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男生 其他 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年理论与实践(上、下册)

履职尽责勇担当 改革创新善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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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履职尽责勇担当 改革创新善作为

  江西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

  1979年12月27日,江西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依法选举产生省人大常委会。40年来,我省预算审查监督工作随着国家民主法治建设的进程而不断发展进步,预算审查监督专职工作机构也实现了从无到有, 2001年在省人大财经委增设预算审查监督处,2010年1月设立预算工作委员会,这标志着江西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特别是在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新修改的预算法对加强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之后,预算工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牢牢把握党中央和全国人大关于加强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新目标、新任务,紧紧围绕省人大常委会中心工作,担当作为,创新实践,预算审查监督工作迈出了新步伐,取得了新突破,跃上了新台阶。

  一、全口径预决算审查监督不断增强

  按照党中央要求,全面加强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工作,将政府全部收支纳入监督视野。

  (一)健全预决算审查监督体系

  在对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进行审查的基础上,推动省政府先后于2014年、2015年将省级社保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提交代表大会审查,于2015年、2016年将省级社保基金决算、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查,实现一般公共预决算、政府性基金预决算、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社保基金预决算等政府“四本”预决算全部提交代表大会、常委会审查,形成了全口径预算审查监督体系的基本框架。

  (二)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监督

  专题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预防和控制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情况报告;以常委会审查批准预算调整方案和年度政府债务限额议案为依托,高度关注政府债务的规模、结构、使用方向等情况,推动政府强化预算管理,严格控制举债规模和程序;对市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就本级政府举借政府债务作出决议、决定情况进行调研“摸底”,督促市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准确把握和依法加强对政府债务的审查监督工作。

  (三)拓展部门预决算审查监督

  我省2001年开始实行部门预算制度,逐步实现所有省级部门预算草案均提交代表大会审查,并在此基础上将所有省级部门决算草案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查;2004年首次对部门决算草案开展重点审查,随后将每年提交代表大会和常委会重点审查的部门预决算草案由1个扩大为2个,再由2个调整为1个部门和1个专项资金,将审查的关注点由部门预算草案延伸到部门管理的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查找和分析部门预算制度和专项资金管理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增强预算审查监督的针对性。

  二、人大国有资产监督扎实推进

  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的要求,开展国有资产监督。

  (一)积极推进制度建设

  根据党中央文件精神,代拟起草关于建立省人民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

  (二)启动国有资产监督

  承担常委会首次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听取和审议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的具体工作,在广泛调研、全面分析的基础上,形成调研报告,提出综合分析意见。

  (三)推动市县建立制度

  按照党中央和省委要求,及时通过调研指导、会议部署等方式,推动市县加快建立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确保2020年实现省市县三级全覆盖。

  三、支出预算和政策审查持续加力

  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和我省实施意见的相关要求,加强对支出预算总量与结构、重点支出与重大投资项目、部门预算、财政转移支付、地方政府债务等的审查监督,将预算审查监督的关注点聚焦于财政政策制定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一)聚焦财税改革

  紧紧围绕全面落实和深化改革工作要求以及财税体制改革工作重点,听取和审议落实税制改革工作、涉农专项资金整合情况等专项工作报告,开展税收征收管理法执法检查。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完善财政治理深入开展专题调研,推动政府及相关部门将省以下税收收入划分办法由按企业隶属关系划分收入调整为按主体税种比例分享;制定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将省级财政专项由139项调整压缩至39项;实事求是地将2016年财政收入预期目标9%调低为4%,并将2017年财政总收入增长的预期目标确定为5%。

  (二)聚焦专项资金

  2010年以来先后就科技经费、财政涉农扶贫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听取和审议专项报告。同时,预算工委结合对部门预决算重点审查,围绕高校创新平台“311”工程和科技落地计划项目资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等开展专题调研,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推动政府规范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三)聚焦预算执行

  积极探索预算执行联网监督,迅速完成江西人大预算审查监督网络平台软硬件建设,不断完善系统应用,研究建立工作制度,提前6个月完成2017年度工作目标,提前1个月完成省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投入试运行任务。2018年7月2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视察了江西人大预算审查监督网络平台,听取了平台运行和联网监督工作简要汇报,对我省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四、预算审查监督工作机制更加完备

  按照“总结、继承、完善、提高”原则,持续推动工作机制健全完善。

  (一)完善预决算审查机制

  每年制定省级预算草案集中审核和预先审查方案,按法律规定将预算草案初审意见连同财政部门的处理情况报告一并以参阅件形式印发省人大代表;推动政府按照全口径预算和预算法的要求,不断细化预算编制,如期报送预决算文件资料,每年将贯彻落实代表大会关于预算决议情况向人大代表报告;同时,通过编写人大代表预算审查监督手册和政府预算解读、设置预算查询室、加强人大代表有关预决算方面意见建议的办理等,为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行预决算审查职责创造有利条件。

  (二)探索提前介入机制

  推动预算审查监督关口前移,从每年6月份开始介入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同步了解财政部门关于下一年度部门预算编制的部署安排,同步参与部门预算编制布置,从人大监督角度提出预算编制的要求;在代表大会召开前,开展政府预算编制、执行工作调研,充分了解分析预算编制、执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建议。

  (三)建立预算审查前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机制

  制定关于预算审查前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意见,就建立健全预算审查监督联系代表制度、预算审查监督咨询专家库、邀请人大代表和有关政策利益相关方代表参加集中审核、预先审查、初步审查工作,听取人大代表和专家意见建议等作出具体规定,畅通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参与预算审查监督的渠道。

