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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蒙知晓,步清欢是驯马奇才,连她哥哥步惊尘都比不了,天下没有她驯不服的马。但他还是有些担忧,急急道:“小姐,这斗兽场的马都喂了药,撒疯地跑,见人就踢。”
步清欢自信一笑:“阿蒙,我把所有银子都压了自己获胜。不败兽人阿蒙也攒了不少银子吧,来吧,压我胜,我们一起翻番赚。”
阿蒙脸色紧了紧,曾经的步清欢,从来不将金银财宝放在心上,就像个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子。
曾经她不在乎,是因为她什么都有,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如今她一切都要靠自己,方知钱财来之不易。
步清欢又道:“我后日,会挑战你。明日赚来的银子,全部压后天我胜利。阿蒙,不需要作弊,不要对我手下留情,我会正大光明地打败你。然后,赎走你。”
兽人一般都无处可去,与斗兽场签了卖身契,混口饭吃。兽人战力越强,自然越值钱,但是如果不败神话败了,自然会跌价。而且步清欢会赚得盆满钵满,一举两得。
阿蒙讷讷地点头,如今的步清欢,与曾经的步清欢,不可同日而语了。但他更喜欢现在的步清欢,自信强大,机敏狡黠。
翌日斗兽场,斗马会上,挑战者竟是个女人,这让看客们既兴奋又担忧。
这女人不似其他挑战者,以武力解决脱缰野马,她只是安安静静地站着,面带微笑。等着怒马飞驰而来,她目不转睛地盯着马眼,手微微一抬,似乎有白色粉末从她袖中洒出,看不真切。
“嘶……”
一声马啸!那匹烈马在她身前急急刹住了脚,然后不安地原地跺脚。
她走近这匹红鬃马,纤纤玉手,抚摸着它的鬃毛,她的声音轻柔婉转:“别怕,我不会伤害你。”
她翻身上马,身轻如燕,抓紧鬃毛,夹紧马肚:“架!”
骏马在她身下,绕着斗兽台,撒欢儿奔跑,跑了三圈,就安静下来,温顺地摇头晃脑。
她翻身下马,朝着后场走去,那马儿跟在她身后,乖巧得像一只粘人的小狗。
“天啊!”看客们爆发出喝彩,这不是斗马,而是驯马。但是比斗马更加精彩,更激动人心。
那个驯马的女人,正是步清欢!
次日,步清欢挑战阿蒙,一对一的决战,看客们既意外又惋惜。他们不相信,驯马女人可以打败阿蒙。
两人对战,奇迹发生了。
阿蒙竭尽全力,快拳快腿,却始终触不到步清欢的衣角。她脚底生风,踩着奇异步伐,躲避凶猛攻击,轻松自如。看客们只看得到素衣翻飞,形如鬼魅的一抹白影。
忽然,阿蒙不动了,步清欢也不动了。
所有人都看得清楚,步清欢在阿蒙身后,她的匕首正抵着阿蒙的咽喉!
看台上沸腾了,这个女人是真正的高手,快如闪电!也有人哀嚎,他们都压了阿蒙,但是阿蒙输了。
阿蒙和步清欢退到后场,步清欢见了斗兽场主,赎了阿蒙。斗兽场主自然舍不得老实巴交又耐打抗摔的阿蒙,但是步清欢诚感动天:“场主,阿蒙终于找到家人了,我希望他回家好好过日子。”
场主一阵痛惜,最后也只能忍痛割爱了。毕竟如今的斗兽场,不是曾经那个不讲人情的血腥场。
步清欢带着阿蒙,走出了斗兽场。场主才一拍脑袋,难怪他看步清欢眼熟,原来她就是那个独孤城主,曾在言家最后一场拍卖会上,用两万两黄金拍下的女人?那个被誉为“万金之躯”的独孤城主心尖人儿!
阿蒙自由了,有归宿了,他笑得有些憨憨的:“小姐,接下来有何打算?”
步清欢俏皮一笑,朝着阿蒙眨了眨眼睛:“啊!大约得谋财害命了。”
从前的步清欢连捏死一只蚂蚁都不敢,现在却这么坦荡地把谋财害命挂在嘴边。
阿蒙听罢却有些不解,他、步清欢和仲牛这几天都赚得金银成山了,为何小姐还需要银子?他没头没脑来一句:“小姐,我的银子都给你。”
步清欢收敛了笑意,忽而变得严肃认真:“不够,远远不够。阿蒙,我要养很多人。”
阿蒙瞬间懂了,步清欢要重振步家,她要召集很多人手,这需要很多钱财。他本是步家侍卫,更是步清欢近卫,可以说是陪着看着步清欢长大,他甚至一个步家的开销,需要金山银海。他盯着步清欢看了许久,然后重重地朝步清欢跪下:“小姐,从前是我没用。今后,我必为小姐,鞍前马后,死而后已。”
步清欢扶了扶阿蒙,眼角眉梢都是笑:“阿蒙,谢谢你。我们还像从前一样,像朋友一样。”
阿蒙和步清欢相视一笑,然后一前一后,走在小街上。
不管前路再苦再难,都要走下去!
