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应时代要求 勇于担当履职不断开创广州人大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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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应时代要求 勇于担当履职不断开创广州人大工作新局面
广东省广州市人大常委会
1981年9月,广州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设立常委会,从此广州市人大工作迈入了新的发展阶段。近40年来,伴随着改革开放的伟大进程,广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党中央和省、市委的领导下,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在探索中前进,在实践中发展,在创新中加强,在规范中提高,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巨大成就,为推动我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广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提供了有力民主法治保障。
一、注重发挥立法引领推动作用,不断提高地方立法质量
自1986年行使地方立法权以来,广州地方立法工作经历了探索起步、加快步伐、逐步完善的过程。历届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着眼广州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坚持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结合,有效发挥立法引领推动作用。截至2019年6月,共制定地方性法规150件、修改147件次、废止71件,现行有效79件,基本覆盖了广州经济社会生活的主要方面。作为改革开放的先行地,广州大力推进先行性、试验性、自主性立法,多个立法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比如,1992年施行的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使广州成为全国第一个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城市。2012年施行的募捐条例是全国较早一部规范募捐的地方性法规,为国家慈善法的制定提供了有益经验。2015年施行的公共图书馆条例,创新了一系列在全国领先的制度机制。2017年施行的依法行政条例是全国较早一部对推进依法行政有关工作作出系统规定的地方性法规,获评“中国法治政府奖”。
在立法实践中,我们形成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做法,打造了地方立法广州品牌,特别是做到“三个坚持”。一是坚持依法立法。贯彻落实立法法要求,严把法规立项关、法规内容关、立法程序关,做到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自觉维护国家法制统一。二是坚持科学立法。1993年起开始制定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2011年建立立法计划项目库制度,选准选好立法项目。党的十八大以来,修正地方性法规制定办法,建立完善立项论证、立法协商、立法顾问和专家咨询、基层立法联系点、法规案表决前评估、重要条款单独表决、监督法规实施、立法后评估等一系列重要制度。三是坚持民主立法。制定公众参与地方立法指南,将代表联名提出的法规案列入常委会会议议程审议并成为正式法规,创设针对特定对象的专场征求意见座谈会制度。探索网络民主立法,从2003年起所有法规草案都在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2012年在全国率先开展网络立法听证,设立广州人大网立法专版和立法官方微博、微信平台,扩大公众参与立法。其中停车场条例网络立法听证会网站页面曝光量达3.7亿次,吸引近20万网民在线观看,被评为2017年中国民主法治十件大事。
二、注重回应社会关切,不断增强监督的刚性和实效
紧紧抓住关系广州改革发展稳定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突出加强对财政预算、城市建设、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民生保障、环境治理、执法司法等方面的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处理监督与支持的关系,寓支持于监督之中。近40年来,先后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928项,检查法律法规实施情况133项次。一是多措并举。逐步探索形成多种形式交叉组合、接力推进的综合监督模式。比如,2011年以来,对24个政府职能部门进行工作评议和满意度测评,开展专题询问15场,开展专题调研监督11项。在公安交通管理等重点工作监督中综合运用听取专项报告、专题询问、满意度测评等“组合拳”监督推进,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二是多方联动。采取部门联动、上下联动、区域联动等方法开展监督工作,充分发挥人大监督、审计监督、监察监督、舆论监督、社会监督等方面的优势,形成监督合力。比如,2003年开展监督听证,在监督市容环卫管理法规实施情况时将人大监督与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机结合;创设预算“三审”和专题审查制度,实现预决算全过程闭环监督,建设预算联网监督系统经验被全国人大和省人大推广;建立联动机制,与佛山人大协同监督广佛跨界河流污染整治工作。三是多权结合。坚持监督权与立法权、决定权等相结合,力求监督工作的综合效益。比如,2017年对广州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调研监督,并作出关于促进广州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决定,推动这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四是多面发力。既注重抓好当年议题的跟进落实,又注重对以往重要工作的连续监督,做到一抓到底,力求抓出成效。比如,连续7年跟踪监督被征地农村集体留用地落实情况,推动市辖区历史留用地欠账基本解决。
三、注重抓大事议大事,不断推进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
抓住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带有全局性、根本性、长远性的问题,依法行使重大事项讨论决定权。近40年来先后作出决议决定573项。
一方面,强化人代会决定功能。市人代会除了依法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计划和预算报告等法定重大事项外,还及时讨论决定社会高度关注的重大事项。2011年以来,先后将代表联名提出的广州北部山区镇脱贫奔康、挖掘保护利用历史文化资源、打造珠江黄金岸线、推进城市废弃物处置利用、深化“村改居”管理体制综合改革、加强水环境治理与保护、推进民生基础设施规划与建设等7件代表议案呈报市委审定后,纳入人代会议程审议,并直接作出决议交由政府组织实施,会后由人大常委会监督政府落实,均取得明显成效。
另一方面,规范人大常委会议决重大事项机制。一是建立专门制度。2001年制定了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办法,2009年对该办法进行了修订,进一步明确了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范围和程序。2017年党中央出台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有关实施意见后,我们细化了工作要求。二是实施专门协调机制。针对重大事项确定难的情况,建立协商确定议题工作机制,每年年初由常委会与市委和“一府两院”协商确定重大事项年度议题。三是制定专项年度计划。从2012年起专门制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年度计划,除计划、预算执行情况,预算调整等法律明确规定的事项外,每年选择4—6项议题纳入讨论决定范围。2012年以来,先后讨论决定促进改革创新、仲裁事业发展、学前教育等30多项重大事项。四是强化专门工作指导。加强对区、镇人大行使决定权的指导,全市11个区结合实际制定了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具体办法,探索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做法。指导基层人大探索实施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实现重大决策由“为民作主”到“由民作主”的转变。
