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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豪男只觉得在她的目光的逼视之下,整个人像是跌进了火炉一样。
“轰”地一声响,哪里还理会得这女人是人是妖,是精是怪,一欠身就拉着那女人,一起滚跌在竹榻之上,压得那张湘妃竹榻支格直响。
然而也就在那一剎间,富豪男却又一下子像是跌进了冰窖之中,遍体生寒。
那女人被他拥在怀中,压在身下,富豪男已可以感到她的身体是那么柔软而充满弹性,必然可以带来极大的欢乐,可是这一切,却都敌不过眼前那一柄精光闪耀的匕首所带来的恐惧。
富豪男甚至根本不知道她是什么时候出手的。
只是精光一闪,匕首的尖端已经抵在他的眉心之上,虽然在这样近的距离,很难看得清楚这柄匕首的真面目,但是他对兵刃有丰富的经验,发自匕首锋刃上的寒意和杀气,使他绝对肯定,握着匕首的人不必用什么力道,就可以把那柄匕首整个插进他的脑袋之中。
营幕之中其实不是很光亮。
可是匕首的闪光映着那女人的脸,甚至可以看到她额上的汗毛。
她的眼珠反映着匕首上的寒光,看来怪异之极,富豪男一动也不敢动,也不敢张口叫,因为那女人已完全了上风,他变成了待宰的羔羊。
他也可以肯定的是,那女人在盯着他看。
用她那一双闪闪生光的眼睛,盯着他看,甚至根本不眨眼。
富豪男面对着死亡,可是他毕竟是武林大豪,还是十分镇定,虽然遍体生寒,可是并没有惊恐的神情,他反盯着那女人。
不知道过了多久,两个人都没有动,匕首尖仍然抵在富豪男的眉心。
然后忽然之间,情形有了变化,那女人闭上了眼睛。
由于那女人的眼睛在匕首精光的反映之下,看来是如此之明亮,所以当她一闭上眼睛之后,富豪男只觉得眼前一黑,在那一剎间,富豪男心中暗叫了一声:
“完了。”
他认为她一定会动手杀人了。
可是又过了一会,他突然感到了一股暖暖的、芳香的气,喷向他的脸上,他看到那女人长长地吁了一口气,手向外一垂,手中的匕首,落到了地上。
富豪男死里逃生,心中的兴奋当真是难以形容,他却不先去抢那柄匕首,反倒吸了一口气,狠狠地去吻那女人的口唇。
接下来发生的事,富豪男清楚地记得,可是回想起来,却又腾云驾雾一样,他喝了许多酒,那女人也喝了许多酒,她喝烈酒像是倒水一样。
她会讲汉语,告诉他,她的名字是金发,是匈奴大盗的女人,他杀了匈奴大盗,她要报仇,可是下不了手,于是只好投降,反倒变成了他的女人。
不过,她属于沙漠,不能跟他到中土去,那柄匕首是匈奴大盗在一次行劫之中抢来的,据说是波斯王所用的东西,富豪男爱不释手,自然也就为他所有了。
这是一个梦幻一样的奇遇,那个叫金发的女人,在这次旅程中,每天晚上都出现在富豪男的营帐之中,早上就离去,没有人知道这件事。
富豪男好几次问她:
“白天你到哪里去了?”
金发的回答是:
“我属于沙漠,要在沙漠中跟随你们的驼队而不被发觉,太容易了!”
富豪男试过,白天在行裎中一直游目四顾,沙漠中万里平畴,其实根本无可躲藏之处,可是就是看不到金发在什么地方,而每当晚上,营帐立起之后不久,她就会像幽灵一样,避过各人的眼睛,掀帐而入。
一直到出沙漠的前一天,她才向富豪男告别。
等到富豪男满载而归,回程之上,才进入沙漠的第一夜,金发又掀帐而入!
