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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子琪本来还一直唯恐天下不乱的在旁边煽风点火,看到那些似乎被修补过很多次的钢笔壳掉落的时候兴奋不已,终于逮着机会一报之前的雪耻了。不曾想庄晓梦虽然气得红了脸却还是忍下了所有的尴尬与愤怒,一言不发的平息了一场战火,他似乎觉得这次做得有点过头了。
周忆锦的脸色在她让他滚远一点之后也是铁青一片,以他对他的了解,一场血雨腥风即将开始,他及时从后面拉住了周忆锦的手臂,说道:“忆锦,算了,算了!好男不跟女斗,消消气啊。”
他小心的不再提及刚才的事情以免再次点燃战火。
周忆锦有意要驱赶新同桌,在他看来,庄晓梦和班上其他几只恐龙别无他二,于是先入为主的就想要驱赶她。第一次见面她送给他一个大大的“微笑”,可是那双微笑的眼睛里除了无畏,便只有无尽的冷漠,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冷漠。他是周忆锦,从来都是他欺负女生没有女生敢无视他的存在的周忆锦!那个眼神却让他心头一跳,紧接着就是想要狠狠整一整这个狂妄自大的人。
看到她文具盒里掉出来的破烂笔壳的时候,他知道机会终于来了,他深知“穷”是这种人最羞于拿出来与人分享的东西,就像她身上穿的虽然经过重新裁剪依然明显偏大的衬衣,一节课已经被她偷偷的拽了不下十次,于是他以故作惊讶的一个问句轻轻松松击中了她的软肋。
他以为自己的这一剑一旦出鞘,必定能至敌人于死地,至少也能元气大伤,等了半天,意料中的敌人低声下气向自己求饶的场景并没有出现,他以绝对的高度优势俯视着蹲下的人,却见她只是缓缓的拾起了散落的笔壳,甚至连一个字都吝啬于给他,可是她脸上妖艳的红色分明在说她很生气。
庄晓梦的失魂落魄让他说不出的难受,就像是脚底扎了跟刺的长颈鹿,分明脚已经觉得疼了,偏偏大脑离得太远,迟迟不愿意下达疼的信号,于是只剩肌肉空洞的抽搐。
于子琪在身后拉了他一把,他便顺着他拉他的力度坐回了座位。直到放学,他没有再和她说一句话,只是趴在桌上睡觉。这没什么,对他来说上课本来也只是可有可无的形式而已。
庄晓梦的愤怒早在她坐下的一刻就已经偃旗息鼓,随之而来的是深深的自责与反省。
息事宁人一直是她的处事准则,不到万不得已她都不愿意得罪任何人,哪怕是她非常讨厌的人,因为她明白不知道什么时候这个人也许就能在你身陷囹圄时拉你一把或者在你风光无限时从背后给你一刀,无论哪种情况,都不是她所期待的。她所愿的只是平平安安的度过余生即可。
向来进退有度的她今天差点才见第一面的同桌面前失了分寸!冷静下来之后她才觉得胆战心惊,不知不觉后背已经汗湿了一片,穿在最里层的吊带紧紧的贴在了后背上,秋风灌入,顿觉凉意随着风儿直冲头顶。
她看了一眼左边已经沉睡的新同桌,他居然一直握着她扔给他的那支笔,食指和中指微微的张开,那支笔就斜斜的插在微握的掌中。庄晓梦看了看自己空空的手心,犹豫着要不要将她的笔从他微握着的手里抽出来。正在出神的时候,周忆锦突然动了动身体,深锁的眉毛松了松,随即又像连体婴似地纠结到了一起。她的心也跟着他的一动“扑通”猛跳了一拍,发现他只是梦中的一个下意识的动作之后,便又放下心来重新开始思考要不要拿下那支笔的问题。
她百思不得其解,反而越想越心烦,最后终于妥协的叹了口气,打开面前已经磨得有些发旧了的文具盒,从里面拿出了一只蓝色钢笔。说是一只钢笔,其实只是钢笔装墨水那一节的笔壳,笔壳的开口处露出了一截铅笔头,为了固定住太短的铅笔头,笔壳和铅笔头相连的部分缠了厚厚的几圈透明胶。
8年没有打开这个文具盒的下面一层了,8年前那个普通的学校放榜的日子,10岁的晓梦还一脸天真、笑容满面的背着爸爸给她买的新书包去学校领奖状,那个新的双层文具盒是她最喜欢的礼物,在全校的小学生里,她是第一个拥有双层文具盒的。她刚收到这个礼物的时候便高兴不已,将爸爸为她绑好的三只钢笔壳小心翼翼的放了进去。
