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小宝
一口气跑到城北的破庙里,一行人才气喘吁吁的停下来,破庙原本是一座佛堂,后来荒废了,慢慢的沦为流浪汉们的家,庙前流过一条清澈的护城河,河边杨柳依依,景色怡人。
在河边的柳荫下停下,锦瑟喘着粗气,汗水涔涔,目光在几个小乞丐身上转了一圈,见这些小家伙无一不是衣裳破烂,面黄肌瘦,其中一个看起来年纪最小的孩子身上正穿着锦瑟送给小宝的那套灰色的衣服。
见锦瑟目光停留在那个穿着灰色衣服的孩子身上,小宝挠着后脑勺讪讪一笑:“小福,小福是新来的,捡到他的时候他身上的衣服破得不能再穿了,我只好······”
锦瑟做了一个停止的手势,表示自己理解,又抬头看了一眼身后的破庙,残岩断壁,庙门大开,遮不住里面荒凉破败的气息,这群十多岁的孩子就栖身在这种地方,寒风冽冽的冬天该怎么过?蚊虫众多的夏天又该怎么过?
她心里升起一丝怜悯。
“咕咕······”
不和谐的声音来自那个叫小福的孩子,所有人的视线都投到他身上,他一下子红了脸:“我······我·······”
小宝宽慰一笑,摸摸他的头,颇有领头大哥的风范:“饿了吧?走,我们去吃点东西。”
进了破庙,小宝跳上佛台,从佛像身后摸出一个厚厚的纸包,打开,里面是冷得发硬的馒头,把馒头一个个分发下去,一圈下来,人手一个,小宝手里只剩下那个空空的纸包。
锦瑟也分到一个,馒头捏在手里又冷又硬,还带着一股馊味,可放眼看去,孩子们都像看到了佳肴,一个个咽着口水,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谁都没动手先吃。
“吃啊,怎么不吃?”
其中一个高高瘦瘦的孩子看着手上的馒头,又看看小宝手里空空如也的纸包,狠狠的咽了口口水,割爱般把馒头递回小宝跟前:“老大,我不吃,这馒头都馊了。”
小宝一愣,看着那个孩子视死如归一样壮烈的表情,瞬间了然,眼底划过一丝动容,却没伸手去接馒头。
有了这个孩子带头,其他几个孩子纷纷把手上的馒头递回小宝跟前,找各种各样的借口:
“我不喜欢吃馒头。”
“整天吃都吃腻了。”
“······”
看着孩子们拙劣的演技和不经意间流露的真情,小宝眼睛都湿润了,推手一一挡回孩子们的手,正色道:“我说过,既然把你们带回来了,只要有我一口饭吃,就不会让你们喝粥,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咱们是兄弟,是亲人,我没办法给你们更好的生活,可是我保证,我给你们的,都是我能给的里面最好的!把馒头吃了,不吃饱哪有力气继续讨饭!不讨饭我们怎么活下去!怎么继续做兄弟?吃!”
一番话说得孩子们都湿了眼眶,高瘦男孩见状,把馒头一分为二,递了一半到小宝面前:“老大,你说的,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小宝怔怔的看着他,唇角氤开一丝笑意,接过馒头,大口大口的往嘴里塞:“好兄弟,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其他孩子纷纷效仿,你一块我一块掰下来送到小宝面前,小宝连忙制止:“够了够了,我吃不下这么多······小福,你还要长高,来,多吃点,小南,你太瘦了,也多吃点······我吃饱了······”
锦瑟愣愣的看着这一幕,手里的发黄泛着馊味的馒头一瞬间变得香甜无比,掰下一块塞到嘴里,大口大口的嚼起来,好像一颗种子落到了心底,以肉眼看得见的速度生根,发芽,长出细白的根茎,舒展开绿油油的叶子,然后在最高的顶上开出一朵巨大的,灿烂的花,在骄阳下投下一大片绿荫,凉凉的扎根在心底,清凉无比。
吃过馒头,几个人头挨着头围成一圈躺在佛堂中央小憩,地上铺着厚厚的稻草,散发出一股潮腐味,正午热辣辣的太阳从参差不齐的瓦片缝中星星点点的投下来,锦瑟眯起眼睛,听那个叫小南的高瘦男孩给大家讲他这些年流浪所见的奇闻异事。
小南本名叫曾毅南,本来是天子脚下的一个商贾人家,可在他七岁那年,父亲不知怎地迷上了仕途,弃商从官,不顾母亲劝阻坚持入朝为官,并娶了当地有名望的富商庶女为妻,母亲一气之下带他回了江南的祖父家,可不久祖父仙逝,家中众多兄弟因为家产分配问题干戈相向,母亲也一病不起,郁郁而终,临终前嘱咐他回京都投奔父亲。
