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记使命 不负重托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奋力谱写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陕西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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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记使命 不负重托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奋力谱写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陕西篇章
陕西省人大常委会
1979年12月29日,陕西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选举产生省人大常委会,揭开了陕西人大工作崭新一页。40年来,陕西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始终铭记我们党建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初心与使命,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担当履职、开拓进取,在三秦大地谱写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陕西篇章。
一、不忘初心:铿锵前行四十载
40年来,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始终与党同心、与三秦百姓同声、与改革开放同行,为陕西改革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这40年,是与时俱进完善制度、人民民主不断扩大的40年。以完善选举制度为重点,积极保障人民民主权利。从1979年下半年开始,直接选举范围由乡镇扩大到县一级,等额选举改为差额选举。2011年全省县乡人大首次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1980年4月,开始邀请市级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列席常委会会议。2000年3月27日,9位普通公民首次旁听省人大常委会会议。2018年5月,建立省人大常委会会议期间与列席代表、咨询专家、旁听公民座谈等机制,公民有序参与政治渠道越来越宽。
这40年,是地方立法探索发展、法治体系建设成效显著的40年。1981年,以制定颁布市场管理等5件法规为标志,开启了陕西地方立法的历史进程。从六届开始,全面清理取消了103项行政许可,修改规范20项行政许可,使立法与改革发展相协调。从七届开始,编制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1999年5月,法规草案首次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2015年就全省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作出决定,引入立法前、立法后第三方评估;2018年5月,建立立法全过程宣传机制,立法后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截至目前,全省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共295件,批准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105件。
这40年,是人大监督持续加强、推动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大踏步前进的40年。从上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坚持每年有计划、有重点地选择若干部法律法规进行执法检查。采取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代表视察、专项调研等形式,对“一府两院”进行工作监督。1998年,制定司法案件监督条例,促进公正司法。2018年,推行“专题调研—执法检查—审议报告—专题询问—跟踪督办—满意度测评”的全链条监督模式。40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600多项,开展执法检查130多次。
这40年,是依法决定重大事项、人民当家作主制度魅力充分彰显的40年。围绕事关改革发展稳定、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全局性、根本性、长远性问题,作出决议决定270多项,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依法行使任免权相统一,制定任免办法,改进工作方式,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数千人次,确保党组织推荐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领导人员。
这40年,是聚民心纳民意汇民智、代表主体作用得到充分发挥的40年。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制定联系代表办法、代表视察办法等,建立完善代表工作制度。加强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建立完善交办、答复、检查、督办等机制。设立代表处,建立代表小组,坚持每年培训代表,积极服务代表履职。
这40年,是常委会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履职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的40年。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依法履职全过程,加强理论武装,提高履职能力。完善组织机构,从1个委员会和若干工作组发展到2019年1月的5个专门委员会、6个工作委员会和办公厅、研究室。制定完善代表大会、常委会、主任会议议事规则等制度,持续改进作风,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
二、牢记使命:砥砺奋进谱新篇
党的十八大以来,陕西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紧扣追赶超越和“五个扎实”要求,在省委领导下,提高政治站位、积极担当履职,不断强化和发挥人大作为政治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和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
(一)坚持忠诚为魂,在深化理论武装中强化新自觉
深化理论武装,增强“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按照学懂弄通做实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视察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组织召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交流会,推动全省各级人大把学习、贯彻工作引向深入。
坚持真信笃行,增强知行合一的行动自觉。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提出做好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建设好“两个机关”;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真正打通、有机统一起来;依法正确行使立法、监督、决定、任免四项职权;处理好立法与执法的关系、打好“组合拳”,处理好监督与支持的关系、唱好“一台戏”,强化一线意识、担当新使命,处理好继承与创新的关系、紧跟新时代,不断推动学习贯彻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发挥政治机关职能作用。坚持把人大工作放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省委中心任务中定位、谋划和推进,紧扣追赶超越和“五个扎实”要求,聚焦高质量发展、打好三大攻坚战、打好四场保卫战、发展“三个经济”等,依法开展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工作,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省委安排部署。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对重要工作和事项、重大活动,主动向省委请示汇报,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突出抓好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新修改的宪法,弘扬法治精神。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全省巡回宣讲、知识竞赛和演讲比赛等活动,坚持人大系统带头学、组织代表深入学、推动全社会共同学。与相关方面组织召开全省“12·4”国家宪法日暨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座谈会,推进宪法“七进”活动,在全省营造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和运用宪法的浓厚氛围。
(二)坚持创新为要,在不断与时俱进中激发新活力