和平城。
半年前这里曾发生叛乱,人民揭竿而起,反对无能的王室。但是独孤傲以一人之力,平息叛乱,被王室册封为,和平城城主。
现在的和平城,一如名字一般,歌舞升平。是真的太平,还是暴风雨前夕的片刻安宁?
月勾栏,和平城最大的一家青楼。
在沙驰国,民风开放,青楼赌馆斗兽场几乎是每一座城必不可少的一部分,是传统,是习俗,不仅不犯法,还受王室保护。
步清欢在三楼的无欢居,透过小轩窗,俯视,眸光淡淡。
楼下大厅圆台上五个妙龄少女舞姿翩跹,各类乐器叮咚作响,看客们已花了眼、迷了心窍,金玉珠宝朝着台上扔去。
歌舞升平的盛景背后,有多少浊世的欲望在燃烧?
“小姐,马上该你出场了。”阿蒙恭敬地侧立一旁。
步清欢轻轻点头,她曾经就是一个只会玩弄诗词歌舞艺,却还引以为傲的娇贵大小姐?如今,她才清楚,真正有用的,是实力,绝对的实力,碾压对手的实力。
乐声起,三楼的天顶,一团巨大的花簇,笔直掉落,半途炸开,花瓣四散飘飞,芬芳四溢,一个粉衣女子飞身而出,一阵阵喝彩声爆出。
压轴的“无欢小姐”,岂会寻常?
她在花雨淋漓中,风姿绰约,妙手曲展,足尖生莲,广袖流云,浑然忘我。好似一夜春风,桃花千树万树。
前一曲将断未断之时,后一曲恢弘负压而来。台上的她,一跃而起,粉色舞衣褪尽,里着一袭火红抹胸包身长裙,露出大片白嫩肌肤,引得一阵看客唏嘘,两眼放光。
她落地,随着节拍,全身颤动,柔软无骨,如灵蛇滑动,性感不可方物。红裙随着她的动作,闪闪发光,晃得人心神荡漾。最绝的还是她的眼神,三分妖魅三分蛊惑三分危险一分傲慢。说她艳压群芳,百花失色,倒也不算过分。
乐声停,舞姿歇。满地落英起,飞旋盘绕着她,在粉色光圈里,那抹艳红当众消失。徒留满台落花缓缓飘落。
有看客回神,掌声,欢呼声,一浪高过一浪,响成一片欢海。
这无欢小姐,可不正是步清欢?
嘟,嘟嘟!
一慢二快的叩门声响起,阿蒙去开了门。
步清欢斜倚在门口,闲看窗外风景。随意挑了一个歪髻,青丝落拓,渐染的红色抹胸长裙,外罩半透明金色纱衣,身形若影若现,更惹人遐思。
月勾栏的老鸨,五官大气、衣着惑人,笑盈盈地走近步清欢,微微伏身:“主子,鱼儿已上钩。”
咦?这老鸨,不正是当日绝望之城里,言加拍卖场的台柱,言菁菁?
“请他进来。”步清欢这才悠悠转身,微微勾唇,她的双眸,光华潋滟,让万物失色。这样的女人,没有男人可以抗拒,尤其是那些附庸风雅、自命不凡的男人。
以文会友,能答出精妙下联之人,方能入室,见无欢小姐一面。自诩文采斐然的风流浪子梦阳先生,如何会不上钩?
十三娘将梦阳先生引入,然后退出掩门,亲自守在门口。
梦阳先生刚踏进无欢居,一股草木的清香扑面而来,好像走进了深山空谷,还有不知名的野花香味时起时落。他深吸了一口气,眯着眼摇头晃脑,沉醉其间,不由赞叹:“好香!”
步清欢亲自调香,自然差不了,她家族荫蔽下的十八年,都在琢磨那些个女儿家的东西。
步清欢隔着纱帘,打量了两眼梦阳先生,无才书院的院长。
他从及冠之年起,一连十余年,年年参与王都的比文大会,却年年落榜,最后还被世人戏谑,将他的“奇才书院”改称“无才书院”。而他本人倒不气馁,仗着有几分才情,四处卖弄,我行我素,但凡与“文”有关,都要凑上一脚。
年近不惑之年的梦阳先生,并不显老,他长身玉立,冰蓝丝长袍,折扇在手,乍一看倒像个斯文俊秀的公子爷。他踱步到了纱帘前,瞧着那半遮半现的美人轮廓,止住脚步,并未冒进,反倒是端端正正拱手行礼:“敢问姑娘可是无欢小姐?”##### 负尽苍生不负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