所以,这一次的西行对富豪男来说,简直如同进入了仙境一样,在回程要走出沙漠的前一天,金发又要离去,富豪男用尽了口舌,要她共往长安,可是金发只是不答应。
等到天快亮,金发出了营帐又回来,告诉了富豪男一番话:
“这柄匕首,掳说是波斯王的东西,是真神赐给波斯王的,真神赐与的时候,曾说这匕首代表了真神的力量,威力无穷,可是波斯王却在得了匕首之后不久,被罗马人打得大败。”
金发在离去之前,继续向富豪男讲那柄匕首:
“波斯王认为真神不会骗他,匕首上一定有着强大的力量,只是他不懂得发挥而已,所以他召集了许多智者一起来研究,可是一点也研究不出来什么。”
“波斯王这才派特使把匕首送到中土来,看看中土是不是有甚么聪明才智之士,可以参透真神的旨意,可是匕首没能到中土,就落入了匈奴大盗的手中。”
金发临别依依:
“这匕首一定是宝物,所以最好别轻易给人看到。”
富豪男万般无奈,看着金发离去。
那柄匕首自然成了他最宝爱的对象,谁也不让看,连柔娘都没有看到过。
在第二年,富豪男急急筹备第二次西行,可是进入沙漠之后,金发却并没有再出现,富豪男自然非常失望,金发成了他记忆中最美丽的部分。
当他讲完了他得到那柄匕首的经过之后,又发生了一件十分奇怪的事。
富豪男把这件事记得十分详细。
在羊皮上的草书,富豪男在他和金发之间的缠绵上,加了许多批注,可是这些批注大都“儿童不宜”,所以全略去了。
那八个白衣女人对于富豪男的叙述,似乎表示了满意,富豪男那时仍然一动都不能动,身子也仍然浸在清凉的液体之中,虽然他不是很喜欢这种情形,但既然十分舒服,也就没有提出要改善。
这时,八个白衣女人之一站了起来,双手捧着一个玉盘来到了富豪男的旁边,把玉盘略侧,方便富豪男看到玉盘中放的东西,就是那柄匕首和鞘。
匕首放在鞘的旁边。
女人问:
“就是这一柄,金发说真神赐给波斯王的,就是这一柄?”
富豪男大声答:
“是!”
他自然绝对可以肯定,因为这柄匕首长时间在他的身边,他不会认错。那白衣女人退了下去,接下来发生的事,富豪男在记述之中,认为怪异到了难以想像的地步。
雕琢和高岁见看了他的记载,也觉得事情十分怪异。
就在富豪男确认了玉盘中的匕首,就是金发给他的那柄之后,两个白衣女人走了出去,在那片刻之间,没有人说话,十分寂静。
富豪男想问,自己什么时候可以开始行动,就看到那两个白衣女人又走了回来,两人合力抬着一只相当大的玉箱子,长方形,看来像是玉雕成的棺材。
他这时心中不禁有点发毛,这种长方形的箱子令人联想到棺材,又叫人害怕,是不是会把他放进去,虽然一眼就可以看出,那片一整块的大白玉,名贵之极。
但如果真是棺材,再名贵也不是好现象。
两个白衣女人把玉箱子抬到了富豪男的面前,却把箱子竖了起来,转了一转,富豪男这才看到,箱子的上面没有盖子,刚才抬过来的时候,富豪男躺着不能动,没有看到箱子的上面。
箱子之中,躺着的是,不,箱子竖了起来,在箱子中的人,看来也像是站直了一样,那人不是别人,竟正是他日思夜想的金发。
富豪男实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他只是直勾勾地盯着金发。
金发闭着眼,一动也不动,也不知是死是活,她全身赤裸,丰乳翘臀,蜂腰长腿,活色生香,富豪男仍然可以感到她的肌肤润滑和富于弹性。
可是随即,富豪男却感到了十分惊恐。
他是一个武学名家,对人的生死可以立下判断,金发在长箱子之中,一动也不动,胸口也不起伏,毫无呼吸的迹象,看来已经死了。
而更令富豪男感到金发已死的是,那玉箱子的一面并不是没有盖子,而是有盖子的,只不过盖子是透明的,透明度十分高,不是仔细看,觉察不出来。
富豪男虽然是豪富,可是他也未曾见过那么大幅完整无瑕的水晶。
他绝想不到会在这样的情形下看到金发,所以他的错愕无以复加,他想问金发是死是活,可是喉间除了发出一阵怪声之外,什么话也讲不出来。
这时,在金发躺着的玉箱子之旁的两个白衣女人,其中一个问:
“你认识她?”
