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忽悠
“主子,你真相信这女子是什么世外高人?”
“自然不信,不过……”
“不过什么?依属下看,没准这女子就是跟那些刺客是一伙的。”
楚歌幽幽转醒的时候,发现自己身上已经穿上了衣服,还没反应这衣服是谁给她穿的,就听见耳边有两个人正在谈话……不,准确来说,是在蔑视她的能力!侮辱她的人格。
她跟着师父行走江湖这么多年,靠的是什么,不就是一个好口碑么!哪能容忍别人如此挑衅!
楚歌立刻从床上跳起来了,眼神不善的看着常林:“大哥,我怎么瞧着,你这血光之灾还没完呢!”
常林被那双微微眯起的眸子这么一看,健壮的身体忍不住一颤,默默地退后了好几步,原本是挡在轩辕逸前面的,结果愣是站在轩辕逸的身后去了。
楚歌见状,扯了扯嘴角,笑得有几分轻蔑:“你躲什么呀?你这血光之灾,可不是来自我这里,指不定这房间里哪个角落又藏了一个刺客,时时刻刻等着再砍你一刀。”
之前楚歌随手一指,就指出了一个刺客,常林是知道的,再加上现在楚歌这么神神叨叨的一说,他立马握紧了手中的大刀,警惕的看着四周,生怕从哪儿又蹦出个刺客来,那谨慎的小模样,看的楚歌哈哈大笑。
坐在一旁的轩辕逸,也忍不住微微翘起了嘴角,提醒常林:“她在逗你。”
常林好歹也是大内侍卫总管,如今竟然被一个女人戏弄得草木皆兵,要是传出去了,可还怎么在那些侍卫面前立足。
被轩辕逸这么一提醒,常林的脸色顿时黑了,抿着嘴不吭声。
“你叫什么名字?”轩辕逸忽然问。
楚歌顺手拿过床边挂着的狐裘,往身上一裹,然后一屁股坐在了轩辕逸身旁的椅子上,嘴里搬出来的,还是之前的那套说辞。
“我乃云游的世外高人,名楚歌,字大仙,我见这位兄台浑身缠绕着煞气,是有血光之灾,于是前来帮你们一把,”话说一半,她顿了顿,职业病又犯了,“当然,帮你们一次,于我来说只是举手之劳,但你们不能不心怀感恩,要是身上有银子,给点感谢费也好。”
轩辕逸又笑了,暗道,高人?他倒是要看看这高人到底有多高!
站在一旁的常林不淡定了,皇上今天这是怎么了,差点被刺,竟然还笑得出来,要是换了之前,至少得皱着眉头一整天。
一锭金子被放在了楚歌的面前,楚歌正想去拿,那金子又被人收了回去。
“你既然自称高人,那么你就帮我算算,算得好了,这金子就是你的,要是算得不好,你就呆在这里当打杂的吧!”
我的天,当打杂的?有没有搞错?逼格瞬间降低了好几个层次好不好!
楚歌一拍桌子,大眼睛眯成了一条缝儿,手巴掌往轩辕逸的肩膀上重重一拍:“大兄弟,既然你开口了,本大仙就让你好好的见识见识。”
旁边的常林瞪大了双眼,死死地盯着楚歌搭在自家主子肩膀上的那只手,手里的大刀都快按不住了。
在这个世上,除了景王爷之外,还没有哪个人敢跟皇帝称兄道弟的,这女子当真是无知者无畏!
楚歌先前就已经顺带着看了轩辕逸的面向,除了命格大富大贵,命犯桃花之外,还看出来了一点,这人青年丧兄,抢了兄弟的儿子老婆,这么看来,似乎还挺缺德的,也不知道她今儿个碰到这么个人,能不能逃过一劫。
“你鼻梁高挺,目光如炬,应该是大富大贵之人,而且,以后定然是妻妾成群,老婆至少比那些乡绅富豪多,你还有两个兄弟,其中一个已经过世了。”
轩辕逸的脸色已经很不对劲了,这事除了宫里那几个人之外,其他的人,应该没人会知道,他剑眉一挑,问:“你是如何得知。”
“你脸上这不写着的么。”
楚歌见两人眼神中或多或少带了些惊讶,有些得意:叫你们不信,我可是有真才实学的!
“那么,楚……大仙,若你真有如此本领,愿意来我麾下效力吗?”
