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淘气的男娃子,从最初的箭拔弩张,终于可以平心静气坐下来吃饭。
高儿撇着嘴道:“你这孙猴子长得可不受人待见,我这杨戬可英俊得紧,还有四只眼!!!”
松儿轻哧了一声,一幅对高儿少见多怪万分看不起的模样道:“你只知道二郎神本事大,你知道二郎神和孙大圣最后谁赢了吗?你知道二郎神劈山救母的事吗?你知道齐天大圣大闹天宫的事吗你知道”
高儿登时来了兴致,俨然成了求知若渴的小学生,眼睛冒着星星道:“后来谁赢了,快给我讲讲,快”
松儿颇为自得的坐了下来,不仅给自己夹了一整块儿的红烧肉放在嘴里,还给自己盛了一碗汤,悠哉悠哉的吃了起来,撇了一眼急如热锅上蚂蚁的高儿道:“孙猴子丑不丑?”
“不丑一点儿也不丑,就是英俊得不太明显”高儿讪笑着。
“孙大圣本事小不小?”
“不小不小,一点儿也不小,哮天犬险些被打回娘胎了”
旁边的李成悦不忍直视,这还是县令家那个飞扬跋扈的公子爷吗?怎么看着像旁边隔壁的隔壁家的二傻子,人家说什么是什么。
而门旁的成县令则终于松下了一口气,有了这个神忽其神的二郎神在,高儿额头上、小腹上的伤口,这阴影怕是消除了不少,这殷明月,还真是有其独道之处,怪不得魏知之对她如此上心。
在听说明月安然回到客栈之时,欢喜的心里就开始忐忑不安,心中想好了措词,一旦魏知行怀疑自己,好编得天衣无缝,将自己摘出去。
事情却出乎了欢喜的想象,魏知行除了刚开始着急找人,找到人后却是像没事人一样,连向她询问明月为何出去都没有问,就像殷明月这个人被他遗忘了一般,是生是死与他毫无干系。
欢喜的心里稍定,也许,主子就是个冷情的人,刚开始的新鲜感、热度一过,殷明月便变得和其他女子一样,本就是可有可无之人。亦或许还有一种可能,就是泯王妃的到来,成功吸引了主子的视线?
不管出于何种原因,欢喜总算是长吁了一口气,只是暗恨那殷明月完好无损的回来,不仅回来了,连松儿那个小崽子也回来了,欢喜眉头皱得紧紧的,这个松儿,明明刚刚六岁,却要顶着自己小丈夫的名头,豁害自己的名声,好生让人气恼。
欢喜气吁吁的铺好床铺,气恼的转身,魏知行却如鬼魅般的站在自己身后,一丝声音也没有,吓得她啊呀一声向后连退,退至床榻边,被鞋隔一绊,顿时向后倾倒。
魏知行一伸手,一把拉住欢喜的手腕,将要栽倒的欢喜拉了回来,欢喜站定了身子,立马意识到自己的唐突,脸如滴了露珠的红樱桃,连忙跪倒在地道:“主子息怒,是奴婢唐突了。”
魏知行轻眯了眯眼,淡然道:“不唐突,是本官走得太轻,没有发出声音,吓到你了。”
欢喜连称不敢,心中不由犯起了狐疑,平日里主子惜字如金,今天倒是多说了不少字。
魏知行在欢喜身周转了一圈,每走一步,似走在欢喜的心坎上一般,踩得她魂不守舍,不知主子意欲何为。
在欢喜的心快要跳到嗓子眼的时候,魏知行才在欢喜身前站定,居高临下道:“欢喜,欢欢喜喜,好喜气的名字,是为冲喜而起的吗?”
欢喜先是心中一跳,随即脸色一白,磕头到地道:“主子明鉴,奴婢生是主子的人,死是主子的鬼,愿一辈子都服侍主子,不想做柳家的冲喜的童养媳。”欢喜磕着头,身前正是魏知行,这一磕就碰触到了魏知行的马靴上,那靴子皂面白底,一尘不染。
魏知行如避蛇蝎般的抽回靴子,害得欢喜“当”的一声磕在了地上,额头上登时磕青了。
魏知行眼睛一眯,忙上前搀起欢喜,嘴里嗔责道:“不是就不是,干嘛动不动就磕头,我平时对你太坏了吗?”
欢喜惊得抬眼,眼睛瞬间撞进了魏知行深遂的眼眸中,似要被吸进去似的,立即香颈低垂,羞得耳朵都晕染了淡粉色。
魏知行深深皱了皱眉,随即松开了搀扶欢喜的手,转换成无比欢快的笑容,将欢喜头上一只破乌木钗子摘了下来,从怀中掏出一只上好的玉钗,小心的插在欢喜的乌黑的发髻上,退后一步,赏了赏,又调了调位置,这才啧啧叹道:“这样漂亮多了。”
欢喜脑子打结般的怔住,眼睛慌乱的不知看向何处,看着地面,却又忍不住抬头看向男子;看向男子,又小兔乱撞的转开眼睛不敢看;想要拿下头上的钗子,却又不舍得摘下来如此的战战兢兢,脑袋越来越乱,最后只剩下空白一片了,连跪谢都忘了。
只觉得这定是一个梦,一个小丫鬟只能做梦在想却很难实现的梦。
欢喜正要退下,却被魏知行再次叫住,如和煦春风般笑道:“我还想做会儿画,你帮我调粉子可好?”