处理了母亲的后事,才七岁的他独自上京找父亲,历时两个月,到了京都后却听闻父亲仕途风生水起,家中已是妻妾成群,他心生怨恨,扭头便回了江南。
可江南的叔伯兄弟一听说他决意要和父亲断绝亲子关系,说什么也不肯收留他,心高气傲的小南便开始流浪,直到遇见小宝和这群相依为命的孩子。
说这些话的时候,小南语气里是掩饰不住的失落,很显然,他刚开始以为父亲会来江南找他,他一直都在等,可是日子一天天,一年年,一千四百多个黄昏破晓的轮回和切换,他也由七岁的懵懂孩子长成如今这个圆滑世故的少年,父亲的模样渐渐在他脑海淡去,他不再每天徘徊在进城的必经之路上,不再满怀希望的希冀着有一天能在那里看到父亲的身影,四年,时间抚平了心头的创伤,淡化了母亲含恨而死的阴影,却加深了对父亲的怨恨,如果不是因为他一意孤行,母亲不会郁郁而终,这个家就不会散,他也不会流浪街头食不果腹,这种念头,每受一次白眼,挨一次打,就加深一分,到如今,已经根深蒂固的刻在他的骨血里。
锦瑟嘴里叼着一根草茎,眯着眼睛看着房顶上趴在网上的蜘蛛,幽幽的问:“你为什么宁愿流浪也不回去呢?你父亲仕途有成,按理说日子过得很不错啊,比你在这里好过千倍万倍,回去京都,你就是官二代,富二代,到时候别说吃饱穿暖,就是穿金戴银都没问题。”
小南闭上眼睛,长长的呼出一口气:“我一想到娘亲下葬的时候就心寒,她到死的那一刻都还在希望可以见那个男人一面,我忘不了她临终时的眼神,渴望又绝望······我想成为人上人,最好能骑到那个男人头上,死死的压住他,让他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说这话的时候,小南眼里射出的光像是淬了毒的匕首,无形的凌迟着心底那个男人模糊的面目。
“小南,不可以这样哦!”锦瑟抛开草茎,抬起头直视他:“想要成为人上人是没错,但是不可以用这个作为你努力的动力,世间的恨分为很多种,因爱生恨,因恨生恨,因妒生恨,可是爱只有一种,因爱而爱!你恨你父亲,这个我了解,可是我想你母亲是爱着你父亲的,你爱你母亲吧,爱她就要包容她爱的一切,包括你父亲,如果你母亲还在的话,她一定不想看到你变成这样,试着放下对你父亲的恨,毕竟你的生命是他给予的,你的身体里流有一半他的血,这是你无法改变的事实。”
一番话说得小南一愣一愣的,目光复杂的看着锦瑟,沉默半晌,“哦”了一声不再言语。
回到庄上时已是暮色四合,月上中天。
从后门溜进竹苑,还没进门,就发觉苑里的气氛不对。
竹苑里丫鬟婆子很少,平时一入夜,老嬷嬷要么是掌起灯静悄悄的纳鞋底,要么是早早入睡,那两个丫鬟更是安静,只要天色一暗,竹苑里除了虫鸣鸟叫,基本上就没别的声音了,可今天的竹苑灯火阑珊,隔着院墙都能听到鼎沸的人声,这,不正常啊。
进了苑子,才发现不大的院子里挨挨挤挤的站了二三十人,四周灯笼纷纷燃起来,灯火通明,玉夫人,玉老爷都来了,院子中央放着一抬抬礼品,卖相颇好,玉连城被众人众星拱月般围在中间,唇角挂着淡淡的笑,红纱纸的灯笼给他莹白的皮肤映上一层红光,迷离的光线里,锦瑟看不懂他的表情。
“大哥,恭喜恭喜,婚礼定在两个月后,枫在这先祝大哥和嫂子琴瑟和谐,白头偕老!”
说话的是一名长身玉立的男子,气质翩翩,眉目间有着常年经商的人特有的精明气,锦瑟想,这大概就是三公子玉瑾枫吧。
玉夫人和玉老爷也是满脸喜色,簇拥着玉连城嘘寒问暖,说了许多体己话,众人纷纷附和,一院子的人喜上眉梢,锦瑟听了个大概:公子和罗小姐的婚事已经定下来了,婚期定在两个月后,玉瑾枫听到这个消息,千里迢迢从外地赶回来,前两刻刚进门,拜见二老后便带着悉心备好的礼品风风火火的赶到竹苑来,恭贺玉连城······
黯了黯眸子,锦瑟不动声色的绕开众人,回到厢房,衣带未宽,懒懒的把自己摊在床上,听着外面喧闹的声音发呆。
不多时,外面的人声渐渐散去,灯也一盏一盏的熄去,整个院子恢复宁静。
躺在床上,锦瑟思绪万千,一点睡意也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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