富豪男想点头,才想起自己不能动,他挣扎了一会才道:
“是。”
那白衣女人又问:
“她自称名字是金发?就是她给你那柄匕首的?”
白衣女人问得不是很客气,可是富豪男实在觉得太奇怪,也就没有去计较什么了,白衣女人问一句,他就答一声是。
他还是想问金发是生是死,可是那白衣女人问得十分怪,不让他有发问的机会。
白衣女人又问:
“她有说自己住在什么地方?”
富豪男怔了一怔:
“她……从来没有说起过。”
他在这样说了之后,想起金发第一次出现的时候,曾说她自己是匈奴大盗的女人,而匈奴大盗在受创之后,由骆驼负着奔进了一处峭壁的山缝之中,那地方有可能就是匈奴大盗和金发的住所。
富豪男把想到的这一点说了,那两个白衣女人像是对富豪男的推测相当满意。
她们又准备把那玉箱子抬起来,就在那一剎间,富豪男看清楚了一点,使他发出了一下惊呼声,也使他知道,金发死了!
那两个白衣女人在要抬起玉箱子来的时候,先把玉箱子侧了一侧,在玉箱子之中的金发,当箱子竖立着的时候,她看来像是站在箱子之中,两边还有些空间。
那么,在箱子侧向一边的时候,她的身子也应该侧向一边才是。
可是,金发的身子,却一动也没有动过,仍然在箱子的中间。
而在箱子略侧之际,富豪男又看到了箱子之中,有一种闪亮的光芒,那才使他惊呼,他最开始以为那玉箱子有一个水晶的盖子,这时才知道,玉箱子所盛载的,是一整块透明的水晶,而金发整个人,是被紧紧嵌在水晶之中的!
富豪男不明自何以一个人可以被嵌进了水晶之中。
可以肯定的是,不论是什么人,如果被嵌进了水晶之中——
那么当然不会再是一个活人。
他在玉箱子被那两个白衣女人抬起之前盯着看,可以肯定自己没有看错,也一点都没有发现那块大水晶有什么拼凑过的痕迹。
富豪男对这种怪现象,一定曾作过长时间的思考,所以有他的猜想,他的猜想是,一块大水晶自背面雕琢出了一个和金发人一样大小的人形凹槽,然后把金发放进去,再把水晶放进玉箱子之中。
至于为什么要这样对付金发,富豪男也有了他自己的设想:
如此处置,得以保持尸体不腐烂。
在这时候,雕琢与高岁见有了讨论,雕琢先发表意见:
“这样处理尸体的方式,很奇怪,除非是水晶和身体之间一点空间也没有,不然还是不能达到保存身体之目的。”
高岁见道:
“这种情形让我想起琥珀,透明的,但是里面有小昆虫的琥珀。”
琥珀是由树脂形成的,当树脂渗出树干时,如果恰好有小昆虫被树脂里了进去,那么若干万年之后,形成了琥珀,小昆虫也就一直留在里面,还是若干万年之前的样子。
当然,也有“人造琥珀”的工艺品,把甲虫或是金鱼,压进透明的塑料之中制成。
富豪男眼看着两个白衣女人把玉箱子抬了出去,他对金发总是十分怀念,问了一句:
“她年纪轻轻,怎么就死了?”
在这样问的时候,他已经想到过,可能是天国中的人害死了金发,他如今身陷天国,又是天国的女主在沙漠中救了他的,所以在问的时候已经尽量十分委婉。
他的问题没有人回答,那侏儒沉声道:
“你别问什么,让人家问你。”
富豪男心中极不舒服,在他的双目之中也自然而然现出了凶狠的神情,但他毕竟知道自己的处境并不佳妙,所以忍住了没有再出声。这时,他只是想:
一切总要等自己可以行动了再说,身子一动也不能动,还有什么好说的?