欢喜整个人如跌在云里雾里,这些粉子是主子的宝贝,以前的她连碰都不让碰的。
欢喜晕陶陶的坐直了身子,帮着魏知行打开五颜六色的颜料罐子,那五彩的颜色,竟似雨后初升的彩虹,在心中绽放五彩斑斓的光环,美不胜收。
不知何时,欢喜才不胜娇羞的离开了主子的房间,回到了自己屋中,看那表情,注定这是一个不眠之夜。
魏知行用镇纸敲了敲桌子,魏炎闪身走了进来。
魏知行向桌上的东西瞟了一眼,魏炎了然,伸手将桌上的五颜六色的颜料,连同工笔和纸张全都用衣裳下襟包着,向外走去。
正要打开房门,两个黑色的影子自身后呼啸而来,魏炎本能的一矮身,那两个黑色“咚咚”两声砸在了门绯上,落到了地上,是两只黑色的马靴。
魏知行淡然的声音传来:“又不是暗器,躲什么躲?一道扔了。”
魏炎翻了一记白眼,这不是暗器,却胜过暗器,被暗器打了后脑勺,丢的是命,被靴子打了后脑勺,丢的是脸,而自己是脸比命更重要的人。
魏炎似乎忘了,自己从来到这朝阳县,他自从遇到了殷明月和“大桌子”,他丢脸的事情一件接一件,假如是命,猫的九条命都不够他丢的。
魏炎低头捡起靴子,和颜料罐子一并扔在衣裳大襟里,不满的小声嘀咕着,手也摸人家手腕了,干嘛不一并扔了?
一道黑影再次呼啸而至,此物显然比靴子的威力大了不少,魏炎没躲,反而伸手抓住黑影,定睛一瞧,是一只青钢石的长方表镇纸,若是被击中了,额头上定会被留下疤痕。
魏炎轻哧一声道:“这个,也被碰过了?人家平时给你收拾书房不也动过,以前怎么不见你扔?”
魏知行挑了挑眉,定定的看着魏炎道:“这次不是想扔东西,而是想扔你。谁让你嘴碎了。”
魏炎吐了吐舌头,不敢二话,推开房门就出去了,碰到了端着碳盆的魏来,神情肃然道:“主子的手脏了,给打盆水洗洗。”
魏来欢快的回了一声,果然去准备去打水了。
魏炎嘿嘿笑着,适时给这一主一仆添点堵才对,谁让主子给自己送个悍妇的媳妇,给魏来送个温柔的小媳妇?
魏知行看着一下子空空如也的桌面,脸上阴睛不定。
敢动他珍视的人,换做过去,他定会雷霆阵怒,直接拖出去打了杀了。
只是,此一时,彼一时。
害明月之要犯,是欢喜;害明月之时机,泯王妃环伺。
自己下令杀了欢喜,不管出于何种原因,凭明月、凭松儿与欢喜千丝万缕的联系,对己都会心生嫌隙;
自己因为紧张,大伺去救松儿,势必引起泯王妃的猜疑,而欢喜是松儿的童养媳,因她而救,这就说得过去了,而且,他也想用欢喜试探泯王妃的态度,对于自己所喜之人,她到底会是一个什么手段,这样,可以重新定位自己与泯王妃的是敌是友的关系,也要重新计议自己与明月的未来。
高儿睁开眼睛,静静的看着铜镜中的自己,只见额头上多了一个深蓝色的布,正中央位置嵌着一只完美的猫眼石,身上同样穿着深蓝色的绸缎团花袿子,腰间亦是同样的腰封,整个人看起来分外的纯净剔透,像是从画下走下来的仙子。
高儿不自信的问着身侧的明月道:“明月姐,我这样会不会女气了些?”
明月坚定的摇了摇头道:“相信姐,准没错。这猫眼石就是二郎神的眼睛,能穿透一切妖魔鬼怪,再带上二郎神,霸气侧露无遗。”
一旁的松儿也坚定的点着头,恨不得自己也要一套的样子。
有了二人的鼓吹,高儿终于多了一分自信,只是这自信在看到桌上流水似的衣裳和护额时,瞬间化于无形,再次气馁道:“明月姐姐,如你所说,身上这套深蓝色的霸气,可是剩下这些套红色的、粉色的、绿色等等五颜六色的是几个意思呢你不会是把我当成魏大人的画画粉子了吧?十二种颜色?”
“呃”明月眨了眨眼睛,这些真不怪她,她只是交待那个叫曹林的衙役,照着自己的想法去做几套衣裳,与护额配套,那曹林问自己做什么颜色的,明月随口答了一句:“多做几种颜色,要不然太单调了,像魏知行的调料粉子五颜六色的才生动。”
于是,就多了这十二种颜色的衣裳和护额,这红色可以说是过年了喜气,这粉色的,这嫩黄色的,她,实在解释不出,只好讪笑着答道:“呃,高儿,只你一个娃子穿,让人看了会觉得奇怪,要是多几个人,如这套红色的,可以给松儿穿,这套粉色的,可以给明阳穿,你们从朝阳县的东边走到西边,定会引领新一轮着时尚潮流,大家都跟风,你就不会奇怪了。”
高儿听得似懂非懂,不过既然大家都穿,就不会奇怪他额前为什么戴着这个被明月称为“护额”的饰物了,听起来,也不是坏事。
于是,松儿和明阳,只因为都是六岁的娃子,硬生生给套上了红色的、粉色的衣裳和护额,最可怜的是明阳,明明被留在了向阳村,却也受了牵连,还真是无妄之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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