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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到了二十年前住持在空忘休养的小屋中闻到过相同的气味,想到我闻到过的气味其实都是来源于空忘的身体,想到空忘深夜用小屋中的火炉炙烤‘无头草’……”
“其实这些都已经能够说明问题了,反正我在那一瞬间,有了一种醍醐灌顶的感觉,一下子明白了过来。”
雕琢说话的语气很慢,似乎在引导刑警男的思路,想要提示他一些什么。
刑警男笑着晃了晃脑袋:
“我现在也明白了。”
“明白什么?”
“那气味就是答案,炙烤‘无头草’,吸入此过程中产生的烟雾,这就是克制‘恶魔’的方法。”
雕琢点头,正还想再说些什么的时候,病房外面的门敲响了。
一看,是高岁见来了,他手上捧着一大束花,一进来跟刑警男和高博打了声招呼,而冲雕琢只是有默契地笑了一下,然后就把花插在了床头柜上的一个花瓶中。
不知道为什么,刑警男稍微有点不自在,他干咳了两声后道:
“我先走了,你好好休养。”
**
一星期后。
刑警男办公室。
对于在枯木寺中发生的那起离奇案件,现在还有一些扫尾的工作需要处理。
在刑警男的面前,放着一份对“死亡谷”中的致命病毒及“无头草”的医学分析报告,这份报告从科学的角度验证了他和雕琢当初的一些猜测。
位于山区北侧的“死亡谷”地势险恶,在某种程度上形成了一个封闭的小型生态系统,在这样的生态系统中,往往会出现一些外界没有的独特物种。
那尚未命名的致命病毒就是其中之一。
自然界是奇妙的,“死亡谷”中的动物之所以能不受病毒影响,安然生存,是因为在谷中还生长着一种能克制该病毒的植物:无头草。
其草叶中的某些化学成分能起到杀灭病毒的作用,人无法像谷中的动物那样食用“无头草”,但通过炙烤的方法,也能够吸收草叶中的有效成分。
不过这种自然的方法无法根除人体内的病毒。
在条件合适的情况下,病魔有可能卷土重来,空忘深知其中的利害关系,所以每到这个时刻,他就会从“死亡谷”中采回大量的“无头草”,然后闭门不出,并趁着夜晚每天到小屋中炙烤草叶熏疗,直到病症消失。
当年那个从“死亡谷”中逃生的樵夫,肯定也知道了这其中的奥秘。
他采集“无头草”带回村落,但因为受伤太重了,还没来得及说出原委便一命归西。村民们虽然知道这些草是救命的东西,但却无人了解该如何使用,以致造成了全村尽亡的惨剧。
现代医学提供的抗生素能够完除人体内的病毒。
雕琢和住持等人在接受注射之后,都陆续恢复了健康,那些僧人们这几天也都回到了山上的寺庙中,枯木寺在经历了这场劫难之后,想要恢复到以前的正常状况,还需要更长一点的时间。
就在刑警男看着报告时,雕琢来了。
“你来的正好,报告出来了,你看看。”
雕琢接过报告,坐在刑警男对面看了起来,她看得速度很快,看完之后,冲刑警男笑了一下,表示跟自己的猜测出入不大。
“后来我们还去搜寻了方脸男的尸体,也找到了那幅诡画。”
刑警男说完,从桌子底下拿出一样东西,那是一幅卷着的画,很多地方都已经陈旧甚至破损了,但他与雕琢都知道,这是此次案件中很关键一样东西。
雕琢呼了口气:
“打开看看吧。”
刑警男点点头,然后他把那幅画在雕琢面前缓缓展开,其动作庄重而轻柔,似乎生怕惊动了画里的某种东西。
这幅充满神秘色彩的画,引发起整个枯木寺案件的导火索,终于一点点地展现出了它的真面目,一股愤怒的怨气也随之在屋中弥漫开来。
那怨气的散发源,画上那双愤怒的眼睛似乎有种神秘的魔力。
你越想躲避,它越是死死地盯着你,仿佛要将你吞噬一般!