放置金发的玉棺抬了出去之后,那两个白衣女人随即回来,仍然坐在原来的位置上。为首的白衣女人又道:
“现在开始,说你自己的事,别的事不说,把做过的违心之事,说得详尽些。”
那白衣女人的口吻越来越严厉,使富豪男更不自在,甚至十分恼怒,他忍不住道:
“怎见得我有违心之事?”
白衣女人声音冰冷,而且凛然:
“谁能没有?”
富豪男大口吞了一口口水,心中骇然,他当然是有违心事的,不但有,而且很多,要说起来,一时之间,如何说得完?那白衣女人像是知道他在想什么一样,又给了他提议:
“拣大的说,小事不必提了。”
富豪男长叹了一声,大事,自然是见到了柔娘之后,起意杀死了结义兄弟那件事了。
这件事他绝不想提,可是那白衣女人在他迟疑的时候,站了起来,走近了一些,用极其凌厉的目光俯视着他,令得他遍体生寒。
那种眼光,像是能看穿他五脏六腑,叫他不能不把所有的经过说出来。
那是一个十分悲惨的故事,也是一个十分卑鄙的故事,富豪男说得十分详细,他在叙述的过程中,并没有对自己下了多大的谴责,反倒说自己在见了柔娘的美貌之后,神不守舍。
他将之称为是“人情之常”。
又说,如果他不先下手,让对方知道了自己的意图之后,也“必遭毒手”,更无耻的是,他说娶了柔娘之后,对她呵护备至,使柔娘生活极好,若不是他一手造成,柔娘断无今日之幸福,等等之类。
一件由他自己一手造成的,如此卑鄙的一件事。
他竟然可以颠倒黑白,把自己开脱到这种程度。
在看到这一段记载之时,雕琢不知骂了多少句无耻:
“这狗东西,不让他应了毒誓,在沙漠里渴死饿死,真是没有天理。”
富豪男对自己的一生,极多炫耀,自然不必一一记述出来了,他一共在那个白玉槽中浸了七日七夜,从第三天起,那个侏儒就定期用一个相当大的玉杓,把玉槽中的那种水淋在他的头脸之上。
在那个时候,他就可以暂时住口,不讲他自己的事。
七天之后,他全身的皮肤开始脱落,在沙漠之中经过了那么久的挣扎,他全身的皮肤都干枯得和百年老树的树皮一样,七天之后,这层皮肤自顶至踵都脱落了。
旧皮之下的新肌肤,比当日他养尊处优时更细滑,简直连他自己看了都会喜不自胜。
他被扶了起来,这时候已经可以行动了,可是像是大病初愈一样,全身乏力,行动也十分迟缓,一直有八个白衣女人在伺候他。
又过了七天,他才恢复了正常,当他知道自己的体力完全恢复了之后,他陡然提气长啸,身形展开,就练了一套他最得意的拳脚,当真是虎虎生风,矫健无比。
到这时候,武技大豪富豪男,才算是完全复原了。
然后,就是他和天国女主的婚事,照说他应该十分满意和感激才是,可是在字里行间,他对那个女主却没有什么敬意,甚至有“疑其究属何等女人”这样的词句。
可能是天国的女主并不能满足他,所以他特别思念金发。
而且,金发如何会“身”在天国,又被嵌在一大块水晶之中,这件事也令他感到困惑,令得富豪男十分不满的是,可以在记述中看出,他的行动不是十分自由。
像“至此已历六月,竟不知天国何所云哉”的句子相当多。
可见他连这个“天国”的地理环境也没有弄清楚,他也有不少的猜测,例如“所见一切,皆是美玉,岂身在玉山腹中乎”的疑问,也有七八次提及。
于是,他就开始想知道金发的情形究竟如何,因为上次看到她在大水晶之中,看来和生人无疑,“天国”中的一切既然如此诡异,金发未必不能复生,如果是这样,那就太好了。
从这里开始,富豪男的事,就要长话短说了。
因为若是要详细来说的话,实在太长,只好拣重要的说。
富豪男先是向那个侏儒打听,可是他每次只要一提起来,在侏儒那张本来是十分滑稽的脸上,就会出现十分惊恐的神情,逃之惟恐不及。
自从富豪男成为女主的丈夫以来,所有的人都对他十分尊敬。
但他向那些伺候他的白衣女人问起,也没有一个人肯答。
富豪男心知其中一定有重大的秘密在,所以在一次和女主的相处中,他闲闲地问起金发送给他的那柄匕首,表示想要回它。
女主的回答出乎他的意料之外,她的神态和语气,都极之冷淡,这或许也是富豪男特别思念热情如火的金发的缘故。女主说:
“这柄匕首,是真神赐给波斯王的,不是你的东西,以后不必再问了。”
富豪男一听,不禁勃然大怒:
“明明是我的物事,怎么连问也不能问?”
