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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二章暮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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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日,阳光的温度宜人,整座小山头郁郁葱葱,周边两行高大的树木,繁茂葳蕤,像是掩住了一切尘嚣,只余这一片地的静谧安宁。

  亦岩抱着襄夏,这个胖娃娃已经跃跃欲试要走路了,所以很不耐烦被人抱,而且近些日子温度上升,终于从臃肿的棉衣中挣脱出来的,穿着小背带裤的襄夏使劲踢着小胖腿儿,想下地走路。

  陈芃儿回头望了眼正拼了老命在亦岩怀里挣扎的儿子,抿了抿唇:“亦岩,放他下来吧。”

  亦岩看了眼脚下的青石子路,早上露水重,地面还有些潮湿,他有些踌躇的看了眼襄夏脚上新穿上的小鞋子,到底还是探身将孩子放去地上,两手小心扶在他腋下,稳住他胖胖的小身子。

  襄夏一下地就迫不及待的迈开小胖腿,拍着小手很开心的喊了声:“啊哈!”

  陈芃儿往他兴奋的小手里塞了一把花儿:“襄夏,去,把花给爹爹,让爹爹闻闻香不香。”

  一篷白色的小花,是方才陈芃儿在路边摘的,襄夏歪了歪小脑袋,攥紧了花束,在亦岩的扶持下,迈开腿,上前两步,拿花束戳了戳墓碑上的照片。

  和风轻拂,照片上的男人微笑的注视着他们,眼底卧蚕微微弯起,目光温润,就像正抚在肌肤上的融融阳光。

  陈芃儿从食盒里取出两碟点心,一壶清茶,探身去放,被陆安伸手拦住:“我来。”

  他在墓碑前浅斟了一杯,缓缓浇在墓前的草地上。

  “以前我们总在一起喝茶,却很少喝酒,因为你说我胃不好。”他低首凝睇照片上对他微笑的男人,笑了笑,“今天我再来陪你喝一回茶。”

  “林凉,你在那边好不好?”

  执意挣脱了亦岩的襄夏正扶着花岗岩的基石打转,一不小心没站稳,噗嗤一下在石子地上坐了个结实,应该是摔疼了,眼泪汪汪,抽抽噎噎的张嘴要哭。陆安对忙冲过来的亦岩摆了摆手,在孩子的面前蹲下来,微笑着拍了拍他的小脑袋。

  襄夏委屈的撅着小嘴,胖胖的小手臂朝他伸过来——这是要他抱的意思。

  陆安愣了愣,伸手把孩子抱在怀里。

  孩子热乎乎的脊背,身上全是小孩子温热的香气,放心的腻在他怀里,两条短胳膊自然而然的搂住了他的脖颈,在他肩头蹭了蹭,“呜哇”了几声,揉了揉眼睛,似乎要睡着了。

  然后,模糊叫了一声:“爸爸……”

  心头一震,男人扭过脸,肩上睡着的孩子小脸纯净如斯,长长的睫毛簇拥在红扑扑的皮肤上,温暖的呼吸,就轻柔的喷在他的胸口。

  心中掠过一丝奇异的感觉,恍惚一下回到许多年前,他便是这样抱着她,他的小新娘,如此柔软轻盈,带着屡屡甜香,在他怀里酣睡哭泣。

  陈芃儿朝他们走过来,摸着孩子汗津津的额头,黑葡萄样的眼睛一如既往:“睡着了?”

  “嗯。”

  他点头,唯觉心中万语千言,却只伸手过去,握住了她纤细的手指。

  陆安和亦岩带着襄夏已经先行下山去了,留陈芃儿一人静静的去看看英奇。

  林凉的墓在山顶,英奇的墓则在半山腰,他这孩子向来喜欢热闹,比起山顶的清冷寂静,他也许更中意这周围的繁花似锦。

  英奇墓前,站着一个衣着肃简的女子。

  看背影曼妙轻柔,待走近,女子回过头来,是司晓燕。

  她脂粉未施,不复以往的艳丽逼人,清清透透的一张脸,却也依旧眉目如画。她瞧见陈芃儿,不为所动,只说:“我来瞧瞧他。”

  大昌覆灭,晋笑南潜逃出国,桃花宫也早已易主,头牌的交椅,听说最近坐上去的是又一位冉冉升起的新星,才不过一十九岁,但其风光程度,已丝毫不亚于当初的司晓燕。

  陈芃儿从食盒里照旧搬出两三样点心,都是英奇以前爱吃的,放在墓碑前,摸了摸墓碑,那石头被阳光晒的温热,顺手拔着碑前几株野草:“英奇要是你知道你来看他,会高兴的。”

  “我应该带束花来,”

  女人的神情,带些些许的茫然:“可是去了花店,却不知道他以前到底喜欢什么花。”

  “他喜欢的花司小姐应该买不到。”

  “……?”

  陈芃儿温然的笑笑:“那是一种白色的花,春天的时候会开满树,白灿灿一串串的。可英奇喜欢它不是因为它好看,而是因为它能吃。”

  她说的是北方才会有的槐花,每年春天洁白的槐花缀满树枝,空气中到处弥漫着它淡淡的甜香,小孩子们和大人会扛着长长的竹竿铁钩子,一串串的从枝头撸下来,大篷大篷的抱回家,不管是掺进面粉做成蒸槐花,还是打进两个鸡蛋摊成槐花鸡蛋饼,都是记忆里难得的美味。

  每每槐花热腾腾的一出锅,她和英奇都会围着蒸笼捧着碗巴巴的守着,生怕抢不到,或者说生怕抢少了。英奇仗着年纪小,吃完了自己那份总还会觊觎她的,她嘴上不答应,最后却总也会留出一小份给他。

  英奇小时候吃好吃的总是狼吞虎咽,几下吞完了,舔着手指头回味:“姐,要是以后天天都能吃蒸槐花儿面,就太好了!”

