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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泛东方”想象

从《金瓶梅》说开去 刘心武 5590 2021-04-05 1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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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的西方人,也就是说,除去高层政治家、东方学研究者、汉学家,以及因为商业或其他原因来过中国或特别关心中国的人士,那些西方世界里的芸芸众生,他们对中国往往是极其无知的。虽无知,却也不乏猎奇的兴趣。茶余(或饮咖啡之余)饭后(或吃冰激凌之后),有时也将包括中国在内的“东方奇闻”作为谈资。在某些上层社会的沙龙里,特别能“侃东方”的巧舌如簧者,还很可能成为沙龙的明星。这种情形起码存在好几百年了。如今随着世界新格局的形成,虽或有所改变,但三尺之冰,也非一时可以融化得了的。

  1980年在法国首版并于1986年出修订版的《环球百科全书》,郑重其事地告诉读者,欲了解台湾的情况,可参考乔治·撒玛纳札(GeorgePsalmanaazaar)所著的《FORMOSA》(这是简称,原书名是《FORMOSA史地纪实》)一书。这《环球百科全书》可是由素享盛名的法国索尔邦大学的学究们指导编纂的。撒玛纳札何许人也?《FORMOSA》何书?这位撒玛纳札,其实是个隐瞒了真实身份,一辈子根本没有走出过欧洲的大骗子。据考,他约生于1679年,出生地应为法国南部的朗格多克(Languedoc),读过神学,当过家庭教师,被开除后一路乞讨,经过了德国、荷兰、比利时等地,后又投入荷兰陆军;他一再使用假护照,变换假身份,是个十足的无赖、混混。他生活的转机开始于随荷军驻扎于史莱色(Sluvs)时。他向人们宣称,他是个随耶稣会教师辗转来到欧洲的东方人,他在台湾出生、长大,他把台湾称作“Formosa”,称他极不满耶稣会,而愿皈依英国圣公会。于是被一位英国圣公会牧师带往了英国,到处讲述他“故土”的故事,成为不少沙龙听众的宠儿。他于是在1704年用拉丁文写下了《FORMOSA》一书,译成英文刊行后竟惊动了欧洲上流社会,1705年再印行了英文修订版,旋即又出了法语、荷兰语和德语译本,再后又一版再版。这本写于中国清康熙四十三年的讲述中国台湾事情的书,劈头便告诉读者,台湾乃是日本的属国,是由一个叫莫里安大奴的日本国王设巧计征服的,其巧计的要点是佯称要给台湾国王送祭品,但由大象所驮的“祭品笼”里,藏的都是全副武装的军人。仅此一点,便可知这本书是胡说八道。中国台湾实际上直到1895年(光绪二十一年)“马关条约”后才被日本占据。西方有见地的东方学家,在本世纪初已彻底揭穿了撒玛纳札的骗子行径。1926年伦敦一家出版社编辑出版了“骗子丛书”,将他的这本胡诌八咧的书收为其中一种。但令人遗憾的是,至今仍有不少西方人受其影响,将台湾称为“福尔摩沙”,并且如上所述,“严肃”的法国《环球百科全书》,十年前仍极不严肃地将大骗子的行骗之书,列为了解台湾的一本“必读参考书”。这位自称叫撒玛纳札的大骗子死于1763年,可谓高寿。其实他在遗嘱中已供认了《FORMOSA》一书“全部或大部为余罔顾事实之凭空想象”,并有所忏悔,但他的行骗之书在西方社会所造成的影响极大,而他晚年的自供与忏悔却鲜为人知。