女主的神情更冷漠:
“你若是死在沙漠之中,又拿什么来问?”
女主说这样的话,一定不是第一次了,多半是每当富豪男有什么不满或提抗议时,她就会这样说,虽然她曾救过富豪男,但富豪男是一个极之桀惊不驯的人,这种人的心中,能有多少感恩图报的心思?
于是,他的不满更甚。
他十分深谋远虑,因为这时,他连自身在何处都不知道,而在沙漠之中生死一线的那种痛苦,记忆犹新,也使他不敢乱动。
天国中的岁月悠悠,富豪男至少又过了一年,而在这段时间之中,有十分古怪的情形,记述在草书之中,有“余不见天日已年余矣”,一年多没有看到天日,他又怀疑自己是在一座玉山的山腹之中,可见他一直是在如同山洞一样的建筑物之中。
而且他也没有见过别的男人。
除了那个侏儒。
所见的女性,除了女主之外,也不会超过二十个,来来去去都是那几个,锦衣玉食,可是他过的是一种被软禁的生活,富豪男自然越来越无法忍受。
在这一年多的时间中,他学会了看“天国”的那种古怪文字,他看懂了那种文字,可是不会读,所以他并不通天国的语言。
有许多次,当女主和白衣女人用他听不懂的话,分明是在交谈十分重大的问题时,当他是不存在一样,因为他一句也听不懂。
他曾提出过要学,可是遭到了女主冰冷的拒绝。
有一次,他十分恼怒:
“我们是夫妇,我又要在天国长久居住,言语不通算是什么?!”
女主的一句脱口而出的回答,曾使富豪男黯黯思索了好久,女主的回答是:
“谁会在这里长久居住?”
女主在说了这句话之后,连忙又用别的话来掩饰,使富豪男更觉得这句话的重要性,可是他却琢磨不出这句话的意思来。
当时,女主为了要掩饰她的失言,甚至答应富豪男他可以学一些简单的天国语言,富豪男也假装十分高兴,像是全然未曾留意女主的这句话。
这时,富豪男越来越感到自己处在一个诧异之极的环境之中。
他甚至于怀疑,所有的人都是鬼而不是人,他感到无时无刻不存在的阴森气氛,感到这群人神秘鬼祟之极,可是他却又说不出所以然来。
这一年多之中,他主要的消遣,就是看他初来时那七天七夜,讲述他自己的一生经历时,那八个白衣女人在羊皮上所作的记录,而且自己加以批注、补充,并且他也料到所有人都看不懂他的汉字草书。
他在写的时候,也肆无忌惮。
可能他绝想不到一千多年之后会有人详细研究他写下的每一个字,所以他在写的时候,绝不保留,当他写到怀疑自己在鬼域之际,倒也真有令人感到鬼气森森的感染力。
雕琢与高岁见又有一场小小的讨论。
“女主那样说,应该不难理解,沙漠中的游牧部落很少在一个地方定居。”
“看他记述的这一切,不像是游牧部落,那些人一直是住在那山洞中的,可能也一直想离去。”
富豪男在略通天国的语言之后,处境并没有改善多少,又过了若干时日,在这段时间之中,他曾向女主问起过三次有关金发的情形。
据他自己说,一次比一次更需要勇气,而问了三次之后,连他这个长安大豪也没有勇气再问第四次了,因为他每次问起,女主的神色就难看之至,而且一次比一次难看。
“几如厉鬼夜叉”,毕竟他只是行动没有多大自由的“女主丈夫”,而且他越来越感到情形的诧异,所以也不敢造次了。