  他还这么年轻啊,还有好长的路要去走,会吃到更多好吃的,会遇上更心爱的人。

  “我这么说你也许不相信,”明媚的阳光带着蓝色的光晕,落在女人乌黑的发间,司晓燕突然轻声说,“其实我有真心喜欢过他。”

  她淡淡一笑:“虽然一开始并不是的,一开始,我甚至有些嫌弃他,觉得他自不量力,乳臭未干,实在是讨厌。可——”

  “可慢慢,我发现,原来一个人真心真意,是这样的。”

  “我见过太多的虚与委蛇,太多的假戏真做,他虽然也许除了年轻,一无是处,可是,他真心真意。”

  女人抬起头,眼中淡淡的自嘲:“就像那个人,曾经我也以为他对我也许有一丝丝的真心,否则,他不会那样捧我,哄我,即便是在他正经的妻子面前,也一点都不肯驳我面子。”

  “曾经,我以为,这就是真心。”

  “可是,我错的好离谱。”

  “他忙着狼狈逃跑的时候,除了金银细软,唯一不忘的就是还带上他妻子。”

  陈芃儿知道她说的“那个人”是谁,远东援进会一举被歼,大昌与日本特务的恶毒勾结曝光于天下,日本陆军部及关东军司令部明哲保身,拒不承认掺杂其中,只说是一些“宵小”的自作主张。晋笑南如不赶紧脱身,很快“叛国汉奸”这个罪名就会汹汹而来,便是十条命也不够杀!

  据说,晋笑南连夜乘船潜逃,除了带了几箱子黄金,便是把老婆叶莲珍从露香园肖老板的住处给紧锣密鼓的拽了出来,要她跟着他一起乘船逃去西贡。

  此情此景,那情那景,是陈芃儿听肖寻之日后谈起的。

  当时叶莲珍正窝在肖寻之的住处,听戏,听的是留声机大喇叭里的戏,是早些时候她亲自为肖寻之灌的唱片。

  这女人活的很是恣意,虽然有丈夫,却日日往别的男人家里跑,肖寻之已经见怪不怪,轰又轰不走,便由着她折腾。她在他家里抽烟、听戏,偶尔兴致高了,也下厨给他做两样小菜,两人一同品尝。

  他有时候很困惑:“莲珍,你都不想生个孩子吗?也好生过自己的日子,何苦陪着我,叫外面那些人说三道四。”

  她一副懒洋洋提不起兴趣的模样:“那贼东西都不急,我急什么。不过,说不定,外面早有女人给他生了一堆儿子,这样就更不用急了,孩子有人替我生,老公有人替我管。我又不指望着他养我,干嘛戳人家眼前头,害两个人都闹心。”

  这一番说辞,肖寻之居然也说不出有哪里不对,再想想人活一世,能活的舒心的确比什么都最重要,他便笑笑,不再劝她。

  却是那一夜,晋笑南火烧火燎冲进来,一把拖了正歪在沙发上听唱片的老婆的手,就往外拖。

  他站在二楼的楼梯口正瞧得分明,向来衣冠楚楚的晋老板衣服扣子都系歪了两三个,手里提了一个小皮箱,焦灼的唇边泛出了白色唾沫:“莲珍,你跟不跟我走?”

  叶莲珍一下蹦起来,满面狐疑:“走?走去哪里?”

  “去西贡,那里暖和,是个好地方,我早年在那里置了些产业,虽然不多,可也够养活咱俩。”

  晋笑南抓着头发:“大昌完了,我要是再不走,他们说不定明个就会拖了我去枪毙,莲珍,我跟你说个大实话,我现在就这样了,你跟不跟我走?”

  叶莲珍匆匆上楼来寻他,脚上的鞋子都掉了一只,可她浑然不觉。

  她在楼梯口迎面撞上他,气喘吁吁的,脸色白的如透明一般:“我家那贼东西闯了祸,得出去避避风头,肖老板——”

  话才说到一半,她突然愣住了,望了他一眼。

  眼里突然有泪。

  楼下的留声机还在放着他唱的戏,那是她少女时黄金岁月一见倾心的人,可这多年过去了,她知道,所有的那些嬉笑怒骂,泪水叹息,全与自己毫无干系,她在岁月中执意拉扯着他,未尝不是一种躲避。

  而现在,她要回去自己的位置上去了。

  她抹了一把脸,飞速握了握他的手:“肖老板,往后你要自个好生照顾自个啦,我得去看着我家那口子去了,他再混蛋,可到底还是我男人。”

  她与他匆匆告辞,而他依旧站在楼梯上,注视他们夫妻肩并肩一并逃离出门的背影。

  他本可以截住他们的,陆安给他留了电话号码。

  就像他之前数次从她口中套话一样,就像他在桃花宫里收买暗线,将晋笑南与援进会的秘密约谈都一一记录在册一样,他将所有自己得到的有关大昌的任何点滴信息,都一一透露给了,那个容貌与自己有着七八成相像的男人。

  是他主动去找的他。

  原因无它,晋笑南害的广昌如此,他这么做,只是想为林凉讨回公道罢了。

  现在晋笑南果然落到这般境地,

  却因为她,他决定放他们离开。 芃然心动,情定小新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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