如火焰般的愤怒,让人不寒而栗。
画的底页有一行小字:一九七二年五月二日,空忘作自画像,得高僧点拨,封怒火于画中,淡世俗于方外。
雕琢轻轻地感叹着:
“诡画,作画者把自己全部的愤怒都浓缩在这张薄薄的画纸上了,看着这幅画,完全能体会到当时空忘的那种心境。”
空忘曾经以为一切都过去了。
是的,至少从表面上来看,他已经在另外一个世界中生活了很多年。
俗世中的悲欢离合、喜怒哀乐都与他无关了,就连那曾经如烈火一般的仇恨,如魔鬼一般吞噬着自己的仇恨,也随着那幅画卷被尘封了起来。
同样被尘封的还有他的回忆。
他几乎已记不得二十年前自己第一次来到这里时是一副怎样可怕的模样和心情。
空忘以为那回忆再也不会被触及,但是他错了。
“现在我知道俊秀男和方脸男为什么看到这幅画会那么害怕了,面对这种愤怒,而他们俩又各自藏着心事,那目光更是能直刺他们的心灵,足以逼出他们心中所有的恐惧。”
刑警男已仔细地看过画上的内容,此时也附和着说道。
“把画收起来吧。”
雕琢提议,她一边说,一边自己动手卷起了那幅“诡画”,然后顿了顿,又道:
“不过这画上的内容倒是解释了我心中关于那起案件的最后一个疑惑。”
“是什么?”
“方脸男坠崖后,胡子男告诉俊秀男,在现场曾出现一个无头黑影,我一直不能十分确定俊秀男是怎么想到这个黑影就是空忘的,现在可以解释了。”
“因为俊秀男已经从空忘的自画像上知道了对方当时的体态,以他的头脑,应该很容易把‘无头黑影’和空忘联系在一起。”
“不错。”
刑警男赞同地点着头:
“他也因此向罪恶越滑越深,自己最终也惨死在枯木寺中。”
“把这幅画拍照留底,然后送到古典美女手中吧,这是她父亲的遗物。”
雕琢把画递给刑警男,刑警男对她的提议表示同意。
“这画确实应该给她。”
“你案件报告呢,你打算怎么写?”
刑警男想了想:
“空忘把方脸男推下了悬崖,然后自杀身亡,俊秀男则是意外感染病毒,因山上医疗条件限制,不幸病故。”
雕琢点头,对于古典美女来说,这也许是最容易接受的一个解释吧。
古典美女已经承受了太多的不幸,维持住她对俊秀男的爱,也许这就是让她勇敢活下去的最后的精神支柱了。
“原本只是让你帮个小忙,没想到最后卷入了这样的事情,抱歉。”
“抱歉什么,反正我也是看阿博刚刚休假回来有点无聊,怎样,他跟你一起调查的时候,也帮了不少忙吧?”
“对,高博的观察以及分析能力非常强,那具掉进陷阱的尸体并不是空忘,而是另外一个人这件事,就是他发现的,如果没有他,我还要多走一些弯路。”
“那是自然,能成为我的搭档,他能弱么?”
雕琢开始得意了起来,刑警男笑了笑,他盯着雕琢看了一会。
不知为何,脱口而出问了个问题:
“你跟你男朋友是怎么在一起的?”
雕琢楞了一下,不知道为什么刑警男要突然问这个问题,不过看他的表情也不像是在开玩笑的意思,她干咳了几声:
“就那样在一起了。”
“你喜欢他什么?”
“……就什么都喜欢啊。”
刑警男耸了耸肩:
“我问错了,应该说他喜欢你什么?”
“……”
这问题倒是把雕琢问倒了。
对啊,高岁见喜欢自己什么?
**
高家。
“岁见主动说要找我们吃饭,但自己又还没来?”
饭桌上,高父对高母说了一句,就在今天上午,高岁见跟他们分别打了一个电话,说明晚上想要一起吃顿饭,以高父对儿子的了解,儿子应该是有比较重要的事情要宣布。
“可能是公司有事情耽搁了,你也知道,我们儿子向来很有时间观念。”
高母的话音刚落,门铃便响了。
高岁见走了进来,冲父母抱歉地解释道:
“临走前有个紧急会议,耽误了一会时间。”
高父点点头,表示知道了,而高母站了起来,拉着儿子坐到饭桌,一脸笑意地看着他,搞得高岁见有点不自在。
“儿子,让我猜猜,你今晚有事要跟我们宣布?”