  (四)改进专题询问方式

  围绕增强询问方和应询方、组织者与参与者之间的互动性,在对全省科技经费投入使用和管理情况开展专题询问时,首次采取电视、网络直播等方式,不事先向应询方告知询问问题、只通报询问范围,着力增强询问随机性、实质性、实效性。

  (五)健全对口联系机制

  修订预算工委与对口联系部门和省级部门预算单位联系办法,进一步规范联系内容、联系方式,加强组织保障,建立部门、处室两个层次联系的渠道,指定专人承办联系工作。每年与省财政、审计部门召开工作协调会,同向发力,提高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实效。

  五、审计监督作用不断深化

  改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向人大常委会报告的机制,不断强化整改督办力度,把审计整改督办引向深入。

  (一)突出制度化、长效化,制定地方性法规

  推动省人大常委会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监督的决定,进一步规范监督流程、范围、报告主体;将覆盖范围由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监督扩大到对审计工作计划、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审计结果公开等审计工作的全面监督;将适用范围由本级人大常委会扩展到省、市、县三级人大常委会,推动市县人大常委会加强审计监督,督促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将满意度测评规定为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的必经程序,明确将测评结果报送本级党委、抄送本级人民政府。

  (二)真督真办,聚力破解“屡审屡犯”难题

  连续六年持续发力,累计对78个部门的预算执行审计、22个专项审计和历年财税管理审计整改进行了督办,对16个部门、11个专项审计整改进行了重点督办,督促7个部门再部署、再整改,并向其中3个部门再发督办函,同时将督办延伸到二级预算单位、县乡基层,将整改压力传导到一线,实现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无“死角”,力促责任部门真整真改、逐条落实,推动一些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如推动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审计调查发现的违规发放贷款贴息、超范围安排、挤占挪用扶贫资金等问题的整改率分别提高了86.9、68.6和30.3个百分点;推动景德镇市政府将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中违反建设部、财政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了修订。

  (三)开展满意度测评,强化监督刚性

  自2017年以来,省人大常委会累计对30个部门、12个县(市、区)人民政府提交的45个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当场予以宣布,并及时报送省委、抄送省政府,形成监督合力,引起很大反响,取得积极效果。

  六、对市县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指导继续强化

  预算工委与省人大财经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预算审查监督的意见,指导和推动市县完善和规范预算编制和审查监督工作。

  (一)推动先行先试

  预算工委出台关于在玉山县人大常委会开展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先行先试的意见,将上饶市玉山县人大常委会作为开展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先行先试示范点。2016年,玉山县人大设立了全省第一个人大预算委员会,组织代表和公众对部分部门预算草案进行民主协商达200多人次,明确对投资2000万以上的政府性项目开展重点监督审查,对有争议的项目实行人大常委会表决制,为全省县级人大常委会开展预算审查监督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宝贵经验,并在全国县级人大主任学习班上就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先行先试作了典型发言。

  (二)强化联系引导

  将全省首批设立的九江市和抚州市临川区、东乡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列为预算工委联系点。举办专题培训班,与市县财经预算审查监督工作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引导和推动市县人大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预算审查监督工作。

  通过上述努力,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主要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坚持党的领导,是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正确政治方向的根本保证

  开展预算审查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是人大监督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始终在党的领导下依法履行好预算审查监督职责,始终保证预算审查监督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到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努力在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方针政策和省委决策部署上凝神聚力、彰显作为,充分发挥人大预算审查监督职能作用,使人大监督的显著优势和功效得到充分体现。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永恒主题

  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为人民用权、为人民履职、为人民服务,始终把目光聚焦在百姓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上,聚焦在困难群众、弱势群体上,聚焦在群众的呼声、渴望和期盼上。一是要明确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方向。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就是要把保障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各项决策部署,保障加快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江西作为工作指向,推动全省各级政府及部门从更高层次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西工作的重要要求,贯彻落实好党中央、省委各项决策部署,助力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实现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二是要明确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重点。扎实把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紧紧围绕党中央及省委的各项决策部署,把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扶贫、环保、教育、卫生等支出预算和政策作为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重点,切实使政府预算安排和政策更好地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符合实际、推动发展,使改革成果更多惠及全体人民,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三)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是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基本原则

  要按照正确监督、有效监督的要求,全面担负起预算审查监督和国有资产监督等工作职责,始终坚持在法律法规框架内,积极创新和发展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方式方法,不断增强工作实效。一是要坚持依法按程序履行职责。人大各项职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要牢牢把握“依法”二字,坚持“依照法定职责、限于法定范围、遵守法定程序”的原则。二是要综合运用法定监督方式。既要运用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等经常使用的监督形式,又要积极探索运用专题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刚性监督手段,充分发挥各种监督形式的特点,刚柔相济,增强监督实效。三是要扎实落实党中央和全国人大改革创新部署。当前,党中央有关人大预算审查监督方面的决策部署和全国人大出台的具体改革举措较多,加强国有资产监督和推进预算联网监督都要以创新思维和务实精神,统筹谋划、抓好落实,一定要使改革举措落地生根,确保改革取得成效。

  通过努力,我省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虽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如工作思路有待进一步开拓,预算审查有待进一步深入,监督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监督实效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等,这些都需要我们以一以贯之的恒心、耐心和决心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我们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扎扎实实把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做得更好,以优异成绩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 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年理论与实践(上、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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