小学生都用铅笔做作业,到了小学三年级的时候,晓梦已经收集了8个短到只有一厘米左右的铅笔头。她知道爸爸妈妈在这种乡下村里其实过得并不算好,所以从小就是个特别勤俭节约的孩子,她所有的铅笔都是用到是在没办法拿住了才恋恋不舍的割舍掉。有一天爸爸找来了3个旧钢笔壳,将她收集的铅笔头的屁股塞进钢笔壳里,然后用透明胶将铅笔头一圈一圈的牢牢绑在钢笔壳里,这样她就又可以拿着这3支改造后的铅笔写几个星期的作业了,晓梦还给这3支笔起了3个很可爱的名字——黑色的是爸爸笔、红色的是妈妈笔和蓝色的是晓梦笔。
那天晚上昏迷的晓梦醒来之后,她趁爸爸妈妈去外面给她盛饭的时候将那3支“爸爸笔、妈妈笔和晓梦笔”放在了文具盒的下层,那个隔开盒子上下层的隔板被她盖上,就像封锁了她通往快乐的入口,从此再也没有被打开过。
两节课很快就结束了,庄晓梦已经差不多忘记了之前的不愉快,于是去了一趟洗手间回来。
周忆锦还趴在课桌上睡觉,长长的睫毛像一面黑戎扇盖在他的眼睛上,眼睛的下面有一圈青黑,他的皮肤是一种经常运动的健康的小麦色,侧着的脸颊上散发出柔和的光泽,光滑的皮肤看不到一个毛孔,她的样貌长相虽不出众,却有着南方人特有的较好皮肤,此刻尽然觉得还不及他的一半。
庄晓梦对于长相颇好的人会下意识的在印象分上多给2分,于是周忆锦在她的心目中又成了一个只要努力营造也许可以和平共处的同桌。
走在通往学校大门的路上,她放任自己的心境融入无边无际的秋色里,心境豁然开朗,感慨万千:就算是白天的遭遇辛苦了点也通通都是值得的。
她走路的时候习惯低着头,看着自己的脚印一个盖过另一个,左右左右左……
顾思华说过她很多次,说她就像只笨鸵鸟,总是埋着头走路,哪天非得撞到树上才甘心。其实那时她每天都走同一条路上学,周而复始,就算闭着眼也能一步不差的走回去。学校出门后走16步要右拐,2步的地方有一个小土堆,但是只要靠着路的左边走就不会被它绊倒,转过杂货铺的时候要弯一下身子,因为前两天杂货铺牵了一条新的电线,多出的一大截线没有人管,形成一个大大的半弧形垂在路上,一不小心就会被勒住脖子,像个吊死鬼。
刚刚到这个新学校的时候,她也曾因为这个奇怪的走路方式闹了几次大笑话。
第一次是4天前陈老师带着她去204班的时候,经过隔壁几个班的走廊时,为了躲避一束束投在她身上的好奇的目光,她将头低得比平常还低,只想着快速通过这“雷达扫射区”,连陈老师在204班的门口停下来了她也没有注意,于是庄晓梦便在第一次与她的新同学们的见面仪式上上演了一场生动的撞击测试。之前精心打好的腹稿就像撞飞的碎片,“嘭”的一声便一颗颗飞溅出去,陈老师上台简单说了几句便请她做自我介绍,她硬着头皮走了过去,憋了半天吐出了唯一还记得的一句:“大家好,我叫庄晓梦。”
还有一次是在出了校门以后,她刚避过了一根水泥电线杆,就听到身后有人喊她,“小心!小心!庄晓梦同学!你小心一点。”她走得太认真,开始没有听到有人叫她,直到听到叫她的名字,她才后知后觉的回头,手臂已经被人猛的往后一扯,整个身体便撞在了一具稍微柔软的身体。
“对不起,对不起!”她急忙道歉。
顾白微笑着责怪她:“你走路都这么心不在焉的吗?怎么直直的往绳子上撞?”
她这才看到离自己鼻子不到一厘米的地方,是一条两厘米粗的钢绳,一头系在刚才经过的电线杆顶,一头固定在前面的地上,原来是用来固定线杆的钢绳。庄晓梦心虚的想刚才要是撞上了,自己的脑袋还没开窍,鼻子就得先开窍了。
“对不起,我没有看见。”她突然觉得自己很不争气,明明自己快要撞上的是绳子而不是他,干嘛她好像把他撞了一样拼命道歉。更可悲的是,从此以后只要顾白微笑着看着自己,她就条件反射性的心虚。当然她没有给自己多少时间来同情自己的悲哀,因为那之后她便开始了与顾白的迂回战争。 梦忆顾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