“……对。”
“那再让我猜猜,你是终于要带那位女朋友跟我们见面了?”
“……对。”
**
这是一个发生在古代的故事。
富豪男的手在发着抖,一柄晶光闪亮的匕首,被握在发抖的手中,自然也在轻轻地颤动,精光流转,看来一柄匕首,比富豪男本人更有生气。
在那场大风暴之后,富豪男显然一天比一天更接近死亡,他明白这一点,仍和他在一起的同伴,也明白这一点,在天空上盘旋的兀鹰,当然比谁更明白。
富豪男舔了舔干裂的口唇。
在这样面对死亡的情形下,杀骆驼,是加快死亡呢,还是延迟死亡?
不杀骆驼,是不是有希望可以逃出生天呢?
他们已经杀了三匹骆驼,事实证明是,三匹骆驼的血和肉,使他们又在这茫茫的,一望无际的沙漠之中多存活了十天,现在,只剩下最后一匹骆驼了!
那头骆驼正温顺地伏在地上。
只要主人一声吆喝,它就会立刻站起来听候主人的差遣,当富豪男手中锋利的匕首接近它的脖子时,它连眼也没有眨动一下,显然,死亡对它来说不算什么。
富豪男没有立即下手,他的思绪乱极了,极浓极稠的汗,自他的额上蜿蜒而下,使他的视线有点模糊,所以他索性闭上了眼。
从他带领了一个驼队逃入沙漠开始,他就觉得沙漠在柔顺的时候,洁白的沙粒简直和天上的白云,没有什么分别,可是在大风暴之中,每一颗细小的沙粒就是一个魔鬼。
魔鬼的恶灵,附在沙粒之上,可以做出任何可怕的事情来。
浩浩荡荡的一个骆驼队,两百八十八匹精选的骆驼,携带着各种各样的货物,主要的是出许多巧手精心织出来的各种丝绸和织锦,也有很多很多,在遥远的西方受欢迎的货物。
开始西征,在出发的时候,每一个人的心中所想的只是:
一年之后,骆驼队满载而归的,会是黄金白银、金刚石猫儿眼,和来自遥远西方的各种财货,价值会是他们出发时的十倍!
路虽然遥远,一路上也会有这种那种的困苦。
可是十倍的利薮,足以驱使人们长途跋涉的了。
富豪男这个长安市上数一数二的大商家,已经是第三次走这条路了,他知道,最顺利的情形,也至少要一年才能回来,所以当他离开他的华宅之际,曾一再拥吻他心爱的妻子和儿女,并且暗中立下誓言。
在他策马离开,回头望向那宏伟的大门和巍峨的大宅时,他对自己说:这是最后一次了!够了,不必再离乡别井,拋弃温暖的家庭去为了积聚财富了!
可是,当他这样想的时候,忽然想起上次在同样的情形之下,他好象也有过同样的想法,他不禁有点紊乱,于是就把马策得更快,以驱除心里的烦扰。
在长安,富豪男不但是大商家大富豪,而且极具侠名。
他本身也武艺超群,接近中年,可是矫健如豹,他擅使一柄匕首,可是见过他这柄匕首的人却一个也没有,他绝不轻易拔匕首出鞘,除非到了他需要杀人的时候。
而当他要杀人的时候,那人也就没有什么逃生的可能。
所以,见过他那柄匕首的人都死了。
除了他自己之外,可以说没有人见过他那柄匕首是什么样子的,连柔娘也没有例外。
柔娘,就是富豪男的妻子,有关她的一切,后文会详细介绍。
连柔娘都没有见过,别人更自然更不能见了,有一天晚上,大风雪,富豪男从一家镖局和几个镖行中的朋友豪饮回来,一进屋,一股暖气扑面,他一下子摔脱了深紫色的大氅,大氅上的积雪一落地就化为水珠。
柔娘照例急急自内堂迎出来把他迎进去,大宅每进一进,温度就提高一点,到处都是散发炽热的炭盆,炭火闪烁着,使严寒变得温暖。
到了卧房,富豪男早已脱下了靴子,换上了软鞋,他把腰际所系的匕首解了下来,像每天晚上要做的一样,他把匕首按在心口,闭上眼睛一会。
柔娘当然知道,在这个短暂的时间之中,他一定在想望什么,可是她却不知道他在想什么,任何女人的好奇心都十分强烈,柔娘算是不平凡的了,可是也不能例外,她曾问过:
“你把匕首按在心口,在想什么?”