可是,也许是由于他在这里久了,本来,如影随形总有几个白衣女人幽魂一样跟在他身边的,也渐渐不见了,他可以有更多的行动自由。
在这期间,发生了一件比较重要的事:
那个侏儒死了。
侏儒在临死之前,传言来要见他,这看来是一件小事,可是对富豪男来说却十分重要,在记忆中,他到了这里之后未见过天日,而在两个白衣女人带他去见侏儒的时候,他才知道那时是晚上。
因为在经过了一道长长的甬道之后,他一抬头就看到了星空。
他勉力抑制着自己心中的激动,循着白衣女人所指走向一间小小的石屋,那侏儒就住在那石室之中,富豪男在那一刻,贪婪地打量着四周围的环境。
他看到了四面全是十分高耸的峭壁。
在星月微光之下,山石的颜色白洁,看来竟真的全是玉。
而他自己正是从一座峭壁之中走出来的,那令他十分自豪地早有“置身于玉山腹中”的设想,他在考虑翻越这些峭壁的可能性,自然,更重要的是,翻过了峭壁之后如何渡过沙漠。
刚才在经过那甬道时,他留意到两旁都有不少门。
门紧闭着,是不是门后面,都是天国的秘密呢?
他满腹狐疑,推开了小石屋的门,就看到躺在一张玉榻上的那个侏儒。
这一段经过,是完全写在一幅羊皮上的,那幅羊皮上没有那种古怪的文字,显然是在漫长、无聊的生活之中,富豪男学会了事无钜细都记述下来的习惯。
试想,在不见天日的日子里,不找一些事来做做,闷也闷死了,把一切经过记述下来,倒也不失是一个打发时间的好办法。
那一段经过,他记得十分详细。
而且由于侏儒的话,颇有些出乎他意料之外,所以也给了他不少震撼,他发出了不少议论,自然都荒谬绝伦,像是世界上只有他一个人,他杀人放火都有道理,别人瞪他一眼都该死一样。
世上竟然有像富豪男这种人,当真出乎想象之外。
虽然雕琢一直对人性的卑劣面都相当有认识,可是也都认为行为卑鄙的人,清夜扪心自问,都会有内疚之感,看了富豪男毫不保留的自白,才知道想多了。
这一类人的道德标准完全是弱肉强食,把卑鄙行为当作是天公地道的事,绝对不会内疚丝毫的,至于悔改之类,只怕更是仁人君子的凭空想象了。
且说富豪男一面用心打量周围环境,一面又贪心地欣赏夜空,来到了那小石屋的前面推门而入,屋中没有灯,但有天窗,所以星月微光映进来,倒也可以看清。
那侏儒躺在一个玉榻上,一见了富豪男,就挣扎着坐了起来,喘着气,他在挣扎的时候,手脚乱划,样子看来十分滑稽。
富豪男来到了榻前,拽过了一张椅子坐了下来盯着侏儒。
侏儒喘得很厉害:
“大爷……谢谢你……来看我,我快死了。”
富豪男闷哼一声:
“没什么,反正我没有事,而且这里只有你我来自长安,其余的,不知是什么,人不人,鬼不鬼的。”
侏儒的身子震动了一下,压低了声音:
“大爷,你看出来了?”
他的这句话,令得富豪男莫名其妙,他说那些白衣女人“人不人鬼不鬼”,只不过是经年累月积下来的怨气,发作一下而已,可是那侏儒却这样问他。
那难道那些白衣女人,真的是“人不人鬼不鬼”?
如果是“人不人鬼不鬼”,那么,介乎人鬼之间,又是什么东西?