建立立法工作新机制。坚持党领导立法,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修订省地方立法条例,制定地方立法中涉及的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争议较大的重要地方立法事项引入第三方评估工作规范,邀请省人大代表全程参与立法,发挥立法咨询专家和18个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项目,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立法工作的针对性、及时性、可执行性和系统性不断增强。
开拓监督工作新领域。建立省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推动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建成预算审查监督信息化平台,建立预算审查前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等制度,推进审计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常态化长效化。
建立决定和任免工作新规范。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建立省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省人大报告制度。建立健全拟任人选情况介绍、法律知识考试、表态发言、宪法宣誓等制度,增强选举任命人员宪法意识、责任意识和公仆意识。制定规范省人大代表职务变动有关工作的意见,服务和引导代表担负好政治、法律和社会“三个角色”。
激发代表工作新活力。在坚持常委会联系省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机制的基础上,推行委员会联系代表机制,由各委员会根据代表从事职业和专业特点,固定联系15—20名代表建立代表专业小组,实现了“两个联系”向“三个联系”拓展。为代表“一对一”配备法律顾问,建成代表履职综合服务平台,建立和规范代表履职档案。
县乡人大建设实现新突破。省委召开人大工作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决定。至2017年底,县级人大工作机构全部增加到5个以上, 1290多个乡镇(街办)人大均设立办公室,配备1—2名工作人员。
(三)坚持实干为本,在助力追赶超越中展现新作为
积极推动重大改革决策部署落地生效。贯彻深化监察体制改革重大决策,及时任命省监察委副主任、委员,依法有序推动省市县三级监察委员会全面组建。落实中央机构改革要求,完善省人大专门委员会设置,及时任命新组建省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保障政府机构改革顺利推进。高质量完成省委赋予的109项民主法治领域改革任务,探索形成30多项制度和实践创新成果。建立省市县三级人大联动开展重点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机制,形成推动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的整体合力。
坚持以良法保善治促发展。紧扣高质量发展、全面深化改革、保护生态环境、保障改善民生等,制定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计划,“立改废释”并举,发挥立法的引领保障作用。对省委要求明确、改革发展急需、人民群众急盼的先立先行,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建立内陆改革开放新高地,出台了优化营商环境等条例;围绕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制定了人力资源市场等条例;围绕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正气,修订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等条例;围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修订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等条例;回应人民群众对城市治理创新的新期待,出台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加强创制性立法,制定城市公共空间管理条例、城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建筑保护条例和现代农业园区条例,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得到国家有关部委肯定。
以强化监督助力追赶超越。把助力打赢打好三大攻坚战、四场保卫战作为监督工作重中之重。围绕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开展预算法执法检查,听取审议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督促政府及相关部门完善预警机制,防范化解风险。围绕打好脱贫攻坚战,深入开展专题调研,召开专题调研座谈会,连续4年听取审议脱贫攻坚情况报告,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深入开展渭河污染治理、渭北“旱腰带”生态保护、固废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等执法检查。学习借鉴全国人大执法检查经验,采取随机检查、抽查暗访、问卷调查、法律测试,与五级人大代表和专家、群众代表座谈等方式,推动解决问题。围绕省委“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年”活动部署,听取审议专项报告,广泛征集问题线索,制作专题片,聚焦基层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题询问,督促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补短板、抓整改、优服务。
(四)坚持奋斗为荣,在加强自身建设中彰显新气象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认真贯彻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全面落实省委提出的做维护核心、履职尽责、服务群众、务实清廉“四个表率”的要求,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作用。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扎实开展“以案促改”“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专题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加强履职能力建设。坚持举办专题讲座,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培训。优化常委会和各委员会组成人员结构,充实加强立法工作队伍,完成省人大制度理论研究会换届,在6个委员会建立总人数278人的专家咨询库。分2批对省人大代表进行初任培训,在代表履职第一年实现培训全覆盖。
着力讲好人大故事。调整充实人大新闻宣传工作力量,建立媒体通气会等新机制,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对立法进行全程宣传,使立法过程成为普法过程,实现了常委会会议由开、闭幕会的例行报道向全程报道的转变。在对外交往中,积极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越性,增进国际社会对中国发展道路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理解与认同;积极宣传介绍陕西,助力“一带一路”建设。
持续转变工作作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努力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建立健全作风改进机制。注重调查研究,班子成员带队,仅2018年就组织开展立法调研56项、专题调研40项。
奋斗充满艰辛,经验弥足珍贵。40年的发展历程启示我们: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必须始终不渝坚持党的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坚持不懈地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维护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密切政权机关与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更好发挥代表作用,把人民当家作主具体地、现实地落实到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之中;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全面担负好宪法法律赋予人大的各项职责;必须传承红色基因、坚定制度自信,与时俱进推动实践创新,使地方人大工作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有创造性。
初心凝聚斗志,使命催人奋进。面对新时代新使命,陕西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将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在省委坚强领导下,锐意进取、奋发有为,不断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完善发展,为助力追赶超越、决胜全面小康、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年理论与实践(上、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