一次,两次,富豪男都没有反应,像是根本没有听到柔娘的问题。
第三次,他陡然睁开了眼,直视柔娘,双目之中,精光四射,吓得柔娘急急后退时,一个站不稳,坐跌在地,而他竟然视若无睹,并不过来搀扶她,而重又闭上了眼睛。这才使柔娘知道,这个问题是不能问的!
她是一个聪明的女人,果然再也不曾提过。
可是不提,并不等于不想知道。
这时,她看到富豪男又把匕首按在心口,在烛光的照映之下,富豪男有了酒意的脸,看来格外英俊,也许是柔娘眼花了,也许是匕首鞘上的多色宝石,在烛光的照射下所发出的反光,富豪男的脸上,看来有一层宝光,在隐隐流转。
是的,那匕首的鞘上镶满了宝石。
蓝的深邃如海,红的娇艳如血,绿的翠嫩,白的耀眼,那些宝石,每一颗都价值连城,可是富豪男曾不止一次地对别人说,再多十倍的宝石,换我这柄匕首我也不换。
柔娘这时,心中又无可避免地产生了一股妒意。
自从那次,她被富豪男的目光逼得摔了一跤之后,她忽然有了一个想法:这柄匕首,他看得比对待她还重,是不是一个女人送给他的呢?
柔娘记得,在他第一次西行归来之后,就有了这柄匕首。
是不是一个西方女子送给他的?
她听他说起过西方的女人,眼珠绿得像胡猫,头发像是极幼的金丝,丰腴得叫男人昏晕,轻歌曼舞的时候,就像是天魔下凡。
会不会是这样的一个西方女子送给他的匕首,所以他才那样珍爱?
当一个女人的心中产生了妒意的时候,她就会有怪异的行为,柔娘也不能例外。那时,她好几次想伸手,自他的手中把那柄匕首抢了过来。
可是实际上,她却坐在那里,一动也没有动过,虽然妒意像毒蚊一样咬噬她的心,可是她也知道自己若是那样做了之后可怕的结果。
她知道,虽然他对她轻怜蜜爱,可是也绝不是言听计从,而且谁都知道,长安的大豪富豪男,爱一个女人是一回事,叫他听一个女人的话,又是另一回事。
在大豪杰大侠士的心目之中,女人似乎是另一种人,女人可以柔顺贴伏,可以娇嫩动人,但是绝不能在男人面前出主意装手势,干涉男人的事务。
这种事柔娘听得多了。
柳大侠由于一剑之恨,先手刃了心爱的女子,然后才进入深山专心练剑,三年之后,雪了一剑之耻,才在被杀的女子坟前,痛哭三日,削发为僧;杨大侠为了表示自己的义气,把妻妾全都杀了,因为她们曾知道一些不应知道的秘密……
富豪男是大豪杰,行为也就和别的大豪杰一样,女人在他们的心目之中的地位如何,柔娘的心中有数,所以她一动也不敢动。
等到富豪男又睁开眼来,柔娘才伸出双手,通常在这个时候,他会把匕首交在她的手中,由她捧着,小心地放在他的枕头之下。
富豪男把匕首放到了柔娘的手中,柔娘竭力使自己的声音听来自然,装成绝不经意地问,虽然这个问题刚才在她的心中,已想了千百遍。
她道:
“这匕首是什么人送给你的吧!”
富豪男也听来像是不经意地“嗯”了一声。
柔娘的语声之中带着笑,听来十分轻柔动人:
“一个女人?”