  此书去年在台湾有了中译本,译者与出版社故意将书名译为《福尔摩啥》,“啥”字在封面上还特意放大,显然不仅仅是幽默。现在我们无妨研究一下,为什么明明是胡说八道,却不仅在三百来年以前轰动、畅销于西方,而且即使到了今天,这类的“东方奇闻”仍有某些市场?我以为,这里面蕴含着一种为数不能算太少的西方人的“泛东方”想象的心理趋向。因为在近代史以前,东方和西方基本上是各自在自己的地盘上发展,除了个别的人士和小群体,由于这样那样的原因,游弋到彼方或竟定居于、融入其中,以及通过比如说“丝绸之路”有了“线性”的交流与渗透,但对于绝大多数普通人来说,彼方实在还是极其“异质”乃至“异端”的一种存在。于是对彼方的狂放想象,便往往替代了真情实况。撒玛纳札的这本《FORMOSA》固然是他个人凭空想象的产物,但他也实在是“看人下菜碟”,他知道对于那些具有猎奇心理的西方听众与读者,编造些什么东西方能满足他们的“食欲”。

  首先,撒玛纳札满足了不少西方人视东方为“神秘之地”的想象。“神秘”是“泛东方”想象的第一主题。“神秘”的极致便是“不可解”,所谓“匪夷所思”,“居然如此”。据撒玛纳札称,“福尔摩沙多雷击、地震、暴风雨、冰雹,天灾时常导致严重损失……除冬季以外甚少降雨,雨季仅三个月……因夏季炎热,岛民必须移居地穴……”这些惯于“穴居”的岛民却又在山上建造了三座造型怪异的祭坛,一为太阳祭坛,一为月亮祭坛,一为星辰祭坛;“在山上拜祭日月星辰时,人们屈右膝,右手举向天空。朗读《甲尔哈巴底翁德》(据说这是岛上的经书)相关章节时,人们手牵手站立……”岛上又广建魔鬼祭坛,其偶像“一律是怪异狰狞的,有多个可怖的脑袋和面孔,上下到处长出尖角、恶龙、毒蛇、蛤蟆,等等”。怀孕妇女至前会吓得小产,所以祭司们下令:“孕妇不得走近魔鬼偶像。”在岛上的一座大城里有一处喷泉,塑着以后脚作人立状的大象,有二十“肘尺”高,象身各部位一度能喷出水果、肉和甜酒来!……岛上人们交往,朋友见面时先互握双手,再互吻双手;男女都戴臂镯,妇女还要戴颈环:腹绞痛是岛上最常见的疾病,治疗方法是饮烈酒、吞银弹丸,或是将患者头上脚下吊起来;不论老少贫富都抽烟,儿童打能拿稳烟斗的时候起,母亲就要教他抽烟,有些婴儿尚未断奶就学会抽烟了;妇女分娩后绝不哺乳,而是尽快使乳汁退干,哺育婴儿都是母鹿和母羊的责任……诸如此类,不一而足,实在是神秘、古怪、不近情理得可以。但需说明的是,由于这位撒谎者实在是根本与真实的台湾了无关系,所以他所凭借的想象资本,除了从去过东方的基督教传教士那里听来的零碎信息,便也只能是“对镜画鬼”。我们可以从该书的一系列插图看出,虽经夸张、变形,那些所谓福尔摩沙的建筑、衣装,在我们地道的东方人眼中,实在还是非常明显的“西洋景”。