富豪男在一时之间无法反应,他只是望着侏儒。
侏儒的神情也有着异样的兴奋,五官一起抽搐着:
“我……我来得久了,又曾教她们学汉语,再加上我的样子,所以她们并不提防我——”
富豪男人何等精明,一听到这里,就疾声问:
“你知道了她们什么秘密?”
侏儒吸了一口气,先道:
“我在不知不觉之间,学会了她们的语言,可又装着不懂,其实她们在说些什么,我都听得懂。”
富豪男又追问:
“她们有什么秘密?”
临死的侏儒,又喘了好一会气,可是竟然并不回答这个问题,反倒双眼之中现出了十分狡猾的神色来,说了一句富豪男做梦也想不到的说话。
这句话才一入耳,富豪男有好半晌,如同五雷轰顶,呆若木鸡。
出自侏儒口中的那句话是:
“大爷,我知道青夫是你杀的。”
青夫!
富豪男已很久没有听见这名字了,青夫就是柔娘的未婚夫,是他的结义兄弟,也就是被他一匕首刺死了的那个青年人。
他自惊呆中定过神来时,恶狠狠地盯着侏儒,双手已扬了起来想把侏儒捏死,可是当他强有力的手指接近侏儒的脖子时,却又发出了一声冷笑,缩回了手来。
这些日子里,富豪男的武功一点也没有搁下,反倒更加精进。
以他的这一双手,若是要捏死侏儒,简直和捺死一只蚂蚁一样。
他冷笑一声:
“关你什么事?”
侏儒的眼皮下垂,眼珠在明显地跳动着:
“我曾是青宅的家僮。”
富豪男双目眯成了一线,他想起来了,当侏儒第一次听到他是什么人时,有过十分异样的反应,青家是长安著名的大族,家僮之中有侏儒,不足为奇。
这时,富豪男冷笑一声:
“怎么,你打算为主人报仇,名列义仆传?”
他在这样说的时候,自然极尽揶揄之能事,像是猫捉住了老鼠之后在玩弄一样,侏儒紧闭着的双眼之中,挤出了两滴浑浊的泪水来:
“青夫公子待我极好。”
富豪男抬头大笑,在这里,在这样的情形之下,忽然提起了长安的旧事,他实在忍不住想笑。侏儒的幽幽长叹声,在富豪男的笑声之下听来是如此软弱无力,可是他的一句话,却令得富豪男陡然停止了笑声。
侏儒道:
“青夫公子对柔娘也极好,甚至真心诚意,要娶她为妻。”
富豪男面肉抽搐,盛怒之下十分可怖,他吼道:
“柔娘的名字你也配提?”
侏儒睁开眼望着富豪男,富豪男发现自己的盛怒对一个垂死的人来说,也发生不了什么作用,而侏儒的反应却十分奇特,他居然笑了起来,笑得十分甜蜜,声音听来也充满了喜悦:
“我不配提?柔娘这个名字就是我取的,柔娘是我的妹妹,亲妹妹。”
富豪男在陡然之间张大了口,一时之间难以再合拢来。
他迅速在考虑着侏儒的话是不是真的,但是他知道那是真的,虽然柔娘从来也未曾提起有一个哥哥,可能那是她不想自己的丈夫知道有一个地位卑微的哥哥。
她的出身,富豪男也不是很清楚,唐人作风开放,并不拘于门第之见,红拂女是杨素的家伎,投奔李靖,李靖就一点也不嫌弃她的出身。
那么,自然柔娘也有可能是青家的家婢,青夫和她相恋,也十分自然。
富豪男只觉得这一切十分滑稽,令得他不知说什么才好,侏儒在这时叹了一声:
“正因为有这重关系,所以我垂死了想见见你。”
富豪男闷哼了一声:
“是想我告诉柔娘,你客死在沙漠异域之中?”
侏儒缓缓摇头:
“不,为了不想柔娘失去丈夫,我要指你一条可以脱身的道路。”
富豪男听到这里,心头狂跳,高兴之极,侏儒一开口就指斥他杀了青夫,他差点一出手就把侏儒捏死,而如今,侏儒竟然是他的妻舅,又要指点他的出路。
这样的转折,自然非常意外。 猎奇女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