引了一群看热闹的群众,周而复始,商贩总会使出吃奶的力气。
但这里的巷口每隔几步只能看到三两只脏兮兮的麻雀在积水腐物中翻找着充饥的食物。
燕宁和亭雨眠始终低着头看路,走得极为艰难,绕过水洼,踏过绊石,却总也躲不开踩上一滩烂泥的命运,空荡荡的巷子中不断地回响着两人哦啊的仰天长嚎。走得远些的时候,渐有人迹,那些坐在巷口准备晒太阳的爷爷奶奶在看到两人的痛苦表情后,总会和蔼慈善地笑起来,心想又是哪家的顽皮孩子像野猴子般瞎蹿。
长巷渐清美,曙光微露。
巷畔植着几棵繁茂的青树,但因为经常无人打理,所以枝叶虽繁茂却显得乱蓬蓬如鸟窝,就像是面对一个自以为魁梧的胖子,你只能称赞他很健康。
燕宁和亭雨眠驻足于此处,扶着其中两棵青树抬鞋蹭泥。
抬头时,望见一间隐藏在青树枝叶后面的客栈。
客栈不大,装潢也很普通,脱漆掉皮的匾额上依稀能够看见无欺客栈的字样,客栈店门大敞,里面的桌椅横七竖八地胡乱摆放着,微露的曙光从门窗透入,门外之人也能清晰地看到桌椅上铺着的一层浅浅灰尘,看来是久不见客至的一间凄惨客栈。
但就是这么一间凄惨客栈却吸引到了燕宁和亭雨眠,以及从不远处巷子里转出来的一位俊秀公子。
俊秀公子生得细皮嫩肉,仿佛一掐便能掐出水来,若是在夜色里遇见这么一位俊秀公子,想来没有几个鲁莽醉汉会不生出歹意。
清眉微挑,俊秀公子提着柄剑走到无欺客栈的门前。
因繁茂青树的遮挡和俊秀公子出现的刁钻角度,燕宁和亭雨眠都没有注意到俊秀公子,俊秀公子自然也没有注意到两个伸着脖子往客栈门前望去的怪人。
无欺客栈的门前放着一块木板。
木板上的红字十分显眼:“敢饮五碗自酿女儿红者,本店一律豪赠黄金百两,童叟无欺。”
扶着青树的两人瞧得正认真时,忽见一位俊秀公子严严实实地挡在木板身前,微惊之下,刚刚蹭干净的鞋子再次踩到躺落在青石板上的烂泥,所幸红日慈悲,烂泥已然干硬。
气愤愤地踢开干硬烂泥,亭雨眠便从青树畔冲到无欺客栈的门前,想与那俊秀公子理论理论,燕宁只得跟上,可当两人刚刚绕过青树,俊秀公子便已经抬脚踏进了槛内,溅起许多经年不扫的灰尘。
亭雨眠与燕宁人不停步地也踏进了槛内。
俊秀公子这时已被一位老板娘模样的店中人领着进了一间屋子,从曙光映出的剪影来看,那间屋子里堆满了酒缸,想必俊秀公子应该是去挑战价值百两黄金的五碗女儿红了。
见店内又有人至,一名大肚便便的中年男子笑呵呵地小跑过来,看其装束应当是店里的老板。
老板用袖子猛力擦了擦最近一张桌椅的灰尘,笑呵呵道:“两位客官,请坐。”
亭雨眠瞥了瞥浮在光线里的灰尘,漠然说道:“我们站一会,无妨。”
老板微躬着身子,也不在意,继续说道:“两位客官是打尖还是住店?小店别的不说,热水管烫,饭菜管饱,客官的安全也绝对保证,就是费用要……嘿嘿。”
亭雨眠和燕宁望了望倚在二楼梯栏上的五个精壮大汉,心头一紧,隐隐间似有异样生出,总觉得这间客栈有些不对劲。
亭雨眠收回目光,落到俊秀公子所进的那间屋子,说道:“我们是看到门前的木板才进来的。”
老板笑道:“原来两位客官也是为了百两黄金而来。”
亭雨眠看了一眼老板,不屑道:“百两黄金算什么,我只是好奇而已,想看看你这个连苍蝇都不见一只的破店哪里来的百两黄金。”
老板笑意不减,怒气不生,说道:“是是,客官您就瞧好吧,等那位公子挑战完成后,两位客官便可以进去畅饮五碗小店自酿的女儿红,若是两位客官能够清醒地从屋里走出来,黄金百两必当奉上。”
沉默了些许时间后,或是等得有些不耐烦,亭雨眠看着老板的便便大肚,好奇问道:“难道你这个肚子就是喝女儿红喝出来的?”
老板始终微躬着身子在旁相伴,听闻此问,笑道:“客官有所不知,其实小人本是外郡人,年轻时那也是身材魁梧,风流倜傥,某日偶然路过此间客栈,看到门前的那块木板,便心生尝试之意,那时候这间客栈只有一位老板娘,也就是贱内。”
“小人酒量着实很差,饮尽一碗女儿红就要不省人事,哪里能见到第二碗的面,所以第一次尝试便被楼上的这几个莽汉扔了出去。”
老板抬头苦笑,倚在二楼梯栏上的五个精壮大汉摊摊手,表明这可是老板娘的意思,老板你可不能记仇。
老板摇摇头继续说道:“但小人自从进了这间客栈后,便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乎老板娘也,于是小人即便酒量很差,但也始终坚持每日都来一次,来一次便饮一碗,然后再被扔出去一次,就这样坚持了半年,眼见身无分文时,贱内终于被小人的诚心打动,明媒正娶,于是小人也就渐渐被养胖了。”
老板露出得意的笑容。
亭雨眠的神情也随之舒展起来,燕宁更是情不自禁地微露笑容,老板的这个故事说不定可以消融些许亭雨眠心里的那块寒凉。
相聊甚欢时,那间屋子忽然嘈杂起来。
透过窗纸看剪影,老板娘和俊秀公子突然站了起来,然后便见俊秀公子掀翻桌子,一脚踢飞老板娘,撞碎堆满屋子的酒缸,老板和二楼梯栏畔的五个精壮大汉于此时神色大变,匆忙跑到那间屋子,推开门一齐涌入,妄想按倒俊秀公子。
曙光映出的剪影里蓦然多了一道彩虹。
七彩光芒与凌厉真元顿时大作,瞬息间,屋子里便安静了下来,再无嘈杂声。
俊秀公子面容无恙地从屋子里走出来,路过两人身畔时,平静说道:“这家店是黑店,在浑酒里下蒙汗药,不知害了多少人,我只是打晕他们,劳烦报官。”
望着俊秀公子渐渐消失的背影,亭雨眠忽然笑道:“这姑娘真有个性,不过本公子不喜欢。”
燕宁不解道:“那明明是个男的。”
亭雨眠看着燕宁,骄傲地说道:“是本公子摸过的女人多,还是你摸过的女人多?”
燕宁无奈道:“自然是你。”
亭雨眠背剪着手,朝着门外走去,说道:“那就是了,方圆五里之内,任何女人都逃不过本公子的火眼金睛,女扮男装这种把戏也就只能骗骗你这样的呆子。”
“你去哪?”
“报官。”
“你说老板讲的故事是真的吗?”
“他应该去做说书人,非要学人开什么黑店,白白浪费了这天赋。”
“有理。” 仗剑问侠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