  仅仅是神秘,倒也罢了。问题是,生产力一旦超过了东方,并通过“海上霸权”掠夺到了东方,其为数不少的人士,也未必都是富人,更未必都是参与了那掠夺东方行动的军人和商人,在对东方进行想象时,便基于其“文明优越感”,将东方尽情地“野蛮化”,撒玛纳札在这方面更是不遗余力。“野蛮”是他那本行骗书中对福尔摩沙描述中的“重头戏”,也是他在英国各处沙龙中,以绘声绘色的讲述,使那些把裙腰勒得细细的妇人们不断用羽毛扇遮住红唇,闭眼发出尖叫的“绝活”。使《FORMOSA》一书畅销和使撒玛纳札成为伦敦等地沙龙中“抢手人物”的“凭空想象”,主要便是他对福尔摩沙岛上种种达到荒谬地步的野蛮习俗的报道。据他说,岛上人们在庙内建坛祭祀,不但要献祭公牛一百头、公羊一百头、山羊一百头,还要取九岁以下男童两万人的心脏在祭坛上烧化,以便神向人们显现。剖两万男童的心!他的这一说法,在当时便引起了一些人质疑,但他不但在当众答辩时振振有词地坚持这一骇人听闻的数目,更在重印他那本书时加以补充说明:“假使岛人凑不足应献祭的男童数目,又该如何呢?……可用不满九岁的女童献祭,但必须先使女童通过土水风火四行之净化。其净化步骤如下:准备作祭品的少女由一名祭司导引至神庙正门,此处有专司净身仪式之处所。首先,裸体之少女须自颈部以下全身埋入土中。埋土礼进行十二次之后,再浸入水中,仍为十二次。然后,少女须经过稻草燃的小火苗十二次,末了,再走过风中十二次,少女便有被献祭的资格了。”又说在新年元旦的当天,用一万八千名儿童祭祀,祭司长先斩下儿童的头,再用大刀剖开其胸部,取心脏在烙架上烧化,其尸身则投入备好的池中。为了取得“言之凿凿”、“不容置疑”的效果,撒玛纳札称他父亲生了三个儿子,他二哥一岁半时便被剖心献祭了,大哥因半身长了毒瘤,太不洁净因而幸免于献祭,他可是差一点被拿去开祭,多亏他父亲急中生智,巧送赎金,才使他保住了性命。他的这一“现身说法”,想必大大地博得了沙龙妇女们的唏嘘慨叹。那些自视很高的西方人,是极愿在这类“东方式野蛮”的紧张想象中,松弛地升华自己的博爱情愫的。而撒玛纳札还并不满足于以这一杀上万儿童以作祭祀的报道来突出福尔摩沙岛民的野蛮凶残,他进一步报道说,那岛上的居民干脆就嗜食人肉:“除了吃被俘虏被杀的敌人之肉,也吃被处死刑的罪犯,而罪犯的肉一般视为佳肴,价格比其他稀有美味肉品贵上三倍。买死刑罪犯的肉要找刽子手,因为依法,行刑者的尸体乃是刽子手的薪酬。受刑者死后,他便将尸体分割,放掉尸血。他的家于是变成肉铺,买得起的人便可上门光顾。”为了令听闻者“百信不疑”,他又“现身说法”:“我记得约十年前,一名十九岁的丰腴、漂亮、美肤的高个子小姐被处死。她本是邦主的梳妆女侍,因为计谋毒死邦主而被判了叛国罪,依法要受最残酷的死刑。因此她被钉上了十字架,每当她痛得晕过去,执刑者就给她灌烈酒,尽量拖长她受苦的时间。钉至第六天,她死了。长久的疼痛,加上她年轻肉嫩,使她的尸肉又柔韧又美味,价钱卖得极贵……买者争先恐后,连富贵人家都未必抢购得到。”他就差写上,他也吃到了这一“美味”了!据他说,由于福尔摩沙的岛民嗜吃人肉,因此连吃动物的肉,也都是生食,“偶尔(极为难得)会看见,有人把肉放入滚水去烫干净或弄熟,或有人把肉放在火上烤干水分,即使这么做了,仍是等肉凉了才食用”。真活脱脱是一群专吃血淋淋生肉的“食人生番”!除了神秘、野蛮,那第三种想象,便是把来自虽属遥远的东方,却分明是针对着西方,并且似乎是在日见迫近的“潜在威胁”,阴云般地显示出来。据撒玛纳札说,福尔摩沙岛严厉排拒信奉基督教的西方世界,其“治国律法”的第四条便明文规定,“邦主不可容许基督教徒居于境内,必须派人员在各海港检查搜索,凡外国人抵境,即令其践踏十字架,以测试其是否为基督徒……能践踏十字架的外国人,准许自由通行于各城市,但以不超过二十人为限。”还规定,“凡外国人被发现是基督教徒,或外国人曾引诱或试图引诱本邦人去信基督教者,将被下狱,受引诱者也一并监禁。外国基督教徒若愿意唾弃基督教而崇拜偶像,不但可以赦其罪,而且可获发给生活津贴。若坚决不肯者,将被活活烧死。至于遭引诱的本邦人,若愿意回归拜偶教,便可获释出狱;若不肯,就要受绞刑。此外,奉基督教的外地人来经商或从事其他行业者,若肯放弃基督教信仰,便可继续从事其行业,并自由离境;若不肯放弃,将被钉十字架。”据撒玛纳札称,福尔摩沙的邦主“有一整库的日本兵器,以备战时之用”;岛上的人“都很善战,爱战斗甚于和平”。虽然撒玛纳札后来皈依了英国新教而斥基督教其余教派为谬种,但他对“未受上帝启示之愚昧国度”,尤为蔑视,认为其宗教信仰荒诞,群体行为伪诈,如埃及人“竟然崇拜鳄鱼”,他的“祖国”福尔摩沙的宗教信仰亦荒谬绝伦。他暗示,西方纯正的基督教与东方的种种“荒谬信仰”间的“文明冲突”,势不可免。这种暗示想必给当年在沙龙里听他侃侃而谈、读他那本畅销书津津有味的西方人士,在以自我优越性为缰绳的“泛东方”想象中得到极大的心理满足的同时,又平添了几分斗牛士携着短剑进入了斗牛场般的心理刺激。