富豪男没有发出任何声音,也没有望向柔娘。
柔娘把语声中的笑声扩大,听来更叫人心醉:
“长安市上,都说裴大侠的这柄匕首,锋利之至,可笑我竟没有见识过,看看是不是吹毛断发。”
她说着,仍然是满面笑容,富豪男的神情再威严,可是和她一起闺房调笑,有的时候也和小孩子一样十分听话,当他把自己的脸,埋在她胸前的时候,看来和她的孩子也没有什么分别。
所以,当她这样说着,同时想把那柄匕首拔出鞘来的时候,她绝不怀疑,以为自己一定可以看到那柄匕首,究竟锋利到什么程度的。
可是她错了!
尽管她是在话说到了一半的时候就有动作,可是富豪男的反应还是快得出奇,她还未曾发力,就倏然惊呼,双手的手腕皆如突然被加上了一道烧红了的铁箍,在她的惊呼声中,她的双手像是不再存在,手中的匕首,自然也落了下来。
匕首没有落地,甚至没有落到床上。
因为富豪男的出手快绝,立刻缩回手来接住了那柄匕首。
柔娘心中骇绝,望着自己的手腕,身子僵硬如同木石。
她看到自己的手腕之上,有两道深深的红印,直到这时,从指尖起才开始有了一阵阵麻木的感觉,使她知道自己的双手,还长在手腕之上。
柔娘用十分缓慢的动作缩回双手来,等待着丈夫的责骂,可是富豪男并没有骂她,只是在把匕首放到了枕下之后,用十分平板的声音道:
“匕首是兵器,兵器出鞘是凶事,千万别再试了!”
这时,刺麻的感觉传遍了柔娘的双手,她垂着手,大声答应着:
“是。”
这件发生在卧房中的事,不知怎么传了出去,或许根本没有这件事,只是由于富豪男有这样的一柄匕首,所以就有人编了这样的一个故事出来。
不管情况如何,富豪男有这样的一柄匕首,却是人人都知道的事。
自然,在人如流水车如龙,繁华热闹的长安市街头巷尾,当市井之徒津津有味地提到大豪富豪男的匕首之时,绝不会想到这样的匕首,有朝一日会用来杀骆驼,而且,还会犹豫不决,举起了匕首来,难以下手。
富豪男用这柄匕首,从来也没有犹豫过,好几次,和他决战的敌人,连匕首是什么样的都未曾见到过,精光一闪,就此丧命。
就算在这之前,他杀第一匹骆驼的时候也没有犹豫过,他的决定极其果断,虽然当时有一个年老的向导竭力反对。
那终年在沙漠之中生活的老向导和富豪男相识非止一日,几次走这条路,都有这位向导参加,虽然这时富豪男自己也有资格当向导了,但是他深知沙漠变幻无常,带一个有经验的人在身边,总是好事。
走在这条路上,总有这个老向导在。
当时富豪男自然不知道,骆驼队走的这条路,后来被称作“丝绸之路”,他只知道这条路只要走一遍,就可以使财货的价值增加十倍。
当他第一次决定杀骆驼的时候,老向导用发颤的声音劝阻:
“东家,骆驼杀不得,只有骆驼才能带我们出沙漠,才能带我们逃生。”
富豪男当然知道,在沙漠之中,人求生的能力和骆驼相比,相差太远了,这种柔顺的成熟动物,不但在沙漠上可以撒开大步奔跑,而且能忍饥耐渴,更有在沙漠中寻求水源的天然本领,人在沙漠之中没有了骆驼,成为沙漠中随处可见的白骨的可能性就大大提高。
可是当时,他还是一手推开了那老向导,一手“铮”地一声响,弹出了他那柄著名的匕首,先向上举了一举。
当时的情形是,他的骆驼队还余下了二十来个人和四匹骆驼,那二十来个人都跟着他从长安出发,自然也都知道他有一柄人人传诵的匕首。
直到这时,他们己身处绝境许多天了,丝毫没有可以脱险的迹象,人人都心头蒙着死亡的阴影之际,居然开了眼界看到了这柄匕首。
当时是一个下弦月的深夜,沙漠上本来就十分寒冷,和白天的闷热,一天一地,匕首高举所带起的那一股寒光,更令得所有看到的人,都不由自主地打了一个寒战。
然后,精光一闪,富豪男身边的一头骆驼发出了一下悲痛的呼叫声,慢慢地倒了下来,另外三匹骆驼像是知道它们的同类发生了什么事,也发出了几下悲呼声来。
自然,立刻有人过来用皮袋盛起了流出来的热血,先把一皮袋热血捧到了富豪男的面前,他只喝了一口就挥了挥手,吩咐轮流去给别人喝:
“先给最虚弱的人喝。”
在喝下这些热血之前,他已经有三天,足足三天,未曾有水进口了!要不然,他怎么会下手杀骆驼?他怎会不知道骆驼在沙漠中的价值?