啧啧啧,这就开始挖墙脚了,她可不是那么容易打动的人。
楚歌一望天:“哎呀,这天色也不早了,我也该离开了,若是你日后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可以去城东的一棵大树后面找我,我平日就住在那里。”
话一说完,就要告辞,临走前,还不忘将那人手里的金子拿过来。
轩辕逸看着那麻利的腿脚,笑着摇了摇头:“世间当真有如此神人?有趣,有趣的很。”
今天受了一天刺激的常林,已经不能淡定了,他一本正经的将轩辕逸之前提醒他的话还给了轩辕逸:“皇上,她在逗您。”
轩辕逸猛然想起,城东的那棵大树后面,不是一条吴水湖吗?那湖那么深,哪里能住人,怔愣了片刻之后,他眼底的笑意不由得又加深了几分。
楚歌兜兜转转好久才找到出口,这山庄大得很,到处都是家丁护卫把守着,楚歌才刚走到院子口,就被一个护卫伸手拦住了。
然而,楚歌还没说话,另一个守门的护卫就大步走了过来,对着这个护卫的脑门就是一巴掌,张嘴就骂:“也不看看这是什么人,你就敢拦着。”
教训完了那个护卫,这护卫又对着楚歌点头哈腰的:“您慢走,慢走!”
楚歌一点也不觉得这护卫的态度奇怪,她只觉得有点儿飘飘然,人还没混熟,这“楚大仙”的威名就已经传出去了,竟连这些护卫都知道了她的大名,看来,以后就算还没当上皇后,她在古代也混得下去。
等楚歌离开了山庄之后。
那个新调过来的护卫问:“刚才那位姑娘什么来头啊?连您都得赔着笑脸。”
老护卫也是皱眉:“你问我我问谁去?”
“那您怎么……那副样子?”
“人不认识,那件狐裘你总该认识吧,咱们这儿,就一位主子能穿的上那样名贵的狐裘,刚才那位就这样大摇大摆的将狐裘披走了,指不定以后就是咱们的主子了,你说咱们该不该笑?”
新护卫连连点头:“该,该!”
不止应该笑,还应该逮着机会使劲儿巴结一番。
可惜了,刚才他还没来得及巴结上,那个新调来的护卫如是想着,不免觉得有些遗憾。
楚歌出了山庄,兜兜转转走了好久才走到集市,这会儿已经夜深了,集市上根本就没有什么人。
她直接找了一个客栈订了房间,在上楼之前,她还不忘跟客栈掌柜聊聊天,套点有用的消息出来。
原来,她现在所处的地方,就是轩辕王朝的京都临安,是全国最为繁荣富庶的都城。
但凡人多的地方,总有商机,更何况,她是要当皇后的人,走远了怕是遇不见皇上了,于是,楚歌决定就在这临安城落脚了。
第二天一早,楚歌就下楼跟掌柜说要退房,那个掌柜是典型的商人模样,一对眯眯眼,时时刻刻都写满了算计,昨天晚上跟楚歌聊天的时候,聊的还挺开心的,今天听说楚歌要退房了,到手的金子还得退回去一部分,立刻心有不甘,劝楚歌再住两天。
“白老板,我这真有急事,得离开了,您哪,要是真的舍不得我,就去城东的那棵树后面找我。”
白老板也算是第一次碰到这么厉害的主,嘴皮子磨破了都没松口,他默默的在心里叹了一口气,看来啊,这银子他是吃不进去咯!
“得了,退你一半吧!”
白老板不情不愿的拿出几锭银子,一把搁在柜台上,然后撑着手臂看着别处,大有“爱要不要,我就这么点银子了”的意思。
虽然不懂行情,但楚歌也知道,那金子在这种客栈住一个月肯定是足够的,一下子就吞掉了一半,不可谓不黑心。
楚歌拿了银子,阴阳怪气的笑了几声:“白老板,生意做的绝了,可是要遭报应的,你就不怕口舌生疮,脚底流脓?”
说完楚歌也不管那掌柜的到底是什么反应,就揣着银子大步的离开了。
外面刚好有客人进来,听了这话,笑道:“嘿,小姑娘的嘴皮子挺毒的啊!”
白老板黑着脸骂:“小丫头片子,嘴巴这里厉害,迟早得被人收拾。”
他口舌生疮,脚底流脓?他就是口舌生了疮,脚板子烂得走不了路了,那吃进嘴里的银子,他也是吐不出来的。
楚歌出了客栈,就用一锭银子跟路人换了一块铜板,然后咬开食指,将血往上面一糊,然后在客栈的东南角将糊了血的铜钱埋进了土里。
做完了这一切之后,楚歌拍了拍手上的灰,阴恻恻的笑了:口舌生疮,脚底流脓,你还真以为我只是说说而已,楚大仙的钱是那么好坑的。
那路人白得了一锭银子,高兴得嘴巴都合不拢,看楚歌的眼神,就跟在看一个傻子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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