  我说西方人对东方有一种“泛想象”,即“泛东方想象”,是有切身体会的。我在近十年里到美国、西欧访问时,凡一人独行,而衣装比较个性化时,一些西方人(汉学家一类专门人士除外)总是,一,断定我是一个“来自东方的游客”;二,不能猜出我究竟来自何方,他们的问句一般的排列顺序如下:“你来自……日本?韩国?新加坡?马来西亚?香港?台湾?……”当我告诉他们我来自北京时,他们总是表示颇为惊讶。我发现许多最普通的西方老百姓不仅分不清进入他们视野的中国人、蒙古人、朝鲜人、越南人……甚至于也搞不清这些国家的具体地理位置,甚至于在某些人的想象之中,这些东方国家的男人或许脑后还拖着辫子,头上顶着斗笠,拉着黄包车,而车上坐着的女人裹着小脚,手里握着鸦片烟枪……或者是头上一律戴着绿军帽,胳臂上套着红袖章,而手里提着一个红灯笼……就是相当有知识有地位的人士,比如一位头回到中国农村参观的女记者,她看到一群女孩子在乡村小学简陋的校舍前跳绳嬉戏,竟惊呆了,不是为校舍的简陋惊呆,对那校舍的简陋她是有心理准备的,让她觉得不可思议的是,居然有那么多女孩在活蹦乱跳,她问:“咦,不是你们这里重男轻女,生下女婴便立刻溺毙吗?!”显然,她是受到了某些极度夸张的报道的影响,在长久被那一类报道的“熏陶”下,她的“泛东方”想象里,已经容不下若许活泼快乐的中国农村女孩的身影。虽然自撒玛纳札抛出他那满纸谎言的《FORMOSA》已经近三百年了,他的那些具体想象已未必有多大市场了,但他那“泛东方”想象里所蕴含的把东方神秘化、野蛮化(妖魔化),以及“潜在威胁”的暗示,都依然还存在于不能说是少数的西方人的心理趋向中。这里面当然还有本世纪种种复杂情况的催化与变形。真是一言难尽。不过,确确实实,是彻底破除凭空臆造与极度夸大的“泛东方”想象的时候了!至于我们中国人的“泛西方”想象里存在的问题,容当在别的由头下再论。

  1997年3月27日绿叶居 从《金瓶梅》说开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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