而在喝下了这一大口热血之后,他的喉咙更像是火烧一样地难过,干裂的口唇更干,甚至他可以听到自己口唇开裂的“啪啪”声。
可是他知道,难过归难过,他的生命在再喝下几大口热血之后,在吃了烤骆驼肉之后,可以继续维持下去。
他们还有三匹骆驼。
如果说在沙漠之中,骆驼可以带入出险境,找到水源的话,那么,四匹骆驼和三匹骆驼是一样的。一切,自然都由那场莫名其妙的大风暴所造成的,一点迹象也没有,事先真的一点迹象也没有,等到知道不对头的时候,已经迟了。
从早上开始,驼队一直好好地在行进,富豪男在驼队的中间,骑在一匹雕鞍齐全的骆驼上,整个驼队都以比正常略快的速度在沙漠中行进。
到了下午,经过了中午的休息,全队几百个人,个个都精神抖擞。
然后,忽然有人叫了起来:
“老鼠!那么多老鼠!看老鼠!”
人人都看到了,成千上万,灰褐色的沙漠鼠,翻翻滚滚,潮水一样向前涌过来,那是灾变的景象,富豪男虽然没有经历过,可是却听说过,在沙漠上一有异常的现象,全是灾变,都要立刻防御。
所以,他立即一耸身站了起来,大声叫道:
“立即停止,准备应变!”
驼队的领队都是在沙漠中讨生活的人,知道如何应变,他们会在最短的时间内令骆驼伏下,围成一圈把人围在中间,人也伏下来,一般的风暴都可以躲得过去。
可是这一次大风暴却没有给他们这样做的机会。
富豪男的话才叫到一半,就看到了一个怪不可言的景象,他看到不知道有多少只老鼠,竟然叠成了一个个大圆球在向前滚动着,每一个大圆球,足有两米高下!
这是什么样的怪异?
富豪男不由自主大叫了一声,可是他自己也没有听到这下叫声,因为强风的呼号声已经盖过了他的那一下呼叫。
狂风突如其来,事先一点迹象也没有,如果说有的话,那只是奇异地团成一大团的老鼠团,向前滚动的速度上升之快,可能是已受着狂风来临之前的气流所推动之故。
可是人的感觉迟钝,竟然未能感觉出来。
不过,就算感觉了出来,早半炷香的时间知道了会有那么可怕的强风吹来,和现在强风的突如其来,也不会有什么分别,因为风势实在太强了。
刮过来的,不像是风,而像是一座山。
它正以排山倒海、铺天盖地之势,向前压了过来。
对了,或许事先另一个警告大风暴即将来临的迹象,也是那些叠成了三尺高的大团老鼠提供的,当许多鼠团在飞快地向前滚动之时,在鼠团外层的老鼠忽然都在滚动之中,向天上飞了起来,它们飞得很高,发出刺耳的尖叫声。
以致在那一剎间,老鼠看起来不像是老鼠,像是成群的蝙蝠。
老鼠怎么会飞上天空呢?