四、注重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不断深化和拓展代表工作
紧紧依靠代表开展工作,不断完善代表工作机制,努力提高代表履职服务保障水平,支持和保障代表发挥作用。
一是以密切“两个联系”为重点,构建全覆盖、多层次的联络机制。严格落实主任会议组成人员接待代表日、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等制度,每次邀请15至20名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扩大代表对立法听证、专题询问等工作的参与。在全市135个街道全部设立人大街道工委,建成847个代表社区(村)联络站和385个网上代表联络站并发挥其职能作用,每年组织代表进社区接待群众1万多人次,推动解决了一批实际问题。二是以推动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为切入点,加强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制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督办工作办法,完善代表议案建议信息管理系统,健全“办前沟通、办中协调、办后跟踪”机制。近40年来,组织和服务代表提出议案125件,建议、批评、意见近11300件,每年选取若干件代表建议进行重点督办,确保取得实效。三是以提高代表履职能力为目标,强化服务保障工作。创设“羊城代表学堂”,联合著名高校举办代表专题培训班,逐年轮训代表。改进代表交叉视察的时间安排、议题确定和组织方式,推进跨区交叉视察。建立代表履职登记、履职报告、履职表扬等制度,2011年起将市人大代表出席人民代表大会情况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明确闭会期间活动经费标准,保障和督促代表依法履职。
五、注重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
牢牢把握人大是党领导下的重要政治机关和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性质定位,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为履行职责强化保障。
一是着力加强政治思想和能力作风建设。自觉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特别是真学真懂真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广州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强化人大干部业务培训,不断完善队伍知识结构,提高综合素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实施意见,严格执行市人大机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具体措施,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二是着力强化组织和制度建设。目前,市人大设有法制、监察司法、预算、经济、城建环资、社会等9个专门委员会,常委会设有相应的10个工作委员会和2个综合办事机构。围绕保障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权履职,先后就常委会议事规则、审查批准监督预算、执法检查、备案审查、专题询问、满意度测评、代表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等制定或修订150余项制度。
三是着力抓好基层人大工作和建设。2012在全省率先实现所有街道设立人大工委、配备专职副主任,2016年实现全市区镇人大主任(主席)专职配备,三分之一的人大街道工委主任专设,各区人大设立法制、财经、城乡建设3个专门委员会。2018年以来,认真贯彻广东省“县乡人大工作十条”,区人大机关行政编制均在20人以上,有的达到31人,全市各区、镇(街)实现人大主任(主席)专职配备全覆盖,各镇人大均设立办公室并配备独立办公场所,各镇(街)均配备人大专职工作人员。区镇(街)人大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四是着力打造“智慧人大”和“阳光人大”。建成“智慧人大”系统,该系统共有12个应用子系统,具有立法智能辅助、在线联网监督、可视化技术分析等功能,实现了人大吸纳民意的常态化、工作手段的智能化、管理服务的科学化。2012年在全省率先推行网络直播常委会会议和专题询问,累计直播常委会会议56次、专题询问会13次,场均点击量300多万次。2015年起实现广播、电视现场直播市人代会会议。认真办好广州人大网和微信公众号,不断提高《强音》办刊质量。开设代表与网民在线互动交流栏目“市民议政厅”,至今举办43期。坚持办好羊城论坛,发挥其沟通地方国家机关与人民群众的桥梁作用。
广州人大40年来的生动实践启示我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和实际、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障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好制度。广州人大工作40年来的实践表明,在县级以上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是党和国家适应改革开放新时期发展要求作出的决策,是健全地方政权体制、加强地方政权建设的重要举措。
回顾过去40年的探索实践,我们有几条深刻体会:第一,做好地方人大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这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原则。要始终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穿于依法履职全过程,把党委的决策部署落实到人大工作的各个方面,确保人大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第二,做好地方人大工作,必须坚持服务大局。这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必然要求。要始终把人大工作放到全市工作大局中来谋划和推动,紧紧围绕实现发展目标、完成中心任务开展工作。第三,做好地方人大工作,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这是做好人大工作的价值取向。要始终把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倾听民意,广泛汇聚民智,努力纾解民忧,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第四,做好地方人大工作,必须坚持开拓创新。这是做好人大工作的不竭动力。要始终立足地方实际,依据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能,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先行先试,积极探索有利于提高工作质量、增强工作实效的新方式、新做法。
回顾是为了前行,纪念是为了奋进。走过40年的光辉历程,广州人大工作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党中央发出了新时代改革开放再出发的动员令,广州开启了建设国际大都市的新征程。我们将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聚焦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依法行权履职,扎实开展工作,奋力开创新时代广州人大工作新局面。 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年理论与实践(上、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