整个驼队的人,目光都为之吸引,有几个经验老到的人,正待发出最严厉的警告时,狂风已自他们的背后发生了,所以整个驼队,绝大部分的骆驼连伏下来的机会都没有,这就使得大风暴过后,损失特别惨重。
只有四匹骆驼留了下来。
那四匹骆驼之所以能留下来,也全靠了那个最高经验的老向导,就是后来,富豪男开始杀骆驼的时候竭力反对的那一位。这位老向导并没有像别人一样去看滚动的老鼠团,也没有去看飞上天的老鼠,而是争取了极短的时间,令得四匹骆驼及时伏了下来。
他知道,巨大的灾祸立刻就发生。
老鼠并不是自己飞上天,而是被气流涌上天去的,这种气流就像海中的暗流一样,看不见摸不着,可是都能把许多东西都卷上天去。
老鼠十分明白这一点,它们之所以忽然团成了一团,就是为了要对付这种气流。
如果它们仍是漫地乱窜,那么每一只老鼠都会被卷上天去,而如果团成了一团,在外层的纷纷被卷上天之际,在中心的就有可能超脱大难,逃出生天。
富豪男是后来才明白这一点的。
他所想到的是,连老鼠也知道牺牲一部分,保留一部分,比全部牺牲更好的道理,而且也未见老鼠争先恐后地要成为可以保命的那一部分,它们只是自然而然地团成了一团。
如果是一大群人呢,会是什么样的情形?
人当然不能和老鼠相提并论,老鼠只不过是老鼠,死上一千头一万头老鼠,老鼠还是老鼠,可是人是人,人命关天。
当富豪男后来想到“人命关天”的时候,他又进一步地想到,人的命运是由自己主宰,还是由天来主宰的?
他率领那么盛大的一个驼队,从长安出发之后也曾沐浴焚香,在神明之前拜祭,择定了出发的上上吉日,可是,就遇上了这场大风暴。
如果早一天出发,或是迟一天出发,自然可以躲得过去,是他选择了这一刻,还是老天早就有一场这样的大风暴在等着他,使他根本躲不过去?
当然,后来再想这种问题是后来的事了。
当时,连想的时间都没有,真正没有,一切都来得太快了。
先是在大群飞向天上的老鼠尖叫声中,身后传来了一阵听来十分空洞,但是又十分猛烈的轰轰声,像是人人都置身在一个火炉的火膛之中,听着人在燃烧一样。等到人人都转过身来时,大风暴已经来了。
单是狂风或许还不那么可怕,可怕的是,大风暴是发生在沙漠上,所以把可以卷刮起来的沙粒,都带了起来,而且又给予每一颗沙粒以强大的力量。
一座无穷无尽、巨大无比的黄色的山,带着震耳欲聋的声响,就这样压了过来。
四匹骆驼在事前一剎那伏了下来,连富豪男在内,约有二十多个人,在这四匹骆驼旁边的,也自然而然飞扑向下,有的抱住了骆驼的腿,有的拉住了骆驼的尾,有的揽住了骆驼的头,总之,都固定在四匹骆驼的附近。
他们像团成了一大团的老鼠团一样,形成了一个整体。
而其它的所有的人,都没有这样的幸运。
大沙暴以雷霆万钧之势压过来的时候,他们第一件想到的事,是要和骆驼在一起,那是非常自然的,在沙漠中,不论发生什么变故,和骆驼在一起是不会错的。
所以,所有的人都各自拉住了身边的骆驼,有的紧抱住骆驼的颈,有的搂住了骆驼的缰绳,有的紧扳住骆驼的硬木鞍。
可是所有人都忘记了一点,骆驼并没有伏下来,都是跑着的,在那样空前的大风暴之前,骆驼在沙漠中求生的本能似乎也消失了!
所有的骆驼都突然发足狂奔,四下乱窜,和刚才急速流动的老鼠团一样,一下子就完全淹没在狂风暴沙之中,连呼叫声都没有发出来,就算发出了呼叫声,也听不到。
看到过烈火烧薄纸没有?
火舌一卷,就那么一下子,薄纸就成了灰,那两百八十四匹骆驼,一百二十多个人,被风暴卷到哪里去了,再也没有人知道。
或许已被压到了几十尺深的沙层之下。
也或许被卷上了天,就在天上被亿万沙粒挤化了,又或者,卷出了千里之外,甚至卷到了天香国去,在再落下来的时候,身体已和亿万沙粒混为一体。
四匹骆驼和二十来个人奇迹地活了下来。 猎奇女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